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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北派:走地仙盗墓笔记第371章 抓飞贼

第371章 抓飞贼

    “谁!”

    就在邓士伦讲到最后的时候,球球忽然扭头看向院外,冷不丁暴喝一声,然后腾一下站起身,三晃两晃来到院墙下,一跃而起,消失在了黄昏薄雾之中。

    邓士伦当即面色大变,他冲进卧房,抓住两杆猎枪,丢给我一杆:“走。”

    说完,邓士伦跑了出去,我紧随其后,院墙有一米半高,我和邓士伦一下子翻不过去,所以为了节省时间,我们俩从院门冲了出去。

    然而,当我们来到小院之外,凝目去看的时候,球球的身影已然消失不见,只有院墙外留下的两串脚印一直延伸到村东头。

    不过,我可不会因为看不见球球,就放弃支援,所以,我稍稍停顿观察了一下,拎着猎枪撒丫狂奔。

    邓士伦反而落在了最后。

    上山的路,我记得,另外,也多亏今日下了小雨,山道上的脚印,给我提供了线索。

    就这样,我一口气跑出村子,以最大速度,沿着盘山道飞奔而下。

    “奇怪,怎么脚印消失了。”

    我大概跑了十分钟左右,忽然山道上的两排脚印消失了。

    是那种凭空消失的,就好像一根绳子,突然就断了,而且脚印的痕迹,距离一侧山崖还有一米多的距离,难道是跳了下去?

    我慢慢挪移到悬崖边,低头往下看,不一会,我就发现了端倪。

    只见,下面的野草丛,裂开了一道半尺宽的缝隙,有些被压弯的草,正在慢慢的挺直身躯,叶子上的露珠在无声滑落。

    “果然是从这里跳下去了。”

    我没有喊,唯恐球球因为我而分神,不过,我对球球的轻身功夫很有信心,因为连杨杏芳都不如球球,这天下,能胜过球球的可谓是凤毛麟角。

    我就不信,这小小的山村里,会有比球球更厉害的人物。

    “小兄弟不会有啥事吧?”

    邓士伦跑过来,站在悬崖边一脸担忧的说道。

    然而,他话刚说完,我就发现悬崖下方的草丛中,有动静,我心里一紧,缓缓端起了猎枪。

    嗖嗖嗖。

    沙沙沙。

    声音越来越近,我隐约看见一个光头在野草丛中若隐若现,心里再也忍不住的喊了一声:“球球,没事吧?”

    回答我的只有沙沙沙声,不到两分钟,球球的身影终于完全出现在了我的视线之内。

    咦?

    看清楚是球球之后,我的视线,放在了球球手上拎着的人身上。

    那是一个身穿蓝布衣衫的男子,体型偏瘦,身高应该有一米六左右,就是这个家伙,让球球追了十几分钟才追上,我们把他拎回小院之后,一问才知道,这家伙竟然是个飞贼。

    此飞贼名叫朱福,外号蝙蝠朱,从小就苦练轻功,几十斤沙袋捆在腿上,十几年如一日的练习,吃饭睡觉也不脱沙袋,到如今踏雪无痕,蜻蜓渡水,在中原也是赫赫有名。

    可惜,现在王胖子不在,否则,他一定会认出来朱福。

    我们审问朱福之后才知道,原来他是拿人钱财替人消灾,幕后主使乃是洛阳耗子张。

    耗子张正是被邓士伦活埋在古墓里之后,用棺材板子挖出一条逃生通道,这才捡了一条命。

    “大哥大爷,可别杀我,耗子张给了我一个数,我全都给你们,不,我再加一个数。”

    蝙蝠朱看出来了,我们仨都不是善茬,浑身都带着煞气,肯定是弄死过人,所以,他老老实实交代之后,就是一顿哀求。

    “我去给我兄弟包扎一下。”

    我拉着球球走到了里屋,从背包中拿出紧急医药箱,给球球的小腿简单包扎了一下。

    球球轻功是不错,比蝙蝠朱高出两个档次不止,奈何,蝙蝠朱熟悉这里的地形,再加上也是个轻功高手,所以,球球不可避免的被落在野草中的枯树枝划伤了小腿。

    “哥,这家伙的轻功真是不错,如果放在平地上,我至少三分钟之后才能抓住他。”

    球球罕见的没有因为受伤,而怪罪蝙蝠朱,反倒有些惺惺相惜。

    “以后遇到这种事情,自保为上,跟你受伤比起来,我宁愿那家伙顺利逃走。”

    蝙蝠朱是来监视邓士伦的,跟我和球球有毛的关系,半个小时前,邓士伦还想赶我们走呢。

    现在球球冒着危险,把蝙蝠朱抓过来,我觉得已经很对得起邓士伦了。

    茅台要拿走,这次我扛着。

    主意已定,我来到了客厅,淡淡的看向邓士伦:“这家伙,你准备怎么处置?”

    “这是那位小兄弟抓来的,怎么处置我都没有意见。”

    其实邓士伦的真实意思是,让球球和我看着处置,他咋地都行。

    然而,我却误会了。

    要知道,蝙蝠朱是来监视邓士伦的,跟我和球球有啥关系?

    蝙蝠朱是球球抓住的不假,但球球可是为了邓士伦。

    现在到了处置环节,你邓士伦怎么还能甩锅呢?

    你的意思是,让我们动手杀人?

    人是我们帮你抓的,还要我们帮你杀人?

    这邓士伦是咋想的?

    什么好事都要落你头上是吧?

    “行!”

    我心思电闪之间,忽然做出了一个决定,转身回里屋,把球球拉了出来,而且还小声说:“先给外面那个家伙下一个蛊,这个人,我有大用。”

    球球对我是言听计从,咬破舌尖,一口血落入碗中,我倒了一些凉水,二话不说,掰开蝙蝠朱的嘴巴,把血水灌了进去。

    蝙蝠朱都快吓尿了,这厮平时也就是个偷鸡摸狗之辈,哪里见过这种阵仗。

    等了约三五分钟,球球忽然吹起了口哨,蝙蝠朱起初还以为只是个口哨,然而下一秒,他忽然抱着肚子开始在地上打滚。

    “大哥,大爷,饶命啊。”

    蝙蝠朱以为我给他下了毒,要毒死他,因此,这家伙爬过来,抓住我的裤腿,苦苦哀求。

    我不为所动,得先让他尝试蛊虫的滋味再说。

    然而,我没想到的是,这家伙因为哀求不成,反倒威胁上了,只不过,他不是威胁我,而是威胁邓士伦:

    “你就等着被收拾吧,我敢打赌,你活不过三天,哈哈哈,啊啊啊。”

    这家伙中了蛊还这么嚣张,球球加大了控制力度。

    其实蛊虫没有传说中的那么夸张,球球自小跟蛊虫打交道,吃蛊虫,跟蛊虫一起睡,一起玩,浑身上下都是细菌,后来身体表面没有了细菌,但是血液中早已布满了细菌,唯一可怕的是,细菌竟然跟球球之间,形成了一个和谐共生的奇葩生态系统。

    所以,球球的一点血液,就能让正常人闹肚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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