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婉娩不在场的时候,肖紫衿还算是个识相的人,尽管气得脸色青白,手止不住抖,但仍勉强控制住了情绪。
根据探子的回报,这确实不是叶二小姐火力全开的程度——传说她只用了一句话,就把她爹气到吐血三日,当场昏迷,遍请名医才吊住了一条命。
不让她出现在婚礼现场,才是最重要的事。
肖紫衿当即拂袖而去。
“是他自己蠢。”叶姑娘端起早已凉掉的茶,喝了一口,“从来没有人敢跟我做口舌之争。”
“而且我已经手下留情了。”
这话是内力传音,单说给李莲花听的。
“你应该知道,只要我想,就能让他当场自尽。”
李莲花抬起食指,微微按在右眼眼角——看来这情他还不得不领。
李相夷其实也生气。
方小宝为他出气,他是默许的,甚至有些淡淡的宽慰。
可换了叶姑娘,这局面就一发不可收拾,而他并不想闹得如此僵硬。
如今他命不久矣,又要去做一件九死一生的险事,是真心希望阿娩能有个好归宿的。
“放心,他大婚我绝对不会出现的。你想做什么,想原谅什么,都随你。”
叶姑娘隔空扔了个米粒大的小虫给他,“这个你收着,是苗疆的另一种蛊虫,叫做一线牵。你捏死它,我立即就能知道你在哪里。”
“今晚两个连环套,背后定有高人。婚宴上如果遇到意外,你可万万不能动用内力。”
“我知道了。”李莲花将蛊虫收进袖中,微微颔首。
“叶姑娘你真是令人大开眼界!”方多病生平憾事之一就是吵架天赋不高,而且每每有什么想说的,总被大人以‘小孩不懂事’搪塞回去。
像叶姑娘这样又直白犀利戳人肺腑,又阴阳怪气让人夜不能寐——实在是太解气了!
“你说的是真的吗?你当真是随便练练,就这么厉害?”
叶灼白他一眼,“当然不是。云城叶氏从小练武,我没握筷子就握剑了。虽然中间荒废了几年,但剑法这种东西,到了一定境界以后都是觉悟的问题,练不练的反而没那么重要了。”
“哦。”
“我只是刻意未在人前显露过武功,很多事不在万人册上,反而更方便。”叶姑娘撇了撇嘴,“今天却是为了气死他们,不慎暴露了。”
“欸,你这又何必跟他们置气呢。”李莲花叹了口气,“你看,现在也没得吃没得喝了。”
那客栈的店家吓坏了,两边都不敢得罪,李莲花体谅人家做生意不容易,偏头示意叶姑娘‘我们走吧’。
这四人同行,小事一直都是他拿主意,当即全部起身离开。
可没想到的是,这镇子小到只有一家客栈。
而且这么晚,连买菜的地方也没有了。
这镇子很小,只有寥寥十几户人家,全是泥巴土墙搭起来的房屋。大多数村民都很穷,也舍不得点蜡烛,都是日落就上床睡觉了。
“莲花楼里还有一些干粮,”李莲花想了想,“不然你们晚上谁饿了就啃啃面饼吧。”
“我宁可不吃不喝。”叶姑娘一副小气巴巴的样子,“这口气如果憋回去,有饭菜我也吃不下。”
“我那么喜欢李相夷,他眼里却尽看些什么人啊。”
“偏偏他们还一点都不在意他。”
“一想到现在换做肖紫衿吃不下饭睡不着觉,饿一顿也算值了。”
笛飞声突然道:“你不是生气他在意乔婉娩吗?”
“不是啊。”叶姑娘理所当然,“我生气的是我喜欢的东西,被别人不当一回事,那不是等于打我的脸?”
李莲花无奈地耸耸肩。
他们前前后后地往镇外走去,月光把四人的影子拉得很长。
莲花楼就停在不远处的山坡上,是块开满菊花的平整草地。李莲花很喜欢这种野外的生机勃勃,还琢磨着要弄两株来养。
现下已经入夜,一轮皎洁圆月挂在二楼的檐角,周遭安安静静的,一派静谧温柔。
笛飞声几顿不吃都没关系,叶姑娘表示第二天直接吃早饭就行,方多病的心思压根就没在吃上。
一说到李相夷,他就兴致勃勃,恨不得跟叶姑娘秉烛夜谈。
“那你能不能给我说说,你是怎么遇到我师父的?他又是为何传你扬州慢?他们说你杀了很多人,我师父替你遮掩的事又是怎么回事?”
