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家老太太走了过来。
她换下了原本一身金丝绣袄。
现在穿的是一套马家的蓝色布褂。
整个人虽是小老太,但却也英姿飒爽。
“小金子,怎么这下来了也手不释卷啊?”
显然,马老太知道了,这个男人在看什么东西。
金奎道:“我们之前有一批人下来,但几乎都死里面了,我手握这本大部头,才敢带队的。老太太您要过眼,来看就行了。”
马金莲摇了摇头。
“我老了,眼神不好了,在这地方,就不费那个眼力劲了,你把路带好,别坑了我们大家就行了。”
金奎道:“大家跟着我就行,只要不是掉队,这个地方十分诡异,有明楼暗道,一正一反,现在已经年久失修,不知错乱成什么样子,我也是要摸石头过河,不敢大意,所以大家一定要小心了,现在我们还没到地方,仍然要小心,等进入下面后,更多的危险会随时而至。”
于和在旁,问道:“你这本书,对此地描述这么家庭详细吗?”
他的真实意思,是在问。
如此详细的讯息,这样的秘密,你是怎么搞到手的?
金奎一笑,道:“这也没什么,当年,地灵门三祖的故事,可以说是广为流传,但要知道,大罗也好,大乾也罢,都有问题。大罗是随便说话,只要不影响时政即可。而大乾就更搞笑了,文字狱,导致很多文人墨客都不敢写真正的东西,文学,兵法,时政,都是要掉脑袋的事,甚至是诗集也有危险,会被抄家灭族。能怎么办呢?也就写一些诡异野狐,风流下贱的故事。为了防止被人歪传乱写,地灵门也就自己写了一些,还是真东西,我自己也就收集了一些。不看不知道,看了才知道,当年地灵门三祖是真的厉害啊!”
地灵门三祖。
虽然只是三个人。
但却做过太多了不起,令人匪夷所思的大事了。
发财不要说,更重要的是冒险。
遇到的神鬼志异,是层出不穷。
贝恩斯感觉好了。
他接手了运下来的军火,并且让人好好的休息了一下,现在可以出发了。
“好了,我们现在可以行动了。”
时间紧迫,容不得耽搁。
金奎立刻带路。
在走了一条尸骨道,他们来到了一处盘旋往下的地道。
这些甬道,是密封的。
但有十分之多的岔道。
这些岔道,很容易让人迷路。
如果想要探索机密,是探不完的。
人只会逐一的迷失在这些甬道之中。
在金奎看的大部头中,详细记录了里面的内容。
明楼暗道。
在这里,每一间明楼的房间,其背后必有一条暗道,一明一暗,这才是此地的真相。是西方圣教千百年来好不容易才修建成的。
虽然,在被地灵门三祖攻破后,年久失修。
但当年修建用的大多是原石的材料,少于木材。
所以即便是年久失修,也仍然能勉强用着。
不影响什么。
最多不过是感觉差了,不是说没有。
但是,此地终究荒破了,根本未有人烟痕迹。
反而地面上,在路边,夹角,可以看到一处处的尸骸,让人望而生畏。
也不知这些尸骨是怎么来的。
也许是从前敢于下来的人留下的。
“门主!”
一个弟子过来了。
金奎立刻上前。
“什么事?”
那弟子道:“是我们的人。”
他没说下去了,但金奎却十分清楚的明白了他的意思。
走过去一看。
果不其然。
是五灵门的门人弟子。
五灵门的制服看起来是一样的,但每一门都有暗记。
五灵门,暗指金木水火土。
所以每一家都有独特的标记。
毫无疑问。
面前这个,就是五灵门骆家的一个弟子。
不止于此。
还有其余的几个。
一共。
四个。
这四个人,是金钟崔骆。
唯独少了一个许。
五灵门在往外派人时,往往以小队模式。
五姓人一家一个,一个完整的小队,才能叫五灵门。
正是这种五姓合一的观念,才让五灵门经久不衰。因为五灵门,一姓衰落不是问题,别的四家会帮助他的。而四家总有出其众者,所以五灵门始终未衰。
但是,现在时局不好。
连五灵门也快要撑不下去了。
在这个已经乱了的世道中,没什么道理好讲,做奉公守法的好人,下场就是一个死字。
到处都是找麻烦收钱的。
到处都是仰仗势力在欺负人的。
你如果不狠,不去做和那些坏人一样的人,就要受欺负,就会被欺负。
五灵门选择刘一夫的墓,与其说是贪心,不如说是实在没办法了。
它们毕竟不是地灵门,可以到处发财。
能找的大墓都找了。
有很多墓即便知道也不能去。
地方势力在那里。
你去了,把墓指明了,只会便宜别人,你以为人家会高高兴兴请你一起去发财?
