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小松经历过生死时速,所以畏首畏尾,战战兢兢。
他旁边的少年杨枝更是从尸体堆里捡回的命,放眼望去,只觉得哪里都有鞑虏,哪里都是刀光剑影。
俩人就差抱一块喊娘了。
为了缓解心底的惧怕,汪小松主动开口,“你为什么叫杨枝啊,这不是女孩的名吗?”
杨枝明显更难过了,“我娘说女孩的名好养活。”
确实需要好养活,因为他已经没有娘了,只能自己养活自己。
空气突然充斥悲伤,汪小松呐呐地闭上嘴,选择继续胆战心惊地看着前方。
老话说过,越怕什么越来什么。
就在马车全力冲刺的时候,左手方有个一闪而过的骑马鞑虏。
汪小松的心陡然提起来,“嗬嗬”地指着前方,赫然是吓到连话都说不出来了。
杨枝更是红着眼眶,把在车厢里休憩的另一个长工也叫起来,全神戒备。
所有人都提心吊胆。
期盼着鞑虏没有看到他们,期盼着是他们眼花了。
直到越来越多的马蹄声响起。
汪小松几乎快脱力,手抖地握不住缰绳,心底更是害怕紧张恐惧担忧一一闪过。
唯独没有后悔。
因为这条路始终都要走,他不走也会有人走,他不遇见鞑虏,也会有人遇见。
身后的马蹄声越密集,汪小松反而越平静起来,他握紧缰绳,在马蹄声超越前来的瞬间拽紧。
马儿嘶鸣一声,两只前蹄高高举起,又落下。
身为大渝王朝的子民,既然注定要死在鞑虏的刀下,那就不能白死,不能浪费这条命。
他要连车带马,狠狠地撞过去。
带走一个赢一个,带走两个赢一双。
说时迟那时快,汪小松蓄力准备,正要冲撞过去。
一道英姿勃发的身影骑着马冲到他跟前,蹙着眉头道,“小松,是我。”
竟然是亲自带队前来接应的三公子方恒。
汪小松瞬间卸力,哭地鼻涕眼泪乱飞,“三公子,你可算来了,刚才吓死我了,好多人追我们,好多鞑虏啊。”
杨枝在旁边抽泣着点头。
方恒抿着嘴没说话,还是姜一忍不住道,“小松,你是不是误会什么了,刚才是我们啊。”
“对啊,越追你跑得越快,幸好咱们是骑马的,否则不得跟你到天涯海角。”姜八拍着胸口。
汪小松,“……”
所以刚刚他是眼花了?看错了?
可明明那就是个鞑子,穿着袍子,身材高大威猛,跟大渝王朝纤细笔直的男儿有着根本上的区别。
“应该是眼花了。”姜一道,“谨慎点是好的,但也不能谨慎成这样,我们追了半天呢。”
“是啊。”姜六难得插嘴。
连汪小松都破涕为笑,以为是自己搞错了。
直到方恒蹙着眉头出声,“也许真是。”
场面瞬间肃然,杨枝吓得缩在汪小松身后,连呼吸都暂时中断。
“队长的意思是,在咱们之前真的有个鞑虏过来,只是后来撤退了?”姜五出声揣测。
方恒缓缓地点了点头。
行军人善用哨兵,通常用来在前方探路,遇到情况就立即返程禀报,能够最大程度上减少损失,避免陷阱。
刚才那个鞑虏,可能就是小部队的哨兵,原本是盯上汪小松等人的,只是碍于方恒带人过来了,不得已撤退。
这说明他们的小部队人手很少,也说明郑如谦提议的,要军营里派人迎接是多么对的决策。
汪小松决定回去就给东家磕两个。
“这条路不安全了。”方恒分析,“鞑虏在这里见过你们一次,恐怕还会来第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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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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