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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5章 不放弃

        凌晨时分,太阳将升未升,茫茫塔克拉玛沙漠一片寂静,偶尔有几只觅食归巢的秃鹫在天空中飞快划过。

        在这片黄色沙漠之中,有一片惨白色的沙漠,与周围的颜色形成了鲜明对比。

        不远处几棵歪脖子胡杨,斜戳在大地之上,它们就好像孤独的千年老人,在静静凝视着这片与众不同的白色沙漠。

        此刻,白色沙漠在缓缓蠕动中,慢慢萎缩,原本茫茫的一片,不久就变成了几间屋子大小,其中有几根黄色树根,在沙沙中,缓缓缩回了沙漠底下。

        晨雾,露水,凄凉,扑打在一个半截身子埋在沙漠之中的人的身上,他那光光的脑袋铺了一层细霜,睫毛上挂了几颗晶莹的露珠。

        凌晨时分的沙漠,气温是很低的,尤其是现在已经进入秋中后期。

        我昏昏沉沉趴在沙漠中,也不知道过了多久,当高空之中的太阳缓缓升起,头皮上的寒霜褪去,眼睫毛上的露珠蒸发,一股燥热之气,不停轰击后背。

        终于,这酷热让我醒来,我悠悠睁开眼睛,眼前是一片刺目的黄色,一阵风吹来,黄沙拍打在我脸上有些生疼。

        但也就是这生疼让我混沌的脑海渐渐清醒。

        我挣扎着趴出沙漠,僵硬的双腿经过阳光的暴晒之后,渐渐有了些知觉。

        我翻个身,仰面应对那火红红的阳光,闭上眼睛,仔细感受体内的寒气在一点点褪去。

        咳咳。

        我忍不住咳嗽起来,喷出来的水,竟然是淡黄色的,可惜它们很快被黄沙吸收,我没有看到,就算看到,我也不会有丝毫的惊讶。

        因为,我已经意识到,我刚刚从骸骨尸山中艰难的爬出来。

        我闭上眼睛,仔细回忆,可脑仁中的剧痛,让我暂时中断了回忆。

        就这么暴晒了半个多小时,我的嘴唇出现干瘪,强烈缺水的原因,刺激着我的求生欲望,让我缓缓爬了起来。

        豁。

        我回身望着那已经缩小成井口大小的白色沙丘,目露惊骇。

        一幕幕,曾经,经历过的场面,不由自主的浮现在脑海之中。

        忽然,不远处有个削瘦的身影爬了起来,他向我望了一眼后,像个兔子一样,一蹦一跳的,很快远离了我的视线。

        我望着那中山装的背影,眼眸微微一缩,我想起来是谁了。

        秦二狗。

        没想到这家伙还有力气跑那么快,他不知道,这是沙漠吗,跑得越快,汗液蒸发得越快,体内将会逐渐缺水。

        沙漠里的水,可是黄金也不换的。

        算了。

        这人非友似敌,不去管他了。

        “王....柳.....”

        我的喉咙沙哑,想要喊出人名,最后只剩下我自己才能听见的姓。

        浑身酸痛的我,感觉挪动一步,就好像在跨越天堑。

        秦二狗这个老银币够厉害!

        我不由得发出赞叹,一个六十多岁的老家伙,竟然还能跑得比兔子还快,简直是个奇迹.....

        不久之后,我用胡杨木做了两个简易的担架,担架上躺着柳诗诗和王胖子。

        这两个人已经昏迷了,我把水壶里的长生药水给他们灌下去,半天之后,一点动静都没有。

        好在,他们的呼吸还算平稳,就是身上骨头似乎断了几根,我摸上去的时候,他们在昏迷中还能紧蹙眉头。

        感谢李木生当初出的主意,我艰难的走了大半天之后,终于发现了我们当初藏的物资。

        新的矿工服一套,压缩饼干,纯净水,牛肉干,烤馕。

        满满一大包物资,让我渐渐恢复了力气。

        然而,也是我大意,这些物资很快消耗殆尽,我却没有找到下一个物资埋放地。

        不,准确的说,我们当初埋的物资,好像被人取走了。

        鱼线还在,就是坑里的物资包瘪了。

        “草拟吗的秦二狗!”

        半夜时分,我们仨半个身子埋在沙子里度过严寒,冻得瑟瑟发抖,我望着高空中的圆月,禁不住大骂秦二狗。

        其实我不知道,这些物资,秦二狗只是取走了一部分,一大部分,是被胡子取走了。

        当初进入沙漠,不仅是我们遇到了胡子,龙虎天师他们也遇到了,所以,胡子被我们这些盗墓者,杀得眼睛都红了。

        他们下决心报复我们,于是沿路追踪之下,发现了物资包。

        说起来也是偶然,我们当初留下的鱼线是为了准确找到物资包,但这些鱼线,却在无形之中成了绊马索,于是乎,物资被发现了。

        现在,我手里只有三瓶矿泉水,两包压缩饼干,一包牛肉干。

        单靠这些物资,我们仨是走不出沙漠的。

        我想找到当初的水源地,结果山丘面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原先的水源地,我竟然找不到了。

        “你们俩这是咋了?赶快醒来吧。”

        我看着柳诗诗和王胖子,哀叹一声,心里想着,如果实在不行,我只能让他们两个埋骨沙漠了。

        因为,与其三个人死在这里,不如我一个人逃出去。

        明天就可以到达夜郎国遗址了,希望地下宫殿里的沙鼠还在,这样才能补充食物。

        心里盘算着,我昏昏沉沉睡着了。

        次日清晨的露珠进了嘴巴,我咂了咂嘴,悠悠醒来。

        看了一下柳诗诗和王胖子,这两个家伙,依旧昏迷,我尝试了很多办法,都不管用。

        “真是奇怪,我们四个同时出现在白色沙漠边缘,为何我和秦二狗没事,他俩却一直昏迷不醒?”

        看其脸色和嘴唇,并没有中毒的迹象。

        在身上查找了一番,身上都是一些破皮的伤口和几个肋骨疑似断裂之外,并没有致命伤。

        这该如何是好?

        没办法,我只能拉着他们俩,在沙漠里艰难前行。

        这种行军速度是非常慢的,而且还耗费体力,三瓶水,我还得时不时喂他们两口,唯恐他们脱水而死。

        这次楼兰王陵之行,最终的结果是我没有想到的。

        王胖子身上的蛇皮袋子也丢了,这可是他的命根子,也不知道王胖子醒来之后,该如何感想。

        塔塔塔。

        “大哥,前方好像有人!”

        在夜郎国遗迹在望的时候,忽然前方扬起一片黄沙,很明显是有骑马或骑骆驼的人在朝我这边过来,而且说话的声音很大。

        听口音,我知道,这些人肯定是本地的,因为那口音非常独特,来过疆市的人立马都能听出来。

        这个时候,再想躲避,已经是来不及了,我只好硬着头皮,拉着柳诗诗和王胖子,一步步前行。

        按说,这个时候,我该丢下他俩不管,但我心里一直有个声音,还有未泯的良知,让我一直没有放弃。

        如果是李木生在此,或者其他盗墓者,这个时候,最明智的选择就是赶紧离开。

        那个时候,我好像得了一根筋的毛病,就是不想放弃柳诗诗和王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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