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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初来遇险

    我是翰林编修金鼎问的女儿。

    虽然我不在神武门那儿的金家大宅院里住;虽然金家从也没承认过我;但我的的确确,是金鼎问的女儿,而且是唯一的女儿。

    他给我起了个名字,叫金传歌。

    十岁以前,我跟我娘住在距离金家很远的胡同里。

    那胡同的名字很好听,绵花胡同。

    不是棉花的棉,是“枝上柳绵吹又少,天涯何处无芳草”的绵。胡同里确实也有一排高大的柳树。一到晚春时节,树上也会吹出很多很多的柳绵……那个小小的四合院里一年到头似乎也都飘满了白色的飞絮。大宅门里的女人多,我娘却不跟任何人争宠,也不在意自己有没有儿子,甚至也不在意我爹是不是经常来看我们。她只是默默地生活在胡同的尽头,像杨花一样安静地过着自己的日子。似乎这个世界上,再也没什么比这个院子内的生活更重要了……

    关于我娘的记忆,如今可也就只剩这么多,模模糊糊,连缀不成什么。说真的,仅就这么一点记忆残片,拼凑不出一个完成丰富的母亲——我必须承认,这个女人,我始终不曾有机会知道并且了解她。现在还能知道的是,毕竟天不遂人愿。这么一个与世无争的人,这么与世无争的愿望,老天爷也没让她达成。

    有一年冬天,金鼎问上朝之后就没再回来。当时,正赶上朝廷里有个案子闹得沸沸扬扬,也正赶上皇上的心情不好,我爹便因一句求情的话获了罪。皇上当庭震怒,把他也下在了牢中。大厦已倾,金家的好日子就从此到了头。我们母女两个,多年和金家分居,本来平安无事。可我娘却一改平平淡淡的性子——我说过我不懂她的——不吃不喝起来。我这才知道,原来她和我爹的感情是那样深,也才知道,让我爹以戴罪之身去九死一生的关外,她是放心不下的。永无尽头的思念最是伤身。那年的冬天格外冷,没过多久,她的身体就垮下来了。发配了的金家人还没走到山海关外,第二年的春天还没真正到来,她就在小胡同里过世了。

    我娘走后的第三天,京城里发生了康熙年间唯一一次的地震。这场地震震倒了不少房屋,同时也震倒了不少亲情。我身边儿一下子乏了愿意领养我的人……倒也不怪他们的。一个罪臣的女儿,还是庶出,本就不该有好下场的。

    舍不得我哭,舍不得我受苦的人,于是最后便只剩下与金家非亲非故,却将我一手带大的奶娘了。她说,“歌儿,有我一口饭吃,以后就不会亏待了你。“她还说,“葬了你娘之后,我带你回苏州去。我女儿女婿就在那儿做小生意过活。虽然不是大富家庭,但让咱们两个衣食无忧也不是什么难题。等你大了,我给你风风光光嫁个好人家。”

    她老人家是这么说的,也真是打算这么干的。

    可惜,人算竟不如天算。这么简单善良的一个人,这么简单善良的愿望,老天也没让她完成。才到苏州没多久,奶娘就过世了,她女婿把我卖给了养瘦马的人家。“瘦马”不是马,“瘦马”是人,而且都是特别年轻的女孩子。至于养瘦马的人家……他们就是那个时代随处可见的人贩子。马夫养肥一匹马,能卖个好价钱。这些人若精心调教出一个好姑娘,也一样。要是再遇上了豪门大户,就能索性发笔大财,够半生的吃用。

    被卖到这里而不是别的什么下三滥的地方,算是我的幸运。也正因为这样,虽然丧失了自由身,但日子也没太难堪。甚至可以说,除了日后一定被卖掉的命运之外,其实和一个大家闺秀的生活,没什么太大的不同。这几年,琴、棋、书、画、诗、酒、茶道,唱戏,跳舞……样样都有老师傅尽心尽意地教,我也愿意尽心尽意地学。我是真心的喜欢这些,因此,少女时代那些待价而沽的日子,也不是没有一点乐趣可言的。

    除此之外,我还认识珍珠。珍珠原本也是北方人。有一年家乡发洪水,哥哥带她一路乞讨逃到苏州,就把她卖到了这里了。她比我小一岁,爱说爱笑,天真泼辣,口无遮拦。小生戏唱得好极了。主人家有个戏班子,逢年过节,常有些出门唱戏的机会,就经常让她去。一来二去,就很喜欢她,还常常说这样的话,“珠儿啊,以后给你找个好人家啊。”珍珠既高兴,也担心。万一去不了好人家呢?可要怎么办呢?

