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咱点点关注,咱劝你们不要不懂事!
名还是一样的名,事还是一样的事!
但这并不妨碍,这是一个架空的真实世界!!!
大明洪武十二年,南京城。
秦淮河畔,车水马龙,人流如织。
临近正午时分,燕来楼花魁娘子诗诗的诗香小院大门猛的被人一把推开。
容貌俊秀但却挂着两个厚重黑眼圈的少年,脚步踉跄,扶墙而出。
沿街走出二十米,拐过弯便是秦淮河大街,少年警惕的回头张望,见无人跟上,这才长长的舒了一口气。
“哎!少年不知金子贵,老来想要炉管都困难!”
“教坊司不能再来了,从明天开始,戒色,养生!”
方静之揉着自己的老腰,挑起好看的眉毛,抬头看了一眼头顶的太阳。
双眼微微眯起,阳光透过树顶的枝丫,在他那张俊秀的脸上,肩上洒下一片斑驳。
看日头,大概有后世十点钟左右的模样。
骄阳如火,晒的人暖暖的,这不禁让人片刻的失神。
穿越了已经大半年了,他还是有些不适应古代的生活。
吃饭,喝酒,睡花魁……
虽然一切都是那么的美好。
可总是有一种镜花水月的不真实感。
晃了晃有些昏昏沉沉的脑袋。
摇摇摆摆的来到了一处沿街的小馄饨摊前一屁股坐了下来。
即便是再不真实,饭总还是要吃的。
一条扁担,两张小桌,南京城街头常见这种小吃摊点。
摊主是一位中年男子,看上去三十岁左右的模样,身上的衣衫破旧,浆洗的有些发白,一张饱经风霜的老脸上,却挂着疲惫而又幸福的笑容。
见有客人到来,男人熟练的将毛巾搭在肩膀上,热情的上前招待。
“小郎君可要来上一碗馄饨,咱家的馄饨用的可是北边草原上过来的羊,外加上小人亲手做的虾皮海带,点几滴山西来的老陈醋,鲜嫩之余最是可口暖胃!”
“是吗,有这么好吃!”
方静之抬起头,有些疲惫的伸了个懒腰。
“那可不是,咱家的馄饨,您在这街面上绝对找不出第二家,吃了咱家的馄饨,保证您再也吃不下别家的!”摊贩自夸道。
“那就来上一碗吧,让本少爷尝尝你的手艺,没有卤虾油可不给钱啊!”方静之挑了挑眉笑道。
“您把心放肚子里,不好吃,小人也不敢要小郎君的钱不是。”摊贩笑呵呵的回道。
就在此时,一道稚嫩的声音却突然从男人身后响起。
“父亲,这位哥哥可生的真好看!”
方静之循声望去,却见男人身后站着一位七八岁的小姑娘,正抱着男人的大腿,露出半张小脸,瞪着一双乌溜溜的大眼睛好奇的打量着自己。
摊贩见状,笑着低头拍了拍小姑娘的小脑袋,冲着方静之拱手笑道:“小郎君见谅,家中妇人今日回了娘家,小女在家无人看顾,不得已只能由小人带着出摊,冒昧之处还望小郎君海涵!”
方静之闻言摆了摆手,冲小女孩笑了笑,眨了眨左眼。
“没事,童言无忌,更何况,我喜欢听这样的大实话。”
看到挑着担子的卖糖小贩从馄饨摊子前路过,招手将其喊停,方静之掏出两文钱,从摊子上摘下两个憨态可掬的糖人,笑眯眯的塞到了小姑娘的手里。
“小乖乖,奖励你的,大哥哥就喜欢你这样喜欢说实话的好孩子!”
男人此刻做好了馄饨,听到这话也是忍俊不禁,却又见到小女孩手里的糖人,赶忙说道:“小郎君这可使不得。”
“有什么是的使不得,左右不过是两文钱罢了,再者说了,我是奖励给小丫头的,又不是给你的……”
方静之怜爱的摸了摸小女孩的脑袋。
毛茸茸的小脑袋,摸上去感觉很不错。
摊贩见状,也不再推诿,道了一声谢后,又转头看着自家女儿。
“宁儿,还不快谢谢小郎君!”
见父亲的允许,小姑娘怯怯的道了声谢,这才一脸欣喜的将糖人凑到了嘴边,小心翼翼的舔了一口,两只好看的大眼睛顿时就弯成了月牙。
方静之见状,也是乐的开颜,捏了捏小姑娘肉嘟嘟的小脸后,低头开始对付碗里的馄饨。
油亮的馄饨皮薄如纸,馅料鲜美可口,一口咬下去,满口的汁水和香味让人回味无穷
三两口便将碗里的馄饨吞下了肚,肚子里暖烘烘的,感觉被花魁娘子拿去的半条命总算是回来了一半。
一边吃着馄饨,瞅着街上络绎不绝的人群,方静之忽心生疑惑。
秦淮河乃是南京城乃至大明出了名的风月场所,平日里聚集在这里最多的便是附庸风雅的读书人以及达官显贵前来取乐。
如今虽然是正午,还不到最热闹的时候。
可一般这个时间点,已经有大量的文人世子前来寻欢作乐。
白日宣淫这事,读书人们嘴上虽然鄙视之,但是身体却往往很诚实。
今日却不知为何,各家青楼虽然大门敞开,却是门可罗雀,冷清至极,便连老鸨子的揽客声,都显得有气无力。
平日里那些喜欢在各家楼下吟诗作对,吸引天使投资人的穷酸书生,更是没见到几个。
怎么回事,那些文人骚客们都哪里去了?
