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位于祁山山脉中段的黄罴岭,高不过四百步,险峻之处并不多,山林也并不算茂盛,到处都是半人高的杂草、岩石、藤蔓,原本没什么明显的山路,被几千人一爬,跑得漫山遍野都是。
夹在溃兵中的李世安浑浑噩噩地,耳朵里还充斥着炮火的轰鸣,被几个亲兵死命拖着跑了半天,猛然看到高高的山岭,一下子回过神来,挣扎着大声叫道。
“不成,不能这么跑,宋人是想驱赶咱们冲击总营,旗呢,某的大旗呢,立起来。”
“哎呀我的少主,你那旗子扔在城头上了,不是被宋人砍了就是缴了,你看这些人,哪里还招呼得动,咱们赶紧走吧,只有摆脱了宋人的追兵,与孔万户会合,才有一丝生机。”
李世安还想要摆脱,突然听到一阵炒豆般的清响,紧接着便是人声的惨嚎,亲兵们赶紧拖着他向上跑。
“宋人追来了,跑吧。”
就这样,几千人被驱赶着慌不择路,越跑越快,等到接近山顶,看到自家的旗帜,已经跑得精疲力尽的溃兵顿时又发现了一丝希望,仿佛平白生出一股动力,支撑着他们加快速度,一头撞了上去。
南阳路行军万户孔遵站在自己的大旗下,脸色无比难看,那些蚂蚁般的人影显然不属于正常行军,可这一切究竟是怎么发生,竟然没有一个准信,永州城中只有五千人,看上去不算多,可要是一天都坚持不住?谁敢相信,要知道,他这支万人队是从七百里外的潭州过来的,紧赶慢赶长途跋涉,好不容易赶到这山岭上,还没喘息一下呢,永州城居然就丢了,这不是雪上加霜么?
可如今最重要的是收容溃兵,无论心中有多腹诽,轻重缓急还是知道的,且不说如今整个荆南路兵力吃紧,这里的兵马已经占了一半还多,绝对不容有失,就是李世安这个上司的大衙内,只要还活着,也比所有人的命值钱,真有个什么闪失,他如何向宣慰交待?
“喊话,让他们报名入内,有违令者,军法从事。”
几个嗓门大的军士马上跑到前边,双手拱成喇叭状,向着下面喊话。
“前面的人听着,不要再跑了,慢慢上来,报出营头名号,以防假冒!”
“去你娘的,宋人就在后头追,慢一步就没命了,都是一个勺子里搅食的,谁不认识谁啊?”
“就是,你不就是前营的王胯子吗,显得你能耐是吧,老子偏不报,有本事拿刀子来砍!”
跑在最前头的军士们一听,哪里肯干,为了逃命,就是天王老子横在前头也没用,眼见他们马上就要冲上来,喊话的军士面面相觑,只能去瞅后头的大旗。
孔遵听得真切,难怪他们不要命一般往上跑,原来是有人在后头追啊,他是个老行伍了,一看就明白对方的用意,像这种赶着溃兵一路追杀的活,本就是他们最擅长的,如今自然也明白该怎么应付。
“竖旗,警戒,全军备战!”
号角声连绵不绝地响起来,守军从营帐里钻出来,拿着刀枪弓矢站到岭上,当看到下面的溃兵时,不由得有发怔,紧接着就传来第二道命令。
“发箭,警告!”
箭羽“嗖嗖”地从头顶掠过,溃兵们才意识到了危险,手脚上慢了下来,前面的人一慢,后面的人顿时挤上去,从推搡到冲突,混乱开始蔓延,急得中间的李世安跳脚不已,若是此刻自己的大旗还在,又何至于如此,他带着亲兵想要挤到前边去,可人挨着人,即便认出他是统帅,又哪有空隙可以让得出?
“慢下来了?守将也不傻呀。”
云帆从传音筒里得到消息,摸了摸下巴:“命令郑福加大攻击力度,不能让敌人有喘息之机。”
“举枪!放。”
一马当先冲在最前面的郑福马上执行下去,他的五百人沿着半山腰形成了一个松散的环形线,所有人半蹲于地,举枪向斜上方瞄准。
“砰砰砰”
成串的白烟从枪口冒出,经过不完全燃烧的火药室慢慢形成了一层乳白色的雾气,将开枪的军士笼罩在其中,大约二十多步的距离上,溃兵被成片地打倒,在山石间翻滚哀嚎,完成射击的郑福部军士柱枪于地,先是取下套在枪口上的刺刀,然后打开火药室,飞速地清理了一下残渣,从腰间的皮壶摸出纸质火药筒,放到嘴边咬开,轻轻地倒进去,关上药门,再打开牛皮子弹袋,摸出一颗锃亮的钢珠子从枪口塞进去,拔出一根金属条捅到底,最后套上刺刀,整个过程用时不到十息,与平时几乎无二,原因是他们处于优势,敌人没命地逃窜,没有任何危险。
哪怕是十息这么短,云帆也不会浪费,在郑部完成射击时,后面的一个指挥已经从他们的间隙冲上去,在离他们五步远的地方蹲下来,举枪瞄准射击,一气呵成,郑福一下子急了,原本他们应该原地等待,让下一个指挥接着上去,完成一轮循环射击的,可他却径直站起身,举枪呐喊。
“第三指,前进!”
