自从玲走后,我终于能够体会,胖子当时的感觉,同样是分开,他俩是打死不愿相见,我和玲却是隔着千山万水,中间还隔着4小时的时差。
若说还有什么不同,也许是临走前,玲对我的要求,至少给了我希望,而胖子却没有。
是青涩爱情的必然之路?还是我们几兄弟的性格使然?这没有一个确定的说法,但我们几个还是都恢复了单身。
他们说,那段时间,我整个人终日惶惶也许是真的。
那些天,我们这些恢复单身狗身份的兄弟们,每晚放学的放学,下班的下班,成天泡在了游戏机房。
因为在篮球场上,我们几个人,就像是得了梦游症,即便篮球拿在手上,都不知道该怎么出手。更重要的是,我们都是因为篮球,才与几个女生走在一起。在篮球场上,我能看到玲卖力的呐喊,即便遥远的初中时,与高一的那场比赛,都好像历历在目。
也许巴豆他们都有类似的经历,所以我们默契的选择了罢玩篮球。
相对来说,与女生一起去游戏机房的经历要少很多。因为每一次玲都会向我投诉,到了游戏机房,我整个魂都不见了,把她丢在了一边,不管不顾。所以她并不喜欢我去游戏机房,很少陪我去那种地方。
巴豆、沫沫和安迪,大都如此。所以游戏机房,就成了我们这些人的避风港。
每个人分手后的嗜好截然不同。
胖子是选择一个人躲起来,偷偷舔舐伤口,这种性格有些像狼。
安迪父亲的病情虽然没有恶化,但上了年纪后,体质本身就开始慢慢变差,花了不少钱,可要回复原来的样子也是不可能的了。他变得更沉默了。
沫沫还是老样子,看不出是喜是悲,我再也没有见过张怡静,也没有听他再提过。只是沫沫出现在游戏机房的频率越来越高。
巴豆整天叼着香烟,坐在格斗97的机器面前,一坐就到很晚。
而我却迷上了巧克力,各式各样的巧克力。
我入门选择的是黑巧克力。因为周润发饰演的赌王给我印象深刻,出场时,一身黑风衣加一块黑巧克力,那形象,不知迷死多少的少女。
而我恢复了单身,心里时时刻刻想念着玲。我们之间有十二年之约,但有道是:“头可断,发型不能乱;血可流,皮鞋不能不上油!”
我不能让自己蹉跎十二年,形象还是要保持的。不然十二年后,她还是像一朵娇艳的鲜花,而我就变成糟老头了。
“听说多吃甜食可以使人身心愉悦,而你仿佛觉得自己还不够苦,拼命吃黑巧克力呀!”赟的调侃,犹如当头棒喝!
我终于明白,为什么最近总是感觉浑身不得劲了。虽然心里很失落,却不想让我们这个团体,跌入低落的深渊。也许是自负,不愿被人看到自己脆弱的一面,刻意伪装着。后来我明白一个道理,人在受到强烈刺激后,突然改变饮食口味,也是一种特殊表现。
后来,我不断试用不同品牌的巧克力,最后选中一款,好时的牛奶巧克力。
那种味道,入口一股浓香,甜甜的,绝对齿颊留香。
自从换了巧克力口味,总有一种受骗上当的感觉。原本买块黑巧克力,因为味道难吃,基本上,一个晚上,我才能把它吃完。又因为是整块的,所以,也没有人来同我分食。
换了牛奶味好时巧克力后,因为是经典便便型小颗粒包装,他们来的时候,总是你一颗,我一颗,10元一包的巧克力,不用1个小时,就被大家取完了。
话说甜食可以让人心情愉悦,这话也不完全正确,至少我并不是很愉悦!
我当时的工资才不过800元到手,每天一包,一个月都要花上300元,算上其它的开销,的确不是一个小数字。
我们晚上在游戏机房,一坐就是四五个小时,这10元一包的巧克力,一个小时都撑不过。但要让我花钱再买一包,不是不行,而是不解决问题啊!
掐指一算,得!这逼算是要装到头了。
坐在游戏机房,如果嘴里不放点东西在,那是浑身不舒服啊!