人渣败类们都变道德模范了?
想想都不可能!
方静之皱了皱眉,转头看向正在哄女儿的摊贩,疑惑道:“店家,今日这秦淮河为何如此冷清,可是城里有什么新鲜事,大家都去看热闹去了?”
“回小郎君的话,听闻永昌侯家的大小姐要抛绣球招亲,所以很多人都去凑热闹去了,若非小人的摊子固定在这里,还带着闺女,不然也会去凑个热闹了。”摊贩抱起女儿,笑着回应。
“哦,这样啊!”
方静之下意识的点了点头,可随即忽然心中一动,猛的抬起头。
“你刚才说谁家的小姐抛绣球招亲???”
“是永昌侯家的大小姐!”
说到这里,摊贩忽然话锋一转,并且不自觉的舔了舔嘴唇,绞尽脑汁,努力的搜寻着脑海中那匮乏的形容词汇……
“这位蓝家的大小姐,那叫一个真吉尔美啊!”
方静之忍不住撇了撇嘴,就冲你这词汇量,放到后世如果不是娱乐圈的顶流小鲜肉小花,本少爷倒立洗头。
什么叫真吉尔美啊,那应该是真吉尔八美!
你瞅瞅,虽然只多了一个字,但境界却是相差十万八千里。
哎,没文化,就是这么可怕呀!
“那到底有多美?”
“跟天仙一样美!”小摊贩回道。
蓝玉的闺女貌若天仙?
方静之的脑海中不由自主的浮现出一张笑脸,以及那一排白花花的牙花子!
我咋就不信呢!
众所周知,但凡长得帅又能打的历史区名将总会被人魂穿。
可纵观点娘历史作品五万一千七百九十七本。
就没有一本是以蓝玉为主角的。
这很充分的说明一个问题——蓝玉绝逼长得不帅。
甚至可能很丑!
遗传学上来讲,闺女大概率长相是随爹的。
如此一来,也就说得通了。
蓝玉长的死比丑,而他这闺女多半也是长相随了他,嫁不出去了,逮着谁坑谁,这缺德事,蓝玉绝对干的出来……
方静之幸灾乐祸的腹诽了一句。
“你见过那位蓝家的大小姐?”
馄饨摊老板摇了摇头,颇为遗憾的说道:“也是没那个机会,都是道听途说罢了,不过想来侯爷家的大小姐,怎么也比燕来楼的花魁要好看吧,小人当初偷偷看过幂幂花魁一眼,滋滋滋,那大长腿,那脸,那熊……”
小老弟,麻烦你擦一擦口水,不要意淫本少爷的女人!
我代表蓝玉感谢你拿他闺女跟花魁比,他知道了一定会好好感谢你的!
穿越大明已经大半年了,虽然对这些大明历史上的名人们十分好奇,但是方静之却没有丝毫结交攀附的意思。
虽然说当年历史课上学到的知识都已经还给了老师,但他却很清楚的知道。
大明初期的这些猛将功勋们,安安稳稳活到入土的可没几个!
其中尤以蓝玉为甚。
好好地苟在大明,做个悠然自得的大富豪不香嘛!
万一被那个喜欢扒皮的皇帝注意到,死是肯定死不了的。
可问题在于朱扒皮这人,很是知人善任,而且喜欢强迫。
万一被他发现了本少爷的才华?
就这么想不开?
九九六福报还没过够,非要被强迫着倒贴工资来个九九九?
所以,还是老老实实苟着吧,逍遥快活睡花魁,这才是穿越者该过的好日子!
告别了摊贩,准备去药店开两副保养方子准备回家好好补补。
可行至半路,不知为何两只脚却怎么也不听使唤。
好吧,这蓝玉家的瓜,总不能不吃。
方静之体内流淌了五千年的吃瓜基因蠢蠢欲动。
抛绣球招亲,两世为人还未曾见识过的大场面!
一个活生生的大姑娘,就这么随手抛个球就把自己的终身大事给定下了,这是多么靠谱的人才能想出来的“好”主意。
姑且不谈什么贫贱富贵,年龄老幼。
这万一胜出的是个断眉眯眯眼,毛脸雷公嘴呢!
好吧,好歹还是个纯男人。
可万一是个王甜心呢?
那不恶心嘛!
想到好玩处,他忍不住嘴角上挑,露出一丝笑意。
“这蓝家的瓜,不吃可惜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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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吃瓜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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