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类漫长的进化史中,油脂与糖,一直是人类的终极追求,是深深地烙印在基因里的渴望。
李申之还没有没有时间去搞大规模量产的白糖,白糖在这个时候还是奢侈品,因此他的干粮里面只有油脂,没有白糖,代之以足量的食盐。
人类对食盐的需求是有限的,只要满足了身体需求,多出来的食盐便会让食物变得难以下咽。
而糖则不会,吃了糖,只会让人更想吃糖,从而吃越来越多的糖,直到把自己的糖分调节体系搞崩溃,让自己被甜死。
因为人类的基因在设计的时候,饥饿是死亡的最大威胁,没有预料到有朝一日人类会制造出吃不完的糖。
以至于像油脂和糖这种给人带来希望和幸福的物质,竟然成了人类死亡的第一大杀手。
然而对于流民来说,添加了足量食盐,充满了油脂的干粮,足以让他们视为珍宝了。
土匪壮汉吃了一口干粮搅成的糊糊,顿时双眼一亮,也顾不上烫,稀里哗啦地把一碗干粮吃了个干干净净。
虽然依然感觉不过瘾,但是充实的感觉从腹部传来,真真切切的饱腹感,让他觉得自己很安全,只想放下所有的警惕和戒备,坐下来好好休息一阵。
土匪头子见他吃得急,生怕他烫坏了嗓子,叱道:“你慢着点吃,没人跟你抢。一口干粮把你美成这个样子。”
而当他骂完了壮汉,自己吃下一口之后,并没有比那壮汉好多少,同样稀里哗啦地吃了个干净。
区别在于,土匪头子每吃一口之前,还知道吹一口气,让他的糊糊稍微凉一些。
饶是李申之小时候过过苦日子,经历过吃不饱饭的艰难,却也从未见过吃饭如此之快的人。
要是在他们身边站上一个专职打饭的人,打饭的速度都没他们吃饭的速度快。
百多号土匪人均一碗,吃完了全都是一副意犹未尽的样子,但却每人只有一碗,吃完就没了。
李申之给他们吃干粮,并不是想真的让他们吃饱,而是有自己的用意。
食诱。
李申之问道:“等回去以后,你们打算干什么?”
“唉!”土匪头子叹息一声,说道:“这鬼世道,还能干什么?继续在山上猫着呗。”
李申之沉默着走了几步,忽然问道:“应天府想去吗?”
土匪头子一愣,问道:“哪个应天府?”
“应天府么,”李申之失笑一声:“还能有几个应天府?”
李申之用手朝着南面指了指,说道:“赵官家的祖坟,应天府。”
土匪都喜欢嘲弄官府,李申之也冒着大不地揶揄着赵官家,以拉近相互之间的关系。
土匪头子摇了摇头,说道:“那里是金人的地方,俺不去。”
说完之后似乎觉得有些不妥,补充道:“除非公子去那里当父母官,否则俺打死也不去。”
他感受到了李申之对官府的不屑,是以把李申之去应天府当官当成了天下最不可能的一件事,并以此来发誓。
土匪头子说完前半句之后,李申之正在思索该如何说服他,没想到他自己竟然发了这么一个小小的誓,一个改变了他命运的誓言。
李申之从老陈那里接过自己的官印,捏住印钮,将玉面印文展示在土匪头子面前:“不才正是应天府宋城知县。”
土匪头子认识写字,只见印文果真写着“宋城县印”几个字,字迹工整规范,正是官印常用的汉篆。
没等土匪头子回应,李申之赶紧说道:“说话要算数,我真的是去当父母官,也不打死你,你必须去应天府。”
李申之急忙给自己的话打上了补丁,不给土匪头子一丝反悔的机会。
土匪头子没答应,也没拒绝,说道:“我看公子的行程,不像是要去应天府的样子。”
李申之出行的方向在西北,而应天府在东北,便解释道:“没错,先去西北有一趟公干,然后就去应天府。”
土匪头子说道:“倒不是俺说话不算数,而是这应天府要啥没啥的,俺们山上拖家带口的千把号人,去了都是负担,莫要拖累了公子。”
“你看这里。”李申之将土匪头子扯到了一辆马车旁边,轻轻地打开了一处暗格,露出里面金灿灿的金球,说道:“你瞧这是甚?”
那土匪头子打眼一看,顿时惊掉了下巴,条件反射似的说道:“鬼见愁?”
虽然他从来没见过“鬼见愁”,但是当他看到金蛋蛋的那一刹那,直觉准确无误地告诉了他这三个字。
“对Liao!”李申之合上暗格,说道:“有这些金蛋蛋在,还发愁安顿不了你们?”
