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书友访问口袋小说
首页唐朝诡事录第八卷 异话:唐朝人的小众故事

第八卷 异话:唐朝人的小众故事

    第八卷  异话:唐朝人的小众故事

    李廓得知此事后也很好奇,亲自审讯。为首的盗贼说:“在我们这行,有个老大,现已隐退。但说起此人,算得上大唐巨盗了,是我们的偶像。经人引见,已金盆洗手的他老人家,接见了我们。在央求下,他传授给我们一个秘诀:盗窃前,如果吃点人肉,那么入室内,其家人必昏沉不醒,或如中魇症一般,呆傻而不知反抗。我们按他老人家说的去做了,果然十分灵验。”

    江湖的起源

    《酉阳杂俎》中有这样一条细微的记载:“葳蕤草一名丽草,亦呼为女草,江湖中呼为娃草。美女曰娃,故以为名。”无意去琢磨这种美女草,而是想说说这里提到的“江湖”一词。

    “江湖”最早见于《庄子》:“今子有五石之瓠,何不虑以为大樽而浮乎江湖!”从具体语境上理解,此处之“江湖”可作自由天地讲,切合庄周“逍遥游”的梦想。到后来,该词象征林泉高逸,与宫阙仕途相对。

    唐朝佛教大盛,六祖慧能之后,在中唐时代,出现两位划时代的伟大禅师:在江西传法的马祖道一和在湖南传法的石头希迁。一时间,各地朝拜者如云一般前去江西和湖南,这就是“走江湖”一词最初的含义。

    “江湖”的范围由此缩小,成为某种固定生活之外的特指,并限于一种带有民间性质的状态。也是从这个时候起,这个词越来越多地出现在唐人诗歌中。杜牧:“落魄江湖载酒行,楚腰纤细掌中轻。”李商隐:“永忆江湖归白发,欲回天地入扁舟。”

    为什么中晚唐时“江湖”频频出现在人们的嘴里与笔下?

    涉及一个“蝴蝶效应”问题。大约没有人会注意到,隐秘的源头是当时绵延近半个世纪的“牛李党争”。李党领袖为世家贵族出身的李德裕,牛党领袖非通常认为的牛僧孺而实为另一名大臣李宗闵。当时,“李党”得势,就把“牛党”成员扫出朝廷;反之亦然。所以,大臣们如走马灯般被贬到外地,士人的心灵结构也发生巨大的变化:因受牵连、远贬他地、仕途失意,江湖情结越发严重。

    当时,藩镇割据,路途多险,侠盗众多。他们的身影在草莽中频繁出现,更使江湖成为一种魅力独具的传说:烟树浩渺,天高水远,负剑浪迹……这是一个词在时光中的变迁。《酉阳杂俎》就专门开辟“盗侠”一门,记载那个时代的江湖异士。

    段成式有个朋友叫广升,是长安慈恩寺僧人,原籍四川的他,就曾讲了一个有关暗器的故事。据回忆:唐德宗贞元(公元785年~805年)末年,川地阆州有一僧叫灵鉴,善用手指发射泥丸。当然不是普通的泥丸。这位和尚手中的泥丸是用以下东西配方制造的:

    洞庭湖岸边的沙土三斤、炭末儿三两、瓷器末儿一两、榆树皮半两、泔水二勺、紫矿(一种豆科植物)二两、细沙三分、藤纸(以古藤制成的纸张)五张,渴拓汁(不知什么玩意儿)半合(十分之一升)。

    把这九种原料均匀搅拌,捣上至少三千杵,然后将其制成丸,在阴处晾干,就成功了。

    随后的故事就跟这种暗器有关了:“慈恩寺僧广升言,贞元末,阆州僧灵鉴善弹,其弹丸方:用洞庭沙岸下土三斤,炭末三两,瓷末一两,榆皮半两,泔淀二勺,紫矿二两,细沙三分,藤纸五张,渴拓汁半合,九味和捣三千杵,齐手丸之,阴干。郑彙为刺史时,有当家名寅,读书,善饮酒,彙甚重之,后为盗,事发而死。寅尝诣灵鉴角放弹,寅指一枝节,其节目相去数十步,曰:‘中之获五千。’一发而中,弹丸反射不破,至灵鉴乃陷节碎弹焉。”阆州刺史郑彙身边有门客叫寅,此人既好喝酒,又爱读书,还会舞枪弄棒,长于各种暗器,为郑器重。只是后来转入林莽,当了大盗,最终事发而死。寅活着时,曾与灵鉴和尚进行了一次对决。

    唐朝夏日午后,清风徐来,花叶不惊。在刺史的庭院里,朋友们闲坐着,侍女不时穿梭其间。寅起身来到阶前,指着几十步外一棵松树的某段枝节,对灵鉴说:“禅师!如果我击中了,当赢你五千钱,反之亦然!”

    郑彙和他的朋友们表示赞同。

    寅说罢,从囊中取出一粒泥丸,用中指和食指相夹,甩出而击中,随后泥丸又反弹回来,没破碎。

    轮到灵鉴,和尚起身,手指间夹着用特殊材料制成的泥丸,静默如偶,突然发力,宽袖飘荡,惊起飞鸟。众人诧异间,泥丸已中目标,深深碎陷于树中。灵鉴手里的泥丸不是用九种材料制造的么,怎么还碎了?泥丸自然没问题,之所以碎于树中,只能说灵鉴发力更狠、内力更强。武林中人都知道,手发丸状暗器,最难的是既击中目标,又碎其中。想达到这种境界,需要特别的功力。

    灵鉴,可谓高手了。

    泥丸击中树后,既没弹回,也没在树外破碎,而是深深碎嵌于硬木之中。

    如此推测,要是击中人的脑袋,又是何等场面?比之于灵鉴,寅手头上的功夫还嫩点,难怪后来没当好强盗。如果有灵鉴的功夫,逃跑时回头发射几粒,早就把捕快干掉了,也不至于最后被逮着处死。

    灵鉴身怀如此绝技,你很难说他是一名普通的僧人。如果说他有江湖的背景,甚至更为令人惊讶的真实身份,也没什么好奇怪的。下面故事中出现的主人公,同样善使弹丸,在一次行旅中,他就遇到了一名身份可疑的僧人。那是唐德宗建中(公元780年~783年)初年,士人韦生搬家去汝州,荒野中遇一僧,两人相谈甚欢。当时天色将晚,僧人指前路道:“再过几里,便是我的禅院,可否光顾?”

    韦生答应,叫家眷先行,自己跟僧人在后面。走了十多里地,依旧不至,韦生问僧人,后者指着前方的一处林烟,说:“那就是。”

    又走了一段路,天已全黑,韦生开始怀疑。韦生平素擅长弹弓奇技,百发百中,于是悄悄从靴中取出弹弓,装上铜弹丸,对僧人说:“我赶路是有程期的,路上相遇,因相谈投机,所以共行,并接受您的邀请,可现在已走了二十多里,依旧不到,什么意思?”

    僧人只说:“跟我走好了。”

    僧人又往前走了百余步,韦生已知其为江湖大盗,于是在身后发射弹丸,正中其后脑。僧人似乎没什么感觉,韦生又连续发射,五发弹丸皆中其脑,僧人这才摸了摸后脑,说:“你别再搞恶作剧了好不好?”(凡五发中之,僧始扪中处,徐曰:“郎君莫恶作剧。”)

    韦生知道遇见了高手,无可奈何。

    二人行至一庄,有数十人举火炬出迎。僧人拉韦生来到中厅,说:“公子莫怕。”

    随后,僧人问左右:“这位公子的家眷安排好了吗?”

