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这种饭馆儿我也不爱进去,价格贵倒也无妨,关键是做出来的东西味道往往也不如那些地摊儿一样的小店儿,不过好在看着干净顺眼一些,为了小七便凑合进去对付一口吃食便是了。
走到饭馆儿门口,发现这馆子居然还有块牌匾,叫做临河鲜府,看样子像是经营河鲜的。不过,现在不是汛期,看了看那滩死沉沉昏黄色的河水,再看看这家落满了灰尘了无生意的馆子,顿时也没了任何胃口,寻思进去只点几碗刀削面之类的吃饱了好上路。
进了门,老板便上前招呼,看他的模样不年轻了,脸上布满了沧桑的皱纹,花白的头发,穿着一身黑色的棉衣裤,不过却浆洗的很干净,脚下穿着一双皮面儿靸鞋,头发已然花白,不过估计年纪不大,应该还不到六十。他这模样和打扮倒是叫我有些意外,心中便存了一丝侥幸:也许他家的菜做得不错。
那老板招呼我们坐下,忙前跑后的端茶倒水满殷勤的,不过脸上却还是一副慵懒的、吊儿郎当的表情,只有那眯缝成一条缝儿的小眼睛时不时闪烁出两道光芒,叫人觉得他老而不朽,倒也有些生意人的味道。
我们随便点了几个菜,大鲤鱼是肯定要尝尝的,好在价格不贵,另外又要了几个菜和刀削面。上菜速度很快,大家尝了尝,味道居然不错,便都略觉惊喜,欣欣然吃喝起来。
我在车上吃了不少牛肉又喝了许多酒,此时要是再吃东西便还想喝酒,恐怕耽误正事儿,便推说不饿,只坐在一旁喝茶,闲的没事儿便在店中四下打量,这一看,却有一些不寻常的事情引起了我的注意。
这家店铺虽然比另外几家小铺子环境要好一些,不过里面的环境和摆设也是又脏又破,处处都落着灰尘,就好像很久很久没有打扫过一样,按照常理来说,一家饭馆儿,即便生意再不好,老板再懒惰,也不应该弄的跟一间破庙一样,这明摆着是要砸自己的生意,还不如趁早关门算了。叫人意外的是,这家馆子如此破败,但是却居然有许多繁琐的装饰,在屋顶上吊着百十来个葫芦,而在屋中四周的墙壁上则都是用红颜色的染料画上去的一些飞禽走兽的图案。
比起室内的这些怪异的装饰,饭馆里另外一桌食客更加引起了我的警惕。在我们进来之前,屋中其实已经有了一批先来的客人,但是我居然半天没有感觉到他们的存在,只是在临开饭之前去洗手的时候才发觉原来这里除了我们还有别的客人。
这是一桌身穿着统一的米黄色麂皮工作服的工人,他们的衣服背后都印有黑色的吉祥物流的字样,看起来门外停着的那几辆大型货柜车就是他们的。这些工人看上去有些与众不同,他们不同于一般的物流行业瘦小结实的工人模样,个个都是身高体壮的大汉,工作服也不是普通的劳动布衣裤,而是款式非常漂亮的翻毛麂皮配防水帆布制作的服装,这材质和款式的衣服要是进口牌子那得几千块的价格了,给一帮装卸工穿这么好的衣服,似乎未免太过于奢侈,在中国,我还没见过有这样的物流公司和老板。这些工人围坐了一桌各自低头吃着饭菜,十分安静,不仅仅没有人喧哗聊天儿,甚至没有人发出一丝碗筷碰撞或者是吧唧嘴的声音。
我一边儿假意低头喝着酒,一边儿暗自留心这帮工人,却见老鬼忽然伸出手对我说:“我说,我的表不走了,对下儿表啊,几点了?”
这是老鬼和我的暗号,我看了下儿表,下午两点多,便明白了老鬼这是叫我留意对面圆桌两点钟位置的人。我一边儿随口回答了老鬼一句,一边儿假装不经意的抬起头朝对面望去,果然便看见对面那桌工人当中只有两点钟位置上坐着的那个人穿着不是统一的工作服,而是一件儿黑色的皮衣。这个人年纪不大,留着两撇淡八字胡,长的倒是挺精神,只是神色十分阴鸷,此时他也正抬着头眯缝起了眼睛朝我们这边儿观望着。
我端起酒碗,一口一口慢慢喝着碗中的酒,和对面的小胡子互相对视良久,终于他低下了头,从口袋中掏出一张纸巾擦了擦嘴,然后对着身边的工人们说道:“大家快些吃,吃完好赶路,天气不好我们晚上不能跑夜路了。”
工人当中一个年纪最大的汉子抬头看了看他,神色间颇有些不满,他嘀咕了几句什么,那个小胡子烦躁的从怀里掏出一个信封儿扔到他面前说:“行了,哥儿几个辛苦些,我也是为了安全起见,这些钱大家喝茶,等货送到了我还有酬谢。”
那个汉子面无表情的拿起信封儿收了起来,黑着脸不再多说什么,埋头又吃了起来。小胡子点了颗烟坐在那儿抽了起来,一边抽一边朝我们这边继续观望着,我发现他的目光在我们这桌上瞟来瞟去,但是十之七八的目光全都落在了廖永梅的身上。
我见他老是盯着廖永梅张望,顿时觉得更加奇怪,我们这桌上只有廖永梅和小七两个女人,要是说男人好色多看几眼,那也应该是盯着小七看,而不会把精力放在五大三粗的廖永梅身上,难不成这个人认识廖永梅?
