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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震惊,奸相他是将军的白月光第54章 番外:前尘往事(五)

第54章 番外:前尘往事(五)

    后来,我重新用回季长烟这个身份——

    这世上没有人认识我了,我也无需再费尽心思遮掩身份了。

    我拿着九霖给我的银钱和荐书进了白鹿书院。

    其实我并不缺钱。

    八年的杀手生涯,我攒下了丰厚的家底,并以一个没有人知道的身份存在大晋最大的四海钱庄中,就连我义父都不知道。

    我也不缺学识。

    相思门有各种顶尖的资源,顶尖的大儒,顶尖的技师……

    我们每一个人,既可以是名门正派的弟子,也可以是风月场的头牌,还可以是顶级世家的继承人……

    作为相思门最优秀的学生,我可以学富五车,可以举止高贵,唯独缺一个身份,一个能进入上流社会的身份。

    白鹿书院成了我最好的选择。

    一年之后,我成了白鹿书院最负盛名的学子。

    二十岁那年,我考中状元,步入仕途。

    我答应过那个少年,要做个于国于民有用的人,如今,我终于有机会了。

    琼林宴上,皇帝林斯身边的小内侍传旨,将我单独留了下来。

    这一天,我第一次看清这位九五至尊的长相:刻薄、昏聩、带着被酒色掏空的虚弱。

    我垂下眼眸,恭敬地跪在他的面前:“学生季袅,见过陛下,陛下万岁,万万岁。”

    “快起来。”

    林斯伸手拉起我的同时,状似无意的将我往前一带,手并不规矩。

    我垂着眼眸只作不懂,任由他试探。

    “状元郎英姿勃发,世所罕见,朕甚为喜欢,不如你做朕的人,朕给你一世荣华富贵,如何?”

    林斯挑起我的下巴,眯着眼睛看着我,眼中尽是情色。

    那样的眼神,我着实不陌生。

    从五岁到十六岁,我见过太多这样的眼神。

    我也不止一次在这种眼神下屈服。

    可是面对林斯,我却没有答应。

    在犹豫要不要与这天下至尊虚与委蛇的时候,我莫名想到那个朗月清风的少年,脱口而出的话变成了:“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学生本就是陛下的子民,又是天子门生,当然是陛下的人。”

    “状元郎是个聪明人。”林斯呵呵笑了两声,“朕的意思,你当真不懂?”

    我抬眼看着林斯。

    皇帝枯槁的面色掩不住好看的线条,虽然枯瘦,可骨相极佳。

    他曾经应该也是个好看的少年,如果没有遇到九明霁,我或许就从了——

    不,如果没有遇到九明霁,我已经死了,也不会有机会在这里。

    我勾唇,脸上漫上了得体的微笑:“陛下圣明,学生的确懂陛下的意思,但是学生不敢答应。”

    我跪在地上,姿态温驯,像是一只驯服的犬只:“学生怕一旦应了陛下,圣恩浓重时溺于其中,将来失了分寸,反而与陛下生疏了。学生愿意做陛下手中最锋利的刀,陛下想杀谁,学生就去杀谁。”

    “有意思。”林斯歪在椅子上,软绵绵的没有骨头一样,没有一点儿皇帝应有的霸气,“一把刀啊,朕有许多美人儿,却的确缺一把趁手的刀,季长烟,你很聪明,朕答应了。”

    “谢陛下圣恩。”我恭敬地跪下,重重地磕了个头。

    从那天起,我正式进入朝堂,成了林斯的刀,为林斯清理他看不惯的异类——

    他们当中大多是忠臣诤臣,为国为民舍得出一身铮铮铁骨。

    我绞尽脑汁救下这些人:偷梁换柱、李代桃僵,一个人就用人皮面具换出来,一族人就用龟息丹送出去……

    对于那些真正的奸佞,当然也有办法处置:激化矛盾、欲擒故纵,下毒、暗杀、山贼、劫匪……

    能借皇帝的刀,就借;借不了,我自己有的是刀。

    毕竟对我而言,救人是新鲜的,杀人却如同家常便饭。

    只要我想,总有办法,无非就是困难还是简单的区别。

    他们说我的手上沾满忠良的鲜血,只有我自己知道,我的身上压了千斤重担。

    重担之下,我疯了,疯在太初六年的那个除夕。

    其实,我早就疯了,在看到义父尸体的那天就疯了。

    只是后来在白鹿书院一直顺风顺水,没有受过刺激,所以没有发病罢了。

    可是太初六年的除夕,我的疯病发作了。

    那天,因为一道菜,御史大夫许承志在除夕琼华宫夜宴上指着林斯破口大骂,说他昏庸无道、好色贪花、草菅人命、暴虐不仁、任用酷吏……

    许承志是条汉子,他慷慨激昂地罗列了林斯和我的二十条罪状。

    我低头看着酒杯中倒映的烛影,仿佛没听到一般。

    林斯大怒,命人将许承志拖出去,剁成肉泥。

    我施施然站起来,理了理身上那正四品浅绯色的官袍,跪在林斯面前:“陛下,微臣许久没有见过血了,今儿是除夕,不如让臣亲自动手,给御花园的白梅染染色,也添点儿喜庆?”

    我笑,笑容已经成了我的第二张脸。

    在场的大臣不约而同地打了个寒颤。

    林斯哈哈大笑:“好好好,季卿果然是朕身边最懂事的,你去吧,肉酱剁好,记得送去御膳房蒸了,让各位爱卿都尝尝。”

    我笑着领旨下去,走到宫门外,命人将许承志拖去白梅园——

    我的暗卫早已接到我的指示,准备好了一个死囚作为替身,去了那里,就能把许承志替换出来。

    路上,我有些头痛,最近天牢里的死囚消耗太快,不太够用了。

    肉羹在一个时辰后被送到了琼华宫每位大臣的桌上。

    有人当场就吐了出来。

    林斯哈哈大笑,逼着每个人都要吃一碗。

    所有人都吃的痛苦不堪,只有我吃的舒舒服服,甚至还从容地给自己加了一勺调料汁——

    毕竟只有我知道,这根本不是许承志的肉糜羹,而是我提前准备好的其他牲畜的肉泥。

    我知道林斯暴虐,早就防着他这一手。

    什么东西,没有三皇血脉,也敢学商纣的暴虐。

    哦,还有一个人很欢乐的吃了这肉羹,就是许承志本人。

    我带他去御膳房蒸肉羹的时候,顺手分了他一碗。

    自己的肉羹,怎么不得吃一碗尝尝味道啊。

    许承志捧着肉羹,看我的眼神有些愧疚:“季大人……”

    我摆了摆手,让他别客气:“我又不是为了大人,我是为了晋国苍生。失了大人这样的脊梁,大晋是要得软骨病的。”

    许承志吃的舒服,可是其他人就没有他吃的舒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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