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过去的一年自我修行中,胡铭仙也炼制了一些凝血丹,但是因为药材的缘故,炼制的丹药都不是太理想。
后来再赶回红豆村的路上,他本想杀些妖兽试试能不能补充混沌丹海中造化之液的造化之力,却因当时时间有些紧急,这件事就一直拖到现在了。
今次利用造化之液恢复伤势时,他才发现经历那一次的顿悟之后,造化之液也有了很大的变化,确切来说,是其功效起了变化。
原本的造化之液,只会对龙血藤这样的极品药材起作用,能够分化根须,生出新的幼苗,当时他也试了,例如凝血丹这类低级丹药的药材都会被混沌丹海震碎,也唯有紫府铸星丹的药材才能被混沌丹海收进去,可也没有出现像龙血藤那样的情况。
而今,经历过那次顿悟,混沌丹海吸纳了最为纯净的天地道蕴,也融了他领悟的些许混沌法则的力量,也不知道是不是补足了一些造化之液的力量,像凝血丹这类的低级药材也能够进入混沌丹海中,进而扎根在造化之液中。
关于这一情况,胡铭仙能想到唯一解释就是,造化之液原本就具备这种功效,只是被他夺来的造化之液中的造化之力得不到补足,混沌丹海才会有选择性的做出之前的那种反应。
此番再回想当初在造化之地中的所见,那时周遭无数巨大的造化元莲源源不断的凝练造化之力汇聚到造化莲池中,进而才最终形成造化之液,这便是对造化之液中的造化之力的补充,用以孕养那株九叶造化元莲。
如今九叶造化元莲和那株巨大的四叶造化元莲都扎根在造化之液中,不用多说,绝大部分的造化之力都用来孕养它们了,才会出现此前的那些情况。
要是能够源源不断的给造化之液补充造化之力,或许就算是再低级的药材都能够扎根在造化之液中,就是出现再生的情况,也未尝不可。
现在这些药材虽然不能够像龙血藤那样分化根须,再生幼苗,但其药性却是得到了十足的提升,胡铭仙相信若是以这样的药材炼丹的话,最低也能够炼制出银纹级的凝血丹。
眼下,尽管凝血境的功法还没有着落,胡铭仙也不得不为凝血境做些准备了,至少在得到炼丹的兽火之前,要准备好足够的药材。
送走大虎之后,胡铭仙也动身离开了万宝楼,拍卖会要在晚上进行,还有整个白天的时间,打算在城里逛一逛。
毕竟这次来的武者实在太多了,十字主干道两边,众多武者都摆着地摊,兴许能淘到点好东西。
除了武者的地摊外,街边还有众多凡人摆的各种摊位,有做各种小吃的,有卖各种小玩意的,常见的各种小饰品,虽然价格不高,但卖相都挺好看的。
不得不说的是,在地球上被人们所看重的玉器,在这里竟然也只是通过地摊来售卖,这让胡铭仙唏嘘不已。
当然了,胡铭仙也明白,圣武的灵气远非地球所能相比,出现众多的玉石自然也在情理之中,越是品相好的玉石,其内蕴含的灵气也越足。
这在地球上人们感应不到,可在圣武,这些玉石内的灵气又不能满足自身的修炼,才造就了这些玉器在圣武的尴尬地位。
大街上人潮攒动,络绎不绝,各种吆喝声、吵闹声、议论声等等不绝于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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乍一看去,颇有地球上过年前的那几天,人们上街置办年货的味道,这让胡铭仙心中多少泛起了一丝思乡之情。
说起年货,初中之前,他都是跟着姨娘一家每年都是大大小小的各种包裹,拎了一大堆,初中之后,就是跟着父母跑来跑去,大包小包的忙的热火朝天。
走在大街上,回想起这份回忆,胡铭仙的脸上多了份追忆的笑容。
“咦!快看,他不就是那个血狱修罗么?!”
“哪呢……哪呢……”
“真的是他!”
“听说他在两大神魂境后期强者联手一击下受了重伤,没想到这才过了两天,就好了?”
“人家强自然有强的道理……”
“羡慕……”
“……”
没过多久,胡铭仙就被来往的一众武者们给认了出来,一时间,诸多武者或多或少的有不少人都驻足打量起了他,各种议论声也随之而来。
对此,胡铭仙全然没有在意,总不能蒙个面出来吧,又没有什么见不得人的地方。
至于那个什么‘血狱修罗’的称呼,人家爱怎么叫就怎么叫吧,嘴长在别人身上,就算再不喜欢,难不成还能将这洛水城中所有人的嘴巴都缝上不成……
一路走,一路瞧,胡铭仙就像逛集市一样,神识之力扫过一个一个摊位,期望能够找到一些宝贝,不多时,便在一个贩卖玉器的摊位前停了下来。
摊位的主人是一个中年妇女,样貌平常,不过,或许是平时保养的还挺好,在她脸上并未有太多的岁月痕迹,也只是简单的擦拭了一些胭脂水粉,看上去倒像是30不到的样子,挺年轻的。
整个摊位两边摆放的都是一些装饰用的大玉器,只有中间一小块地方是一些玉佩和女子用的玉簪、项链、耳坠等饰品。
吸引胡铭仙的就是其中的四件饰品。
一件是雕刻了一对小鸳鸯的玉簪,通体呈粉红之色,看上去异常的艳丽,那对鸳鸯也雕刻的栩栩如生。
拿起这支玉簪,胡铭仙想起了在地球上有这么一句诗说的就是这鸳鸯,不禁脱口而出:“得成比目何辞死,愿作鸳鸯不羡仙。”
“没想到血狱修罗也有如此文采,实在是令妾身佩服!”
