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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毓秀第三十八章 吃货

第三十八章 吃货

    红尘的茶馆,也不只是茶水能吸引人,真要论到吸引吃货,自然还是要靠美食。

    她到觉得自己的茶也就那么回事儿,当然不坏,以她多一辈子,还好歹在夏家长过几年的见识,同样觉得杞县野茶,能排在国内茶叶的前列,外面的茶园出产的茶叶,也没几个能比这里的野茶更好了。

    或许是水土佳的缘故,山上有几棵野茶树,到似比顶尖的云雾茶还好。

    奈何甚少,寥寥无几,寻常用来待客的,只是一般上品,甚或中品而已。

    好茶的文人书生爱喝这个,像薛柏桥这类还没退去纨绔习气的公子哥儿,却独爱茶馆的小吃零食,每天都跑一趟,尤其是早晨,好像吃不到便浑身不舒坦似的。

    红尘在给客人们提供饭食,那也是没法子,全是她家的书惹下的祸患。

    她当初选购书籍的时候,到底还是眼光高,除了一些街面上能买到的普通书外,大部分还是从自家玉珏空间里淘换出来的,虽是旧书,但因为给出书的人,个个不简单,收藏的书本也样样有来历,她把太特殊的挑拣走,剩下的同样不是寻常书生能看到。

    有一部分,甚至只有皇宫大内的藏书楼里,才有可能收藏。

    对于读书人来说,书籍的吸引力之大,连红尘也没有料到,经常有个把人读起书来就忘了吃喝。

    一开始红尘是打算照顾周村和蒋家庄的乡亲们,让他们在茶馆门口摆个摊,做个简单饭菜什么的,可惜,她想得到不错,人家那些相亲们却少有她那般眼光,就是愿意做小生意,那也是去阑珊书院门口。

    那地方才是真繁华。

    书院附近都快便出一个小镇来了,各种店铺一应俱全,茶馆酒楼数不胜数。

    既然大家都没这个心思,红尘就只能自己想办法。

    她店里的书多,怕弄脏了书,像酒楼似的,让人在屋里大吃大喝自然不妥当,而且吃起来太复杂的,那帮子读书人也没耐心。

    就说常来的一个老先生,好像和张振有点儿亲戚关系,一坐就是大半日,点一壶茶看书,到了吃饭的点儿都不肯挪动地方,只从怀里掏一块儿胡饼浇。

    后来红尘多准备点心,这位到好,连胡饼也不带了。

    总不能真让他们天天吃店里的点心,那些点心只收成本价,做起来可复杂的很,就是这些人想吃,红尘还觉得不太划算来着。

    想了想,还是小吃零食更妥当。

    早晨有时候准备一些烤得外酥里嫩的烧饼,中间加上个煎蛋,或者肉饼什么的。

    有时候是一种叫手抓饼的美食,还是她从自己淘到的,介绍各种地方特色食品的书上看见的,制作简单。

    另外有鸡蛋灌饼,有杂粮煎饼之类。

    红尘自己也爱吃,哪天想吃什么,就顺便多做点儿,放到茶馆里供那些读书人果腹。

    中午她不提供,又不想抢人家酒楼的生意。

    晚上干脆就煮一大锅卤煮,各类肉,菜都切碎了,用竹签串好,连汤都有了,味道也很鲜美。

    不得不说,人家人牙子推荐的厨娘曲三娘那真是一把好手艺,稍微提点一下,就做得比那书上描述的还要诱人,红尘吃得停不下来,到真是恨不得天天换花样,就用最简单的主食,也能随意打发了一干读书人,还让这些人心存感激。

    说起来都是再寻常不过的吃食,偏偏对了薛柏桥的口味,他在侯府珍馐美食,一样不爱,饭量比猫也大不了太多,结果到这边,爱极了红尘的手艺,不光当初觉得她煮的面天下第一,现如今对她做的各种小吃都爱得不行。

    这位贪吃的程度,到了平安都不待见他的地步。

    谁让他连红尘专门给平安做的酸奶都要尝一尝,还一尝就给尝没了,连一个底儿都没给平安剩下。

    “呜,汪汪汪!”

    这日,红尘正给小茉莉读书,就听见外面平安的叫声,顿时哭笑不得,一出门,薛柏桥果然又溜达到后院院门前,盯着平安食盆里存下来的小根儿奶棒棒流口水。

    平安两只前爪护住自己的碗,背毛都立起来,冲着薛柏桥呜呜,满脸威胁。

    “乖。”

    红尘顺手把平安和它的食盆推到院子里,又给小侯爷手里塞了一小陶瓷盆蜜饯。

    两只顿时都被安抚好。

    她现在做这事儿做得极熟练,上辈子一生没学会,也没机会去学的哄孩子技能,这辈子到提前练习好了。

    薛柏桥也不介意,特别珍惜地慢慢吃,找了个石墩坐下,一边享用一边和红尘说话。

    “杞县恐怕要有麻烦了,你最近没事儿,可千万别出去乱跑,最好回蒋家村住一阵子。厉王殿下在边南剿灭了最后一伙黄莽逆贼,俘获贼首及妻妾从属三百余人,要回京献俘,正好路过你们这儿。”

    红尘怔了下。

    黄莽叛乱闹了三年多,这是彻底灭了?也是,差不多就是这个时候。

    薛柏桥叹气,“我也没想到那个混世魔王居然要在杞县休整,听说还要搞什么人祭,要挑选俘虏里的美女,为他死难的弟兄陪葬,看来,你们杞县人,免不了要难受一阵子。”

    红尘低下头,没吭声。

    薛柏桥也没了说话的力气。

    厉王是大周皇帝的第九子,只有二十五岁,战功赫赫,威名震四国,在大周这种重文轻武的地处,出这么个皇子,实在不是值得庆贺的事儿,而且他还性情暴戾异常,每次征战,无论是和敌国交锋,还是剿匪,向来喜欢战前就许诺,若能得胜,犒军三日,由着手下兵士四下劫掠,甚至时不时地闹出屠城之事,朝中大臣,对其多有诟病,可皇帝就是钟爱他,从来睁一只眼闭一只眼,闹大了就罚他的老师,罚他的副将,很少罚他。

    以至于厉王变本加厉胡闹,连封号都是自己选的,不要‘贤’字,非要个‘厉’字,说是威风。

    红尘拂了拂衣袖——谁能想到,上辈子最后获得皇位的,不是三皇子、五皇子,也不是小太子,而是这位从来没被人当成储君人选考虑过的,九皇子厉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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