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律所,我仔细研究了这个离婚的案例。
男的叫崔又香。看着这个名字,我甚至都开始埋怨他的父母了,一个人起什么名字不好啊,像我的乳名——不死,吃百家饭长大,好养活。
一个男人,叫什么“香”啊,不出问题才怪呢。
反正他们两口子已经离婚了,我下定决心了,他只要再敢找我,我就狠揍他一顿。
晚上睡觉,是我最害怕的事情。
我开始和艾英保持距离了,特别害怕艾英沾我了。
哪怕是她枕着我的胳膊,我虽然都忍着,但充满了孩子,尤其是她的手,无论沾到我哪儿,我都是激灵一下,好像触电一样的。
不就是皮肤的接触吗,我不知道到底哪儿来的刺痛呢,我想,可能是我心理的作用。
渐渐的艾英,也发现了我的情况。
她忧韶:“常书啊,我,我,你是烦我了,还是害怕我了?”她显得楚楚可怜了。
我也不知道怎么了,“哼哼哼,我,我,我可能是,我,唉,反正,我······”
她眼里含着泪花,表情是质疑的,想什么,但没有,“唉,你啥时候能好啊,唉!”她着就躺下了,开始有意识地和我保持距离了。
我开始搜索丽丽的信息了。
在艾英不在家的时候,我总会有意无意地向我养母提起丽丽。
她听了以后,先是叹息一下,然后会非常生气地:“滚蛋,丽丽,是丽丽,好好过日子,不要再打扰人家!”
现在啊,我成了兄弟姐妹们“关爱”的对象了。
他们会经常来“看望”我的,每次都给我带来了各种“秘方”。尤其是三哥,会从各路“大仙”那里找来各种治疗男人问题的秘籍,甚至连“葵花宝典”都找来了。
晚上,艾英看着“葵花宝典”笑着:“哎呀,这老三呀,是想彻底把你给废了呀,连这葵花宝典都拿来了,这绝对是亲兄弟啊,哈哈哈。”她捂着嘴笑着。
我也笑了,“哼哼哼,其实,本来,这是事儿,现在闹的,我······”着着我就自卑了。
晚上,我都尽可能地不在家睡了,一开始我的岳父母和养父母还拦着我,后来,他们都在艾英的暗示下,不再拦我了。
只是艾英,每晚都会带着三个孩子到网吧看一下,实际上,就是去“查岗”了。
4月1日,当他们走到的时候,我已经连鞋没有脱,就趴在床上睡着了。
刚一进门,倩倩就捏着鼻子大叫着:“臭死啦,臭死啦,臭死啦,救命啊,救命啊······”她趴在门口大叫着。
平元看着艾英,满脸乞求地:“妈呀,让我爸回家睡吧,爸在这儿,都快成乞丐了。”
艾英满脸的心疼,心地给我脱着鞋,然后,秉着呼吸,把我的袜子给撕掉。常常则笑眯眯地非常乖巧地捏着鼻子,把我的袜子拿到了外面的垃圾堆上,然后,再充满成就感地搓着双手,笑着就回来了。
艾英用热毛巾给我擦好脚后,轻轻给我盖好,就牵着三个孩子,满脸惆怅地走了。
渐渐地,艾英去网吧看我,成了一种习惯。
大部分时候,我都是倒头就睡了,有时候,也会因为什么事情,睡的晚一点,或看电影,或看新闻,或玩游戏呢。
她也会依着我,或坐在我的怀里,看一会儿,或者胡乱地点击一会儿,电脑被摆弄的死机了,就得意地笑着走了。
我又有一起案子要开庭了。
是一起盗窃案,案件嫌疑人是“未成年人”,甚至未满十六周岁。
但由于盗窃数额巨大,需要开庭审理了。
其实,根据他的户口,已经年满十六周岁了。
但根据学籍信息不到十六周岁,甚至还未满十四周岁。
这相差的也太多了吧,甚至随着离开庭的时间越近,这个嫌疑饶年龄越来越了。
尤其是警方提供的证据,几乎每次都会年轻点,这令我很是尴尬了,我到底,该以哪个证据来辩护呢。
显然,这个家庭采取了什么“手段”,而且生效了。
在开庭审理前,嫌疑人因为是“未成年人”已经被取保候审了,特别是已经把盗窃的财物返还给了受害者家庭,也取得了受害者的谅解。
其实,这是个很简单的庭审了。
但我心里一直都担心出“意外”,特别是对于嫌疑人,他那满不在乎,甚至非常嚣张的态度,我感觉不踏实。
在开庭前,我和嫌疑人及其家人一遍一遍地沟通,甚至“排练”。家人都很配合,但嫌疑人都是非常抵触地应付着。
甚至,还有一次,他让他爸替他回答他应该回到的问题,就跟着一个男孩,骑着摩托车跑了。
看到这种情况,我不踏实了,严肃地告诉他们:“哼哼哼,我们这是第三次,彩排了啊,如果,因为你们自己的问题,到时候问题严重了,别怪我啊!”
嫌疑饶爸爸也有点焦虑,但还是自负地:“放心吧,我们都活动好了,关系都理清了,就是过场过场。”
回到律所,我就给季叔了实际情况,“哼哼哼,季叔,你必须跟着我去,让他写下保证书,另外,最好,让嫌疑人自己默写一遍,他到底该啥,不然的话,到时候,万一庭审上,他还是这个态度的话,很可能就会导致事与愿违了。”我非常严肃地。
在开庭的前一,我开着家里的面包车,带着季叔去了嫌疑饶家里。在我的严肃和强烈要求下,他们写了保证书,嫌疑人还当着我们的面,默写了一遍他应该的话,但默写的结果,非常不理想。
季叔对他们提出了严厉的警告!
开庭了,法官询问了嫌疑饶基本信息。
按照作案时未满十四周岁,嫌疑人最起码应该是1990年1月12日以后出生的。
但嫌疑人却嬉皮笑脸地:“反正,我不满十四周岁。”
法官严肃地:“严肃,请出你的具体出生年月日!”
但嫌疑人依旧很不屑地反问:“哪个?我好几个呢,嘿嘿嘿。”他看着旁听席上的亲人笑着。
法官生气了,甚至有点愤怒了,但还是克制着自己,严肃地:“真实的年龄!”
他很是不在乎,晃悠着身子,撇着嘴歪着头,笑着:“真实的,我是87年的,咋啦,但我的证明,是1990年5月的,未成年,你不能判我!”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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