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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我靠破案在直播间翻红了第164章 谁都拿不走

第164章 谁都拿不走

    流浪汉不疑有他,一边主动缩短了步子间距,配合着梅礼迈步的频率,一边往她所指的巷子口走去。

    距离本也算不得太远,没一会儿两人就走到了目的地。

    流浪汉明显怔住了,巷子里根本没有什么车,自然也就不存在梅礼口中所说的那辆需要推的车。

    “小姑娘,你?……”流浪汉开始害怕了,他脑子里很快闪过一个画面,河岸旁的那张青白的死人脸突兀地被重新回想起来,他战战兢兢地转过了身,牙齿都不自觉开始打颤。

    这人……不会是……

    牙齿撞击的咔嚓声清晰得让人无法忽视。

    “你到底是什么人?”

    流浪汉心底发虚,他倒是不怕梅礼有什么坏心,这小姑娘身条纤细,真要起冲突,对方绝对干不过自己。

    但……万一这人是来灭口的呢?

    梅礼看出了他的畏惧,手指挑起一缕被汗水微微打湿的长发,轻轻挽在耳后。

    阳光灼暖了她的眉眼,那双漆黑的漂亮眼睛眸光清澈纯粹,笑容温暖似是没有半点儿威胁,更是不具任何攻击力。

    “你别怕,我只是想要向你打听一些事。”

    美貌和财富一样,都是最昂贵的稀缺资源。

    流浪汉虽然活得落魄,却还是能够欣赏到这种极具亲和力的美感的。

    谁不爱看美女呢?被这么漂亮的姑娘搭话,只要是个正常男人,不分年龄段,都会受宠若惊。

    尤其是在梅礼大方地递给他一张红色的Rmb后,流浪汉彻底镇定了下来。

    ps:这绝对不是“钞能力”的功劳,真的只是单纯的美貌暴击!

    “你之前一直住在河边吧?”梅礼微不可查地轻笑了一声,纵容地等待流浪汉把那张纸币折叠成非常小的小方块后,小心翼翼地塞进了衣服的内袋里。

    流浪汉宝贝似的把手放在衣服外侧,手指拢成了一个弧形的轮廓,虚虚扣在那个突起的位置上,反复确认般摸了好几下,这才抬起了那张被岁月无情刻下了沧桑痕迹的黝黑脸庞。

    “我是住在河边,”他小心觑着梅礼的神色,战战兢兢问道:“家里的东西我都带走了,那里也没有人认识我。你是怎么找到我的?”

    家这个字含义非常丰富,它带着对某地的眷恋和归属感,是最常停留的地方。

    察觉到流浪汉把那个窝棚称为家,梅礼就知道自己绝对没有找错人。

    梅礼倒也没有避而不谈:“我在角落里找到了一张招聘广告。”

    说着梅礼便把那张皱皱巴巴的、仿佛被人折叠起来后又反复展开过很多次的小广告拿了出来。

    流浪汉定定盯着那张起了毛边儿的广告纸,露出了懊恼的神色。

    到底是搬走的太匆忙了,只顾着带走了自己的铺盖,这才不小心留下了尾巴,被有心人寻着蛛丝马迹找了过来。

    “我有些事情需要向你本人确认。”

    流浪汉紧张地用鞋跟磨了磨地面,声如蚊呐:“我现在有了新的工作,只想好好生活,不想卷进什么麻烦的事情里去……”

    他近距离接触过那个死人,后来搬家的时候也听说了河边的那个人死于毒杀。

    既然不是病逝,那就是被人害死的了。

    他可不想惹上什么杀人犯,只想平平淡淡生活。

    梅礼能理解他向往安逸新生活的心情,遂承诺道:“只要你回答我的几个问题,我保证不会让‘麻烦’事牵扯到你身上。”

    毕竟她能循着线索找过来,保不齐警察也会注意到那边的帐篷,最终查到流浪汉的身上。

    流浪汉知道自己不能逃避了,干脆一屁股坐在了地上,他也不管地面热的烫屁股,用手当扇子扇了扇风:“你问吧。看在钱的份上,我也会如实回答的。”

    所以,果然和美貌无关,一切都是为了小钱钱对吗?