想什么呢!
人家只会笑你傻,然后把你赶走,他们自己发财。
所以五灵门真的,小墓不值得。
大墓太难得。
眼瞅着的。
能够去动,去碰一下的大墓,掰着手指头数,也是寥寥无几。
实在是不得已,没办法,这才打上了刘一夫的墓。
结果,死人了。
好在,这种事乃情理之中。
不发生是一切都好,发生了也会让人产生理应如此的感觉。
你打刘一夫墓的主意,死不是一件很正常的事吗?
“把兄弟们的尸体收敛了,也别想往外带了,就地挖一个坑埋了。别觉得我对不起他们,今日是我们埋他们,他日不知又有谁来埋我们,这就是命!”
金奎有些无奈地说。
五灵门人也不说话,取了工具就挖坑了。
他们也不敢走远。
生怕出事。
万一给丢下来,这些人可没把握能够一个人就回去。
到时,迷路,困死于此,才是最大的可能。
话不多说,他们埋了人,往前走。
但很快,他们就遇到了麻烦。
不是人,也不是什么大妖。
而是蜘蛛。
问题在于,这不是一只蜘蛛,也不是什么怪异品种,而是一种虻蛛。
这是一种拥有坚硬牙齿,啃噬力极强,能够随意跳跃的大蜘蛛。
每一只,都有拳头大小。
原本,纵是武林高手,面对这样的虻蛛,也难生存。
这是因为此蛛乃是蜘蛛中的异种,不大怎么喜欢结网,因为不需要,它们本身拥有极强的战斗力,战斗力足够强,自然不需要结网。
虻蛛拥有极其不俗的移动力。
它们的蛛腿粗壮有力。
六足发力。
移动起来堪称瞬间移动。
当它们动时,仿佛一下子就消失不见,却从另一个地方现出身形了。
无它。
一切只因它们六条腿一蹦,速度太快罢了。
快到让人的肉眼都捕捉不到它们移动的速度轨迹。
快得不得了,和瞬移一样。
都快成这样了,自然不需要结一个网慢慢等猎物入网。
如果发现猎物,对于此蛛来说,一蹦就了的事。
哪里需要辛辛苦苦结一张网搁那儿慢慢的等着呢?
需要知道。
对于这些虻蛛来说,结网从来不简单,是十分消耗精力,体力的事。
所以,除非必要,即便拥有结网能力,也是不需要用的。
正因如此,从前下来的很多武林高手,其实身手未必为弱,也一一尽皆葬身于此,被这些虻蛛吃的只剩下了衣服骨骸和装备。
独不见了他们身上的血肉。
不过现在不用怕了。
至少暂时是如此的。
贝恩斯手下有的是冲锋铳,速射铳。
来自德林的马克连发铳在咆哮。
铳子在空气中,摩擦下,发出嗦嗦嗦的声音。
仿佛是在用手,大力的,撕开一匹匹布。
不独于此。
还有人,送上了喷火器。
一按油门,大量的火焰就随之而上。
火烧在了虻蛛的身上,居然有一种蛋白肉香。
烧了好一会,这些虻蛛终于知道了厉害,逐渐退却。
怎么说也是生灵。
死太多了,也受不了。
西极雇佣兵们发出了欢快的大笑。
他们发挥了实力,自然也就觉得此行要给他们加钱的。
或者不管怎么样,这一次他们也要多分一点。
雇佣兵就这思想。
好在贝恩斯还能控制他们。
于是大家继续往里走。
金奎不计名声,勾结了西极老外也要带入这批重型火器,原本门中上下有一些人也是颇有微词的,现在,在事实面前也都一一闭嘴了。
虽然他们在心底里仍然觉得这些老外有问题,可目前而言,真香。
毕竟,没有老外们的快铳,喷火器,光靠他们这些门人弟子上前去填,真不知要付出多少代价,还不知能不能撑过去,能不能填完。
所以说,科技带来的力量是划时代的。
在过去,从前。
多少高手,走到哪都让人高看一眼的高手,但来到了这个地方,说不定就死在了这里区区一群子的虫子嘴里。
而现在。
一群西极老外。
他们可能是赌鬼,酒鬼,恶棍,垃圾。
但就是因为他们会摆弄这些火器,就能收拾这些虫子。
时代终究是变了。
不过,不要紧。
方才的虻蛛,只是此间地下世界万千种蜘蛛的一种而已。
很快,金奎他们就领教到了厉害。
有人死了。
走在路上,莫名其妙,很突然的就倒在地上死掉了。
金奎翻动大部头。
他很快就找到了。
“小心,这是水晶蛛的范围了,这个人是被水晶蛛给寄生了。我们要离开这里,最好把这个人烧掉。”
约翰逊大怒:“胡扯八道,哪来的水晶蛛,我根本没看到,他怎么就被寄生了?”