    左右遂引韦生去看,后者见其妻女别在一室,被安排得很好。韦生回到中厅,僧人握手道:“我确是大盗,与君共行,本来无甚好意,欲行加害,但公子身怀绝技,为贫僧敬佩。当然,也就是我,若逢他人,早被你击倒了。弹丸都在这里——”

    说罢,僧人摸了一下后脑,五颗弹丸坠地有声,其脑竟无伤痕。

    在唐时,很多大盗披着僧人的外衣。唐玄宗的哥哥宁王曾到鄠县打猎,搜索山林时,在草丛中发现一个大柜,上着特别牢固的锁头。宁王叫人将柜子弄开,发现里面竟然有一漂亮少女。少女称,自己跟叔伯住在前面的庄子,昨晚遇到强盗,当中两人是僧人,把她抬到这里欲谋祸害。当时,宁王刚捕捉了一头黑熊,于是在带走少女的同时,把黑熊装进柜子,重新上了锁。

    三天后,传来一则新闻:在鄠县,两个僧人抬着个柜子住进了一家豪华客栈,出手阔绰,给了店家一万钱,说要做法事,待一天一夜,但别人不能进入他们的室内。到了后半夜,旁人听到僧人住的屋子有搏斗之声。天亮后,店主感到奇怪,往里一探头,就觉得耳边生风,一头黑熊冲了出来,再看那两个僧人,都已经被啃得露出了骨头。

    当然,被熊所食的僧人跟韦生遇见的僧人是有很大区别的。前者不过小小的好色之徒而已,后者则是资格极深的武林高手。

    却说当夜,僧人邀韦生夜宴,说:“我有几个兄弟,愿意引见给你。”

    不一会儿,进来红衣大汉五六名,列于阶下。

    僧人说:“快来拜见公子,若是你们遇到他,脑袋早就成齑粉了。”

    吃完饭后,僧人说:“我虽为僧人,但做大盗已久,现年岁高了,欲改前非,可不幸有一逆子,名飞飞,本领已超过我,我令其退出江湖,但不奏效,今晚你能否帮我将其除掉,以绝后患?”

    正说着,飞飞出来了:“知有高人前来,我欲与之比武。”

    飞飞年方十六七岁,碧衣长袖,肤色如脂,看似羸弱,而目光如鹰视狼顾。

    僧人呵斥:“退下,后堂相待!”

    飞飞走后,僧人取出一把长剑并把地上的弹丸捡起交给韦生,说:“希望你使尽浑身武艺,为我斩杀飞飞。”

    韦生见僧人杀意真挚,遂入后堂,将门反锁。此时,飞飞手持一马鞭站于堂中,房屋四角点着蜡烛。韦生引弓发弹,心想必能击中飞飞,结果是弹丸叮当落下,而飞飞已现身梁上,沿壁而行。韦生大惊,又发弹丸,却无效,举剑刺,皆不中。飞飞始终离韦生一尺多的距离,最后韦生虽砍断了飞飞手中的马鞭,但终不能伤其人。

    韦生负愧而出,僧人怅然若失,对歪着头的飞飞说:“你此生终为盗矣!奈何?”

    僧人安慰韦生,当夜与之共论剑艺与弹丸暗器之事(“僧终夕与韦论剑及弧矢之事,天将晓,僧送韦路口,赠绢百匹,垂泣而别”)。但可以想象在二人中间,始终有飞飞的阴影在徘徊。飞飞的故事对后世武侠小说影响很大,王小波也将之改写为短篇小说《夜行记》。

    僧人是资格极深的江湖大盗。本人武功高强,手下一帮兄弟。但青出于蓝,其子飞飞虽年少,但已是高手中的高手。韦生剑术出众,弹无虚发,但终不能伤其身。

    这样的少年高手,在当时并不算少:“马侍中尝宝一玉精碗,夏蝇不近,盛水经月,不腐不耗。或目痛,含之立愈。尝匣于卧内,有小奴七八岁,偷弄坠破焉。时马出未归,左右惊惧,忽失小奴。马知之大怒,鞭左右数百,将杀小奴。三日寻之,不获。有婢晨治地,见紫衣带垂于寝床下,视之乃小奴蹶张其床而负焉,不食三日而力不衰……”

    小奴在偷弄打碎主人的玉碗后,藏到了床下,负床三日而力不竭。但他只有七八岁而已。最后主人仍将其扑杀:“破吾碗乃细过也。”意思是,打碎一个碗没什么,但如果这样的孩子长大,走上贼盗之路,就没人能降服了。

    而在飞飞的故事里,僧人之所以请韦生帮助他除掉飞飞,大约有两个原因:首先,飞飞毕竟是其子,就算他武功力压飞飞一筹,但也不好亲自下手;另一个原因或许是,僧人此时已经较量不过飞飞,只得借助于江湖中人,而在寻觅中发现了韦生。

    令人一声叹息的是命运本身。当韦生在反锁的室内不能致飞飞于死地时,飞飞为大盗的命运就已注定。故事中另外一个细节是,当僧人看到韦生没法杀死飞飞后,只好接受了这个现实,当夜拉韦生灯下论剑。可见,当时的江湖中人对剑术越来越重视。

    由此,一些奇异的宝剑,也越来越多地出现在人们的视野里。

    唐人郑云达,得一剑,剑柄雕鳞,剑鼻刻星,舞动之时,随风而吼。一日把玩于庭院中,“忽有一人,从庭树窣然而下,衣朱紫,虬发,露剑而立,黑气周身,状如重雾”。郑素有胆气,装作没看见,那人说:“我上界人,知公有异剑,愿借一观……”又,高邮百姓张存,以采藕为业。曾在一坡上发现旱藕,大如臂,力掘之,深二丈,大至双臂合围,似不可穷尽,于是砍断,在藕中得一剑。

    下面的故事进一步佐证了这一点。

    中唐韦行规,曾任兴州刺史。少年时,他身手不凡,有大侠之风,最擅长弓箭,百发百中。人到中年,回忆起一段往事:当时他年轻气盛,爱慕侠义,拜访名师,寻访对手,一日游长安西郊,天色已晚。当时大约是初秋,黄叶飘零,韦行规伫马于寒野,顿生萧瑟之感,又如进入一幅秋夜的画卷。

    隐约中,前方一小客栈,亮着昏黄的灯火。韦行规奔马止于店前,想吃点东西。在凄白的月光下,他拖着长长的剪影进入客栈。在院子里转了一圈后,没有发现这里的主人,韦行规不由得倒吸一口冷气。正欲退出,只觉得身后有人拍了一下他的肩,猛然回头,却空无一人,再侧脸观看,见马厩边靠着一位老者,正冲他诡异地微笑:“要住店吗?”韦行规想了想,说:“我只是路过而已,不想住下,现在即将前行。”他突然想尽快离开这里。

    老者说:“我劝你还是不要夜行,长安西野,山高草深,此中多盗。”

    韦行规已转身而行,并未回头:“我有弓箭在身,没什么可怕的。”

    老者不再说话,只是“呵呵”笑了一声。

    韦行规骑行数十里,天已黑透,两旁草莽渐深,前路似乎走不到尽头。除了枭鸣草动外,只有一片独属于荒野的寂静。韦行规感到有些不对,冥冥中,觉得有人在身后的草莽中潜行,一直跟着他。想到这里,他的心忽地颤动了一下。

    韦行规大声喊道:“何人?!”

    后面没有动静。韦行规猛然回头,草莽中却有人影晃动,他连发数箭,但其人如鬼魅一般依旧不退。很快,韦行规囊中的箭已经没了,他顿时感到恐惧,于是纵马狂奔。没过多长时间,风起雨至。越往前跑,雨幕愈密,韦行规下马后,在一棵大树下避雨。此时,空中有电光闪烁,其势渐逼树顶,继而雷声大作。韦行规觉得,电光中,树上有黑影如人,手执长剑而舞。惊惧间,他感到树枝木条纷纷落下,不一会儿就埋到自己的膝盖处。

    韦行规这一回是真的害怕了,扔掉手中的弓,仰空而拜。

    电光渐灭,风雷亦停。韦行规再看那大树,枝条尽落,像被长剑所削。而自己的马鞍也没了。

    韦行规瘫倒在树下。

    天快亮时,韦行规怀着沮丧的心情回到那座小店,见老者正在院子里修理木桶,韦行规知其为异人,遂拜倒在地。

    老者笑道:“你不要觉得会射弓箭就可以了,侠之大者,须知剑术。”韦行规急忙点头。

    老者引韦行规到后院,其马鞍正在地上。老者又指地上的一片桶板,韦行规上前观看,昨夜他射出的箭,都插在上面。韦行规想拜老者为师,但被拒绝。老者只是给他讲了一下侠客与剑道的关系。

