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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 明光铠

    刘盛一路来到酒肆门口,这酒肆是座二层小木楼儿。

    门口肩上搭着白色麻巾的伙计赶紧上前招呼:“郎君您好……”

    刘盛笑道:“嗯,找个人,名作孟小虎。”

    伙计没因刘盛打断他而生气,谦卑道:“可是督护府送来的汉子?”

    刘盛点头道:“嗯,他在何处?且带我去。”

    伙计忙道:“郎君这边请~”

    跟着伙计儿上了二楼,来至一个客房门口儿。

    伙计弯腰道:“那汉子便在此间,郎君可还有何吩咐?”

    刘盛对伙计点头道:“无事,下去吧!”

    那伙计便对刘盛施一礼,迈着小步下去了。

    刘盛来至门前敲门,邦~邦~

    “阿虎,开门。”

    吱呀一声,孟小虎打开门往外一看,面露喜色道:“少郎主。”

    刘盛笑道:“里面说!”说罢,便进入屋内。

    孟小虎探头往外看了看,见无人,便把门关上。

    栓好门栓,孟小虎回过头叫道:“少郎主。”

    刘盛轻嗯一声,抚摸着桌上的铠甲,只见此铠与两当铠类似,只是多了披膊和前胸后背的护心镜。

    手里传来钢铁的冰凉触感,刘盛感叹道:“此等铠甲当真是不可多得的铠甲啊!”

    孟小虎一听,便道:“听大娘道,此套铠甲约有一年时日才完成,当真如此复杂?”

    刘盛摆弄着铠甲道:“嗯,以现今的打造技术,的确需一年时日,精炼,铸型,开孔,打磨,串联贴甲,皆是费工之事,千军易得,好铠难求啊。”

    孟小虎听闻点点头,又道:“少郎主,我视此明光铠与两档铠相差无几呀?若是额外再打造些护肩护膝也和此铠相等啊?与筒袖铠比来还略有不如呐!”

    刘盛道:“略有区别,此套铠便是在两当之上优化而来,此铠皆是鱼鳞甲片编制而成,全身皆可活动,你且看!”

    说着,刘盛指着甲身上两个像胸罩的圆形护心镜。

    刘盛道:“此便是明光铠的核心,虽说不雅观,却是胜在实用。此镜在阳光之下可反射耀眼光芒,有曰:“见日之光,天下大明”,由此得明光之名!”

    孟小虎若有所悟,又问道:“若是两档之上加此护心镜可得明光?”

    刘盛瞥了眼孟小虎笑道:“可得,明光铠前后皆有此镜,若你不想闪着自己人仅加前胸即可!”

    孟小虎一听,疑惑道:“仅加前胸也得明光?”

    刘盛道:“自然,前胸防御加强,且有反光之效,当得明光。”

    刘盛拿起铠甲道:“且来帮我穿戴!”说着便穿戴明光铠。

    孟小虎连忙上前帮忙~

    随着一阵甲片碰撞声传来,不多时,一个威武的将军便出现了在眼前。

    五尺八的少年,一身银色的铠甲,头盔,护手,护肩,护膝,甲身,甲裙,全副武装的刘盛又变回了那铁面儿将军,却比之以往更添几分威武。

    身上除了腿弯和手肘处,无一不在甲片保护之中,腿弯和手肘也有皮甲护着。

    孟小虎看着一身儿铠甲的刘盛道:“少郎主真威武!”

    刘盛听闻笑了笑,便活动了下身子,感觉到铁甲的厚重,刘盛心道:“约有三十公斤!”

    虽然沉,但也在刘盛的承受范围内,拿起桌儿上的马槊往铠甲上刺了一下,又拿起马刀对着铠甲砍了一下。

    嘭嘭~

    发出的声音,没有那铛铛的清脆声,清而不脆,沉而不闷,便是此时的声音。

    刘盛道:“好镔铁,去了几遍味?”

    孟小虎答道:“十遍,镔铁?”