我侧头看了一眼廖永梅,见她闷头吃着饭,对此浑若不觉,便更加肯定这里有什么蹊跷,按常理说凭廖永梅的本事和如今历练出来的机警,她绝对不会没有发现有人在注视她。
过了一会儿,那群人吃完了饭,便一起出了饭馆儿大门,上了门外停着的几辆货柜车,那小胡子对着趴在柜台上的老板扬了扬手里的几张一百元的软妹币,口中喊着:“不用找了!”然后便也出门上了车,一溜烟扬长而去。
廖永梅这时候抬起头盯着那支渐行渐远的车队对我说:“刚才那桌人里那个穿皮夹克的小子便是我在平遥买酒的时候遇到的丢钱包的人。”
老鬼插口道:“这伙人挺古怪,看他们好像和咱们还顺路,得小心。”
我沉吟片刻,说道:“我看,他们应该不是冲着咱们来的,瞧那小子的神色也很紧张,似乎也怕咱们这帮人坏了他的事儿,不过多加小心也总是没错的,只可惜叫他们走到了咱们前头。”
吃罢了饭,我想喊来老板结账,喊了半天却不见有人过来,那个趴在柜台上冲盹儿的老板此时已经不见了踪影。又等了一小会儿,才从后面跑过来了一个十来岁的少年,手里举着账单儿看了半天算了又算,才结结巴巴的对我们说出个数儿:“二百一十六,您给二百一十吧。”
我钱包里没有零钱,便给了他三百块,他转头跑回柜台去找零,小七这时候却趁他不备,一扬手甩出一柄飞刀,割断了房顶悬挂着的一只小葫芦,顺手接下揣到了包里,然后拉起我便走,一边儿走一边儿对着那少年喊道:“小孩儿,钱不用找了,给你小费。”
小七不要人家孩子找零钱倒也没什么,我只是心疼她插到房顶上的那柄飞刀,这一套飞刀一共五把,还是龙薇当初托美国一位刀匠打的,想送给老金作为生日礼物,后来出了变故,老金叛逃出走,龙薇便想将这套飞刀毁去,我本是爱刀之人,便费了老大的力气才劝说她将这一套飞刀送给我,他日撞上老金这厮,若是得便,便用这刀结果了他的性命。认识小七之后,她见到了这套飞刀十分喜爱,便磨我送给她,我便只留了一柄在身上,将余下四柄都给了她,如今她却为了一个好玩儿的葫芦便将这飞刀留在了此地,我心疼东西之余也甚是气恼,这孩子也忒不拿我的心意当一回事儿了,看来鬼子母名不虚传,将她这个宝贝女儿宠的没样,刘景对她也是十分放纵,这一路上十分艰险,我还需要对她多加约束才是,别惹出什么篓子来。
我们出了饭馆儿,正朝着汽车走去,忽然那个饭馆儿的小伙计一边儿喊一边儿追了出来,手里除了零钱之外,还有那柄在阳光下闪烁着阵阵寒光的飞刀。
这个小伙计来到了我们面前,憨厚的笑了笑,将零钱交到了我的手里,说:“哥啊,找您的钱。”然后又走到了小七身边,手指倒捏着刀头,将刀柄朝向小七递了过去,对她说:“给……给你……葫芦也送给你。”
这个孩子半大不大,自己本就有些结巴,见了小七这等美女似乎更是有些不好意思,红着脸将刀柄塞进了小七手里,然后转身便跑了回去。
我跟小七一直目送他跑回了店里,二人面面相觑,小七说:“得,这回玩儿现了,偷人个葫芦还被发现了……”
我伸手要过了那只葫芦,拎在手中觉得颇有些重量,看起来葫芦里装有东西。我用力拔开了葫芦嘴儿,将里面的东西朝地上一到,却听哗的一声从葫芦里洒出不少红白相间的颗粒。
众人好奇,便围拢来蹲下观看,却见撒在地上的似乎是些糯米,而那些红色的颗粒,则是朱砂。
小七好奇的问:“这葫芦里装着大米,这是什么风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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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2章 葫芦里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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