    韦行规拜师不得,出小店后,红日已从远山升起。回望京西小店,依旧掩映在秋日的寒林间……

    在烟树浩渺的中晚唐之夜,出现了江湖上的第一批剑侠。他们是后世武侠和仙剑小说的源头。自此起,在真正的高手那里,“侠”与“剑”已难分形影了。又如长安兰陵里的某位老人。

    唐代宗时(公元762年~779年),黎干任京兆尹也就是长安市长。在唐朝,他担任这个官职的时间最长,达八年之久。此人踏入仕途的方式非常奇怪,因为他既非进士出身,也不是世家大族的后裔,而是靠星算占卜之术上位的,先被聘为翰林学士,后升任京兆尹,封寿春公。这是导致他口碑不好的一个原因,史上评价是:性情险涩,好旁门左道之术。但也有人说黎干不错,在长达八年的任期中,人虽刻薄,但办事效率高,把长安治理得井井有条。

    不管这些,只说其任内发生了这样一件事:

    一年入夏,长安无雨,黎干组织人在曲江畔祈雨,观者数千。怎么那么多人?因为作为长安市长的黎干,将亲自扮演巫师,登台求雨。当黎市长的车队开到时,众人皆躲避,唯有一老人拄着拐杖站在那里。黎干大怒,叫人打了老人二十棍子,但老人似乎没什么反应,转身而去。

    施刑者向黎干报告,棍子打在老人身上,就如同打在柔软的皮革上。黎干怀疑老人不同寻常,叫身边的老卒去查访。至兰陵里,左寻右觅,入一小门,听到那老人的声音:“我今日受辱,你们给我打点热水去。”

    黎干听后很害怕,急忙换了便衣,于当日黄昏赶到兰陵里,进院后立即拜倒,为自己开脱了一下:“我为长安市长,若威仪尽失,也不是为官之道。您混迹于众人间,除非有慧眼而不能识。现在,我已知罪,您若不原谅我,也非拥有义士之心。”

    老人笑道:“那是老夫之过了?”

    黎干没搭茬儿。老人也不再问,随后设酒席,一起喝酒。至夜深,老人纵论仙道侠义,黎干敬畏。

    末了,老人说:“君可知北斗七星?”

    黎干本占卜出身,自然晓得星相,于是点点头。

    老人又言:“可知七星之名?”

    这一下还真把黎干问住了,慌忙请教。

    老人话锋一转,说:“老夫有一技,请允许我为您表演。”

    遂入屋中,良久出,已换上紫衣,双手持长短宝剑七把之多,舞于庭中。腾步飞跃,上下挥动,剑光如星月闪烁,劈斩所至,自觉裂盘断石。老人飞速旋转,一如陀螺,只见剑光而不见其人。其间,剑锋不时掠过黎干的面前,后者战栗不已。最后,老人掷剑于空,落下后,七把剑插于地上,呈北斗七星之形。

    老人对黎干说:“现在,我可以告诉你七星的名字了,执阴、叶诣、视金、拒理、防仵、开宝、招摇而已。”

    黎干又拜,说:“我命为您所赐,希望能拜师。”

    老人说:“你虽有胆气,但骨相无道气,不可收你为徒。”说罢,转身进了屋子。

    黎干若有所失地回到家里,照镜子,发现胡须被老人剃掉了一寸多长。转天,黎干再去兰陵里寻访,但屋院内空无一人。

    当时,黎干与受宠的宦官刘忠翼交往密切,欲改立太子。在太子(德宗)即位后,他又多次乔装打扮后,溜出府邸,秘密与刘会晤。终于有一次,化装后的这位老兄被逮个正着,一下子触怒了德宗,将之流放远方,途中又追加了一道命令:赐死蓝田驿。

    没人知道蓝田驿中的黎干是否会想起当年兰陵里的一幕:那位剑仙老人又去哪里了?老人能否神奇地出现在他面前将他拯救?老人终于没来,只有那七把宝剑的幻影在他生命最后的天空中飞舞,其中一把就真的属于了他。只不过,要的不是他的胡子,而是他的命。

    行盗之前,先吃人腿

    李廓是晚唐人,出身陇西世家,宰相李程之子,诗人贾岛挚友,元和十三年(公元818年)考中进士。

    此前,李廓多次落榜,又多次复读,每年奔走于赶考的路上。有人说了,考进士那么难?当然难。按唐时惯例,每年在全国范围内只录取二三十人,其上榜比率就可想而知了。很多人,考中进士时都已经满头白发。比如诗人顾况之子顾非熊,段成式的好友。此人在当时非常有名,之所以有名,不是因为诗歌。虽然他的诗写得确实不错,随手摘录几首:

    《闾门书感》:“凫鹥踏波舞,树色接横塘。远近蘼芜绿,吴宫总夕阳。”

    《桃岩怀贾岛》:“路向姚岩寺,多行洞壑间。鹤声连坞静,溪色带村闲。疏叶秋前渚,斜阳雨外山。怜君不得见,诗思最相关。”

    《题马儒乂石门山居》:“寻君石门隐,山近渐无青。鹿迹入柴户,树身穿草亭。云低收药径,苔惹取泉瓶。此地客难到,夜琴谁共听!”

    《天津桥晚望》:“晴登洛桥望,寒色古槐稀。流水东不息,翠华西未归。云收中岳近,钟出后宫微。回首禁门路,群鸦度落晖。”

    《送马戴入山》:“古木乱重重,何人识去踪。斜阳收万壑,圆月上三峰。云里泉萦石,窗间鸟下松。唯应采药客,时与此相逢。”顾非熊曾当面对来访的段成式说,他上辈子就已是顾况的儿子了,但不到二十岁就死了,因念及父情,魂游幽冥,感动冥界,于是这辈子又成为顾况之子,所谓:“成式尝访之,涕泣为成式言”。

    顾非熊之所以出名,是因为考进士:连续三十年,都名落孙山。在他的诗歌中,有很多表现落榜后郁闷心情的,如《会中赋得新年》:“万古如昨日,一年加一晨。暗生无限事,潜老几多人。归路旧侣尽,故乡回雁新。那堪独惆怅,犹是白衣身。”《下第后寄高山人》:“我家堂屋前,仰视大茅巅。潭静鸟声异,地寒松色鲜。人眠瓮牖月,鹿饮竹门泉。多愧邻高隐,无成又一年。”

    唐穆宗长庆年间,顾非熊再次落榜,这件事终于让平时很少干正事的穆宗皇帝发了怒,责问考试部门:人家非熊同学连续考了三十年,人生有几个三十年?你们也太过分了吧?皇帝命令主管考试的大臣好好反思,最后重新张榜。有了皇帝的关照,顾非熊终于考中进士啦。这时他已五六十岁了。当时,有人感慨地作诗如下赠非熊:“愚为童稚时,已解念君诗!及得高科晚,须逢圣主知……”

    再回到李廓,他不是出身陇西世家吗?而且父亲李程还做过宰相。有这样的背景,想做官的话,还这样费劲?

    还真是这样。

    在晚唐,虽然世家大族在社会上仍具美誉度。但他们要想进入仕途,参加科举考试几乎是唯一办法。

    所以,李廓的郁闷和顾非熊的郁闷是一样的。在《夏日途中》一诗中,李廓这样写道:“树夹炎风路,行人正午稀。初蝉数声起,戏蝶一团飞。日色欺清镜,槐膏点白衣。无成归故里,自觉少光辉。”《落第》一诗则言:“榜前潜制泪,众里自嫌身。气味如中酒,情怀似别人。暖风张乐席,晴日看花尘。尽是添愁处,深居乞过春。”

    后来,李廓终于上榜,初为鄂县县令,后渐渐升为刑部侍郎。唐宣宗大中年间,终于武宁军节度使任上。这个职务虽然不低,但却非常的危险。如果说是拎着脑袋做官,都不是夸张的说法。因为驻徐州的武宁军士兵,在中晚唐时以骄悍出名,驱逐主帅、擅杀主将如儿戏。所以,李廓在任上时,经常受小兵欺负。最后,果然被他们赶回了长安。后世觉得这不可思议:作为一方主帅,怎么会拿手下的士卒没办法?