    刘盛轻嗯一声儿,道:“嗯,生铁与熟铁间的材料。”

    孟小虎疑惑道:“那岂不是钢吗?”

    刘盛摇头道:“镔铁,镔者兵之利刃护甲也,钢之上,百炼得精钢,不足百炼者为镔铁。”

    孟小虎诧异:“哦?”

    刘盛又道:“以钢和熟铁混合反复锻造而成,来,你且看这花纹。”

    说着,让孟小虎靠近,看着甲片上的花纹道:“这便是熟铁和钢混合而形成的,叫作花纹钢,现今鲜卑的武器少数皆为此制作。”

    孟小虎道:“此物便是我等从西域购买的镔铁?”

    “嗯,此等镔铁武器着实好用,既有钢的硬度且有熟铁的韧性,不至于反震得厉害,打造刀倒是好材料。若是铁师傅掌握了冷锻便可打造瘊子甲和锁子甲了。”

    “原是如此,少郎主懂的甚多!”孟小虎感慨道。

    刘盛没好气道:“你啊,让你多读些书,整日仅知新妇,前些时日我见很多小娘子看上你了,为何不娶呐?”

    孟小虎支支吾吾道:“此事,此事,她等太放荡了,且是胡人!”

    “胡人又如何?胡人风气开放,敢爱敢恨,非是放荡,虽说有残暴者,我等汉族便无吗?鲜卑尚且有善良人的,若是见着,不妨为我等汉族争光,娶个回来。”

    “此事,此事……”孟小虎挠挠头说不上来话儿。

    刘盛见此,便也不再说他,说道:“你且在此等阿柱,阿柱若是来此,你等便在此经商吧。”

    孟小虎应道:“是,少郎主!”

    “嗯,我且先走了!”

    “少郎主我送送您……”

    刘盛骑着马来到军营门口,时已至申时(下午三点),刚入军营便见到步兵营有人在训练,刘盛侧目望去,一个个身穿绿袍,披着绿皮甲的步兵排列成方阵。

    见到此阵刘盛便深皱着眉头,皆因这个方阵当真是如波涛一般上下起伏,高中有矮,矮中有高,见惯前矮后高队列的刘盛当真是入不了眼。

    刘盛嘟囔道:“此等阵型,当真是奇葩。”

    虽是这么说,但刘盛也知晓,这非队主之错,鲜卑士卒皆是武器自备,有拿刀的,有拿枪的,若是拿刀的和拿枪的换一换这阵型便不会如此。

    但拿枪的可不愿和拿刀的换,谁不知拿刀的要在前面儿?前面儿可是要第一上的,我拿枪便是为了在后面儿,换是不可能换的,便造成如此结果。

    而这,也让刘盛意识到阵型的问题,鲜卑无论是骑兵和步兵,阵型有,但很不完善,他们作战皆靠骑兵,这骑兵一旦冲锋起来便什么阵型都没了。

    而步兵更是他们的硬伤,不说那高矮不一的阵型,只说这马背上的民族那内罗圈腿,这一上战场,那两罗圈腿这么一撇,那场面不忍直视啊……

    这也是鲜卑后面便不让本部人马当步兵了,丢人啊!便拿那些投降的啊,州郡兵的那些奴隶啊,征过来当炮灰步兵。

    宋书臧质传有太武帝拓跋焘给给臧质的那么一段信儿:“吾今所遣斗兵,尽非我国(鲜卑)人。城东北是丁零与胡,南是氐、羌。设使丁零死,正可减常山、赵郡贼;胡死,减并州贼;氐、羌死,减关中贼。”

    拓跋焘这意思很明显了,你杀吧,你杀吧,我不在乎,你正好给我除贼了。

    而这也是刘盛敢杀州郡兵的原因,非我国人,便是那些奴隶,有丁零,有匈奴等,就是不让你等汉人当兵,老实的种种地吧,贵族觉得差不多了来收割一茬,虽然我太武帝不知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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