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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大明秋后问斩狱友是太子朱标第一百八十五章 对士绅的两把刀

第一百八十五章 对士绅的两把刀

        “对遗产收税,这不是在巧立名目……”

        于谦话说到一半,忽然就不说了。

        巧立名目?

        确实是在巧立名目。

        可别说遗产累进税了,巧立名目的税种在国朝本来就多如牛毛,比如摊赋入亩中的赋役……

        百姓凭什么要无偿为朝廷劳作?

        相比之下,林煜感觉自己都已经算是很良心的了。

        当然,初期阶段肯定不能学美国人,直接强征40%,否则士绅集团必然会被激起剧烈的反弹。

        林煜的规划设想是,遗产税的累进税率将会以田产、户籍的多寡,作为主要判定依据。

        根据史料记载,明朝江南地区自耕农所拥有的田产面积,大多都在数亩到十余亩之间,最多的也不过在四十亩左右。

        所以,只要规定五十亩为一个最低标准,五十亩以下就不必交税了。

        五十亩以上,一百亩以下,则开始加征遗产税,但起征税率不会很高。

        不要觉得五十亩、一百亩很少,在明清时期真正能做到家有良田千顷的豪族,实际是非常少见的。

        到了清末民国,能有一百亩长江以南的田产的,那都算是中层地主了。

        对,一百亩地就是中层地主,不是自耕农,也不是小地主。

        至于户籍多寡,那就更简单了。

        寻常百姓自耕农,家中丁口壮劳力顶多也就不过二三人(壮年父母、成年子女,老人小孩不算在内),一户加起来的丁口一般不超过十人上下。

        听到这里的夏原吉差不多明白了:“林先生这是在有意逼迫士绅分家析产?”

        “所以遗产税之后,紧跟着的便是分家税。”于谦点点头。

        说得再简单些,就是伸头挨一刀,缩头也要挨一刀。

        这也是几百年后的美国,专门针对富豪的两把快刀,一刀遗产税,一刀弃国税,两刀下去,还有惩罚税。

        三税合一,没有富豪能把钱,完完整整从美国带走,从国税局的手中拿走。

        林煜肯定不能效仿弃国税,那就退而求其次地去鼓动分家吧!

        朱元璋驱逐胡虏,恢复中华,建立大明。

        但本质上,明朝却还是不可避免,承袭了不少元朝的旧制陋习,其中一项就是元朝开始的蓄奴恶习。

        哪怕朱元璋在《大明律》严厉禁止,官绅不得蓄奴,但就跟《大明律》不许官员纳妾一样,都是一纸空文。

        上行下效,奴仆遍于市井。

        到了明朝中后期,在南直隶、浙江、徽州等地,官绅蓄奴达到了鼎盛期,普通官宦人家蓄养一两千个家奴都十分常见。

        这么多奴仆,可都是要算作累进税率的丁额,士绅大族只要不傻,要么就遣散奴仆,要么就果断分家。

        至于拒缴抗税?

        这叫造反,不到万不得已……就算到了万不得已,士绅也不会这么干的。

        因为这是明初,还没有土木堡,文官集团还未坐大,连手握屠刀的永乐大帝也才刚驾崩不到一年。

        谁敢不顾一切,跟朝廷对着干?

        官绅家业越大,往往也就越不敢反。

        不敢反,那就老实交税吧!

        不交税也可以,那就分家析产,释奴还籍。

        无论哪一项,对朝廷而言都是有利的,而且分家了也得交税。

        与其说是两把屠刀,不如说是三把屠刀,一把瓦解士绅的家产,一把瓦解士绅的奴仆,一把瓦解士绅的宗族。

        “有了这新增的两税,朝廷便可以真的效仿大唐的两税三分……不对,应该是二分,朝廷取全部,余下一分给地方、士绅去互相博弈。”

        夏原吉既是自己总结,也是在给仍旧有些一知半解的于谦说:“这两税就是从士绅身上割下来的两块肉,它们会变成两把锋利的刀子,持续性地去拆分地方庞大的士绅,同时也会让地方跟着士绅一块去争抢。”

        “换句话来说,原本朝廷要同时与地方、士绅博弈,而地方、士绅不可能是绝对理性,为了争夺更多利益,很多时候会站在一起,与朝廷联合博弈。”

        “但现在,朝廷从士绅的身上割肉,还是割了两大块肉下来,这两块肉还留了一些给地方,那就相当于把朝廷与地方的博弈,转嫁到了士绅与地方的博弈……”

        于谦明白了:“也就是说,现在是士绅与朝廷的博弈互换,由士绅承担了原本朝廷一对二的博弈,而且还是以割自己的肉为代价。”

        说得再糙一点,就是士绅自己出钱给自己找罪受。

        林先生是真缺德啊!

        不过缺德归缺德,这的确是行之有效的办法。

        朝廷依旧可以做到胜者通吃,掌握最多的税收,对地方、士绅有着绝对的碾压优势。

        而且,还不用跟唐朝一样,从自己通吃的税收中,割出一部分作为地税,变相加强了地方的财政税权,让地方进一步坐大的同时,也让朝廷中央持续性地衰弱。

        至于地方跟士绅会不会联手,沆瀣一气地向朝廷拒缴这些税?

        别逗了!

        地方、士绅以前会同流合污,是因为他们的共同博弈对象是朝廷,他们要从朝廷的嘴里抠出钱来。

        可现在,他们的博弈对象已经不再是朝廷。

        要么,地方、士绅掐得你死我活,朝廷在旁边充当裁判,防止两边掐得太过。

        要么,士绅举兵造反……

        后者概率太低了,士绅家大业大,造反图什么?

        朝廷只是割下两块肉,又不是一刀要你的命。

        但凡真敢造反,朝廷就敢光明正大地抄家灭族!

        林煜这时也跟着总结道:“其实,唐朝推行的两税三分法,本质上是没啥大问题的,关键只在于能不能控制地方的藩镇。”

        “如果没有藩镇的存在,唐朝中央对地方也有着绝对的话语权,那两税三分法对唐朝来说,就是加强****,削弱地方的一剂良药。”

        可以说,唐朝算是农业王朝的巅峰了。

        要不然,还有哪家王朝能养得起几十万的带甲强兵,且不影响本国的财政运转。

        “分税制,把朝廷、地方分为二级税收体系,确实是解决朝廷、地方税收博弈的最好办法。”

        “那还有士绅一体纳粮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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