“啊,让我想想从何说起。”叶姑娘回忆了一下,“这第一次见面么……有点……有点尴尬。”
这下笛飞声都竖起耳朵,“哦?”了一句。
李莲花摇头苦笑,觉得自己不宜旁听,只好装作去橱柜里找吃的。
不过,令他感到万幸的是,叶姑娘只是转述了那夜的大体经过,没有把她那些诛心之词一一复述。
也算留了点情面。
“所以,我师父真的有包庇你?”方多病一脸不可置信,“他既然看出了问题,却选择不告知佛彼白石,这还是李相夷吗?”
叶姑娘想了想:“他一开始没有提,是想自己来找我对质,拿到证据把事情都办妥,回头嘲笑他们一番。”
“后来没有提,则是因为他被我说乱了,想要押后处理。”
方多病越琢磨越不对,“可是,你短时间内连杀那么多人,这佛彼白石怎么会不起疑心呢?如果不是我师父暗示了他们——”
“他们当然是知道的啦。”叶姑娘很遗憾地看着方多病,摇了摇头,仿佛在叹他的愚蠢。
“佛彼白石也没有李相夷想得那么无能,只是有太多利益要平衡,必要时也只能装聋作哑。”
方多病一愣,“什么意思?”
“那些人是如何死的,跟四顾门有什么关系?调查结果交出去,双方都能接受,这便行了。”
“若要追个究竟,必然是受害者或真凶一方有值得一查的筹码,或者是什么悬案奇案,能扬百川院的名声。”
“可偏偏这件事,牵涉各门各派,又不是正大光明之事,捅出去双方都难看。”
“最重要的是,为我遮掩的是叶氏。”
“他们是万万不会为了这种事开罪叶氏的。”
方多病脱口而出:“叶氏??”
“是啊,其实那个时候,我已经私下跟阿姐和解了,只是碍于纳兰夫人……”叶姑娘道出了鲜为人知的内情,“是阿姐以云城城主的名义,修书给佛彼白石,让他们草草结案的。”
“这种事本是武林潜规则,只有李相夷眼里容不得沙子。但他那么忙,又岂能事事过问呢。”
“所以我原本是肆无忌惮的。”
“那夜他突然出现,我其实也很慌。”
……
李莲花摸了摸鼻子。
那可真是一点都没看出来。
不过,原来那时的事……是这番模样啊。
他总以为佛彼白石办的案子错漏百出,是因为他们无能,却从未仔细想过背后的缘由。
每次发现问题,都是自己亲手把事情弄得一清二楚,再略带嘲讽地给他们讲解一番。
现在想来,佛彼白石年长自己如此之多,又岂会……
欸,也不知道他们背地里是不是也在嘲笑自己天真。
“所以他回去把那些卷宗放回原处,装作没见过,自然就风平浪静了。”
“那后来呢?”
“后来,就是你知道的那些啦。”
第二次见面,便是江湖上流传甚广的三十六局棋和《劫世累姻缘歌》。
李相夷年少轻狂的轶事,大抵如传闻所说。
但唯有这一件,跟广为流传的版本不太一样。
‘千金宴’乃扬州城所有青楼共同参与的花魁选举之盛宴,若想入席,需得日日来捧场,将超过五十两的红绡抛入场中,连续一个月,因此得名‘千金宴’。
自从两年前清焰姑娘长袖一舞,袖月楼就总能拔得头筹。
她穿鹅黄衫时娇俏明媚,穿霓裳衣时纯洁无染,穿箭步裙时英姿飒爽,穿银链羽衣时妩媚多情。腰身盈盈一握,一挑眉一眨眼,目光中仿佛有蛊。
清焰姑娘不拘于任何一种风格,琴棋书画,诗词歌赋,音律舞姿皆为上乘,是扬州城内人人欲摘的夺目明珠。
“打个赌如何?我今年必能进那雅阁。”
“呵。”李相夷笑着摇摇头,明显不信。
这千金宴有两处场地,庭中宴席,暖风雅阁。
庭中宴席,就是靠一掷千金入场,共有七十二个席位,分列庭院两端。宾客们一概屈膝跪坐,颇有魏晋之风。两位客人一席,共三十六张放着清茶、美酒、果盘的矮桌,每桌各有两位姑娘随侍在侧,是千金宴的主场。
而这暖风雅阁,就是话本里的那种‘风流韵事’了。
这暖风雅阁是独属于花魁的居所,上届花魁有权在千金宴上邀请名动天下的才子少侠入雅阁,亲自服侍以表倾慕。
此种方式入场的客人也称为‘入幕之宾’,是江湖上最为风流的扬名方式。
不少江湖少年和权贵子弟都将‘暖阁之邀’当做吹嘘的本钱,看不上那些只能靠钱的附庸风雅之辈,争着炫耀自己的武功才学,希望能入清焰姑娘法眼。
只是这清焰姑娘已蝉联两届花魁,却从未青睐过任何人。
这么算起来,李相夷倒是第一个进过那暖风雅阁的。
那夜的情形让他至今心有戚戚。
这种事落在叶姑娘眼里,怕是“有病,仗着投了个好胎,不知感恩,却急着孔雀开屏。妄想误姑娘一生来给自己添个风流之名,简直死有余辜。”
