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嬷嬷脸上的笑容僵了僵,讪笑道:“自然是对完了,小姐不用记挂。”
沈若华勾了勾耳上的坠子,笑容意味不明,“对完了就好,嬷嬷这些日子当真是辛苦了,嬷嬷来的这几日,把我的事情干的井井有条,也总算是让我休息了一阵子。”
沈若华拨了拨眼前的妆奁,取出一个镶着红宝石的步摇递了过去,“这只步摇,算是给嬷嬷的谢礼,嬷嬷这样的岁数,这步摇戴是戴不得了,嬷嬷可以带去铺子典当,应该能值不少银子。”
赵嬷嬷假笑着接过步摇,心底多了一抹不悦,这步摇就算再怎么值钱,那也是别人戴过一阵子的二手货,这样的东西带到典当铺去,价格起码要被店家压下一半还要多。
赵嬷嬷将步摇握在掌心,虚伪的笑了笑:“多谢大小姐赏赐。”
索性这次的事情做完,她在老夫人那里也能得到不少的好处,这步摇能当一点算一点吧。
沈若华将她的不悦看在眼中,嘴角扬起一点,指尖点了点朱唇,蒲扇似的睫毛忽闪忽闪的,“嬷嬷喜欢就好,我还怕嬷嬷在我这干了这么多活计,心里不适呢,如此我便放心多了。”
习嬷嬷看了一眼沙钟,出声提醒她说:“大小姐,这个点宾客们大约都要到了,让蒹葭陪您去前院吧。”
沈若华点了点头,领着蒹葭出了惊蛰楼。赵嬷嬷留下跟习嬷嬷收拾了会儿屋子,便悄无声息的绕路往长鹤堂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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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夫人已经换好了衣裳,坐在堂内闭目醒神,守门的侍女领着赵嬷嬷走进,禀道:“老夫人,赵嬷嬷回来了。”
老夫人睁开双目,挥手屏退了丫鬟,赵嬷嬷屈膝跪下,“老奴给老夫人请安。老奴不负众望,已经按照老夫人吩咐,将账簿上这些日的进出账都改了,大小姐忙于封赏宴,并未查看账簿。”
“如此甚好。”老夫人理了理衣袖,“这事,你做的不错,只是此事一出,沈若华定会察觉是老身再给她使绊子,她毕竟是县主,不能不考虑她的想法,此事结束,老身这里,也容不下你了。”
赵嬷嬷心头一颤,不可置信的抬起头,“老夫人!”她万万没想到,居然是这样的下场。
老夫人不耐的皱起眉,“你岁数不小了,听说孙子都五岁了,合该回去颐养天年,你伺候老身多年,老身自然也不会亏待你,你那女婿,老身会让人多多照顾他的生意,你就安心回去含饴弄孙吧!”
赵嬷嬷死死咬着牙,这突入起来的消息无疑是晴天霹雳,使得她后悔万分。
可她伺候了老夫人几十年光景,深知她冷酷无情的性子,这事既然她决定了,那定没有再回旋的余地,她若继续胡搅蛮缠,只会引得老夫人的厌恶。
赵嬷嬷识趣的扶下身子,“老奴……多谢老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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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若华领着蒹葭来到府门前,沈正平正站在台阶上,同一位中年男子聊天,二人皆是脸上带笑,聊得十分融洽。
那男子身边站着的,正是上次在送离使臣的宴席上,同沈若华有一面之缘的顾氏,那位男子,便是她夫君忠勇侯。
沈若华停下了步子,站在不远处的树下。
