郁成忽然停下了脚步。
暴龙问:“怎么了?”
郁成说:“你有没有发现,敌人跟我们的距离似乎在拉大?”
暴龙皱着眉头观察后方,说:“还别说,我们好像真的把他们给甩开了一段距离啊!”
打从他们离开护林人小屋,再次开始逃亡之后,敌军便如影随形的在后面紧追不放,郁成不得不频频停下来设置陷阱以迟滞对方的追击。好在他设置的陷阱杀伤力巨大,后面的追兵吃了几次苦头之后就学乖了,不敢再逼得太紧,这才让逃命三人组有了喘息的机会。但就算是这样,被一大群豺狗在后面跟着,随时可能有扑上来狠狠咬你一口,这种感觉也很不舒服。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跟在他们后面的追兵人数骤减,追击的速度也明显放慢,似乎他们后方出了什么乱子,迫使他们不得不抽调大批精兵强将前去应对……郁成感觉轻松了许多。
刘艳气喘吁吁的问:“我们……还要走多久?”她拖着无力的病体跟在郁成和暴龙后面一路翻山越岭越涧穿林,早就已经疲惫不堪了,现在更是累得眼前阵阵发黑,要不是柱着拐杖,随时可能倒下。
郁成站定,小心爬到高处张望。
远处,一座小城市出现在他的视野之内。
这座小城市放在中国,顶多也只能算是一个大点的镇子,不过南斯拉夫经济发达,整个小城拥有两条柏油公路,建筑物是清一色的钢筋水泥房,教堂那尖尖的塔顶在阴霾的天色下隐约可见……这是一座很漂亮的小城。
只不过,这座漂亮的小城在阿族民兵的控制之下,往那里跑等于自己往狼窝里钻。不过郁成也没得选,这个死丫头的病本来就没有好彻底,经过这一天的折腾,明显加重了,必须得到治疗,而且这片山区到处都是阿族武装和雇佣兵,甚至还有北约特种部队,继续呆在山区比钻进被阿族民兵控制的城市还要危险得多!
他抬头看了看天色,哦,天快黑了,按照现在的速度,在今晚十一点钟之前应该能够到达那座小城……
前提是没有与敌人遭遇。
但这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
郁成的目光投向远处。
千米之外是一段河谷,穿越这段河谷就算彻底走出山区了。这段河谷覆盖着茂密的森林,阴森森的,让人看着就心里不舒服。如果敌军想要阻止他们走出山区,片段河谷将是很理想的伏击地点,那里的地形太过复杂,森林也太过茂密,别说往那里埋伏一两支特种作战分队了,就算埋伏一连人马都很难被察觉。
观察完地形,郁成心里有数了,他迅速回到暴龙那边,说:“我们马上就要走出山区了。”
暴龙反应平平。在他看来,在山区东躲西藏固然很辛苦,但走出了山区,来到人来人往的城市,也不见得有多安全————天知道那无数与你擦肩而过的陌生面孔里,有多少是替北约做事的!
刘艳却松了一口大气。这些天一直在山区苦苦躲避着雇佣兵和阿族解放军的追杀,一夕数惊,筋疲力尽,她都快要疯掉了,现在终于可以离开这可怕的山林,回到文明世界了,万岁!
郁成看出了她内心的雀跃,一盆冷水泼了过去:“先别高兴得太早,想要逃离山区,我们还有一关要闯的。”
暴龙问:“哪一关?”
郁成指向前方:“再往前走两公里就是一段河谷,河谷地形复杂,丛林密布,是打伏击的理想地点。”
刘艳脸都绿了:“你的意思是,敌人很有可能在那里伏击我们?”
郁成说:“不是很有可能,是一定会。”
刘艳整个人都傻了:“那……那可怎么办?现在绕路还来得及吗?”
郁成摇头:“现在绕路的话很快就会被从后面杀来的追兵追上,到那时,连闯一闯的机会都没有了。”
刘艳一脸崩溃。她还以为马上就可以逃离危机四伏的山区,回到文明世界了呢,谁曾想前面还有一道鬼门关在等着她,这可如何是好?
