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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原配穿越小三,六零后女人的一生第10章 夜半沙漠相伴

第10章 夜半沙漠相伴

    顾学义决定背上刘诗妍走起来,至于狼或者其他野兽,只能凭运气了,遇上了可能就是他俩的死期。

    “丫头,我俩必须走动起来,不然熬不过这个夜晚。”顾学义像个神经病一样和没有知觉的刘诗妍商量。

    他没想要对方的回复,但这样自己踏实,胆壮。

    性格内向,喜欢安静的顾学义现在非常非常害怕这种安静。

    这种安静就像生命的死气,他想活,活的生龙活虎。

    人在这种无奈的情况下,一切都只能听天由命,死和活只是两个书写不同的字,没啥区别。

    他经常活动在这样的地方,狼也遇到过,但那时他都在车里,也不是一个人,所以没有害怕的感觉,狼也从没主动袭击过他

    他从没单独遇到过狼,更别说跟狼战斗,他觉得就算有武器自己也不是狼的对手。

    从心理来说,狼给他的印象就是凶猛,吃人的动物,所以他惧怕狼。

    顾学义又开始仔细辨别方向,努力扭转脑子里那根出了故障的筋。

    参照物昆仑山仍在那儿,不论那根筋如何执着,他这次都要沿着右侧走。

    常年在这一带活动,刚才本不应该迷路,只是睡了一会儿,大脑有些混沌,又着急回去,盲目的往前走,导致迷了路。

    这一迷路,脑子就混乱了,再扭转不过来了。

    如果不迷路可能也发现不了这个女人,说明这个女人命不该绝,更应该把她救回去。

    也说明这是他们的缘分,没有平白无故的发生,每件事的发生都有一定的哲理。

    只是人的智商达不到那个境界。

    这次认真了,顾学义解下脖间的长围脖,说是围脖其实多半时候都是栓在大衣外面腰间,当腰带使用的,宽约六七十厘米,长有两米多三米。

    他要把刘诗妍固定在背部,就像背小孩那样,腾出自己的双手以防万一。

    “丫头,走起。”

    脱掉大衣顾学义上身只剩薄薄的单衣和里面一件线衣。

    女人冰凉的肌肤贴在后背,就像背着一坨冰疙瘩,冷的顾学义直发抖。

    被他折腾来折腾去,刘诗妍始终没醒来,顾学义非常担心此人会不会变成一具尸体。

    就算成一具尸体他也要把人背出去,好像觉得两人成了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

    在这个了无边境的空间里,起码现在是唯一的相伴。两人像被世间遗弃的孤魂游荡在外。

    “丫头,大叔的背脊虽然不那么宽厚,但只要你坚强活着,大叔就能把你背回去。”顾学义有些吹牛,也是心里话。

    顾学义把刘诗妍的头拉过来搭在肩头,温暖着她的侧脸,女人微弱的呼吸轻佛,擦过他的脖颈。

    顾学义不懂什么叫吐气如兰,但知道这是生的气息,痒痒的,很舒服。

    又把两条细长嫩滑的胳膊塞入胸前的衣襟里,能让她暖和些。

    两个大衣袖子也被拉到胸前栓起,彻底成了二合一的整体。

    一米八个头的男人,体重一百四背着一百斤的重物并不艰难。

    一开始顾学义还两手端枪注意着周围,空旷的沙漠使他非常紧张害怕。

    越是这种时候越会想到老人们讲的那些鬼故事,越想就越害怕,但也得硬着头皮往前走。

    他很后悔看那么多鬼故事的小说,现在置身其中只剩了害怕,每一根神经都绷紧了。

    走了段时间,别说狼群就连动物的叫声都没有,也就渐渐放松下来。

    这样的沙漠里因为没草没水源,牦牛、骆驼、羚羊等野生动物无法生存,没有食物链,也就没有肉食动物。

    活动起来的顾学义浑身都在冒汗,再没冷的感觉,但也累的够呛,呼吸也变得粗重。

    这儿毕竟是海拔三千米左右的地方,又有一百斤的负重,走的时间长了就有些累,感觉背着的人也越来越重。

    贴在背后的人好像也没那么凉了,不知是他温暖了她,还是她自身体温升高,反正是个好现象。

    这会儿那支小口径步枪也成了拐杖,拄着走路。感觉走了很长时间,可就是看不到一点亮光。

    晴朗墨蓝的天幕缀满繁星,眨呀眨,顾学义歇歇走走,他不敢停下来,一旦停下来他就走不动了。

    这片沙漠里没水源,出来时只带了一罐头瓶水,刚还给女孩涮口鼻用了一小半。

    能忍住他就不喝水,水可是救命用的,现在也不知自己在哪里?如果没人接应,回去要用多少时间?

    刚才还坦然的心,这会儿也紧张了,他对生死看得不重可也不想这样死去。

    母亲老了,哥哥不管家,弟妹还小,自己的儿女也未成人,还有那个病殃殃的媳妇。

    想想自己的担子还挺重,在家里的作用也大,算是个有用之人吧?

    顾学义脖子都快伸断了也看不到那代表希望的光亮,白天盘旋的直升机晚上也不出来。

    顾学义累的走不动了,就坐在沙堆上休息一会儿。

    放松下来的人脑子也开始胡思乱想,顾学义突然想到了家中那个女人,他们结婚也有十年出头了。

    书上说婚姻是灵与肉的结合,顾学义不懂这么深奥的知识,只是觉得年龄到了就应该结婚。

    人这一辈子就是这样,娶妻生子,生老病死。

    为什么要活着?他从没想过,也没时间想。

    灵是一种很高尚的东西,他认为这些都不是他们这些土包子能明白的东西。

    每年回到家,看到炕上躺着一个女人,这是自己家的证明,却是每年待的最少的地方。

    就像个讽刺,有家不能回,必须去奔波。

    回家只是为了把钱送回去,去医院、去还账。

    从年头苦到年尾,口袋空空如也,这就是他的生活,像个陀螺不能停下,一但停下就预示着死亡。

    只有死亡了,才会停下。

    他们之间的灵是什么?不知道;他想不到,也没人告诉他。他们之间的肉,和谐吗?

    单单洞房花烛夜,就差点吓的他终身阳痿。

    “洞房花烛”让人多么兴奋的字眼,充满着激情、幸福,每个人都有这样的一次。

    顾学义十二岁开始步入江湖,也是父亲去世那年,初中只读了一年。

    父亲的离开预示着他们的天塌了,别说学费连肚子都吃不上了,母亲一人挣工分养活他们姐妹兄弟六人。

    小小的他不得不辍学加入生产队的劳动,挣工分帮母亲解决一家人的温饱问题,养活自己。

    一家人饱半年饿半年,艰难度日。

    只挨到长大娶妻,那时他觉得自己是个大人了,兴奋的几晚都没睡好。

    那时特盼望自己长大,大人的世界奇妙又充满着美好,让人有种仰慕的强大。

    新婚夜对他来说是兵荒马乱的一个夜晚,待亲朋好友散尽,他美滋滋的爬上炕。

    第一次见面的新娘子像个小学女生,小小的个头,青涩的像未成熟的冬果,那一刻顾学义懵圈了。

    谁能告诉他,这女孩子几岁了?很想跑出去问问舅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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