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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寡不敌众

        王阿奴恍然大悟,张富贵这个名字,他倒是耳熟,经常听村上的老人在教育小孩的时候,反复提及:长大后一定要学好,千万别学隔壁张家庄的那个张富贵。

        因为他吃喝嫖赌,样样俱全。

        原来就是面前的这个胖胖的年轻人,就是传说中的那个张富贵啊。

        张富贵家,本来只是条件较好而已,平时的活主要还是家里人干,农忙的时候,雇几个人,钱并不算太多,最多比普通老百姓略微好点。

        转机发生在二十年前,那时张富贵刚出生不久,才几个月大小,他二姐被城里的一个富商看上,做了妾。

        这个富商的正妻不能生孩子。要说他二姐的肚皮也实在是争气,进门三年,就生了两个儿子。

        富商很是高兴,虽然自己明媒正娶的大老婆生不出儿子,但是休不了,所以虽然不能给张富贵他二姐办理转正手续,不过经济上照顾一点还是可以的。

        从那以后,张富贵的家业开始兴旺了起来,张富贵也就此步入了富二代的黄金行业。

        因为是晚来得子,他妈妈对他惯的特别厉害,感觉自己的宝贝儿子,什么都棒棒哒,简直就是天下最好的仔;加上是因为有了他以后,家里才兴旺发达,这么一说,自己这个儿子,还是个招财进宝的幸运星。

        两个因素一综合,他妈对他,那简直已经是无原则的溺爱了。从小到大,只要张富贵和别人有任何矛盾或者冲突,那责任,必然都是别人的。

        甚至连走在路上摔个跟头,他妈都要指着路骂上几句,说是因为路面不平整,他的宝贝儿子才会摔倒。

        一句话,她们母子二人,就是真理的代言人,永远不会错。

        有这样的母亲,张富贵自然被培养的愈发骄横,反正无论做错了什么事,或者闯下什么纰漏,他妈总是能用钱来摆平。

        他爹张招财,倒是个老实巴交的人,本来自己的女儿,给人作妾,就已经不甚光彩;现在看到唯一的儿子又成了这样,越来越流里流气,他是又急又气。

        于是准备请张富贵吃顿竹笋烧肉,好好的管教一番。

        但是还没开始实施,张富贵他妈就开始闹了,在家里一蹦三尺高,说假如张招财敢打她宝贝儿子一下,那她就不活了,死给他看。

        哭天抢地,一把鼻涕一把眼泪,把家里弄的跟办丧事一样。

        张招财对这个蛮不讲理的老婆,刚开始准备置之不理,但是他妈的话语愈发尖锐刻薄:“死老头子,知道你现在有钱了,就看不上我这个老太婆了,准备找个年轻的大姑娘;你看不上我不要紧,我认了,你他么连自己亲生的儿子都嫌碍事了,你还是人吗?”

        一边骂一边坐在地上捶胸顿足,似乎张招财真的在外面有女人一样。

        这他么哪跟哪啊?

        几次下来,张招财也斗不过她,总是吵架,也是丢人。于是一气之下,他搬到县城去住了,经商看铺子,除了逢年过节,其他时候,没有大事情绝不回来。

        眼不见心不烦。

        所以家里的这摊子事情,基本上都是张富贵一个人说了算。

        这正遂了他的愿,纠集了附近一群二流子,整天吃喝玩乐欺男霸女,横行乡里,附近的姑娘,只要他看上的,怎么也得想办法弄过来给自己糟蹋。

        他甚至还发明了一个新玩意,就是租他家地的佃户或者依附民,无论谁家娶媳妇,都要让他先看一眼,如果没看上,那还好。

        但是假如看顺眼了,那么不好意思,新婚之夜,他去替人家新郎洞房。

        这个恶名声传出去之后,其他村上有姑娘的人家,再也不敢和张家庄的这些人家结亲,导致庄上多了好些光棍。

        王阿奴的脑海里,还在想这些事的时候,张富贵凶狠的声音已经在耳边响起:“小蟊贼,那只公鸡前阵子给我托梦,说就是你,把它给炖了。所以今天老子要好好教育教育你,替我家的鸡报仇,顺便让你长长记性。赔钱,你出十两银子,少爷我就大人有大量,不和你计较了。

        王阿奴恍然大悟,怪不得阿叔总是让自己少出村,外面的坏人真多,但是事到如今,也不能怂,于是硬着脖子说:我没偷,也没钱。

        张富贵一听,脸上顿时露出了极度猥琐的笑容,声音也变的小了点:“没钱啊?没钱也行,听说你有个妹妹,叫什么海棠的,让她到我家做两年奴婢,抵债,哈哈。”

        周围的那几个年轻人,也跟着起哄。

        虽然晓得自家是从外地逃荒来的,不是本乡人,但是王家庄民风淳朴,这样的恶霸行径,王阿奴是从小到大是没见过。

        从小陆陆续续学过一点武术的王阿奴,看到他们出言不逊,侮辱自己的妹妹,顿时感觉血往脑袋上涌,眼睛里满是怒火,拳头攥的紧紧的:“请你把嘴巴放干净一些。”

        看到王阿奴竟然还敢顶嘴,张富贵飞起一脚,踢翻了他手里的竹篮子,左手扯住他胸前的的衣襟,右手扬起来就要抽耳光。

        王阿奴本能的把头一低,躲过了这记耳光,看到篮子里好不容易捡来的几个野鸭蛋,碎了一地,火气也上来了,顺势一脚,朝着张富贵踢了过去。

        不过毕竟才十四岁,身体还没发育完全,加上平常营养也跟不上,人小腿短,就算他使出了全力,也只不过将将踢到了张富贵的裆部。

        看他竟然敢还击,张富贵身边的几个人,纷纷拥了过来,作势要群殴他。

        “他妈的,小畜生,你他么是不是不想活了?从小到大,只有我打人,你还敢踢我?在我的地盘上,竟然还敢撒野,今天,我要让你知道,马王爷到底有几只眼。”

        张富贵一边骂一边吩咐那几个跟班:“没想到这个小畜生的年纪不大,骨头倒还是有几两,今天我倒要看看他有多牛逼,把他给我捆起来。”

        身边的那几个跟班,这样的事情应该没少做,听到张富贵的吩咐,立刻一哄而上,将王阿奴掀翻在地。

        他们几个人的分工很明确,摁手的摁手,摁脚的摁脚,其余的人,熟练的用绳子将王阿奴捆了起来。

        人家几个人,都是二十来岁的青壮,而王阿奴只有十四岁。

        在绝对的力量差距面前,王阿奴练习的那种武术,只能说和广播体操差不多,只能锻炼身体,但是没有实战意义。

        被捆起来之后,张富贵冲过来,对他狠狠的踹了一脚,把王阿奴踹倒在地,同时怒骂道:“你他么敢踢我?今天就让你晓得什么叫代价。”

        虽然有点疼,但王阿奴还是咬牙站了起来,他不愿意示弱。

        他甚至天真的以为,自己只是会被捆着送回家,所以内心倒也不是太害怕。

        因为只要能回家,对于到底偷没偷鸡这件事,锣对锣鼓对鼓,就能说清楚了。

        自己根本没离开过王家庄,怎么可能去偷张富贵家的鸡呢?

        少年人最大的缺点之一,就是对人性,容易抱有太高的幻想。

        王阿奴也是这样。

        不过他想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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