那土匪头子之所以没有急着答应,是因为心里还有着很多的疑虑,他还没考虑好,打算借着聊天的机会跟李申之探探底。
颠沛流离许多年的他们,当然想要有一个属于自己的家。
应天府也在淮北境内,距离他们家乡不远,真要举族迁往那里,倒也不是不可以。而让土匪头子纠结的事情在于,李申之到底靠谱不靠谱。
与李申之怀疑土匪一样,土匪同样也在打量着李申之。
大家萍水相逢一场,前一刻还互相是对手,转眼之间就要让自己投靠对方,怎么说也不会那么容易才是。
这时,土匪壮汉凑了过来,说道:“大哥,你不是说男子汉大丈夫,就要吐吐沫是颗钉子吗?既然你刚才夸下了海口,就要履行承诺。”
土匪头子一巴掌拍到了壮汉脑袋上:“你他娘的是看上人家这口吃的了吧。”
壮汉嘿嘿一笑,默认了。
李申之见状,抓住机会,引诱那壮汉道:“你可愿意跟我去应天府落脚?”
那壮汉反问道:“去了天天有干粮吃吗?”
李申之先是一愣,随即醒悟过来,哈哈一笑,说道:“那当然,只要你们肯干活,干粮管饱吃!”
那壮汉说道:“俺可跟你事先说好,俺干活一个顶三个人,所以吃饭也要吃三个人的饭。”
说完之后,壮汉有些心虚地看了土匪头子一眼,说道:“不过俺说了不算,去与不去,还要听俺大哥的。”
经过了一番交谈,李申之也大概知道了这群土匪的顾虑。
说什么祖坟不祖坟的,不过是个托词而已。就连最注重礼义廉耻的赵官家都能不要祖坟,更何况他们一介流民?
如果守祖坟就是孝,那么中原大地上流离失所的亿万百姓,全都要被扣上不忠不孝的帽子了?
他们真正舍不得的,其实是他们辛苦经营的山寨。
虽然山寨很贫瘠,很破旧,甚至山寨里的产出都不足以让他们能吃饱饭。
然而山寨又很安全。
虽然破旧,却能遮风挡雨。虽然贫瘠,却能保证他们不被饿死。
守在山寨中,依然可以过着能活下去的苦日子。
走出山寨,一切都未可知。也许能分到几十亩两天,从此过上富足的日子,也可能莫名其妙地被人砍了脑袋,人生就此终结。
在金人年年南侵的大背景下,横死是大概率的事。
当一个选择的风险远大于收益的时候,人们往往都排斥风险。
李申之深谙其中的道理,当年社畜当得虽然很不如意,却也没有勇气辞职去干点别的。
应对这种困境,最好的办法就是骑驴找马。
先在一个凑乎的状态下将就着,慢慢寻找更好的替代品。
李申之劝道:“不如这样,你们这一百来号人分出一半随我去应天府,剩下的回你们山寨。如果你们觉得应天府不错,再把家眷全都接到应天府去。如果……”
李申之念头一转,把半句话没说完的话吞了回去,说道:“你们前来打劫我,还想要我的人头,总不能这么轻易就算了吧。”
其实他原本想说:如果你们觉得应天府不好,那就放你们回去,再每人发放回家的盘缠。这样一来,通过优待俘虏的那一套收买人心。
可是转念一想,貌似曾经学过的一条小知识说:小人畏威不畏德。
还是简单粗暴一些的好。
果然,这话说完之后,那土匪头子也不再犹豫,只是叹息了一声,说道:“那便依公子所言吧。”
嘴上答应着,心里其实已经开始盘算路上怎么找个机会逃跑。
李申之说道:“你即刻点出一半人,让他们回老家。剩下的一半人留在这里等候发落。”
李申之又给出了优厚的条件,土匪头子倒是暂时打消了逃跑的念头。
几人边说边走,还没到县城,那人头依然在土匪头子的手里提着。
土匪头子提着已经发黑的人头,去招呼自家的人。李申之又给了他一次机会,让谁回山寨,让谁去应天府,这个决定由土匪自己决定。
其实就是让土匪留出些精锐回去,不要被别家土匪给端了老窝。
经过一番点将,土匪头子果不其然,点了几十个精壮汉子,是回老窝的人。
而在刚才交手中受伤的伤员,全都留在了去应天府的队伍里。
李申之说道:“这些人跟着我去陕西不甚方便,我再挑出十人随我西去,剩下的人发放盘缠自行前往应天府,这样如何?”