前世她是识得忠勇侯和她夫人的,前世他们的嫡子顾子期来沈府下聘时,曾与她有过一番交谈。
忠勇侯并非皇家,只是跟随先帝征战,功勋卓着,而被先帝封为忠勇侯,并赐其嫡出世子可承爵位之尊。
先帝在世时,忠勇侯很受器重,但先帝去世,现在的东岳帝对其便不大关注,忠勇侯手里没有兵符,又害怕东岳帝对他下手,在朝中便更加透明,他崛起无望,将一切希望都堆积在他的嫡子顾子期身上。
奈何顾子期是个生**漫之人,偏爱风花雪月,整日摆弄些情爱之类的诗经,忙活了半辈子,也只是个举人,虽然其中不乏东岳帝私底下做的手脚,但忠勇侯这个嫡子,确确实实是个无能的。
沈若华将这家子的事在脑中过了一遍,蒹葭站在她身后等了片刻,才小声提醒她上前见礼。
沈若华走出树后,拾级而上。
顾氏远远看见她,脸上就绽开了笑容,顾子期下意识的皱起了双眉,别过头去。
忠勇侯正对着府内,看见了迎面过来的沈若华,眼里略过一抹惊艳,笑着道:“沈兄实在好福气,这如今整个京城都在夸你女儿福山县主是个貌美如花、且心地善良的女子,她当真是给你们沈家长脸了。”
沈正平侧过身,巧妙的遮盖了眼底的厌恶和轻视,淡淡道:“无非一个县主,当不得大家如此谬赞。”
二人说着,沈若华已经走了过来,双手置于腹间,盈盈福身,声如环佩:“女儿给爹爹请安。”
沈若华微微侧身,“给侯爷、侯夫人请安。”
“快起来,不必多礼。”顾氏殷切的上前搀她,她眼尾睨了一眼顾子期,说道:“子期?愣着做什么?给若华准备的贺礼不是在你那里,还不快拿来?”
顾氏笑着对沈若华道:“那贺礼是子期陪着我亲自给你挑的,你打开看看喜不喜欢!”
顾子期抿了抿唇,刚想开口说话,站在他身后的小厮便跑了过来,手里捧着一个小匣。
“夫、夫人,贺礼在、在这……”
顾氏狠狠瞪了顾子期一眼,语调有些羞愤:“你这孩子!我不是让你拿着的吗!”
沈若华笑着拍了拍顾氏的手背,“夫人不用责备顾公子,这贺礼若让顾公子捧着,才当真是失礼,若华是断断不敢接的,蒹葭,快去把贺礼取来。”
蒹葭应声上前,将小匣捧了过来,没有打开匣子。
顾氏瞥了一眼那小匣,不知在想些什么,也没再提让她打开看的事。
沈若华识趣的当做什么也没发生,在府前同他们一家寒暄了一会儿,便差人请他们进去了。
宾客陆陆续续的到了,沈若华在府前站了一个多时辰,脸上不免露出疲惫之色。
同沈正平交谈的大人皱了皱眉,开口道:“县主在这站了这么久,身子定是受不住的,不如先回去歇息一会儿,今日是你的大日子,可不能出了岔子。”
沈若华看了一眼沈正平,“可爹爹……”
沈正平皱了皱眉,沉默半晌,才说道:“你回去吧,休息一会儿便去前厅的院子,莫要怠慢宾客。”
沈若华温顺的行礼,“是。”
那位大人看着她离去的背影,若有所思的看了一眼沈正平。
…
…
杨氏穿着宝蓝色锦缎长衫,挽着精致的发髻,同几位官家夫人坐在前厅的小亭中聊天。
丞相夫人何氏坐在她身侧,笑着道:“似梅当真是好福气,生在太师那样的好人家,嫁了侍郎这样的好丈夫,戚儿年少有为,就连若华如今也封了县主,这福气,谁都羡慕不来!”
“可不是么。”另一位夫人连声附和,抱怨的说:“哪里像我家那混账东西,书读不通,刀都提不起来,整日就知道吃喝玩乐,他爹藤条打断了好几根,都扳不回他那性子,真叫我气的头疼。”
杨氏似笑非笑的看着她:“军中最能锻炼人,若是夫人舍得,将公子带去军营历练一番,定能有不少作为。”
那夫人脸上的表情淡了下去,讪笑着说:“罢了罢了,凭他那本事,去了也是丢人。”她连说话的声音都小了不少。
杨氏笑容不变,也没再搭她的话茬,何氏转了转眼珠,换了个话题:“对了,听说,戚儿他快要回来了?”
