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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京都小寡妇第172章 不情之请

第172章 不情之请

    这有什么难的?

    张沐辰想都没有想,一拍胸脯,肯定地说:“上刀山还是下火海,璇玑妹妹,你大胆地说。”

    “我哪里舍得啊。”

    听到院墙里的小娘子这么说,声音轻柔,虽然看不见人,肯定也是羞红了脸的,张沐辰也得意地笑了起来。

    方璇玑自己都快被自己恶心到了,还是忍住恶心,说道:“我就是希望,过来接亲的花轿,外框上挂满金蛱蝶。慕容谦不是笑话我拿不出东西吗?我咽不下这口气,就是要证明给他看看,我嫁的男子,别说一对金蛱蝶了,一车金蛱蝶都不在话下。”

    还当是多大的事情呢,张沐辰悬着的心立马就放下来了,爽快无比地说:“这有何难?你且就安心等着吧,接亲的队伍一定浩浩荡荡,让整个京都的百姓都看看,这一场婚礼是何等的风光!”

    以鞋底擦了擦地面,又伸出手指,抠了抠镂空花窗,张沐辰微微踮起脚尖,轻声说:“璇玑妹妹,真想早日成亲啊,我昨夜都梦见你了。”

    方璇玑一阵恶寒,她抿了抿嘴唇,还是轻声说道:“事情说清楚了,张公子还是早日回去吧,以免被路过的行人看见,落人口舌,原本就是喜气洋洋的事情,何必添一些说辞呢?”

    张沐辰的落寞还没有涌上心头,一朵开得正艳的芙蓉从花窗里被人扔了出来,堪堪地落入他的怀里。

    芙蓉呢,是不是代表着小娘子含羞带怯的相思之意?

    很想吟诗一首,张了张嘴,哑了好一会儿,一个字都蹦不出来,张沐辰无比尴尬地闭上嘴巴,环顾四周,发现并没有人经过,安心了许多。

    “璇玑妹妹,我先走了,好期待啊。”

    听到脚步声远去,方璇玑觉得这一场对话,简直比练习了一个时辰的软鞭还要辛苦。

    为什么这几日都是万里无云呢?

    什么时候才能有一场晴天霹雳,生生劈死这个纨绔?

    如若早知道回到京都会发生这些事情,她真是不该独自一个人先回来的。

    愤愤地将手里剩下的芙蓉花枝丢弃在地上,不解气,又狠狠地踩踏了几脚,方璇玑这才气鼓鼓地回去自己的房间。

    角落里,方麒麟走了出来。

    他将方才发生的一切尽收眼底,原本以为妹妹会沉不住气,没有想到,方璇玑还能够耐着性子和张沐辰周旋一下。

    这么看来,也无需太过于担心了。

    很想过去和妹妹说明自己会在后面打点好一切,但是,万一要有变数怎么办?还是需要璇玑自己随机应变一些。

    以免,太过于依赖他,反而会坏了事情。

    想到这里,方麒麟缩回脚步,朝着书房走去。

    在永宁侯府,李锦元将带回来的礼物一一分发给大家。

    刘氏斜着眼睛扫了一眼,酸溜溜地问道:“怎么,这次回去一趟,不多住一些时日就回来?”

    “星儿和月儿没有去过,什么都觉得新奇,所以儿媳妇自作主张让她们留下来小住,同时,也可以陪陪家父,增进一下祖孙之间的感情。”

    李锦元似乎是觉得自己的行为有点逾矩了,带着一丝惭愧的表情,特意从一堆礼物里,选出了一个巴掌大的锦盒。

    “娘,尽管儿媳妇知晓您天生丽质,但是,这是回程遇到一个外邦的商人,他说这叫玉肌膏,每日只需涂抹一次在手背上,可以呵护整个秋冬季节的双手,到了来年春日,一双手嫩滑无比。”

    “没有经过测试的膏子,又是外邦的商人外售的,怎么能够听风就是雨呢?”

    “儿媳妇也是不信的,但是抱着试一试的心态,自己先用,结果真的感觉很滋润。娘如若不信,可以每次取一丁点。”

    李锦元一边说着,一边打开了小瓷罐的盖子,一股玉兰花的清香气息扑鼻而来。

    看见刘氏还是半信半疑的样子,李锦元将手里的小瓷罐放下,从自己的袖袋里掏出自己的那一个,又喊了春兰过来,不由分说地拉着春兰的左手,挖了大拇指那么大一块,抹在春兰的手背上。

    过了一会儿,她拉着春兰的两只手,凑拢在一起,放在刘氏的眼前,轻声问道:“娘,您看看,这两只手有什么不同?”

    尽管春兰年轻一些,肌肤原本就比较好,但是,她毕竟一直在做活,两只手断然比不上一直养尊处优,又保养得宜的人。

    可是,这一看,刘氏就有点坐不住了。

    不过是擦了那么一丁点,肉眼可见,擦过膏子的左手就白皙一些。

    刘氏伸出手,以食指的指腹分别摸了一下,果然嫩滑程度都不一样。

    很难得的,她勾起嘴角笑起来,将未动的那一罐子盖好,顺势收入自己的袖袋里。

    “除了这个玉肌膏,就再也没有其他好东西了?”

    李锦元也不计较,又拿出一个大一些的盒子递过来:“这是一大块上好的羊脂玉,在首饰店里看到,儿媳妇一眼就相中,特意买回来孝敬您。”

    打开盒子,果然是一套,一串玉石项链、两个手镯,还有一对镶嵌的玉石耳环,一套首饰戴起来,贵气浑然天成。

    刘氏很难得地开心了许多。

    分发完了礼物,李锦元也问安完毕,这就告辞回自己的枫叶苑。

    刘氏并没有多计较,只是挥挥手让她去,其实,自己早就迫不及待等着李锦元离开,好欣赏和试着戴一下这一套羊脂玉的首饰。

    春兰退到一边,趁着刘氏不注意,抬起左手闻了闻,又以右手的手指摸了一下左手的手背,内心百味陈杂。

    虽然现在是刘氏的贴身丫鬟,事情不是那么多的,可是再怎么说,还是个下人,说出去不好听,做的事情也是伺候人的下等事情,就连一盒像样的膏子都没有,更别提好看的首饰了。

    现在自己还年轻,还有几分姿色,可是,长期不保养、没有首饰精心打扮,拿什么去吸引侯爷啊?

    春兰抬起头,看了看刘氏的梳妆台,想着等夜里刘氏睡着了,将那一盒膏子偷偷擦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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