    梅礼其实不在乎他是为了什么,只要能够老老实实回答便好:“你是河边那个命案的第一发现人,对吧?”

    流浪汉必然是比梅礼更早发现尸体的人。

    只有比梅礼更早到达现场,他才有机会掌握梅礼不知道的线索。

    流浪汉果然点头了:“对,我是最早发现那边有死人的人。”

    “你发现尸体后没去报警?”河岸离警局不算太远,步行十多分钟就能看到街道派出所。

    流浪汉不自在地用指甲抠了抠地面,指甲缝里很快填满了细小的砂粒,他却浑然不觉一般:“我确实没去报警。”

    梅礼歪了歪头,思索了一瞬便明白了。

    不报警自然有不报警的理由。流浪汉看起来就很惜命,所以绝对不会是因为看到了凶手的容貌,害怕被报复。

    如果看到了凶手的模样,报警才是最好的自保方式。

    恰恰相反,流浪汉根本没有遇见凶手,那么……

    “你从死者身上顺走了什么东西?”梅礼很快推敲出了流浪汉的动机,也不绕弯子,蹲下身,目光直直看进流浪汉慌乱的眼底。

    被那仿佛具有穿透性的目光锁定,流浪汉的手没能掌握好力道,深深抓挠过地面,刺啦一声,指甲摩擦过粗糙的地面,指缝边缘霎时间流出了鲜红的血滴。

    梅礼眸子中有同情和懊恼一闪而逝,她并不是想要吓唬他。

    梅礼摸了摸空荡荡的口袋,微微遗憾,今日出门比较着急,她身上并没有带创可贴。

    流浪汉脑袋压得低低的,他在害怕,因为梅礼都猜对了。

    正是因为从死人身体上顺走了不少东西,流浪汉才会没有第一时间选择报警。

    因为心虚,更是因为那个时候突然心生的贪婪。

    他藏起了不少值钱的物件儿。

    梅礼根据自己看过的现场推测,能被流浪汉拿走的东西不会太多。也许是钱包,也许是手机,或是饰品之类的贵重物品,或是万达伟吃饭的家伙事儿——单反相机……

    就是因为拿走了不属于自己的东西,流浪汉觉得继续住在原来的居所容易被人找到,这才匆匆忙忙搬了家。当然,这也是他做出改变的一个契机,顺便给了自己一份勇气,不再对着招聘广告犹豫,成功获得了打更人的工作。

    若是没有这次的意外,怕是流浪汉很难找一份正经的工作。

    流浪汉并不擅长掩饰情绪,他的脸上有慌乱、心虚和难堪,梅礼知道自己又说对了。

    她摊开白皙的掌心:“把你拿走的东西交给我吧,我可以花钱买,也可以帮你保守秘密,不会让除我以外的人来打扰你的新生活的。”

    流浪汉的手不自觉地再次抚上了衣服的内袋,在看清楚了梅礼眼中的笃定和坚持后,他长长叹了口气:“你这姑娘年纪轻轻的,心思太过缜密,实在是太可怕了……”

    说着他便把手探入了那件宽大的衣服里,一点点靠近装着他最后财富的位置。

    洒!

    流浪汉见梅礼的注意力多集中在他口袋的位置上,瞳孔诡诈地转了半圈儿,动作飞快地抓起一把散土,用力扬在了梅礼脸上。

    这人居然一直在戒备着梅礼!之前抠挠地面的动作根本就是个幌子,借以掩饰他想要偷袭的小动作!

    流浪汉这是准备一旦事情苗头不对,立即便逃!

    流浪汉的动作太快,梅礼只来得及挡住眼睛。

    趁着梅礼侧身用手臂护住眼睛的绝佳逃跑时机,流浪汉毫不犹豫,拔腿就跑。

    跳过围墙,流浪汉幸灾乐祸地扭头往身后查探。

    他凭自己本事得到的东西凭什么要交出来?!

    他捡到的东西就是属于他的了!!

    谁都拿不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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