被人拿捏在手中,土匪头子只得点头,说道:“但凭公子吩咐。”
随后,李申之把老陈唤了过来,用岳家军中的选兵之法选了十个人出来,其中包含土匪头子和土匪壮汉二人。
这俩人还兼具了人质的身份。
安排妥当之后,李申之回到马车之中,用自己独特的字体写了一封书信,是给张浚的推荐信,让张浚务必见信予以接待。
事情说着复杂,其实前后不过半个时辰。
从刷锅造饭,到土匪分头上路,中间没有半点耽搁。
却说走了不多时,便到了一座县城。
大部队停在城外歇息,派了两拨人入城办事。
一波人由李府的管家带着几个背嵬军士兵,负责进城采买补充物资。
另一波人,由陆游和老陈,领着土匪头子进城去交差,顺便把林一飞的人头交给官府。
当然了,到了城里不能在那么提着人头,在半路上早用布包裹的严严实实,外面看不出半点端倪。
陆游乃是新科进士,老陈是岳家军的统领,二人表明身份之后,得到了知县的热情款待。
尤其是当知县得知那人头是秦桧的私生子林一飞的人头时,恨不得解开包裹的布,狠狠地骂那人头一顿。
后来以担心拆开之后会对林一飞的面容有所损毁,不利于刑部验明正身为由作罢。
陆游会心一笑,看破不说破,顺便送了知县几句漂亮话,把知县高兴得当场送了几百两银子当奖金。
那知县是聪明人,自然知道秦桧已死,秦家成了落水狗,而李申之现在正如日中天,平日里巴结都来不及。
不管林一飞的人头是怎么掉下来的,到他这里不用搞那么复杂,只需要大手一挥,凡是送人头的人统统有功就对了。如果连这个顺水人情都不会做的话,他的知县生涯也就到头了。
在大家共同的努力之下,人头风波就此落下帷幕。
后续的工作,诸如刺杀事件如何定性,秦家的人该如何处置,如何惩治有罪之人,奖赏有功之人,就让朝堂上的大佬们善后去吧。
他一个小小知县能做到这个程度,已经是能力之内的极限了。
陆游和老陈领着土匪头子,对知县表达了一番诚挚的感谢之后,出城与李申之汇合。
采买的队伍也很快出来,行军打仗不是去旅游,买东西以便宜和易保存为前提,花费的时间不多。
等到重新上路的时候,十个土匪跟在了队伍里,很有当俘虏的感觉,一路上鞍前马后地照料着车队,什么脏活儿累活儿都抢着干。
尤其是那土匪壮汉,当李申之上下马车的时候,甚至甘愿当起了人肉凳子。他小时候是个苦孩子,伺候过贵人,知道贵人们都喜欢这个调调,若是贵人们一高兴,还能给好几文的赏钱。
李申之当然不会踩着别人的后背上下马车,那种作践人的事情,是元朝之后才有的事。
在元朝之前,文官就连坐轿子都觉得是一种耻辱,因为坐轿子是把人当牲口来用,有违天和。
看着几个土匪忙前忙后,李申之心里不禁感慨:大兄弟,路走宽了啊。
土匪头子有自己的排面,自然不会去干那些低三下四的活儿,却也抢先在前头开路,在后面断后,干着力所能及的活儿。
走了一路,大家渐渐地熟络起来,说话也渐渐放开了手脚。
那土匪头子寻了个机会,把自己早就有的一个想说又不敢说的疑虑问了出来:“公子应当知道,这应天府地处金人的三面包围之中,若是金人来犯,不知公子可有御敌良策?”
这才是他最担心的地方。
如果应天府的官兵打不过金兵,那么应天府迟早还要回到金人手中。
他们寨子里的人若是傻乎乎地跟着去了应天府,到时候官军一跑,留下他们一地鸡毛,岂不是投奔了个寂寞。
李申之当然知道土匪对自己的实力没信心,便指了指前头的背嵬军,说道:“你跟他们交过手,你觉得他们能打得过金兵吗?”
李申之虽然是问句,但脸上分明写着凡尔赛,似乎用表情在说:这群人杀金兵跟玩儿似的,你就把心放肚子里吧。
熟料那土匪头子摇了摇头,说道:“公子的家丁确实厉害,打俺们没问题。但是遇上金人,不好说。”
请记住本书首发域名:koudaixs.com。口袋小说手机版阅读网址:m.koudaixs.com
七十七、不好说
同类推荐:
我在青灵山村修仙、主母揣崽跑路,疯批佞臣怒红眼、我的娘子是穷鬼女帝、精灵:开局捡漏幻之宝可梦蒂安希、修仙的我,遇到了末世爆发、我家古井通古今:囤货娇养皇子成帝、穿越洪荒,我是先天五行、穿成黑月光恶女,深陷虐文修罗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