    中晚唐的神奇就在于此。

    下面的故事讲的是,李廓出任武宁军节度使前,做颍州刺史,管界发生一奇案:官府捉住七名盗贼,审讯中,他们交代,每次盗窃前,必须先吃几条人大腿。

    这确实叫人竖一下耳朵。

    李廓得知此事后也很好奇,亲自审讯。为首的盗贼说:“在我们这行,有个老大,现已隐退。但说起此人,算得上大唐巨盗了,是我们的偶像。经人引见,已金盆洗手的他老人家,接见了我们。在央求下,他传授给我们一个秘诀:盗窃前,如果吃点人肉,那么入室内,其家人必昏沉不醒,或如中魇症一般,呆傻而不知反抗。我们按他老人家说的去做了,果然十分灵验。”

    《酉阳杂俎》中记载的这个故事,虽然只有几句话,但确实令人汗毛倒竖:“李廓在颍州,获光火贼七人,前后杀人,必食其肉。狱具,廓问食人之故,其首言:‘某受教于巨盗,食人肉者夜入,人家必昏沉,或有魇不悟者,故不得不食。’两京逆旅中,多画鸲鹆及茶椀,贼谓之鸲鹆辣者,记嘴所向;椀子辣者,亦示其缓急也。”

    有人会疑惑:盗贼所食的,是真的人肉吗?

    其实,在晚唐时代,最不缺的就是人肉了。只是不知道面对这样一个案子时,李廓的所思所想是什么。却说段成式,在这段故事后还提到一句:“两京逆旅中,多画鸲鹆及茶椀,贼谓之鸲鹆辣者,记嘴所向;椀子辣者,亦示其缓急也。”这段文字一如唐朝的江湖黑话,令人难解。“两京逆旅”指长安和洛阳之间的旅店,这没有问题。但后面的话是什么意思?难道暗示了什么?试着推测如下:

    长安、洛阳间的旅店的墙壁上,多画有鸲鹆,也就是能模仿人语的八哥,以及茶椀(同“碗”)。被盗贼称为“鸲鹆辣”的,以其嘴的指向为标记,暗示被盯上的目标所去的方向;所谓“椀子辣”,则暗示同伙这一地区官府捕快的行动。

    抑或,还有其他解释?

    接着说盗贼吃人这件事。在不经意间,它已透露出晚唐急剧动荡的信息。

    黄巢之乱开始前,各地爆发的饥荒已像瘟疫一样蔓延了。人与人互食的事层出不穷,而且越来越严重。从残唐(从唐僖宗即位的公元873年算起)到五代十国这段时光,军阀间更是无休止地互相攻杀,使之成为中国古代史上最残酷嗜血的岁月。饥荒和攻杀,也就成为那个时代的代名词。

    明清之际的王夫之在《读通鉴论》中有这样一段话:“李克用自潞州争山东,而三州之民俘掠殆尽,稼穑绝于南亩;秦宗权寇掠焚杀,北至滑、卫,西及关辅,东尽青、齐,南届江、淮,极目千里,无复烟火,车载盐尸以供粮;孙儒攻陷东都,环城寂无鸡犬;杨行密攻秦彦、毕师铎于扬州,人以堇泥为饼充食,掠人杀其肉而卖之,流血满市;李罕之领河阳节度,以寇钞为事,怀、孟、晋、绛数百里闲,山无麦禾、邑无烟火者,殆将十年;孙儒引兵去扬州,悉焚庐舍,驱丁壮及妇女渡江,杀老弱以充食;朱温攻时溥,徐、泗、濠三州之民不得耕获,死者十六七。若此者凡数十年,殃之及乎百姓者,极乎不忍见、不忍言之惨。”

    唐朝倒数第三个皇帝僖宗是公元873年即位的。此前的懿宗,虽然以奢侈宴游而受到后世抨击,但他的时代却不算动荡。但僖宗即位后,整个唐朝的局势急转直下。乾符二年(公元875年)夏,由于气温出现全国性异常,导致自秦朝以来最严重的一次大饥荒爆发,尤其是河南和两淮间,赤地千里,颗粒无收。人,除了吃树皮外,也就只能吃人了。黄巢这个前落魄书生、盐货走私贩,这一年起兵造了大唐的反。

    年轻时,黄巢热心于功名,曾多次赴长安、洛阳赶考,跟前面写到的李廓和顾非熊一样,他都落榜了。顾非熊连续考了三十年,但黄巢没这个耐心。几年后,就决定再不参加科举考试。最后一次落榜后,他写下了那首著名的充满怒怨的《不第后赋菊》:“待到秋来九月八,我花开后百花杀。冲天香阵透长安,满城尽带黄金甲!”

    既然不走仕途这条路了,换一般人也就回家该干什么干什么去了。黄巢不行,他想干点刺激的。这就是贩卖私盐。盐是国家专营的东西,贩私盐是要杀头的。这种职业的特殊性,激发了黄巢性格里隐藏的残忍、冒险和亡命的一面。

    黄巢起兵后,整个帝国风起云涌,他率部扫荡中原,又横渡长江,长途奔袭攻入广州,然后北折,取洛阳,陷长安。黄巢攻击顺畅,得益于他的一个布告:“黄王一路进攻,只为到长安找唐天子算账,跟各州县没关系,你们不要拦我!”

    广明元年(公元880年),长安陷落,僖宗皇帝逃往成都。黄巢进长安的仪式盛况空前,铁骑奔流,声震百里。入城后,他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将所有李姓皇族诛灭。这就是传说中的报复吧,然后一把火烧了考试机构。他取国号为齐,也做了皇帝。但这一切如昙花开放般短暂。在两枭雄朱温和李克用的夹击下,黄巢很快就退出长安,此前,对这座“官民勾结”的城市进行了大扫荡,士民死伤惨重。

    黄巢之乱促使唐朝末年成了一个武人的超级角斗场。一般来说,每个王朝的末年都很乱,但纵观历史,没一个王朝的末年像唐末那样疯狂。军阀之间每天都在互相攻伐,百姓朝不保夕。而且天灾绵延,饥荒不断,家邻相食,恐怖无比。

    起兵之初,因为需要吸纳百姓加入,黄巢还不敢对平民怎么着,并叫大将尚让起草过这样一道告示:“黄王起兵,本为百姓,不像李家皇帝那样不爱你们,你们可别害怕呀!”但自打从长安退出后,在末日阴云的笼罩下,这支绝望的部队披着发,完全陷入疯狂和变态的境地:所过之地,无论官府,还是百姓,屠掠殆尽。

    黄巢撤出长安后围攻陈州,多次攻击均不得手,看到军粮不济,于是将民间吃人之风转入军中,下令用人肉充当军粮:将战俘和百姓用巨碓、巨舂碾为肉末,放上盐,拌上粗粮,给士兵们吃。很快,这成为唐末乱军的一种风尚。其中,军阀秦宗权的部队最恐怖,这支部队在行军时,马车上就拉着一条条腌制过的人大腿。不说这些嘴角淌血的军人如何,只说当窃贼都开始琢磨作案前吃点人肉时,那个时代的一切绝望、迷狂与血腥也就容易理解了。

    “记得当年草上飞,铁衣着尽着僧衣!天津桥上无人识,独倚栏干看落晖。”黄巢这首《自题像》诗意凄美。遥想他奔赴洛阳赶考的日子,天下谁人识得他黄巢?作为一个无名小辈,在又一次落榜后,他独自登上天津桥。

    这是洛阳最著名的一座桥。

    在桥上,黄巢看到一个安然盘坐的老乞丐。

    黄巢摸了摸口袋,还有几枚铜钱,于是扔进了乞丐的囊中。这时候,黄巢才发现,那老乞丐只有胳膊,没有双手。老乞丐对他嘿嘿一笑,“以右足夹笔写经”,欲书时,“先再三掷笔,高尺余,未曾失落。书迹官楷,手书不如也”。

    聊天中,黄巢得知:这个没手而靠脚抄写佛经的乞丐,在七八十年前的唐代宗大历年间(公元766年~779年)就已经坐在桥上乞讨了,几十年来风雨无阻,在日出日没中看着帝国的夕阳一点点落下。

    黄巢百感交集。但他到底不是一个柔弱的书生,惆怅之外其意难平、其心不死。

    黄巢走前告诉那老乞丐:“如果有一天我做了皇帝,就派人来接你,把你供养在宫中。”

    老乞丐像个参透人间诸事的禅师,笑而不语。黄巢愣了一下,也慢慢露出笑容。就这样,未来的黄王,站在黄昏的天津桥上,一点点张开了血盆大口。

    高力士与玄宗不得不说的故事

    下面这个故事,是唐朝生活中的一个片段。

    司徒薛平,唐朝名将薛仁贵曾孙,与比他年长很多的太仆卿周皓有交情。

    周皓,史上无更多记载,只知道在他年少时正值玄宗天宝年间(公元742年~756年),后白居易有诗《题周皓大夫新亭子二十二韵》,里面的周皓似乎就是本文主人公。诗如下:“东道常为主,南亭别待宾。规模何日创,景致一时新……”

    此日,薛平与周皓相聚。客人中,有个八十多岁的老人,身着绯色官服。按唐朝规矩,官员三品以上的,穿紫衣;四、五品的,穿绯衣。

    周皓随口问:“您为官多少年了?”