这人是约翰逊的人。
人救不回来没关系。
但还要烧掉,这就太过分了。是不是不把他约翰逊的人当人啊。
也不问能不能救治一下。
不能治其实也没什么的,但你至少要说清楚啊!
正当约翰逊发怒时,又有一个人倒下去了。
这是一个五灵门的人。
金奎上前,道:“大家小心了,不要随便抬头往上看,先把脖子掩起来,不要再随便露出来了。”
地下环境,有些闷。
所以有人就把脖子露出来,透气,舒服一下。
没想到这就出问题了。
贝恩斯道:“到底怎么回事?”
金奎道:“水晶蛛在这里上方垂下了蛛丝,蛛丝上有它们的蛛卵。这些蛛卵顺着丝掉下来,接触到皮肉后就钻进去发育,然后你就知道了,这叫寄生。蛛卵吸收人体营养,让人体产生不适反应,这就叫中毒,其实不是毒,而是身体承受大量营养流失所造成的不便,为了防止情况恶化,所以我才说把人直接烧了。”
贝恩斯无奈:“不能治吗?”
金奎一脸你在跟我开玩笑有表情。
治,怎么治,哪来的条件,哪来的医生,怎么可以治?
做不到的事情,说出来有什么意义。
这时也有一些胆大,和高手,抬头看到了。
在上方,有着一根根极细的丝线。
这些丝线上,有一颗颗,好似水滴的东西。
但是,这些水滴,十分细小,几乎看不到。
只能隐约感觉出来,是一颗颗细毫的小珠。
当人从丝线下走过,带起的气流快了。
又或者是火把举高了,让温度上升。
就会让这些小颗粒的水滴掉下来。
其实掉下来也没什么的。
但只要接触到了人的皮肉,这些小珠就会破碎。
被封于小珠之中的,幼小到肉眼难见的小虫卵,就会从人体表皮的毛孔中钻进去。
进入了人体的血肉里,飞快的壮大。
它们会以非常快的速度,迅速壮大。
最后,破体而出。
这种水晶蛛,个头其实不大。
但有剧毒。
生物剧毒。
一经成长起来,破体而出。
人不会因为破体而出死。
因为那创口未必就大到要命的地步。
但是,一来水晶蛛在出来前会于人体内疯狂产卵。
二来成长起来的水晶蛛会释放出强烈的生物剧毒。
所以一经被水晶蛛附体,要么死,要么疯,直至最后的完蛋。
这是一种永无休止的折磨。
相比此折磨,杀了他们,反而是件好事。
为了防止陆续有水晶蛛爬出来,尸体,甚至人没死也要给烧干净了。
想想看。
细小的,透明的,有剧毒的水晶蛛。
不值得放火把这些尸体烧了吗?
这些已经被寄生了的,那一个个就是隐患。
贝恩斯看向了约翰逊。
他耸耸肩,拍了约翰逊一下。
“约翰逊,亲爱的,对不起,你的人,你来收拾吧。”
约翰逊眼睛有些发红。
他这个人虽然不堪,畜生起来简直不是人,但对于自己人还是比较可以的。
但眼前的事,又能有什么办法呢。
他带自己人来发财,可发财哪有那么简单的,坐着不动钱就来了?
更不要说,这里是早已经说好了的,世间少数凶险地之一的魔鬼井。
在这个地方,死亡是一件再平常不过的事了。
“对不起了,兄弟。”
约翰逊说着拔出短铳给兄弟一个痛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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