“前进!”
他的人马上跟着自己的指挥向上冲,越过之前完成射击的那个指挥,又一次站到了全军的最前头。
“这个郑福,旧军习色不减啊。”教官邵成从千里镜里看到了,摇摇头。
“敢打敢冲,堪为表率,处分的事,打完再说。”
云帆的话让他收了声,军纪同样属于他的范畴,可这是在战事中,与军事指挥员发生冲突是不明智的,更不能当着军士的面起争执,对方说得对,一切都等打完了再说。
连续两轮射击,彻底打掉了溃兵们的侥幸心理,自己的人未必会下死手,可宋人是会要命的,混乱一下子变成了冲突,所有人再度拼命跑起来,不顾一切地冲向山上的营垒。
这种内地的山岭,连个关墙都没有,本就是取得地势,居高临下,凭险而守,再建墙体不光是费时费力,而且多余,要知道,临安那种都城的周围,要建起岭上的关隘也是花费了不少代价的,在这里怎么可能办得到。
眼见溃兵又在向上爬,孔遵也急了,一把拔出佩刀。
“再有抗命不遵者,一律射杀!”
当真要下手?他的人虽然都是老卒,可是像这样射杀自己人的事情并不多见,准确一点说大部分人可能都没有经历过,骤然听到命令,本能地就会迟疑,这种迟疑在临战时是会要命的,特别是在对方已经离得足够近的情况下。
“他们要下死手。”
“拼了!”
死到临头,是返身回去与宋人拼命还是继续向前?这个选择不难做出,且不说转身还得跑一段,宋人火器的厉害之处早就印在了脑子里挥之不去,前边是自己人,又是冷兵器,怎么看也更有胜算一些,于是,就在弓箭手迟疑的当儿,溃兵们已经爬上了山岭,不顾一切地朝他们冲来。
“放箭!放箭!”
孔遵一时间也急了,如果说之前还顾及自己人只是一种威胁的手段的话,这会儿就成了保命,一旦营垒被冲破,宋人将把他们像鸭子一样赶下山,他都不知道该怎么形容这种行为,因为上山的路就很不容易走,毫无秩序地冲下去,搞不好就成了跳山崖,宋人真狠哪。
军令倒底还是下来了,各个千户、百户、十夫长层层传递下去,等到了弓箭手的耳朵里,敌人已经近在眼前了,许多人甚至来不及拉满弓,就被人和身扑倒,更多的人越过他们,冲进了大队步卒当中,整个阵形彻底乱了套,孔遵目瞪口呆地看着眼前的一切,手里的刀子抖了又抖,怎么也砍不下去,因为他心里很清楚,如今再来狠的,已经晚了。
“前进!”
一种迥异的声响让他抬起头来,绿色的丛林里突然浮现起一抹亮眼的红,如同鲜血般地浸透大地,那些装束奇特、手执火枪、行动敏捷的宋人军士,终于突兀地出现在眼中,是那么地刺眼。
溃兵冲散了拦截的步卒,潮水般地涌向后营,被裹胁在里面的李世安经过他的身边,突然挣开亲兵们的手,一把将他抱住。
“老孔,不成了,不成了,赶紧跑吧,宋人的火器厉害,咱们挡不住啊。”
孔遵看着这个披头散发的人,无力地说道:“这么跑是跑不掉的,你赶紧走吧,回到潭州,带个话给宣慰,某的家小,请他代为照料,拜托了。”
说罢,甩开他的手,挥刀大喝一声:“还有气儿的,跟某上!”
一直密切关注战情的云帆从千里镜中发现了不对,赶紧调整战略,敌人居高临处,在这种情况下还能发动反冲,说明已经萌生了死志,这样的敌人最可怕,一旦他们近身陷入纠缠,就会给后面的溃兵带来希望,在山林中,火枪的威力会打折扣,他一面给前面的人下令,一面脑子里急转。
“告诉郑福,挡不住敌人,什么功都不管用,命令后面的炮手快一些上来,所有人加快脚步,一鼓作气,干死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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