    老人说:“我本不在官家做事,而是个医生,主治骨头伤折。玄宗天宝初年,高力士养子被人打伤,下颌骨脱臼,我为他正骨。病看好了,高力士赏我钱千万,赏赐我穿绯衣。”

    周皓不动声色地点头,在场的人都没觉得有什么异样,只有薛平似有所察。

    客人走后,薛平把周皓一人留下,问:“刚才你神情有些不对,何故?”

    周皓大惊:“司徒真是个细心人!”

    薛平:“说说吧。”周皓:“话长了。”

    薛平退去周围的仆人,与周皓盘腿而坐,后者忆起一段天宝往事:

    年少时,周皓为人有侠气,长于武功,又喜美色,经常去平康坊、靖恭坊这样的歌妓聚集地。为了美艳歌妓,颇有钱财的周皓,往往一掷千金。

    当时,长安最著名的歌妓是靖恭坊的夜来,贵公子们为了夜来都快打破了头。夜来她妈,为人贪,女儿生日那天,把消息发布出去:你们不是都喜欢我闺女吗?今天她生日,看看你们有什么表现。

    大家纷纷给夜来买礼物,一比高低,周皓出价最高,拔得头筹,获得了在生日当天与夜来欢娱的资格。宴会很有排场,周皓把皇家著名乐师贺怀智、纪孩孩都请来了。这贺怀智是专门给玄宗、杨贵妃弹琵琶的,可见当时为了夜来,周皓下了多大本钱。但生日宴会刚开始不久,就出麻烦了:

    玄宗身边的红人宦官高力士的养子小高来了,进门就说“散了散了”,在座的客人都吓得够呛,一个个溜走,夜来母女也被吓哭。

    周皓年轻气盛,觉得很没面子,凭着一身武功,把小高和随从打了。可怜的小高,寻觅夜来不成,还弄得下巴脱臼。高力士闻听大怒,下令全城戒严,搜捕周皓。幸好周皓平时喜欢交结豪杰,与都亭驿(朝廷用来接待四方来使的驿馆)管理人员魏贞有交情,后者介绍他到汴州侠客周简老那里。周皓因祸得福,因为周简老把表妹嫁给了他,并资助其游荡江淮,再避风头。

    再后来,事情完全平息,周皓重返长安,辗转进入仕途,渐渐做了大官,没再向任何人提及这段往事。只是偶遇那老医生,又在薛平追问下,才怆然追忆。

    可以想象,令周皓动情的,大概已不再是那件事的谁是谁非,而是岁月光阴本身带来的伤感。是啊,此时“安史之乱”初定,帝国一片凄凉,百废待兴,玄宗和高力士,都已化作了尘埃。

    总觉得唐朝遥远,发生的事必带古意。其实未必。一如周皓这段故事。这是轻狂少年时真切的经历,跟现在的很多事没什么区别。故事中,高力士虽没出场,但一句“有少年紫裘,骑从数十”,又一句“有司追捉急切”,便叫人想象到他在当年的得宠。

    高力士虽然得宠,在周皓的事件上也表现得盛气凌人,但并非一个我们传统印象中的“反面人物”。

    力士本广东人,武则天时入宫。武后末年,宰相张柬之发动政变,恢复李唐江山,中宗即位。此期间,有旷达之风的力士,认识了英姿飒爽的临淄王李隆基。后来,中宗皇帝被其妻韦后、其女安乐公主所弑,李隆基发动政变诛杀二妇,力士参与其中,为智囊。李隆基即位后,高力士又参与策划诛杀太平公主之役。高力士虽为宦官,但身材高大威猛,善骑射,为人正直,持重谨慎,有运筹之才,在处理日常政事上,是一把好手,很多工作,玄宗都交给他去干。力士虽奉命翻看大臣奏章,但从不对政治进行干预。

    几十年来,高力士一直追随玄宗,两个男人之间有着深厚的感情。

    “安史之乱”后,高力士陪玄宗重返长安。这时候,朝政已经被宦官李辅国把持。此时,作为太上皇的玄宗,身边再没其他大臣了,只有忠心耿耿的高力士每日伴随。有一次,李辅国带着手持刀枪的士兵入宫检查,看到辅国后,“太上皇惊,欲坠马数四,赖左右扶持乃上”。也就是说,吓得玄宗有三四次要从马上掉下来。多亏高力士跃马上前,大声喝道:“太上皇乃五十年太平天子,李辅国!汝旧臣,不宜无礼,李辅国下马!”李辅国这才不由自主地收敛气焰。后来,玄宗流着泪握住高力士的手:“如果不是你,我恐怕已成死鬼!”但很快,李辅国就将高力士与玄宗隔离了。

    没过多久,又将高力士流放到遥远的南方。临行前,力士请求最后见玄宗一面:“巨当死已久,天子哀怜至今日,愿一见陛下颜色,死不恨!”辅国不许。力士痛哭出京。后代宗即位,大赦天下,力士北还,至湖南常德,接到玄宗去世的消息,七十八岁的高力士眼泪哭干,吐血不止,绝食而死。

    唐朝“灰姑娘”

    印象中,灰姑娘的故事出自德国格林兄弟的童话。童话中,主人公仙度瑞拉的遭遇令人揪心而欢喜。其实,有关灰姑娘的故事,《酉阳杂俎》中早就有记载了,比格林兄弟早了一千年;或者说,唐朝灰姑娘的故事,后来辗转传到欧洲,被格林兄弟读到,博采其他类似传说,最后整合为现代童话版的《灰姑娘》。

    中国南方邕州即现在广西一带,先秦时有洞主吴氏,娶有二妻,大妻早死,有女名叶限,贤惠善良,心灵手巧,受到父亲疼爱。后来,父亲也去世了,叶限开始受到小妻即后母的虐待,时常叫她到山中危险的地方砍柴、打水。

    有一次,叶限又被派去打水。在一处深潭,打到一条小金鱼。叶限特别的喜爱,带回家,把它偷偷养在水盆里。但那金鱼每天都在生长,换了几个盆,也盛不下它。于是,又把它投放到后园的池子里。每次吃饭,叶限都攒下一些,留给那金鱼。金鱼似乎也有灵性,每当叶限来到池边,就跳出水面相迎,其他人来了却不露面。

    这件事终被后母发现。她几次欲看那金鱼而不成,便心生一计,对叶限说:“你最近很辛苦,我为你做了件新衣,以挡风寒……”

    叶限不知是计,很感动地换上新衣,后母立即叫她进山打水。

    叶限走后,后母换上叶限的旧衣,装作叶限的模样,怀揣匕首来到池边。不一会儿,那身长已一丈多的金鱼就跃出水面,后母抽匕首将其刺杀,随后蒸着吃了,骨头埋在了粪坑里。

    叶限回来后,一连几天看不到心爱的金鱼,特别伤心,只身跑到荒野哭泣。

    这时候,忽有一老人出现在她面前,说:“孩子莫哭,你后母已将金鱼杀死,骨头就埋在粪坑。你现在回去,找出骨头,藏在屋里,以后需要什么,只要对着它祈祷,就能如愿。”

    说罢,老人没了踪影。

    叶限拾起惊讶,回去后,按老人的说法做了,真的很神奇,自己想要什么就有什么。

    当地的“洞节”到了。后母打扮了一番,带着亲女儿到城里参加节日宴会。叶限呢,被留在家看门。她很郁闷。美丽如她,也想穿着漂亮的衣服去参加节日宴会啊,于是对着鱼骨祈祷,要了件锦翠上衣和一双金鞋,化了装,偷偷地去参加宴会。

    在热闹的宴会上,叶限吸引了人们的眼光,一些小伙子向其求婚。

    后母的亲女儿觉得面前惹火的少女很眼熟,对母亲说:“她好像是我姐姐呀!”

