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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章 (一)

        但凡下沙摇滚村有演出,师甜都会叫官熠去。原本官熠不过是陪同,后来摇滚乐居然对他有着强大的引力。他认为,摇滚乐就是极力宣扬生命的张力,是热爱生活的彰显。每一个因子都想把自我释放到空气中,有时虽然未免拥挤,或者浮夸,但是并不影响摇滚的精神表达。那瞬间,也许你会看到山洪暴发的壮观与破坏力,你会感到敬畏,内心的宁静被完全淹没;也许你会看到自己站在山巅拥抱风雨,那般豁达让人轻松,同时具有某种自豪感;也许你听到的是绝望,是想要将躯体与土地融为一体的沉痛,让人心痛得仿佛在死去;也许你听到的是笼中鸟在仰望笼外时,凄厉地呼唤自由……他认为,摇滚的世界是宏大而丰富的。虽然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痴者见痴,却绝非几次听了流行摇滚就能三言两语所能概括与嫌弃的。此次村里举办Hot?Spring摇滚盛典,官熠抢先打电话给她,让她随他、懿雪一起前去。师甜称身体不舒服,懒得去。官熠也不再坚持,她如果不想做的事情,谁也甭想勉强。其实懿雪也不想去,她不喜闹腾的歌,在她眼里,摇滚就是重金属放在一起乒乒乓乓,令人听了心慌。对于摇滚唯一的认识,恐怕也是高中毕业不久,随着迈克尔?杰克逊的驾鹤西去,世界掀起一股追忆浪潮,她方才明白唱出动感十足的Beat?It的人就是那个温柔地唱出动听的We?Are?The?World的,随即上网查资料,了解到此人热心于公益事业,在音乐上有不少创举,单纯而富有激情,但也经历诸多坎坷。除了那年她主动听了张他的专辑之后,除非被动听到摇滚歌,否则断不会将自己轻易放到喧闹里。她不想令他失望,只好偷藏一副软耳塞,计划到时候悄悄将“轰隆声”降低些。他们早早地来到广场,此时人并不多,不过某个乐队的女主唱已亮嗓。懿雪从未听过这样的唱腔,有些像歌剧,不过声音要狂野些,和她看过的《歌剧魅影》相去甚远。官熠一发觉她的困惑,立刻兴奋得侃侃而谈原唱及其特色。懿雪惊讶于他的熟稔,不过可惜,她对这乐队闻所未闻,无法体会所言,也毫无兴趣。可她又不好意思破坏他的心情,也就“嗯嗯哼哼”,听过算过。夜幕慢慢合上,熙熙攘攘的人群围着流光溢彩的舞台,漫长的吉他声引出主持人,他激情四射地拉开盛宴的序幕。随着第一支乐队的开唱,几道光束在空中左摇右摆,尖厉的叫声和欢呼混在节奏强烈的音乐里响彻天际。懿雪双手环胸,笔直地站着,望着舞台上摇头晃脑的歌手,面无表情。而官熠则很快融入这种喧闹的气氛,随着音乐摆动身体。她感觉个个好似嗑了药,又是摇头晃脑,又是尖叫。鼓声阵阵,打在心尖,心扑通扑通,很强烈的节奏感,和从台上台下传来的震动相碰,七零八碎,乱七八糟。看周围还是一片混乱,沸反盈天。她绝望地想,这次就忍着吧,下回绝不可能脑子再发热跟他来这种鬼地方。身体时不时被隔壁的人撞到,闹得心烦。她觉得自己很快会摔倒,然后被践踏,在狂欢中恐怕不会有人发现她惨不忍睹的尸体,连官熠也可能浑然不觉。可笑的是,官熠丝毫未发觉她的不爽,还拉着她的手,热烈地鼓励她“动起来!”懿雪抬头,她觉得这个人没有她想象中的沉稳,而是狂热的小青年,非常陌生而遥远。她有些迷惑,身体却被他的眼神操控……

        此刻,师甜坐在酒吧里。

        “今天什么心情?”酒保黑鸦问她,熟谙她的饮酒习惯。

        “两斤二锅头。”

        黑鸦哭笑不得,为她调了BlueMonday,递过去。

        “别给我拿主意!”师甜瞪着他,一口喝完,咳了几声,“我要二锅头!”