    惴惴不安了好几年,我们也就在这不安中,安然在主人家过了好几年。

    时间,也就缓缓流淌,到了康熙十年的秋天。

    马公公是这一年的九月带着云南王的车马队经过苏州的。他仿佛是在不经意间才路过我家门前的,偶然间才买下珍珠和我两个人的。马公公人是个上了点年纪的尊贵男子,谈吐气质和别的太监都很不一样。他派了个去我主人家房里说了一会子话,事情就谈妥了。珍珠和只顾上收拾了一点有限的东西——来接的人还嫌慢,我们便慌了手脚,逃难似的随便抓了些什么,简简单单、一无所有地出了门。

    这也没什么。除了自己,我和珍珠原本也就什么都没有。

    那天是地球上一个天色青蓝,微风四溢的晴天。

    马公公的车队在苏州的街道上盘了好几个圈。队伍壮观极了。一眼望去,看不到头,也看不到尾。龙一样在一千年前的苏州街上盘绕着。再看,每辆车上又都装得满满的。嗯,这是一条珠光宝气的龙。每辆马车里装的是珊瑚、银桃、榛肉、牙雕、兽皮、字画、沉香、人参、鸡头米、檀香扇等等珍奇异宝,以及五十个训练有素、能歌善舞的女孩子——实际上,买下我们的时候,马公公从昆明出来已经几个月了。他是先去了京城,献了云南王送给太后的生日寿礼后,才到江南一带,为自家王府采买东西。云南王凿了滇池,修了十年的王府,今年春天刚好修成的。马公公一行到苏州,就是为了新王府办器物和美人的。

    一千年前,想让一大队人马从苏州走到昆明去,是一件异常困难的事。那一次马公公带领的队伍,也没有例外。车马走了三个多月,到那一年的十二月七日,才到碧鸡关。抵达碧鸡关的那一刻,马蹄声此起彼伏。路边栖息的鸟群受到惊扰,纷纷扬扬地飞向了远方,景象前所未有的壮观。

    我要再强调一遍,那一年,是西元一六七一年。

    这一年,云南王正如日中天。他拥有比皇上还大的权利与财富,人脉与经历,拥有一座天下瞩目的华丽宫殿群,当然,还拥有着西南一带所有人的命运。

    一道清风从窗外进来,斜斜吹起马车帘子,不知道是清风无心,还是清风有意。漫天是压在天边的灿烂云朵。整个城池都在闪闪发着光。马蹄下的青石板也金光万丈,那是一个美丽的黄昏。我看见眼前有三座牌坊遥遥相对。匾额上分别写着“碧鸡”、“金马”、“忠爱”字样。四周则是一间间密密挨着的商业铺子。道路两边排满了男女老少。他们穿着青色的衣裳,戴着各式各样的银首饰,黑黑的脸上满是好奇和畏惧。有的人脸上还带着些吓人的刺青。然而人群中却连一声咳嗽也没有,大家都静静地看着车马队浩浩荡荡,一辆一辆地在眼前驶过。

    一片巨大的云朵慢慢飘浮过来,在我头顶上方投下一片幽幽的暗影。

    一切仿佛和之前没有什么不同,人群中却出现了一阵不小的骚动。

    “快看啊,它们真合上啦!合上啦!”有人一边喊,一边手舞足蹈地指着远处某一个地方。大家便跟着他手指的方向,一个个把黑黑瘦瘦的脖子伸得很长。

    什么合上了呢?

    我顺着他们的目光也看了过去:那一对遥遥相望的金马碧鸡牌坊,影子竟然在地上合而为一了——后来我才知道,这是昆明有名的天文奇景,金碧交辉。据说,是六十年才能出现一次的。

    站在南屏街上的人们,只要个子足够高,脖子足够长,就能清晰看见这个景象。这一点毫无疑问——不过,没人知道的是,1671年的金碧交辉,远不是这么简单。和前几次的金碧交辉不同,在所有人都看不见的幽冥地带中,一股神秘的自然正在悄悄蓄积能量。

    驾车的两匹川马忽然受惊。一声长鸣,拼命狂奔。

    马夫猝不及防,一头载倒。珍珠噗通一声,摔倒在车厢中。我因离车门近一些,直接飞了出去,狠狠跌到了马屁股上。那马在重击之下,大受刺激。立刻鬃毛蓬飞,鼻孔大张,嘶叫一声,更加疯狂地奔跑起来。我死死抱着马,惊恐地看着前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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