    后母望着锦衣金鞋的叶限,也很怀疑。叶限警觉起来,知道被发现,于是悄悄返回家里,因走得慌忙,在路上丢了一只金鞋。后母回来后,见叶限在庭树下睡觉,也就打消了疑虑。

    叶限所住的地方邻近海岛,岛中有一国叫陀汗国。却说叶限丢失的金鞋,被一人拾到,卖至陀汗国。国王得到后,叫宫女试穿,都穿不进去;令全国女子试穿,也没有一个合脚的。鞋虽为金制,但轻如羽毛,踩在石头上,没一点声音。国王以为这鞋来路不正,于是拷问卖鞋的人,后者说不出所以然,只道是在路边拾的。

    国王派人出海,四处搜寻,终在叶限家找到相同的另一只鞋。叶限脚穿二鞋,甚为合体,又穿上锦衣,美丽如仙女。

    后来的故事是:叶限把事情的因由全盘道出,金鱼的骨头和她自己都被带回陀汗国。

    也正是这一天,后母被天降的飞石砸死。再后来,叶限成了国王的夫人。

    日子一天天过去,国王知道金鱼的骨头的神奇,向它祈祷,要了一大堆珠宝。但后来再向它祈祷时,便不灵验了……

    这个故事本身很完整,不妨全文摘录:

    南人相传,秦汉前有洞主吴氏,土人呼为吴洞,娶两妻,一妻卒,有女名叶限,少慧,善钩金,父爱之。末岁,父卒,为后母所苦,常令樵险汲深,时尝得一鳞,二寸余,赪鳍金目,遂潜养于盆水,日日长,易数器,大不能受,乃投于后池中。女所得余食,辄沉以食之。女至池,鱼必露首枕岸,他人至,不复出。其母知之,每伺之,鱼未尝见也。因诈女曰:“尔无劳乎?吾为尔新其襦。”乃易其敝衣,后令汲于他泉,计百数里也,母徐衣其女衣,袖利刃,行向池呼鱼,鱼即出首,因斫杀之。鱼已长丈余,膳其肉,味倍常鱼,藏其骨于郁栖之下。逾日,女至向池,不复见鱼矣,乃哭于野。忽有人发粗衣,自天而降。慰女曰:“尔无哭,尔母杀尔鱼矣!骨在粪下,尔归,可取鱼内藏于室,所须第祈之,当随尔也。”女用其言,金玑玉食,随欲而具。及洞节,母往,令女守庭果。女伺母行远,亦往,衣翠纺上衣,蹑金履。母所生女认之,谓母曰:“此甚似姊也。”母亦疑之。女觉,遽反,遂遗一只履,为洞人所得。母归,但见女抱庭树眠,亦不之虑。其洞邻海岛,岛中有国名陀汗,兵强,王数十岛,水界数千里。洞人遂货其履于陀汗国。国主得之,命其左右履之,足小者,履减一寸。乃令一国妇人履之,竟无一称者。其轻如毛,履石无声。陀汗王意其洞人以非道得之,遂禁锢而栲掠之,竟不知所从来,乃以是履弃之于道旁。既遍历人家捕之,若有女履者,捕之以告。陀汗王怪之,乃搜其室,得叶限,令履之而信。叶限因衣翠纺衣,蹑履而进,色若天人也。始具事于王,载鱼骨与叶限俱还国。其母及女,即为飞石击死。洞人哀之,埋于石坑,命曰“懊女冢”。洞人以为禖祀,求女必应。陀汗王至国,以叶限为上妇。一年,王贪求,祈于鱼骨,宝石无限,逾年,不复应。王乃葬鱼骨于海岸。用珠百斛藏之,以金为际。至征卒叛时,将发以赡军。一夕,为海潮所沦。成式旧家人李士元所说,士元本邕州洞中人,多记得南中怪事。

    “灰姑娘”叶限的传说,在民间故事中属于一个类型:背景设定在“家庭内部”,涉及勤劳、善良、贪婪、惩罚、善恶有报等关键词。

    这样的故事,在当时流传着很多。

    朝鲜半岛上的新罗有兄弟,一贫一富。有人给了哥哥一块地,哥哥就求弟弟给他一些蚕种、稻种,想以此为生。弟弟给是给了,但却是“蒸而与之”,也就是说,给的种子是熟的。这确实很坏。

    但奇迹发生了:蚕种虽然是熟的,但还是生了一只蚕,“日长寸余,居旬大如牛”。弟弟大惊,偷偷杀死巨蚕。没想到的是,此后四方百里之内的蚕都飞到了哥哥家。这时候,熟稻种也生出一株稻子。哥哥小心呵护,不成想被飞鸟衔走。哥哥拼命去追,鸟入山中石缝,消失不见了。哥哥沮丧时,意外窥到群鬼,一鬼手持金锥,只要嘴里念什么,金锥所指,就会出现什么。后来,群鬼消失时,金锥遗留在岩石上。哥哥拿到金锥,心想事成,一夜之间,变为全国首富。

    哥哥并不记恨弟弟,经常给他一些珠宝。但弟弟太过贪心,对哥哥说:“我当初用熟的蚕种和稻种给你,结果你却变成了最富有的人。如果念及兄弟情,你也这样对我,我也一定能得到金锥。”

    哥哥忠厚老实,最后顺从了弟弟。但弟弟只得到一只普通的蚕。还好,稻子生了出来,而且也被鸟叼走了。于是弟弟大喜,立即追鸟入山。那鸟仍飞入石缝。正在这时候,群鬼出现,抓住弟弟,认为他就是拿走金锥的人。弟弟慌忙解释,但群鬼不听,罚他做苦力,去挖池塘。三日不成,弟弟继续被惩罚,鼻子被群鬼揪长,一如大象。最后,虽然逃了回来,但“国人怪而聚观之”……

    在叶限传说中,作为恶的代表,后母最后被飞石砸死,亲生女儿也死于非命。但在哥哥和弟弟的故事中,贪恶的弟弟变成了大象鼻子。从这个角度来说,后一个故事更轻巧幽默,充满了讽刺的味道。

    叶限的故事,是段成式通过对身边的仆人、来自南方邕州的李士元的采访而得到的。

    亲属、朋友、同事、门客、下属……这些人都成为段成式的采访对象。他甚至还曾采访过自家的缝纫女工:“汴州百姓赵怀正,住光德坊。太和三年,妻阿贺尝以女工致利。一日,有人携石枕求售,贺一环获焉。赵夜枕之,觉枕中如风雨声……阿贺今住洛阳会节坊,成式家雇其纫针,亲见其说。”

    盛唐以后,帝国虽日渐衰落,但至少仍是亚洲的中心。因而段成式的采访对象还有来自域外的各色人等。比如,大食、波斯的商人,天竺的僧侣,日本和朝鲜半岛的留学生。比如上面哥哥和弟弟的故事,显然是从新罗来客那里听到的。

    采撷异域的故事和传说,是《酉阳杂俎》的一个特点,比如:“乾陀国者,尸毗王仓库,为火所烧。其中粳米焦者,于今尚存。服一粒,永不患疟。”这个王国,就曾发生一件离奇的事情。

    乾陀国位于西域一带,国王叫伽当,最喜欢打仗,在一次征战中,入得敌国后宫,掠夺无数珍宝,其中有件美丽的衣服,于是赏赐给自己的爱妃。当夜,国王欲与爱妃在敌宫寻欢,宽衣时,离奇的事发生:穿着那件衣服的妃子,胸部隐隐出现两个手印,在烛光下十分明显,最后完全凸现,呈郁金香颜色,好像紧紧抓着妃子的乳房。

