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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穿成极品小姑,带领全村发家致富第26章 紫苏酱

第26章 紫苏酱

    “紫苏不仅是一味调料,还是一味药材。可以治疗咳嗽发热,还能治疗吃了鱼蟹之后引起的腹痛、吐泻等症状。”其实还对胎动不安也有一定的效果,但是谨慎起见,叶果并没有说。

    “你先把叶子洗干净,然后摊开等水分干,也不用全干,就没有明显的水滴就行了。”

    叶婉眼神闪了闪,“那薄荷也可以吗?”

    好家伙,都能举一反三了。

    “薄荷其实也可以,但是直接吃味道有点奇怪,很多人接受不了,紫苏比较温性。不过我们可以一并试试。”

    “我先让二哥,帮忙剥点蒜米。”

    叶老二自从知道莲子可以吃,莲子心还可以卖钱之后,就工作得格外的卖力。

    听叶果说要做紫苏酱,还问这种能不能拿出去卖钱?

    “可以考虑卖辣椒酱,紫苏就算了,天热,能存放的时间太短了。”叶果趁机也问了一下,之前在哪里摘的辣椒。

    “家里摘的地方,辣椒并不多,也就是几株。但是听说山上也有辣椒多的地方,就是有点远。如果你要的话,明年可以考虑在后院种上一块地。”

    “那倒不用,在田坝上种就可以了,不占地方。”

    叶老二从没听说过,田坝上也可以种植,于是他就听天书一样,听她顺口科普了套种,混作。

    叶果说完拍拍屁股走了,留下叶老二心里抓饶得厉害,当天晚上摸黑都和叶老爹,还有叶老大聊了个彻底。

    定下来,来年,要留一亩地,试试叶果说的方法,但是他们打死也不会想到,明年是灾荒年啊!

    任何的酱,做法上都是大同小异的。

    叶婉把紫苏、薄荷切丝之后,还有辣椒也切碎,蒜米就不需要太碎,保持颗粒感。

    接着把油烧红,先把蒜米辣椒小火爆香,再放紫苏翻炒,放盐,酱油调味,最后放冷,就可以装进罐子里了。

    薄荷也是一样的做法,但是那味道,叶果闻着爽,吃的话,她是不愿意试的。

    虽然能短暂的感受冰凉,但是后劲应该也不小。

    找了一圈,发现家里没有合适的罐子,叶果索性就分别把两个酱,用一个大碗装着,另外一个小碗倒扣在上面,防止鼠虫攀爬。

    “好吃。晚饭的时候,记得端出去,给大家尝尝味道。”不得不说,经常下厨的人,手艺就是好。

    都是叶婉做的,她就负责动动嘴,火都没烧,最后贡献了一张嘴,尝了味道。

    真的很好吃,如果油盐重点,再加点白酒,更香,也能放得更久。

    但是,这里连高度白酒都属于空白区。

    叶婉自己也吃了,一口不够,又吃了一口,既有紫苏的香气,又有蒜米辣椒的开胃,如果配上一碗蒸米饭,那简直是神仙日子。

    薄荷酱,就真的有点刺激。她吃了一口,灌了几口水还能感觉到嘴里的沁凉。

    “小姑,这方子,你真教给我了?”她虽然这般问,但心里打算晚上告诉爹娘,不能白得了好处。

    叶果笑着点头,半点不在意的道,“这算不上什么方子,就是一些做吃食的小技巧。”

    晚餐是王氏提前回来做的。

    叶果的两个嫂子,都是厨房的一把好手,她做过的菜色,她们在一旁看一次之后,就学了个七七八八。

    唯一美中不足的,大概是,放油盐酱醋的时候,总有点,如同食堂打饭阿姨那般,手抖。

    紫苏酱一出场就得到了一致好评,听说是叶婉做的,大家也没吝啬夸奖,叶婉激动得脸都红了。

    至于薄荷酱,幸好是没有多做,主要是大家吃得,那叫一个刺激,说是鬼哭狼嚎都不为过。

    但凡事都有例外,比如说叶老爹,薄荷酱,让他在夏天,胃口大开,让叶老太狠狠的松了一口气。

    能吃就好,要不农忙时节,家里就少了个可靠的劳动力。

    反馈十分正面,于是叶果提议,想去山上摘辣椒,理由当然是,辣椒酱更好吃,存放时间更长。

    现代可有人,凭借着一罐辣椒酱,风靡全球的。除了豆瓣酱,辣椒酱,那真是古往今来,一大杀器。

    “不行,你身体还没好透,必须在家待着。”叶老太絮絮叨叨的开口,叶果就收到了,看自己笑话的两张鬼脸, “要是你不安心休息,那就五天。”

    “娘,三天,不能再多了。爹,娘要说话算话。”叶老爹无辜被波及,笑得像个弥勒佛, “听你娘的,身体要紧。”

    叶果翻了个白眼,想要他出面管管,结果他当了端水大师。

    叶老太私底下跟叶果说,叶婉学了这做酱的手艺,都可以当传家方子了。

    叶婉现在正是说亲的年纪,学会了这个,也算是多了个依仗。

    她才对这个时代的,知识产权,有了更直观的认知。所以之前,去李婶家换酸菜,再正确不过了。

    叶老太知道,女儿半点没藏私,心里也有些苦涩。这手艺,肯定是她师父教的,一方面她想女儿留着,另一方面,又为孙女高兴。

    “那小婉相看了吗?”

    按照剧情,小婉之后是去大户人家当了丫鬟,本来是合同制的,最后莫名其妙的死了。

    死之前还托人送回了,四两银子,最后用在了原主身上,可谓是,炮灰得彻彻底底。

    “还没有,阿成年纪更长一些,应该先成亲的。如果小婉先嫁出去,村里会传闲言闲语,觉得我们在换亲。”叶老太一脸的忧愁,“小一辈,就小婉一个姑娘家,家里也不愿意她背了这不好听的名声,而且这还有碍以后阿力他们的婚娶。”

    所谓换亲,就是七拐八弯的,男方家嫁一个女儿,女方家娶一个媳妇。

    免去嫁妆,也少了聘礼,除了实现了繁衍后代的目标,其他全是弊端。

    “阿成有喜欢的人吗?”村里也有少量外姓人,出了服的,原主以前专注于自己,对此关注不多。

    书中,阿成是个纯纯的工具人,一切为了原主服务,到死都是。

    叶果觉得,作者这样写,就纯粹是为了体现,家人对原主的脑残,要不根本逻辑不通。

    “先等忙完秋收,到时候仔细相看相看,尤其是小婉,可得多打听一下,才能定亲。 ”她说这话没毛病,但年纪只有13。

    于是就被叶老太狠狠瞪了一眼, “胡说什么呢,你一个未嫁的小娘子,管好自己就可以了。他们的事情,自然有我们长辈安排,你大哥大嫂都还在呢,你操什么心。”

    呃!

    考虑到这个时代的盲婚盲嫁,父母大过天,她觉得还是识时务为俊杰,先闭嘴。

    第二天,叶婉起来吃完早饭,就看到二哥在认真的教小木和小路认字,摇头晃脑的背诵。

    除了长相,叶果对穿书,最满意的一点,就是,原主是认字的。

    叶果虽然不认识所有的繁体字,连蒙带猜,外加记忆外挂,也能认出个八九不离十。

    她欣赏了几分钟,果断的回房,睡个回笼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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