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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章 黄金不好拿啊

    可能有人奇怪。

    明明已经把老僵压了下去。

    明明用阴魂幡把老僵给困住了。

    为什么这时候还要拉林雷入局。

    平白的分给他好处。

    为什么?

    凭什么?

    原因很简单。

    刘一夫他们之前打得很辛苦,很漂亮,但是吧,是不是漂亮不好说,辛苦才是十分辛苦。

    一连两战。

    别人不说不知道,可刘一夫是明白的。

    锦天和张小乙已经快到尽头了。

    无论是老叔公还是这头六百年的老僵,都是硬骨头中的硬骨头,难缠人得紧。

    刘一夫和杨大小姐还好,只打半场,也很累了,锦天和张小乙真快到尽头了。

    这种时候,有林雷这样一个变数,真的不好。

    二来,这头老僵虽然被刘一夫等人打到想逃,但老僵并不知道刘一夫等人快坚持不了多久了。而刘一夫他们面对老僵最大的问题是真的很难把它给杀了。

    打败容易。

    一定就能杀到死吗?

    杀不死的打败,又能有什么意义?

    三来近身战杀老僵并不是明智之举。

    倘若让林雷出手,则是会好上很多。

    阴山派的三大绝学中,雷霆霹雳掌论杀伐毁灭,不及草符剑,论功力深厚浩大,不及圣火神功,但它是属于雷法功夫的,破邪最强。

    别的法门再好也不及于此。

    是的。

    没错。

    林雷的雷霆霹雳掌是消灭老僵最好的功夫。

    谈好了条件,林雷决定出手。

    他之所以出手原因有二。

    其一他好像真的带不走太多黄金。

    一个是不好带,二个是带太多了黄金在身上他也不安全。

    既然一次拿不了太多那就拿少点好了。

    其二就是他看老僵这个样子明显是不行了嘛,既然如此那就是软柿子,上来捏捏又怎么样。

    活不大,钱不少,那么何乐不为呢。

    所以他也就出手了。

    不得不说。

    雷霆霹雳掌的确是阴山派最难修炼的武功。

    但难练是有原因的,威力真的挺大啊。

    雷电法王石志坚就是自恃于此,才渐渐脱离群众。和宗门的其余四老关系闹僵的。

    可不是嘛。

    一门三绝技。

    别人只能练两个。

    就他一个人能够练三个。

    请教你呢,不教就算了,还阴阳怪气说话,这么一来谁还和他做朋友。

    毕竟,草符剑和圣火神功也不差。

    可是吧,这两门功法,都有一定的隐患。

    修草符剑不得破身,必要以性命交修,才能在最后令一纸符法惊天下,草符飞剑诛仙魔。

    修圣火神功不得贪财,身上不能有过夜的钱,当天挣完当天花。

    相反雷霆霹雳掌就没这些毛病,它只是难修炼而已。

    所以石志坚总是鼻孔朝天,看不起人。

    在他眼里,同门师兄弟,全都是娶不了老婆,又没钱的穷鬼。

    林雷倒是无所谓,只是被老石这么一搞只能选择站队自家师父了。哪知自家师父也是不靠谱,有了亲生孩子就想搞自己,有这么做师父的吗?

    算了,不说这些伤心事。

    自打出师,一个人在外游荡,林雷才算明白了一个道理。

    钱难争,米田共倒是容易吃到。

    好在自己这一票,也算实现财富自由了吧。

    大概。

    噼里啪啦。

    很快,有了漫长的蓄力期,林雷凝聚了一个球形闪电于他自己的手中。

    “快!”

    他憋红了脸,只勉强说一个字。

    刘一夫已然会意,收起了阴魂幡。

    此幡宝一收,老僵顿时立住,明白自己方才一直是在绕圈子,顿时大怒,但它马上就知道不好,因为,不等它有什么反应,一个人就来了。

    这人就是林雷。

    当然了,林雷才不会扑到它的跟前。

    隔个二三丈,感觉距离也差不多了,就把手上的电球推出去。

    咔嚓咔嚓!!!