    伽当国王惊恐异常,问明白人才得知:南天竺国国王娑陀婆恨有异术,将民众交纳的衣服成百上千摞起来,双手染上郁金香颜料,按住上面的一层,就会力穿衣背,最底下一层,也会出现郁金香手印。

    男子穿上这样的衣服,手印出现在背上;女孩穿上它,手印就会出现在乳房位置。

    伽当大怒,兵发南天竺,欲亲手砍下娑陀婆恨的手脚。兵临城下后,南天竺君臣很紧张,谎称该国从来就没有过国王,娑陀婆恨其人并不存在,他们的宫殿上只有个国王的金像作为摆设。随后,大臣们把国王娑陀婆恨藏在地窖。城破后,伽当果然在天竺王宫看到一个金人,但他知道,这是对方玩的把戏,于是举剑劈金人手脚。这时候,娑陀婆恨正在地窖里战栗,低头一看,“手足悉皆自落”,最后只剩下一段躯干了……

    现在,如果说段成式是那个时代最出色的记者,又有什么不妥呢?

    他曾采访大理丞郑复礼,得知:“波斯舶上多养鸽。鸽能飞行数千里,辄放一只至家,以为平安信。”这是一则最早记载信鸽的珍贵史料。又通过采访府中医生吴士皋而得知犀牛的诡秘习性:“尝职于南海郡,见舶主说本国取犀,先于山路多植木,如狙杙,云犀前脚直,常倚木而息,木栏折则不能起。犀牛一名奴角,有鸩处必有犀也。”所谓“狙杙”,拴猴的木桩。在犀牛出没的地方埋下木桩,犀牛喜欢伸起前脚,靠着木桩休息。一旦木桩倒折,犀牛就仰面倒地,不能翻身起来,这时候最易被捕捉。这里的舶主,是来自非洲的客商。在这里,顺便说一句:作为一部笔记,《酉阳杂俎》记载的有关非洲的内容,超过了作为正史的《旧唐书》和《新唐书》的总和。

    奇怪的镜子

    南方舞溪古岸的石窟中有方镜,直径超过一丈,能照出人的五脏,被称为“照骨宝”。这个奇怪的镜子有可能是天然形成的。类似的镜子,在北方的济南郡方山也有一面:“山南有明镜崖,石方三丈,魑魅行伏,了了然在镜中。”这个石镜有点意思,所有山中的精怪,或隐身的或现身的,只要路过镜下,都会被照出真身和原形。

    镜子是志怪笔记中的常客。

    《酉阳杂俎》中记载了多则与镜子有关的故事,比如元和末年海陵人夏侯乙庭院前骤生百合花,大常花数倍,众人异之,在花下挖掘,得匣子十三层,每层装有一面铜镜,第七层的镜子甚为奇异:“光不蚀,照日光环一丈。”

    又有荀讽,素喜道家之术,樊晃敬重其人,曾赠送给他绣帛。樊晃是中唐初期诗人,在唐代宗时任润州刺史,是第一个编辑杜甫诗集的人。只说荀讽,家中有面年代久远的铁镜,直径五寸多,据说是从得道者那里弄来的。这面镜子的神奇之处在于:几个人一起照镜子,“各自见其影,不见别人影”。

    镜子作为世界上复制自身的器具,具有特殊性。唐朝有鲁思郾,家中一女十七岁,有一天,她对镜梳妆,“镜中忽见一妇人,披发徒跣,抱一婴儿……”可以想象,鲁女有多惊恐。叫她更窒息的是,“回顾则在其后……”一回头,竟真的发现后面站着个抱孩子的陌生女人。

    在感官上,陌生人出现在身后即镜子里比出现在对面更令人惊骇。这是镜子的奇异之处:它能复制生活中的场面。

    不过,在唐人看来,仅仅复制是不够的,某些镜子还具有更神异的功能。

    唐德宗贞元年间,苏州太湖入松江口处,有渔民撒网捕鱼,得到一面镜子,径长七八寸。渔民随手又把它丢进水里。划船换了水域,再一次下网,竟再次捞到它。渔民当然很怪异,拿起镜子一照,令他终身恐怖的事出现了:筋骨血脉、五脏六腑,都出现在镜子里。不过,这并非一面凶镜,因为被照后,他以前的病都好了。询问老人,得知此镜久在江湖,每数百年才出现一次。奇怪的是,没等到数百年,二三十年后的唐穆宗长庆年间,这面镜子又在秦淮河上被捞到。渔民拿起来一照,出现相同情景:五脏六腑出现在镜子里。渔民吓得一哆嗦,镜子又掉进河里。当时李德裕镇浙西,听到此事,喜欢古玩的他很感兴趣,专门派昆仑奴(南洋部族,善水性)赶赴现场,潜入水底,但终不复得。

    唐朝时,关于奇异镜子的记载,搜罗如下:

    唐末天佑年间,渔民下网获一铁镜,径长五六寸,携带回家。

    忽有一僧叩门,对渔民说:“知君得异物,我可以看看吗?”

    渔民答:“没有。”

    僧人道:“铁镜即是。”

    渔民这才拿出来。

    僧人说:“回到得镜子的地方,用镜子照照,看看有什么。”渔民回到湖边,拿镜子往水中一照,“见湖中无数甲兵”。也就是说,这是一面可以照出水中一切情形的宝镜,水族精怪皆不能逃。

    同一时代,某地王氏也有一面奇怪的镜子,“若照之,左、右、前三方事皆可见”。王氏向长安照去,见黄巢的铁骑正在进城,一切如同在眼前。

    回到唐朝初年,唐县人宋子贤善幻术,能幻化为佛形,自称弥勒佛出世。又在堂中悬挂了一面镜子,有人来访,能从镜子里看到自己的前世,或为蛇,或为虎,或为其他飞禽走兽。

    在残唐五代,前蜀的一位亲王得到一面元古铁镜,命人磨拭后,光可鉴物,便挂在了台上,没想到百里之内,皆可照见。仿佛一个摄像头,洞察着外面的一切。有一天,街市上有人卖药,并舞弄刀枪。

    亲王把那人传唤来,问:“何以在闹市手执兵器舞动?”卖药人答:“只卖药,不弄刀枪。”

    亲王道:“我已经在镜中看到你舞弄刀枪了。”

    卖药人一惊,随即表示要看看镜子。亲王也没多想,就拿给他看。谁知道,那人看完镜子后,竟撕开自己的肚皮,把宝镜塞进了肚子,然后足不着地,“冉冉升空而去”……

    撒马尔罕的金桃

    西域赡披国有牧羊人,放羊时,发现少了一只。直到太阳落山,那只羊才慢悠悠地回来,但模样、毛色及叫声都发生了某种变化。其他羊都感到很奇怪,牧羊人更是惊讶。

    转天午后,那只羊又鬼鬼祟祟地溜了。

    牧羊人悄悄跟在后面。走了很长时间,来到一座大山前,四围植物茂盛,那只羊一侧身,钻进入一个藤蔓掩映的洞口。

    牧羊人随即也跟了进去。刚入洞的时候,四周特别黑,牧羊人摸索着行了五六里,“豁然明朗,花木皆非人间所有”。再看那只羊,正在不远处吃草,草的样子不可辨识。牧羊人东张西望,漫步闲逛,突然发现前面金光闪烁,芳香四溢。他快步上前,见是一棵果树,结的果子呈黄金色。牧羊人摘下一枚,就在这时候,身边骤然出现一头怪物,面目狰狞,把果子夺去了。

    牧羊人惊慌中返回地面。随后几天,他一直惦记着那奇异的果子,觉得吃后也许可成仙得道。过了两天,牧羊人又顺着原路进入那洞穴摘果子,情形跟上次一样,刚摘下,那怪物就又出现了。这一次,牧羊人有了准备,奔跑中,一口把果子吞入腹中。随后,让他想象不到的事发生了:只见他身体暴长,虽然头钻出了洞穴,但巨大的躯干却塞在穴内……

