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费劲千辛万苦将伽络影偷渡回客栈,知道伽络影暂时没有危险教我放心不少,但我也不能眼看着他这样下去,我得想办法救他。
伽络影提到过千年的雪莲,我们现在处在山坳里的这个小镇上,他们自然是靠山吃山,如果仔细去问也许可以找到,但是问题却是:我没有钱。
我带出来的所有钱财都在遇到那两个歹人的时候被伽络影一并不知道弄到哪里去了,现在我身上现钱半分也无,将周身细软和攒下的体己兑到一块儿也不足千缁,真是一筹莫展,我望着被我裹在被子里像个毛球的伽络影挣扎了许久,现如今,却也只能这样了--
我寻了家当铺,将细软钗环一并当出,只得了六百金锞,店家一副狡黠笑容,说再没有比这更高的了。我已走到店门口,忽然又顿了顿,回身问道:“不知店家可对古琴感兴趣?”
店家一愣,问:“不知是何种古琴?”
“上古时期洪荒时代,女娲补天留下天石一枚,炼有余温,温和不散,后有蓝田高人然胥琢此石为琴,琴身通体莹白,可见日月,不抚自暖,号为忆往。店家博古通今,不会不知罢?”
我说完这段话,就见面前店主脸色一变,伸手便喝退了店中伙计,关了门,一面眯起双眼重新打量了我一番:“姑娘是--?”
我抚了抚面上的薄纱,叹道:“我是谁不重要。重要的是店家若是不愿意,普天之下愿意同我做这笔生意的人也大有人在。”
店家狐疑地接过我解下的琵琶,揭开层层包裹的苏锦,露出底下冰魄一般颜色的玉质宝琴,甫一揭开,玉白的琴面便在天光下泛起流转的光华,恍若有雾气自琴面升腾而起,冰质天成。店家瞪大了眼,收回抚上琴面的手指--想必那一定是触手温热和煦,如饱览春风,暖阳斜照。店家抬起头来,神色已不同于先前的曲意逢迎,而是一本正经地恭敬朝我拱了拱手道:“虽不知姑娘为何将这等不可多得的宝物拿来典当,但是但凡收藏之人爱惜之心大抵相同,这样的宝物世间恐怕再也找不出第二件,不说小老儿经营此行数十年,还是第一次看见这类传说中的宝物,只道姑娘若不是有什么不得已的难处绝不会将它送到这儿来。既是今日有缘,姑娘不妨说出来,别看我这铺子不起眼又开在这小地方,天底下的珍奇异宝倒也不占少数。”
我斟酌了一回,抬眼道:“即使如此,那我就直言了,我需要一只至少三千年的雪莲。”
话一出口店家便抽了一口气,苦笑了一声道:“姑娘果然不是凡人,先前姑娘抵押的金钗细软小老儿还是悉数归还,只拿这琵琶做一场交易便可--先前是小老儿眼拙,还望姑娘见谅,不瞒姑娘说,除我一家,姑娘恐怕再找不到第二家有这样稀罕的东西了。”他转身进了内堂,半晌从里面捧出一个落满灰尘的檀木盒子,用手拂去上面的灰尘,打开一看,半朵冰白的重瓣莲花静静躺在紫色锦缎上,虽然已经是年岁久远的模样,但花朵依然保存的非常完好,触手冰凉,店家解释道:“说来也是缘分,这乃是我的祖父少年时在此地游历,于群山深处救下了一只成精的狸猫,狸猫为表恩情便将这雪莲赠与我祖父,雪莲是长生的花,每一重花瓣便是一千年,你看这雪莲已经绽开三重花瓣,是已经三千五百年的花期,本是我祖父留下来作为传家之宝的,今日姑娘不凡,小老儿便将它拿来与暖玉琵琶作为交换。”
我伸手抚过雪莲三重冰凌似的花瓣,心中一时间难辨悲喜,抬手将盒中雪莲包起,朝店家微微一颔首,便头也不回地推门离开。
想那店家定然是将我也看做了仙灵精怪之类,所以才这般大方,我很庆幸没有费多大力气就得到了三千年的雪莲,但是--
我原先其实并不知道自己的琵琶是这般珍贵的,对于我来说,忆往不论它是忆往还是普通市面上两三个金铢一张的桐木琵琶对我都无甚差别,我第一次看到这把琵琶是在一个走江湖卖艺的戏班子里,班主认为这把琴怪异,只用来撑台面当做道具使,那时候我才不过十二岁的年纪,一眼便看中这把琴,其实只是因为我觉得它天生暖融融的,到了冬天天气寒冷时还可以当暖炉,更不用担心手指僵硬弹不好琴而被老板娘责打,真是一举两得的好物什。班主见我喜欢得紧,却没有宽裕的钱,便开玩笑说我若是能将古曲《离恨》整篇弹完而不错一个音他就把这琴送给我,《离恨》,是音照国自古时传下来的最著名的琴曲,统共有二十四章,其篇章之冗长,音律之诡谲,指法之繁复,声色之优美,意境之凄艳无可出其右者,一直以来都是琴师用来证明自身技术高超程度的曲子,更有甚者有人终其一生也无法将这曲谱完整的一个不错的弹完,因为它真的是太长了,而真正能将它弹到出神入化的地步的人更是寥寥无几。这样一个条件对于我来说,实在是太难了。