暴龙安慰她:“放心吧,队长会有办法的。”
刘艳眼巴巴的望着郁成,希望他能快点拿出主意来。
郁成却不作声,说:”暴龙,你带他先走,我给后面的追兵留点纪念品。”
暴龙说:“好。”伸手拉着刘艳的拐杖,拉着她往前走。
郁成拔出匕首,砍下几根拇指粗的树枝,取最坚硬的一段将其削得异常尖锐,然后随手插在地上。当然,并不是插到一块的,分了好几个位置来插,插完后拿出一个小瓶子拧开,把一把小刷子塞进去,从里面蘸饱了一种蓝色的药液才拿出来,将这些药液涂在树枝被削尖处,涂得很均匀。涂完了之后,他把工具收好,抓起落叶轻轻洒在树枝上,将其掩埋住,然后拿出两根鱼线往烂泥里滚了滚,弄得脏兮兮的,再将它们栓在树根上,横截小径,构成了两道微不足道的障碍。区区两根鱼线,一名士兵只要轻轻一脚就能将其踢断,但是……相信我,除非是嫌自己命太长了,否则绝对不会有人愿意踢过去,而是第一时间选择绕路。
这一绕路,可就要踩到削尖的树枝上去了。
做完这一切,郁成小心地清理掉痕迹,然后一溜小跑的去追暴龙。
当他追上暴龙的时候,暴龙和刘艳正蹲在地上研究着什么。
郁成猫着腰走过去问:“在研究什么?”
暴龙指了指地面。
地面上有好几个脚印,清晰得很,靴底的纹理条理分明,显然是不久之前有人走过留下来的。这个“不久之前”,大致是六七个小时前。
郁成仔细辨认,发现六个脚印里有四个都是野战靴留下的,这足以证明走过的人的身份了。但是,有两个却是运动鞋留下的,这就有点稀奇了。穿运输鞋的居然跟穿野战靴的凑到一块,搞什么鬼?
刘艳指着一个运动鞋留下的脚印,说:“这个是德国阿迪达斯最新出品的球鞋,很有名的。”
郁成有点惊讶:“你连这个都能看出来?”
刘艳有点得意:“那当然,姐可是记者,什么没见过?”又指向另一个鞋印:“耐克,也是最新品,这两个家伙挺有钱的。”
耐克和阿迪达斯都是二十世纪初创办的,有着近百年的历史,是运动鞋类的龙头老大,其地位无人能够撼动。尤其是阿迪达斯,他们生产的运动服和运动鞋甚至在前苏联掀起过一股热潮。八十年代莫斯科奥运会,苏联运动员穿的运动服和运动鞋就是由阿迪达斯赞助的,其新颖的设计和优良的品质使其大受追捧,迅速成为苏联运动员的最爱。不光是苏联运动员喜欢它,苏联**成员也狂热地追捧它————好吧,二者好像没什么区别,因为当时苏联大多数运动员都是身兼二职,在赛场上他们是奋力拼搏、为国争光的国家运动员,离开了赛场他们就是为了争夺地盘不惜喋血街头的**打手。比如说现在俄罗斯光头党老大伊万年科,他以前的职业就是苏联柔道运动员,还是国家队的。俄罗斯总统普京的柔道教练也是个蹲了二十年牢的老炮,教普京之前蹲了十年,教完普京之后又回去蹲了十年。在俄罗斯,给妹子介绍男朋友的时候千万别说是搞体育的,因为一旦这样说了,妹子不仅不会欣喜,还会吓得面色发白,立马走人!
正经人家的妹子,谁愿意跟混**的亡命之徒处对象啊!
郁成还真不知道这些。没办法,家里没什么钱,入伍之前他不大可能接触得到这些昂贵的运动品牌,入伍之后基本上就是与世隔绝了,更不可能接触到这些,要不是刘艳见多识广,他还真认不出这两个鞋印是何方神圣。他盯着那两个鞋印,皱着眉头:“特种部队或者雇佣兵怎么会穿着运动鞋上战场?活得不耐烦了是吧?”
他没有接触过运动鞋,但是也知道这类鞋子只适合在赛场上大杀四方,穿着它上战场,那纯粹是活腻了。
刘艳说:“也不一定非得是特种部队或者雇佣兵呀,也可以是阿族民兵的。”
郁成一愣:“阿族民兵?”
刘艳有些无奈:“你从来都不看新闻的吗?我在来南斯拉夫之前就经常在报纸上看到关于阿族民兵的报道,不少阿族民兵打扮得非常新潮,一身的奢侈品,像这类价格昂贵的名牌运动鞋简直是他们的最爱。”
暴龙有点反应不过来:“他们……可是要打仗的啊,打扮得那么新潮干嘛?”
刘艳说:“炫耀呗,同时也是一种宣传,告诉那些没有参加民兵组织的人自己加入民兵组织之后就发了,鼓励他们也加入,一起发财。”
暴龙:“……”
还别说,真有这种可能。
郁成瞅着侃侃而谈的刘艳,突然发现这个给自己制造了一大堆麻烦的小记者好像也不是一无是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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