杨氏脸上的笑容越发扩大,点了点头,“嗯,听说已经在回程的路上,最迟两个月便能到京城了!”
“那可巧了!”何氏合掌一拍,“云锦再有三个月便是及笄礼了,这戚儿回来的可是真赶巧,我看呐,就趁着戚儿回来受封的机会,将她二人的婚事定下,免得夜长梦多。”
杨氏点了点头,“我也是这么想的,云锦可是我从小惦记到大的,可不能丢了!”
杨氏和何氏是手帕交,当初便约定,若是两家各生了一男一女,就结姻亲。
白云锦那么好的性子,杨氏当真是瞧上眼的,更何况她对沈戚,表现的亦是十分爱慕,这样的好儿媳,自然要牢牢抓住。
“这可真是件门当户对的好亲事啊,我啊,就先恭祝沈夫人和白夫人了!”坐在一桌的夫人们七嘴八舌的道着喜,在她们看来,这婚事就是板上钉钉的事,虽说心里酸,但面上功夫还得做的好些。
有几个心思多的,等何氏离开,悄声对杨氏道:“我家有个庶女,生的娇俏,性子还温和好相处,我瞧着,也是和白小姐能合得来的人,沈夫人可要早做打算呐,这事可晚不得!”
杨氏假笑着敷衍,说着有事,快步走出了亭子。
杨氏估摸着,沈若华这时大约在惊蛰楼,她绕出正堂,抄了小路想过去。
这条路上没什么人,一路来十分安静,边上有一个小湖,杨氏途经湖边,蓦地听到一段对话。
“去沈府书房,当真是要走这条路么?”梳着未婚发髻的女子,眉间带着淡淡的愁绪。
她身侧的丫鬟点点头,“奴婢仔细询问过沈府的下人,的的确确要走这条路。”
那女子伏在亭内的大红色圆柱上,头抵在上面,身量纤纤,仿佛一阵疾风就能吹倒的模样,红唇轻启:“那我在这等了一个时辰了,怎么还没等到他?”
丫鬟抿了抿唇,“小姐也不是没看见,沈大人正在府门前迎客呢,想必,也是抽不开身……”
女子瘪了瘪嘴,眼眶渐渐发红,“他哪里是抽不开身,分明是没将我搁在心上——”
“小姐可别这么想,小姐等了沈大人五年,此番深情,这京城何人能有,沈大人心里定然是有小姐的,不过……不过是沈大人身边,那善妒的夫人阻挠,否则小姐现在,早就和沈大人琴瑟和鸣了!”丫鬟攥紧拳头,愤愤不平。
裴甄直起身子,扶着边上的石桌坐下,面露哀色,“我无非是爱慕正平,我不求正室之位,甚至不求平妻,就算是妾我都满足,可、可为何杨似梅就这般容不下我,莲儿,你可知我心多疼?”
莲儿上前搀她,迅速说道:“小姐别担心,那杨夫人如此善妒,沈大人心里定对她没了情分,小姐如此善解人意,又对沈大人一往情深,沈大人早晚会看到小姐的好!”
杨氏的手死死扣在边上的树上,硬生生带下一块树皮。
眼前的女人,她此生都忘不掉。
裴甄!
她居然还敢出现在此!
杨氏听完她主仆二人的对话,险些要笑出声来。
裴尚书那样的贤臣,居然有如此厚颜无耻的女儿。
她居然还有脸说自己善妒?
杨氏若真的善妒,那大房现在的姨娘和那么多庶子庶女,根本就不会存在。
杨氏不反对丈夫纳妾,她知道,普天之下能像父亲那样只娶母亲一人的男子,已经少之又少,她根本没有奢望,她既然选择了嫁给沈正平,就会尊重他的所有决定和想法。
可沈正平和沈老夫人触碰了她的底线!