但我也不知从哪来的勇气,回去之后就足不出户衣不解带地在房中苦练了三天,因为是王都熙城,戏班子会多停留一段时间,到第八天的时候,我抱了琵琶掀开了戏班的帷帐,当着所有人的面,我一个不落地将《离恨》整篇弹完,直到最后一个音响起,我磨出血泡又愈合,愈合又被划开的手指渗出的血,已将那方琴弦染红。
我便这样得到了这把琴。
等到后来我因这首曲子名动熙城的时候,已经是很久以后了。
再后来,我在一本古老典籍里看到了那个传说。
忆往,这名字也很好听。
它一直陪我至今,所代表的意义早已经超过它作为一把琵琶所能给我的全部意义,与其说它是一把价值连城的琴,倒不如说它就是我自己,我灵魂的另一半,我的每一首曲子都倾注了我的灵魂,与它相结合才能构成完整的生命。
但现在,是会有些不同罢。
我快步赶回客栈,推门进去,伽络影正窝成一团盘在被褥上,雪白蓬松的长尾把一双秀绝的桃花眼挡的严严实实,只露两只雪白的尖耳,听见我进来的响动,立刻从尾巴里抬起头,紫光潋滟的双眼一眨不眨地盯住我。
我故作镇定地缓步挪到床边,他已经飞快跳上我的膝盖,亲昵地蹭上我的脸,我摸了摸他长而雪白的绒毛,一面磨磨蹭蹭将袖子里用布包好的雪莲递给伽络影,伽络影狐疑地望了望我,用前爪拨拉了下布包,嗓子里发出一声意味不明的低呜,变成狐狸形象的伽络影做这个动作真是非常可爱,联想一下先前的伽络影的形象,我觉得其实不应该这么快就把雪莲给他。
还没等我走神回来,伽络影已经低低地咆哮了一声,我一低头正对上他凛然的眸子,他一面咬牙切齿瞪着我,一面沉声怒吼,显而易见是在生气,但是他这个形象实在对我没有什么杀伤力,就是炸毛的样子看起来也十分可爱,我十分善解人意地伸手为他顺了顺毛,然后欢快地说:“哎?你在说什么?你也觉得这个长得很像雪莲?其实这就是一种长得像雪莲的菊花,我在路边小摊花三枚铜板买的,要不你试着吃一下会不会中毒?……”
伽络影:“……”
我伸手去拿那朵雪莲,一面天真地:“你不喜欢?你不喜欢就算了我拿去丢掉……哎呀!”
伽络影毫不留情一口咬在我手腕上,疼的我龇了一下牙,他狠狠瞪了我一眼,然后一口叼住雪莲三口两口吞了下去,我讪讪地揉揉手腕:“还没洗呢……你不会拉肚子么……”
“……”
伽络影吃了雪莲显然有困意上来,他回头幽幽瞅了我一眼,直瞅的我毛骨悚然,然后淡定地去睡了……
我看着他睡着了,才想起应该是时候解决一下个人问题了,于是我也淡定地下楼去找东西吃。
伽络影吃了那颗雪莲,说明雪莲的确是没有问题的,不然凭伽络影不会发现不了,这么觉得那个店家还是没有骗我,只要伽络影好起来那我就是赚到了。我这个人,优点和缺点都屈指可数,唯一值得一说的便是我一旦决定了去做某件事,便只会朝好的方向去想,不管怎样都不会去后悔,重要的东西固然重要,但人的一生总会遇上更多更重要的东西,往前看总好过固步自封,况且,无论前路如何,只要你觉得好,那就是好的。
优哉游哉吃完了饭,我又上楼去看了一回伽络影,他睡得很熟,这叫我松了一口气,但我又不能去打扰他,一时间突然感到无事可做。这几天想来应该是我这辈子过得最忙的几天了,前几天忙着逃命,后一天又连带着被惊吓了两回,一刻也没有放松下来,现今已然相安无事,真是有种说不出的轻松自在。
我计划着好好消遣一下。昨日寻客栈时里看见离这不远有家听书的茶楼,觉着应该不错,我手里还有两个闲钱,眼下春光正盛,不如去歇一歇,听一听朝廷的动向,再仔细计划一下日后的去向。
我进茶楼的时候堂上说书的老先生前一折正告一段落,正倚在黄梨木的太师椅里喝茶,我甚为低调地寻了窗边一个能晒到太阳的位子坐了,招手上了一壶茶,便预备着就这样消磨掉一个下午。
“今日春光正盛,不如老朽就说一说前日里听到的一则传奇,倒也十分得趣。”
我支楞起耳朵,饶有兴致地往前趴了趴。
“说的是,数天前,王都熙城的花魁羽化登仙的故事。”
“噗--”!
我一口茶喷到了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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