    雷霆电流轰击到了老僵身上。

    这可是林雷蓄力之作。

    有了蓄力,又打准了,只此一击,老僵就不复人样了。原本,雷电就对妖祟有克制作用,专门是扫荡妖氛,澄清气宇,那能一般么。

    加上林雷这一击,顿时是电华流闪,威能万千。

    林雷不敢大意。

    他方才看了刘一夫几个对战老僵,知道这头老僵硬得很,不是一下就能解决的。当下,他再运玄功。

    一条条电龙被他操舞于手中,尽情的往老僵那儿劈去。

    一道道电束,浇灌而下,终是让那老僵受不了,一身阴气溃散,被雷电击了个尸倒留骨。

    不错,老僵最终被林雷以雷霆霹雳掌击杀。

    但它至死也保留了一份老僵的骄傲。

    它死了。

    一身皮毛肉血尽皆被雷霆闪电化去。

    唯独留下了一副骨头,雪白森森,骨节流光。

    这是说明,它下一个阶段,就是要从骨头开始变起。

    甚至已经有点变了。

    飞天不化骨。

    僵尸中,飞天不化骨是一个极其难得的境界,进入此境的僵尸,才可算初成。能够飞天遁地不说,还可刀枪不入,是真正的不入,你哪怕用神兵慢慢钻,磨,都难真正伤到它。

    这具骸骨,一个不好,接触了大能的血液,说不得能让老僵再度复活。

    刘一夫二话不说的,收走。

    “你!”

    林雷有些怒气。他打了半天,结果此骨却被别人收走,实有些不当人子。

    只是他方才一直发功,有些气短,所以不好撕破脸再吵。

    要是对方借这个由头不给钱了怎么办?

    好在这是不可能的。

    此时的刘一夫一行人等哪一个也不差钱,不至于贪没这点钱。毕竟大战方休,他们都累了,都被掏空了,现在都想休息。

    当然,他们都没休息,而是干活。

    虽然金风生水局和立尸藏金局被破,但锦家的这些立尸也是需要处理的。这些立尸,都处在将要尸变之际,危险的很,一不小心就有可能生变。

    他们可不想再打一场。

    所以刘一夫干脆的放出了他的一件降宝,地龙藤。

    此物,因为进化太快,所以刘一夫把它变成了一件外甲, 让它继续吸蚀血肉进化。

    现在这些立地尸,正好没什么营养。

    又是要变之尸,你取个尸油都不新鲜。

    干脆,喂这玩意儿了。

    刘一夫已经深切的感受到,倘若他的地龙藤再强点什么的,那今日一战其实不需要林雷这个工具人的。

    果然。

    地龙藤还是给力的。

    一具具地立尸被它生生吞了。

    最后只能剩下一张皮。

    因为地龙藤并不是纯粹的植物。

    它的内质有一定生物能力。

    你像这些立尸,因为是立尸,已经硬了,不能像普通尸体一样一吸就吸蚀了。

    但是吧,地龙藤的荆棘尖条会在刺入立尸的身体后,往里面注入一点消化液,硬生生把立地尸的尸骨都给化成糊糊,再被吸收掉。

    这也是将生物施以降术进行物化得来的好处。

    好在地龙藤并不是纯粹的生物,而是植物拥有生质特质,所以这么一个降术倒也不是太丧尽天良。

    不会造成太大的业力。

    特别是不能以其乱杀人。

    但这时,用来清理尸体,真的是太方便了。

    如果没有地龙藤,这许多尸体,想清理,你找焚尸的柴变一大堆,说不得就会被什么人知道消息又要生出乱子。

    哪像现在,不声不响,轻松自如。

    一整个的立地尸,眨么眼的,不一会的,就空空如也,就剩下一张皮子了,刘一夫他们只要去,把一张张皮子捡起来,将里面的黄金倒出,顺手把皮子当柴烧了,就什么事儿都没有了。

    清理掉这些立尸,刘一夫他们才发现,锦家不愧为豪门,这金子是真别人的母亲多啊。每一锭金子,都是精致特铸的私铸金,没有什么别人的记号,从某种意义上说,可以直接花用的。