        “你酒精喂大的?”黑鸦倒了一杯冰水放到她面前。对于劝酒,他实在无能为力。去年就是因为他劝阻,醉醺醺的她大吵,砸瓶子,打伤一个客人。黑鸦因此差点被炒鱿鱼。从此,他俩便认识了,慢慢成为朋友。

        “血腥玛丽。别问为什么。伏特加多点,要老干妈!”她说,一半是因为这时候“血腥”二字特带劲,真希望自己能和女王一样凶狠。

        “嚯哟,本店没有老干妈,只有美男一个,请笑纳。”黑鸦笑着说。

        “边儿去……你喝酒为的是求醉,我喝酒为的是要从另外的醉酒中清醒过来!”她转着杯子仿佛半醉了似的念着纪伯伦的话。得知马姐驾鹤而去的消息后,师甜第一次喝得酩酊大醉。她要是早知道她的实情,就不会期待她早日归来,也不会那么多日子连一个电话都不打过去,一定会到她家里去探望,问候她的病情,鼓励她乐观地生活下去,甚至愿意伺候她,送她离开。当初埋怨命途安排了这样善良的天使给她生命温暖,却没有留下线索暗示她何时回报。那晚,她喝了一罐又一罐啤酒,意识始终清晰,手脚却越来越不听使唤,双眼看到的一切都是清晰而遥远的。周围都是盛开的百合,纯白,花瓣微卷,吐着幽幽的芬芳。她闻到了,那是放在不远处才会有的清香,是她最喜爱的味道。头昏昏沉沉,眼睛重得睁不开,只想睡觉,可越来越想喝,并且酒的味道不再是苦涩的,而是甘甜。该回家了,她站起身,歪歪扭扭地踩着奇怪的步伐,双手跟着步调乱甩,感觉身体轻盈想要奔跑,结果却是垂首往前冲。难过至极,她打电话给官熠,让他来接。当他的电瓶车灯光越来越刺眼时,她感觉整个身子都要飘起来了,哦,骑着白马的王子来迎娶公主了!她怎么都坐不住,总是要往下掉,他只好脱下衬衫,将她绑在身上,然后慢慢地开。谁知在过弯道的时候,她突然作呕,头偏向一边,吃下去的鸭翅浸在酒液里倾泻而出,手臂上都是呕吐物。他只好停下,让她在路边吐个痛快,买瓶矿泉水让她漱口。翌日,醒后,她才发现自己的牛仔裤只脱了一半,还吊在膝盖上,而上身脱了精光,连睡衣都没穿。左右脑袋对着放电,阵痛总是让她龇牙咧嘴。昨晚的事情,大部分情节她都记得,只是后来回家的片段,她无论如何都想不起。后来官熠警告她,若再让他见到她喝得不省人事,就把她扔在大街上,日后再也不会管她。一直到大学,她都没在他面前大喝过,甚至吃饭的时候滴酒不沾。她甚至觉得,依他的性格,哪怕她真的喝醉了,他是不会不管她的。他就爱管着她。如今,官熠作为梦幻的主角,离她越来越远,远得她已经闻不到百合淡淡的香味。

        黑鸦表情变得凝重,这话在他听来,就是作践自己,想要保护他,可是不知如何做。给她倒杯伏特加,去招呼他人。几年前,他获得芳姐的允许进军调酒,第一杯鸡尾酒就以伏特加为基酒。在她入狱之后,他去探望,泪眼汪汪地问她怎么回事,痛心疾首地责怪自己没有好好保驾护航,令她感动得落了泪,只怪自己大意,连累他。据她某位内部朋友透露,告发者用匿名方式寄了一封信到警局,当然没有寄信信息。信是打印字体,还有许多错别字,不过说辞有据,揭发芳姐组织卖淫的违法行为。里面还附有几十张照片,居然都是酒吧内某些男女员工与客人的艳照。芳姐不语,其实这些照片都是她自己偷拍的,其意便是有朝一日敲诈客人。没想到,自己搬起石头倒砸了自己的脚,被砸得倒地不起。她想不起是谁这样恨她。事实上,她信不过别人,拍照是亲自上阵,并未将这些照片告知他人,包括黑鸦。平日里她都是锁在保险箱里,然后匿名寄给被敲诈者。真相如何,没有人比黑鸦更清晰!是她的狐疑拒绝了靠近的同盟,是她的冷酷铸就了一支支熊熊燃烧的飞箭,是她虚伪却掩藏不住的天真挖掘了地道,是她贪得无厌的本性不仅葬送了无数本应过另一种正常生活的少男少女的青春,也为她自己的人生准备了一口棺材!黑鸦当真是为她的囚禁而哭吗?不!他哭的是对摆脱折磨自我多年的耻辱枷锁的狂喜,是对不能以更残忍手段惩罚这戕害无辜的邪魔的遗憾,是对白白浪费的年华的悔恨,是想要明朗却迷茫的未来!一切都不可能再重来,人生已经涂上了这些墨迹,只能延展开来,作更精细、巧妙的打算。她曾说,希望在出狱那天喝到他亲自调制的酒,然而在她进去之后一个月内,他打算永久地离开她的世界,她掌控的黑暗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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