百般无奈,最后还是选择了抽烟。
原本我也是抽烟的,但在那时候,一包香烟20支,基本要抽上一个星期,即使在游戏机房那种地方,那也是百无聊赖了,才会点上一支,甚至还有几支烟,最后还是被压扁了的。
残酷的现实放在我面前,一包巧克力放在我面前,即使我一个人,悄悄藏起来,即使他们一人只拿一块,也撑不了一个晚上。
香烟人人都抽,即使加上分发的,也不会一晚上抽完一包。
巧克力10元一包,那时候的白色软包万宝路才9元。
这笔算术很好算,当然是选择后者了。
当时养成吃巧克力习惯的时候,用了不到一个半月的时间,而我想改变这个习惯的时候,却用了整整一个月的时间。
开始的时候,我把一整包好时巧克力拆开后,带一半在身上,看看没人注意的时候,才拿出一颗。
大家也都是图个新鲜,看到我吃了,才会想起过来拿一颗尝尝,没看到的时候,当然也不会来问我要。毕竟那时候,一个晚上买10元一包的巧克力,还是奢侈行为。
每次想拿巧克力了,看到周围人都在,换个口袋拿出香烟来发一圈。
我发完香烟后,巴豆发一圈,光头发一圈,赟发一圈,小鸡发一圈,沫沫发一圈,阿健发一圈,李白发一圈。
一圈又一圈,一支接一支,草泥马!不知不觉中,大家的烟瘾就这么给练出来了,一种停不下来的节奏。
原本一个星期都抽不完的烟,到最后,人手三天2包香烟的量。
这一切,原本算不上好事,可大家低落的心情,都得到了平复,不再整日唉声叹气,魂不守舍的样子。这也算是香烟的一大功绩吧!
“小爷我,嘴里叼着烟,烧的却是寂寞。”沫沫在烟雾缭绕的人群中,悠悠来上一句。
不记得那时候有没有这句话,但一贯冷幽默的沫沫,还是善于调节我们这个团队气氛的。
众人在一起的时候,我开始习惯抽烟。而一个人的时候,我开始学习写信。
刚开始的时候,按着玲留给我的地址,每周写上一封,不是我不乐意天天写。而是那时候邮信的费用实在是不低,忘记是9块多还是4块多了,价钱贵不说,一来一回,要花上不止两个星期的时间,实在是很不方便。
往往两封信之间,根本没有衔接,就好像散文一般,纯粹抒发自己的心情。两人通话也不是很方便,因为相隔4个小时的时差,往往为了赶在我晚上睡觉前给我通话,玲一回家就要给我打电话,有时一通话就是一二个小时,往往误了晚饭时间。
我也买了IP电话卡,具体多少钱一分钟倒是忘记了,只是100元一张的电话卡,往往一次,最多两次就打完了。所以我知道了,打电话也是很贵的。尽管玲告诉我,她拨给我,会比国内打过去要便宜一些。但是两个人感情的维系,要靠一个女孩子多付出些,我心里的别扭别提有多难过了。
因为玲一直没有告诉她的父母,我和她之间的关系,所以给我写信,打电话的钱,都是她平时省出来的。电话粥煲多了,也是一笔不小的开销。而我,却对此无能为力。
我也许有一颗骄傲的心,却没有能力改变这一切。渐渐的,我给她的电话也少了,信也少了。每次她给我通电话,我总是不忍让她多说两句,匆匆让对方挂断电话。往往挂断以后,我的心却像滴血一样。明明自己心里,并不愿意让她挂断电话,而现实的残酷,却不得不让她早点挂断,这样,她的负担才会小一些吧。
曾经,在她最需要我支持她的时候,我没有全心全意的付出,说出自己心里的话,把她留在身边,现在,我更是不能成为她的负累。遗憾,要用行动来挽回。真爱,要用行动来证明。
直到这时,我才深深体会到胖子当时的痛苦,才会明白这有些扭曲的感情。
原来爱情真的不是我想象,只要双方愿意,什么都能不管不顾。无论在此之前,我的恋爱理论多么强悍!甚至语言自己可以多么的从容潇洒,可现实放在自己面前的时候,我还是如同白痴一样。
昔日的胖子,或许比我还要坚强,至少他是彻底的放弃了。而我却还在苦苦挣扎,不知道是因为玲的那番话,还是心底还有不甘!
这种相隔两地,只能靠写信和难得的长途通话,保持了很长一段时间。直到最后,出现了MSN还用了一段时间的手书信件。
《孤单北半球》欧得洋
用我的晚安陪你吃早餐
记得把想念存进扑满
我望着满天星在闪
听牛郎对织女说要勇敢
别怕我们在地球的两端
看我的问候骑着魔毯
飞用光速飞到你面前
让你能看到十字星
有北极星作伴
少了我的手臂当枕头
你习不习惯
你的望远镜望不到
我北半球的孤单
太平洋的潮水
跟着地球来回旋转
我会耐心地等
随时欢迎你靠岸
少了我的怀抱当暖炉
你习不习惯
E给你照片看不到
我北半球的孤单
世界再大两颗
真心就能互相取暖
想念不会偷懒
我的梦通通给你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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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堕入烟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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