    显然,这种果子具有使人身体急剧增长的功效。没人知道那只不安分的羊是怎么发现秘密洞穴的,也不知道守护果子的家伙是何方神圣。

    说起来,每个朝代都有自己喜欢的水果。魏晋时,李子最受欢迎。到唐朝,这种水果就失落了。除皇室姓李不可能再叫大家狂吃外(一如禁止食用鲤鱼),还有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由于帝国盛大开放,中外交流频繁,长安的贵族们又发现了一些更好吃的水果,比如,樱桃、葡萄、石榴、荔枝……它们有的产于本土,有的则来自域外。

    唐朝建立后,把持水果之王位置的一直是樱桃,所谓“其木多阴,先百果熟,故古人多贵之”。樱桃宴、品樱会,各种以樱桃为主题的聚会宴饮层出不穷。李家皇室专门在大内开辟了樱桃园,向大臣们赐樱桃成为皇家的惯例。值得一提的是,这种恩赐并非摘下来给大臣吃,而是叫大臣们站在樱桃树下,用嘴直接去含食枝上的樱桃。有点意思了。当时,有宦官叫齐日升,专门研究樱桃的种植,“养樱桃至五月中,皮皱如鸿柿不落,其味数倍,人不测其法”。也就是说,到了樱桃该熟落的季节,仍能通过某种技术使之坠于枝头,味道比一般的甜美很多倍。至于外地的樱桃,则以东都洛阳的最佳。当时,诗人们更是以在诗句中嵌入“樱桃”一词为时尚。

    但到了唐太宗贞观九年(公元635年)冬天,这种情况陡然发生了变化。

    这一年,唐朝发生了些大事:太上皇李渊去世了;西北作战的唐军,在李靖和侯君集的指挥下,击灭了吐谷浑;朝廷按百姓财产的多少,把全国民众分成九等。这些事情虽然都不小,但未必是贵族和大臣们最关心的。他们最关心的是:一种传说已久的神秘水果,在这年冬天终于进入了长安。

    十一月,来自中亚地区的康国使团抵达长安,向唐太宗李世民敬献了一种水果,这就是在唐朝暴得大名的撒马尔罕的金桃。

    撒马尔罕,康国都城,在今乌兹别克斯坦。当地气候干燥,养水果之甘甜。按描述,这种桃子成熟得非常晚,桃肉紧紧黏在桃核上。由于极其甘甜,容易被虫蛀,所以生长过程中,须有术士持咒,最终才能“大如鹅卵,其色如金”,一如来自仙境。

    千年后,一位美国汉学家遗憾地感慨道:“这种水果的滋味又到底如何,我们现在已经无从推测了。”为弥补这种遗憾,他把自己的学术名著取名为《撒马尔罕的金桃》。这个人就是以研究唐朝舶来品著称的谢弗。

    对于撒马尔罕的金桃,也有人提出疑问:桃子纯熟后以红为美,所谓金桃未必就是指金黄色的桃子,而是另有深意。在这种疑问下,一些人认为它是西域术士所炼的一种吃后可得永生的神秘水果。

    贞观九年的进献轰动了整个宫廷,长安的大街小巷也纷纷传言,说皇室得到了一种可以长生不老的仙果。

    首次献桃后,又过了两年,康国使者再次穿越茫茫沙漠和戈壁来到长安。

    这一次,除带来金桃外,还敬献了几株树苗。太宗皇帝大喜,通过下诏书的形式,令园艺师将树苗种植在御园。多年后,晚唐诗僧齐已写下这样的诗句:“一闻归阙下,几番熟金桃。”(《寄朱拾遗》)

    御园中虽种植了几株,但在盛唐时代,皇家仍不时地派使者去撒马尔罕收购金桃。直到“安史之乱”爆发后,西行求桃的行动才停止。大乱后,唐朝势力退出西域。而种植在御园的金桃树,也在叛军攻入长安后奇异地枯死。此后,即使有金桃偶现长安,也是波斯、大食等国的商人顺手带来的,数量就更为稀少了。这期间,也有一些唐朝商人冒险前往撒马尔罕寻求金桃和树苗,但最后往往是死于非命。谢弗曾在书中断言,没有记载和迹象表明撒马尔罕的金桃曾传播到长安御园以外的地方。按他的观点,“安史之乱”后甚至更早,这种桃子就在唐朝消失了。但是,如果他读过杜甫的一首诗的话,也许会转变自己的看法。唐肃宗乾元二年(公元759年),杜甫游历秦州,在麦积山上一座几乎废弃的寺院里,神奇地发现一株金桃树。在《山寺》一诗中,诗人这样写道:“野寺残僧少,山园细路高。麝香眠石竹,鹦鹉啄金桃。乱水通人过,悬崖置屋牢。上方重阁晚,百里见秋毫。”

    秦州即今日甘肃天水,是西域商人入长安必经之地。如果说有人在寺院食用撒马尔罕的金桃且吐核成苗,甚至嫁接成树,又有什么不可能的呢?当然,一些固执的人认为,诗中所描述的金桃不过是麦积山上的野山桃而已。

    与此同时,在太原,也出现过金桃的蛛丝马迹。谢弗在《撒马尔罕的金桃》中曾广泛引用《酉阳杂俎》的内容,使自己的著作充满一种魔幻的气氛。但却遗漏了一处:“太原有金桃,色深黄。”或许谢弗认为,太原的这种桃子,不可能跟撒马尔罕有什么联系。

    可这位美国人忘记了一点:撒马尔罕的金桃产自中亚的康国。康国国王是汉朝月氏人的后裔,该国大多数居民则是当地善于经商的粟特人。唐朝时,作为北都的太原(李渊起兵之地。唐以长安为京师,洛阳为东都,太原为北都),商业非常繁盛,聚集了大批粟特人。如果他们中的一些把金桃树带到了这里,也不是一点可能都没有。

    但随着黄巢之乱的爆发,整个帝国陷入漫天的血光中,撒马尔罕的金桃就真的彻底消失在晚唐的风沙中了。到宋朝,虽有笔记和诗句提到“金桃”,一些人甚至表示自己还亲口品尝过,但可以断定所吃的不过是冒牌货而已。比如杨万里的《尝桃》:“金桃两饤照银杯,一是栽花一买来。香味比尝无两样,人情毕竟爱亲栽。”至于段成式,虽然提到一种神奇的桃子,但并非来自遥远的撒马尔罕,而是南方的潇湘之地:“仙桃,出郴州苏耽仙坛。有人至,心祈之辄落坛上,或至五六颗。形似石块,赤黄色,破之,如有核三重。研饮之,愈众疾,尤治邪气。”这种内心祈求才落下的桃子,当然具有灵异的特质,而且最好的吃法是磨成桃汁。

    又称,唐时有人叫史论,在齐州为官,一次打猎迷路,进入一家寺院,闻到异香扑鼻,便问询寺中僧人,后者取桃一只,大如饭碗,味道极美,令人神清气爽。史论问桃子来自何方,僧人最后如实道来,史论便拉那僧人一同采摘。二人越岭涉河穿深涧,来到一个怪石嶙峋的地方,有桃树数百株,枝条拖地,年代久远。史论跟僧人各自大吃了一顿,前者还想带走几个,僧人说:“这里也许是仙灵之境,不可过贪。我曾听人说,昔日有人也来此摘桃,怀里揣了五六个,最后迷失在这桃林而不得出。”

    当然,也有人认为,撒马尔罕的金桃其实并不神秘。因为桃子的原产地就是中国。撒马尔罕的粟特人,只不过把柿子树和桃树嫁接在一起,结出的桃子也就带有柿子的基因啦,所以味道甘美,色泽金黄,唐人视之为珍奇,少见多怪而已。
请记住本书首发域名:koudaixs.com。口袋小说手机版阅读网址:m.koudaixs.com


同类推荐: 提前一周回来,老婆让我先别回家穿书七零嫁糙汉,日日宠得心肝颤神笔舞动的新书二万人迷身陷修罗场穿成痴傻肥胖小妾,搅翻王府后院新婚当晚怀上继承人却被扫地出门从放大修炼效果开始成神我才一岁,怎么就剑道独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