他好像都能想象出,叶姑娘如此说话时勾起的嘴角。
放在以前,他也会乐得参与这种少年意气、张扬炫技的赌局,要挑战常人所不能,争这万众瞩目的彩头。
但自从那夜以后,他就不想再掺和这种事了。
可他这位朋友却非要作死。
这位纪公子是他刚下山历练时,便机缘巧合结识的一位旧友。武功泛泛,却自负文采,这不,听了清焰姑娘一曲词,便单方面引为知己,一心要做那入幕之宾。
其实他本心不坏,是真心倾慕叶姑娘的才情,但叶姑娘看他的眼神……已经非常危险了。
李相夷几次暗示提点不成,还被他以激将法赶鸭子上架。
“我可以保证,这清焰姑娘与别的姑娘绝然不同,不是那种只看家世名望的庸俗之辈。”
李相夷喝着酒,嘴角噙着暗笑,心里却直摇头。
是绝然不同。
看她一眼就没命的那种不同。
那夜他最终没有杀叶姑娘,只是告诫她停止杀人。
叶姑娘却不领情,“李门主若觉得那些人不必死,就让他们别来招惹我。”
如此蛇蝎美人在那清澈愚蠢的纪公子眼里却是绝代佳人。
“要不我们打个赌,就算是你,清焰姑娘也不会看这什么四顾门主、少年剑神的面子,若不能在琴棋书画、诗词歌赋上胜她一筹,再大的声名也是无用。”
李相夷心里好笑。
“好,我跟你赌了。”
“我听闻,李相夷近日与人打了个赌,说能做清焰姑娘的入幕之宾。”
“这旁人不敢说,李相夷肯定是行的。”
“清焰姑娘心气再高,毕竟只是风尘女子。李相夷何等人物,这天下哪有美人会不为他折腰?”
“李相夷若来,其他人可就一点机会也没有啦。”
李相夷这些年何止是名动江湖,简直是整个扬州城适龄少女的梦中情人,为了看他一眼,愿入四顾门为奴为婢的都不在少数。
如果不是他眼里只有乔婉娩,而乔女侠也是出身名门、典雅高贵的武林第一美人,不知要围绕他的婚约掀起多少风波。
只不过,即便有了婚约,这种事在江湖上也是美谈。
大家都觉得,李相夷这般人物,自当有武林第一美人为妻,有天下第一花魁为红颜知己。
男人嘛,三妻四妾都是理所当然。
甚至乔姑娘也没有觉得有何不妥。
立在花街中央的袖月楼乃是扬州城青楼的第一块牌子,画角飞檐精细绮丽,亭台楼阁玲珑婉转,空气中浮动的脂粉香气旖旎至极。
今日是千金宴的前一日,袖月楼做东遍请十五岁至二十五岁的少侠公子,只要自负才名,便可以琴棋书画、音律歌赋中的一种挑战花魁,胜者将有机会获得入暖阁的邀请。
“今日来的都是近日名动江湖的少侠与春风得意的公子,是否能得清焰姑娘青眼,还要看各位的真才实学。”
话音未落,席间忽然掀起一片惊呼。
半空中一声长吟,清若龙啸,有人自屋顶翩然飞身而下。
李相夷几乎是掐着点,在开席的一刻,以这种无比张扬的方式高调入场。
他单手负在背后卓然而立,白衣胜雪,脸上扬着少年独有的肆意微笑。
风姿潇洒,绝代谪仙。
“原来是大名鼎鼎的李门主。”袖月楼的主事也是见过大世面的,立即起身相迎,“李门主这边请。”
这四顾门如日中天,门主的面子,袖月楼不可能不买。
听闻他要来,自然安排在第一席。
李相夷也不推辞,略略一提衣摆,徐徐端坐,用手整了整飘带,拂去并不存在的灰尘。
立侍一旁的姑娘登时就红了脸。
等那姑娘反应过来要上前给他斟酒,却被他抬手制止,自顾自倒了一杯。
“姑娘辛苦,这等小事不劳烦姑娘了。”
李相夷衣袖一扬举杯饮酒,连看都未看她一眼。
那姑娘只好又低眉垂首,退至一旁。
“你还是这么高调。”
纪公子倒是早早入席了,本以为他要爽约,现在见到人了,立即端着酒杯来搭话。
“高调又如何。”李相夷说得理所当然。
“呵,清焰姑娘喜欢温润君子,最厌人高调,你这还没入场就已经输了半分。”
李相夷斜了他一眼,心道,那可未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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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清焰姑娘最讨厌花孔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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