    一般来说,金子这种贵重金属,是很特殊的。每个人收集到了金子就私存起来,打心眼里就不认为自己会花出去。

    所以他们会把金子铸成有标识的特殊模样。万一有人拿这种金子在外花用,第一时间没收。

    就是为了防止有人盗金去用。

    而一个人如果得到了金子,想要用,最好的方法是将金子融了重铸一遍。但是这需要一些工艺,你不会来乱搞,金子会混上泥土铁屑的。

    而请铸金的师傅,终归是要泄密的。

    古往今来,有多少盗金者,好不容易搞到了黄金,但真正能到手花用的,却是少之又少。

    这也是过去,刘一夫他们一开始不对金银货币有兴趣的原因。

    你什么人花什么钱。

    你没资格的一个人花金使银,这就叫蠢,给自己找不自在。

    但是呢,锦家的金子不一样,没那么多讲究。

    这些金子,分成了砖,锭,元宝,饼子等形状。

    最少的是金饼子,那年头,六百年前,好用的就是金饼子。一个人要是有一块大金饼子,就可以有家有业有妻有子快乐的过一辈子了。

    这种金饼子马蹄口大小,所以又称马蹄金。

    但很快此金就过时了,花用不方便。它最早是诸侯上贡用的此物。用之于行商,其实是不方便的。

    所以后来用了金锭子。

    也是金铤子。

    一根根长条似的,这玩意抓手里像根短粗的筷子似的,花用容易,特别是需要剪时方便。

    细长的嘛,一把大金剪一剪就好了。

    比较适合民间的花用了。

    可是后来又有商人发现,金子的本质不是花用,而是保值。

    于是有了金砖。

    这一块块的砖,我不花,但只要我有,那我就是有钱人。

    这是一个家族的底蕴。

    很多豪门要储就存这种大金砖。

    普通分为一手把和二手把。

    一手把是一只手勉强能拿起来。

    二手把是比一手把要大一倍多点,你真的需要用双手才能拿动。

    有这么一玩意镇宅子,你才好意思对外说你是积富之家,家有余庆。

    不过,随着商业兴起,需要用到金子的地方越来越多,最后,就是金元宝了。

    这里面的金元宝最多。

    刘一夫众人清理一下,共计一千五百万两。

    这真是一个让人头皮发麻的数字。

    不过想想这是一个豪族六百年的积累倒也让人了然,这才对嘛,身为豪族,有这些钱,真是不奇怪的。

    也亏了锦家自己当年立局,挺有信心的,丝毫没想过家业不兴,所以一直没取出来。但取出来也没用。

    锦家是明面上被人在搞。

    解决不了实际问题,投入多少钱都带不活产业。

    现在问题来了。

    一百多万两黄金。

    这得多重啊。

    不要以为这玩意轻,随便一拿拿就解决问题。

    其实一个人用麻袋背,他能背个一二千两也就到头了。一万两就能把人压死,更不要说一百万两。

    事实上林雷都有点不好意思。

    他以为锦家的金子也就几口箱子呢。

    如果是几口箱子,他累就累点,提了就跑。

    但现在这些金子,是几口箱子的事吗?

    这是四十口箱子的事。

    一个人要怎么拿四十多口箱子?

    再说了,拿走这四十多箱子,就一定是你的了吗?

    江湖上的人什么德性,看到有人有这么多金子,会不过来抢?

    所以说,这金子,哪怕刘一夫他们这样白给,他也不好拿。

    刘一夫众人看他在那儿发愣,都有些不道德的笑了。

    这种明明东西在眼前,它就属于我,而我偏偏带不走,或不好带走,或带上了会有大麻烦,众人可是深有体会。

    当初如若不是孙春绮从天而降,给他们帮助,他们真是要抓瞎。

    而也因此,他们才总能收获丰足。

    因为他们找到的宝贝,他们是真能带的上,带回来。

    所以他们做上一次就胜过别人做十次,百次。

    以至于一发不可收拾发成了现在这样。

    当然这也是机缘到了你能接住。

    当时。

    假若刘一夫不能,或者说没有能力使用储物袋,那孙春绮就是给了又如何?

    因为刘一夫能够使用储物袋,这才是孙春绮给的因由。

    “喂,钱已经给你了,拿啊。”

    张小乙贼坏地冲他笑。

    “我先拿一部分。”

    林雷脑门迸筋地说。

    张小乙继续逗他。

    “哦,一个人拿不动啊,哎,我记得你有的那些手下呢?”

    这又是一刀。

    林雷是收了一些手下。

    但那都是他招揽的工具人,给他干活可以,想分他的钱,做梦。

    那些人过来看到这些金子,不用说肯定想分一份。

    他能答应吗?当然不能。

    不甘心的那些人能答应吗?也不能。

    到时候,那些人肯定会想方设法谋害自己,甚至把消息往外放,而自己呢,只有一个人,浑身是铁能打几根钉。

    还有妹妹。

    带在身边就是个累赘。

    不带,这又是自己唯一的妹妹。

    怎么办?

    林雷内心煎熬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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