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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龙族:卡塞尔之瞳第一百四十八章 参孙(十九)

第一百四十八章 参孙(十九)

    可是,七宗罪,在哪呢?自从他们来到这座尼伯龙根,他们只见过七宗罪中的一把武器——那把插在参商脊背上的斩马刀,暴怒。暴怒此时应该在楚子航的手中,但是,楚子航,又在哪?

    七宗罪是青铜与火之王锻铸的至臻武器,其间蕴含着足以斩杀龙王的纯粹精神力,那精神力……其实是来自于青铜与火之王的弟弟,康斯坦丁。康斯坦丁用自己的精神力重锻了七宗罪,他也在那之后蜕化为了胚胎。可以说,七宗罪上灌注的不止是康斯坦丁的精神力,还有康斯坦丁的生命。

    “杀死龙类最好的武器是精神力,比如说贤者之石。”路鸣泽在一旁闲庭信步,“再比如说,七宗罪。七宗罪是青铜与火之王锻造的武器,拿来斩杀背叛青铜与火之王的次代种,很合理。”

    “七宗罪!康斯坦丁!”诺顿又一次面色狰狞地说。数千年的仇恨有些吞噬了他的理智,在自己的王座上被自己视为“臣子”的次代种背叛,遗传了他的将臣犼骨的次代种参孙甚至在苏醒之后依然想要致他于死地,这种仇恨,唯有用七宗罪处决才得以解恨。

    暴怒、贪婪、傲慢、色欲、懒惰、饕餮,都没有出现,连妒忌也没有出现,整个尼伯龙根中只有无尽的空响声,还有诺顿狰狞的喘息声。

    寂静的尼伯龙根中,康斯坦丁缓缓地从地上站了起来,他脸色苍白,胸口的伤口还在溃烂。如果他是人,他此刻应该躺在战地医院里,白大褂的护士一边帮他包扎一边眼泪落到他的伤口里,护士会说“别害怕别害怕,你不会死,你不会死的”,但实际上,他马上就要死了,在他闭上眼睛的那一刻,就是死亡的汛期敲响他的门铃的时刻。

    但他是康斯坦丁,他是青铜与火之王。在两千年前,在他耗尽了自己几乎所有的精神力锻铸出七宗罪之后,他还要仰望他的哥哥登上王座。他并不害怕沉眠,他只是害怕自己醒来之后,哥哥不在他的身边。

    康斯坦丁一步、一步迟缓地挪动到了诺顿的身边,他们两人一同低头望着躺在地上的老孙。满头白发的老孙,看上去他躺的地方就是他的坟墓。

    “他很痛苦,哥哥。”康斯坦丁说。

    “那就送他去永生极乐。”诺顿说。

    “不。”康斯坦丁摇了摇头,“他很痛苦,哥哥,你听到了吗,他的心在滴血。”

    “他的心在滴血,但你的身体也在滴血!如此僭越,如此罪恶,堪入黄泉择命。”

    “不,哥哥,他很痛苦。”康斯坦丁还在摇头,他的苍白的脸上甚至还有两道泪痕。

    “痛苦……呵,痛苦,难道不是我们的必由之路吗?你我遭受的痛苦,何止于其百倍!”

    “他没有背叛你,哥哥,他没有。”康斯坦丁还在摇头,“他只是……身不由己。我们都没有那么强大,更何况是他呢?我们在诸神黄昏之时也只能躲在阴影里,我们在布鲁克林也只能住在一个小房子里,我们被无数双眼睛盯着,更何况是他呢?”

    “即便他没有背叛我们,他也只是个弱者。弱小者和背叛者一样,都不配作为我的臣子。”诺顿脸上青筋暴起,看起来,即便他没有七宗罪,即便他因为施放灭世级的烛龙几乎拖垮了一整副人类的躯体,他还是想用他自己最后那一点力量处决他面前的老孙。

    “他的言灵凝滞了,他现在都没有‘将臣犼骨’,他现在就是一个普通的老人,他真的会死的。”

    “人都会死,混血种也会,凭什么他可以一直活着?”诺顿有些疯癫地笑了几声,说,“你知道吗,当时在神殿中央,那些混血种和人类就是这么说我的。是啊,凭什么我不会死?我也会死,无数人盼着我死,最好是死在王座上,死得毫无颜面。就是因为那么多人希望我死,我才会在两千年前陷入沉睡,才会在两千年后被背叛者追杀,有多少盯着我们的眼睛?我们可是青铜与火之王啊,我们全身上下都是宝贝。”

    “可是他没有想过要杀你,从来没有过……”

    “哥哥,你有没有觉得像在看一场肥皂剧?”路鸣泽来到了路明非的身边,他对着路明非悄悄地说,“生冷硬倔的老驴诺顿,软糯醇厚的小弟康斯坦丁,两个人在争吵要不要把自己家的老黄牛杀了充饥,诺顿心狠手辣就要手起刀落,一旁的弟弟康斯坦丁看着老牛在流眼泪,就一直护在那老黄牛的身前。”

    “啊……啊?”路明非有些没回过神来,路鸣泽的脑回路一直都是超脱天外的,你都捋不清他话里是不是还藏着话。

    “如果是你,你会怎么做?如果你是诺顿,你会怎么做?”路鸣泽问。

    “啊……”路明非真的没想到路鸣泽会问这种问题,他也不知道自己要怎么回答这种问题。他看着躺在地上的老孙,那个他曾经在林家早茶店里看见还要痛诉资本主义吃人的老孙,他被加图索家族的人囚禁了几十年,被当作培养皿研究了几十年,他的身体根本不受控,他要来杀你可能根本不是他的本意。现在他就躺在你的身前,他好像身子骨都已经埋进了黄土里,你随时可以处决他。

    “那么我先换个简单的问题,假如在你面前的是那只老黄牛,你动不动手?”

    “应该……不会。我不杀生,我连杀只鸡都手抖。”

    “那如果不杀这只老黄牛,你和你的弟弟就会饿死呢,不仅你会饿死,你的弟弟,我,路鸣泽,也会饿死。”

    路明非低下了头,有些沉默。他不知道怎么回答这个问题,虽然这是一个看上去根本没有选择余地的问题。

    “那我们回到源初的问题,如果你是诺顿,你面前就是这个背叛者参孙,或者说弱小者参孙,你会怎么做?”

    路明非根本不想回答这个问题。他看着远处的诺顿和康斯坦丁,康斯坦丁正护在参孙的身前,他那瘦弱的全身苍白的身体,好像一缕风都能把他吹走,但他张开双手挡在诺顿之前,参孙被他护在了身后。

    “看起来很难下决定是吗?这样的话,我先告诉你我的答案。对于可能对你造成生命威胁的人,无论他的威胁率是99%还是1%,你都要抢在他之前把这个威胁率降到0%,这就是这个世界生存的法则。”

    路鸣泽说的……

    是对的。

    因为路明非很快就看到,那地上的老孙,他的身体在一瞬间变了样,他满头白发化作了黑发,他脸上的老年斑一瞬间磨平了,他全身的皮肤像是蛇一样瞬间退了皮,崭新的新生命诞生于他的躯体,他一下子变成了一个二十岁的青年。

    然后,那个青年,他的手臂忽然化作了绞肉的骨钻,捅进了护在他身前的康斯坦丁的心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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