所以她绝不同意裴甄进门,她可以没有夫君的宠爱,也可以没有婆婆的爱护,但她身为两个孩子的母亲,要想在沈府站稳,她就不能没有掌管中馈之权,只要她在杨家一日,她就誓死保着她的主母之位。
这是她自己选择的路,就没有回头的权利,杨氏看着不远处的裴甄,不屑的勾起唇,转身离开。
…
…
一直到午时,赴宴的宾客才大致都进了府。
前厅的院子摆了上百个坐席,中间空出的地境,站着府上的歌女和舞姬,琴瑟奏鸣,甚是和谐。
沈正平和杨氏坐在上首,沈若华坐在杨氏身侧,安安静静的听着众人的祝贺,时常扬唇笑一笑。
沈府上的众人,位置都靠前些,三房也为了沾喜气来了前厅,顾氏抱着小儿子,七少爷如今七个月多,生的白白胖胖,倒是很惹人爱,穿着喜庆的红色肚兜,逢人就笑。
沈若华也去逗上一逗,冷不丁发现,她这个早夭的堂弟,生的倒也挺乖巧可爱。
杨氏挺喜欢顾氏的孩子,等席上的人散了些,杨氏便坐到了顾氏身侧,陪她一同照顾孩子。
顾氏抱着沈岭,一直拍着他的背,眉宇间有些焦躁。
杨氏抓着沈岭的小手,看他噤着鼻头要哭不哭的模样,连忙念叨:“怎么了?刚才还好好的,怎么就不高兴了?”
七少爷不看她,脑袋垂在母亲的肩上,时不时蹭上一蹭。
自从有了七少爷,顾氏平日就不穿金线绣的衣裳,生怕刮到孩子,她身上的锦缎顺滑柔软,但就这样,也让沈岭把鼻头和脸上蹭的通红,顾氏急的险些失态。
“刚才还好好的,突然就变了脸,方才还有些吐奶,一直蹭我的衣裳,把脸蹭的通红,平时从没这样过。”顾氏抱着孩子,让杨氏看他蹭的通红的侧脸。
杨氏凑近,伸手抹了一把,沈岭迅速别过头,在顾氏怀里扭动着微胖的身子,口中咿咿呀呀的喊。
杨氏摩挲了下指尖,眉头微微皱起:“他、脸上的红好像不是蹭的。”杨氏上前又摸了一把,“小七脸上好像起了什么东西,像是痘子!”
顾氏连忙把孩子抱起,平放在膝上,手附在他已经通红的脸庞,用力摸了摸,果然是摸到了起伏。
顾氏眼泪顿时就掉了下来,“怎么办啊大嫂,岭儿……岭儿他脸上真的长痘了!”
杨氏迅速站起身,吩咐陈嬷嬷:“快去把府医请到正堂,你先把孩子抱过去,先拿襁褓裹好了,若真是痘疮就麻烦了,你也小心些。”
今日府上来了那么多客人,杨氏也怕把事情闹大,急急忙忙让顾氏把孩子抱去了正堂。
沈岭脸上的红痘随着时间越发明显,他止不住的扭动身子,挥舞着手想往脸上抓挠,看管他的嬷嬷站在两边,手忙脚乱的制止,累出了一身的汗,顾氏坐在边上,抓着手绢嚎啕大哭。
“大嫂!我十月怀胎才生下的岭儿啊!他可是我身上掉下的肉啊,我怎么舍得啊!怎么舍得啊!”
杨氏方才委婉的告诉了她,若是沈岭当真是痘疮,那唯有将他带离沈府活埋,以保不连累家里人。
顾氏哭的肝肠寸断,府医还没来,她已经惧怕的十有九成认定了沈岭是生了痘疮。
沈月娥坐在顾氏身边,两行清泪风干在脸上,“娘你别哭,弟弟还不一定是痘疮,您别自己吓自己……”
顾氏正伤心着,三两下把她挥到一边去,哭着骂:“他都这副模样了,不是痘疮还能是什么!我苦命的岭儿啊!娘舍不得你啊,我可怜的孩子——”
顾氏哭的坐在了地上,隔着老远看着在那头也哭的声嘶力竭的孩子,眼中满是不忍,身子却一点没有上前的意思。
杨氏在边上落座,头疼的揉着颞颥。
片刻后,府医才迟迟赶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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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四章 生了痘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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