坐在摊位后面的老板娘听着这一句诗,不禁诧异的看向了眼前这个少年,着实没想到前日屠杀了十万龙武护国军,而得血狱修罗名号的少年居然也会有这份雅兴。
“老板娘说笑了,不过是借用前人文采,在下坐享其成罢了。”胡铭仙闹了个大红脸。
这句诗出自唐代诗人卢照邻的佳作《长安古意》,他是学霸不假,可也自知没有如此才情。
老板娘却是不在意,只当这少年是谦虚,当下拿起第二件饰品递给胡铭仙,道:“不知公子对这件饰品又有何评价!”
这是一对通体呈现紫色的耳坠,两只耳坠分别雕刻成一对比翼齐飞的比翼鸟,比翼鸟一目一翼,只有两只在一起才能飞行,故而才雕刻成这样。
同那对鸳鸯一样,这两对比翼鸟亦是雕刻的活灵活现,似是在那单眸中都能感受到一抹对彼此的眷念之意。
小心的接过这对耳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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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着那比翼齐飞的比翼鸟,胡铭仙不禁想起了姬霖月,心中多了羡慕与思念之情:“在天愿作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枝,天长地久有时尽,此念绵绵无绝期。”
这首诗也是出自唐代诗人白居易所写的《长恨歌》,写的是唐玄宗与杨贵妃的爱情悲剧的故事,只不过,他不喜悲剧,将最后一句‘此恨绵绵无绝期’改成了‘此念绵绵无绝期’。
恨是生死遗恨,而他只有无尽思念。
“真是令人刮目相看。”老板娘默念数声,仍旧回味无穷,忍不住的赞叹道。
“老板娘您就别夸我了,真的只是借用前人的诗句,在下真是没有这番才情。”胡铭仙苦笑摇头,也没有再多做解释,放下了这对耳坠后,又拿起了第三件饰品。
接连两次的佳句出口,老板娘又赞不绝口,加上胡铭仙本身就足够吸引人,一时间不少武者都围了过来。
这让胡铭仙顿时有种做贼心虚的错觉,当下心中自我安慰了下,顺道将那两句诗的作者简单的给老板娘介绍了下,就当做是文化输出了。
出奇的是,相比前两件的鸳鸯、比翼鸟的一种神秘色彩,这第三件的所雕刻的却是极为常见的一种鸟类,大雁,通体呈墨翠之色。
看着这对南飞的大雁,胡铭仙缓缓开口道:“在我的家乡,大雁虽是普通的鸟类,但却是代表着忠贞不渝,若是它们当中的伴侣不幸身亡,另一只或是会抑郁而死,或是孤独终老,不另寻伴侣,又或是当场触地殉情而死。
前人元好问所着名作《摸鱼儿·雁秋词》中有一句‘问世间,情为何物,直教人生死相许’在我们那可是千古名句,流传至今。”
说起这句诗,胡铭仙想起了一件好笑的事。
初中时,老师曾在课堂上询问过这句诗的初出,下面有同学张口就回了句‘神雕侠侣李莫愁’,当时可把同学们都笑个半死,也把老师给气个半死。
不过不得不说,很多人都是通过李莫愁这个人物才熟知这句诗的,某种程度上来说,也算是推广了这句诗。
见这少年说的言辞凿凿,老板娘也心生向往道:“公子家乡定是一个满腹才情的地方,有机会妾身倒是想见识一二了。”
同样的,围过来的众多武者中也不乏有一些情侣,听闻三首诗句,多有感慨,也不禁暗赞人人称道的血狱修罗,不敢说满腹经纶,博学古今,倒也别有一番才情。
说着,胡铭仙便拿起了第四件通体火红的吊坠,雕刻的是一棵小巧的梧桐树,树丫中心,一只浴火重生的凤凰正破壳而出。
四件饰品中,这一件给胡铭仙的感触最深,让他想到了至今仍孕养在心田中的姬霖月。
“龙翔九州遨游九重天,凤舞三界涅盘三昧火。”
此时此刻,胡铭仙多希望姬霖月便如这只凤凰一样,浴火重生出现在他面前。
“好一句‘龙翔九州遨游九重天,凤舞三界涅盘三味火’!”老板娘霍得起身,一瞬不瞬的盯着这个少年,大为赞赏道:“今日得血狱修罗为这四件玉饰题诗注魂,妾身做主,将这四件玉饰送与公子,还望公子不要嫌弃。”
“这……”
霎时,胡铭仙错愕不已,不知该如何是好。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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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6章 四件玉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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