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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章 提篮儿花妖

        王一打开免提,接通电话,原来真是周一鸣打来的。

        周一鸣在电话里悄悄咪咪地说,你知道我在哪儿呢吗现在?

        王一说这大半夜的,你不在自己家睡觉你在哪儿呢?

        周一鸣说 no no no,我在警察局,守在富商三儿子身边。不让他睡觉!

        然后周一鸣就跟王一说,他回去之后屁股还没坐热,就被那位富商的三儿子喊进了警局。原本富商这第三个儿子是没必要住到警局的,如果需要,可以派人专职到他家里贴身保护。但是这个三儿子吓破了胆,非说警局有国徽,有正气,邪气进不来,就住到人家警察办案休息的一个小套间里。但是有一件非常恐怖神奇的事情就是,这个三儿子告诉周一鸣,他在警局这两天跟在家里一样,一闭眼就做梦,一做梦还是会梦见小妈,而且梦里两人……那啥,所以他是不是死定了?

        周一鸣于是看了看这个三儿子,富贵人家的孩子,13岁的男孩子养得好,已经可以比肩一个成年人。但是好像几天没见,这小子瘦得只剩一把骨头了,眼圈乌黑,眼神涣散,不是一层皮裹着看着就要散架儿。三儿子干脆不敢睡觉了,呵欠连天地叫周一鸣陪着,聊案情,问周一鸣这么长时间了找到点儿破绽、线索没有,没找到就捏造,早点儿把小妈弄死。

        你自己都快死了,还惦记着早点儿把别人弄死?这是一个13岁的孩子说出来的话吗?王一看了看桑荫和陈星河,桑荫靠着车厢若有所思,听到王一和周一鸣的对话叫陈星河开车往警局拐,陈星河好像早做好了准备就等着桑荫这话,到了路尽头一个急打方向调头,王一的脑袋就崩一声撞到车门差点儿飞出去,气得回过神儿来的王一扼住陈星河的脖子要把他掐死。

        坐回到位置上喘口气,捡起被撞飞的电话,王一一看居然还在通话中,就问周一鸣,你去看过那个叫啥……他小妈吗?

        估计周一鸣也是才想起来这荐儿,在电话里啊啊地叫了两声说忘了。王一说你走时我叫你调个位置调个位置,你还没想通?这都一个下午的时候了你说说你。王一又跟周一鸣说你明天得去了必须得去了,去找方小宛,这事儿你得求方小宛放过这个三儿子,你保证方小宛能干干净净从里面出来,就行了。

        周一鸣又啊了一声,说这事儿……还能这么办?突然电话里的周一鸣好像想通了,说我知道了我知道了。但是你们……还来吗?

        王一说我们不来的话,这位富商的三儿子可能熬不过今晚。也可能他已经死了,死好几天了只是他自己不知道,你也不知道。吓得周一鸣嗷一嗓子电话都不打了只听见夸夸的脚步声,好像回屋守着那个富商的三儿子去了。

        胆儿也是真肥,怕金主死了拿不到钱?

        桑荫斜瞟了一眼儿王一说你好像知道什么,趁这会儿有时间说说吧。王一把眼镜往上推了推,回头望着桑荫腼腆地笑,说老板你就别拿我取笑了,我知道的你怎么可能不知道?我也是猜的,我们今晚可能要见到传说中的一样稀世珍宝。

        啥玩意儿稀世珍宝,不就是个提篮儿吗?陈星河轻描淡写的说。

        王一指着陈星河说,八婆所以说你就是个坏人,憋一肚子坏水儿。你咋那么确定?这个案子跟我们从前报道的那个案子差不了多少。

        差得可多了。人家是要钱, 这个只要命。

        慢着慢着,你俩慢着。桑荫听得糊里糊涂。问王一和陈星河,从前的案子是什么案子?眼前的案子还没整明白呢,咋又把你俩从前报道的案子提溜出来了?

        陈星河说他这段时看新闻也扫过一眼儿关于黑寡妇的案子,而且两人对周一鸣律师也不陌生。两人的前身是干什么的?记者出身好吧,八卦精神那是堪比神探柯南。

        昨天周一鸣一来他就猜出他为什么而来的了,但是有个前提是:如果是周一鸣都抓狂的案子,那么它就不可能简单。

        周一鸣在业界,就跟他陈星河和王一在业界“霸王别鸡”的名头,一样响亮。陈星河说周一鸣目前经手的这个案子,跟他和王一从前报道过的一个案子,表面上看差不多,但实际是区别大,从前的那个案子人女的就是图钱,律师从如山的卷宗里找到一点点的蛛丝马迹,撕开一个口子就能找到无数证据,就把那个女的戳死。但眼下目前这个案子方小宛主打就是要命,你找得到证据吗?找不到她害人的证据,却能找到她被人侵犯的证据,人家压根就不是为了钱财,就是让他家灭门,所以这个方小宛……也绝对不可能是个普通人,或者根本就不是人。

        这个方小宛是富商的第几任老婆?第五任!以富商的年龄,和他那么多的子女来看,这人死老婆的频率是十年一个,十年一个,你特么是个叉子也不可能毫无痕迹地叉死那么多女人。

        关键是,子女对此居然……毫无反应。要知道这件事要是一开始有人站出来发声,就不可能还有后面的这一系列事情。

        王一咂着嘴说陈星河,心眼子从脚底板长到了天灵盖,太吓人了。幸亏你学历低,你要是学历高的话还有我啥事儿。

        陈星河对王一露出贱兮兮的姨母笑,说比起不要脸来说,我觉得某些高学历的人不要脸程度登峰造极,那叫一个死不要脸,又当又立。

        都给坐在后排的桑荫说乐了。其实她从一开始就知道这个方小宛有问题,只是没见她本人,不好说她到底是什么。而且,说白了,每个人都得自行接受每件事情的结果,因为这所有的结果,都是自己当初的选择,概莫能外。

        桑荫不想介入别人的因果当中,不过她对于这个提篮儿花妖,却是充满着好奇与同情。因为也只有这么个东西,才能做到真正的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

        三爷讲过,从前民间有一种花妖叫提篮儿花妖,是一种直接从尸体上长出来的花,这种花原名叫提篮儿,根径修长,有花无叶,开出来的花外形像牡丹,但花呈紫色,别样妩媚,而且由于其根径纤细,有风吹过的时候提篮儿花随风摇曳,袅娜风流,绝对的令人心驰神荡,魂不守舍。至于为什么叫提篮儿呢?把这支花倒过来拿着像提一个篮子,而篮子里装的,都是眼泪,所以叫提篮儿。

        提篮儿花提了一篮子的眼泪,什么时候流尽,什么时候消亡。所以,没有受尽凌辱的横死,没有无法诉说的委屈,没有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灌溉的眼泪,都成不了举世无双的提篮儿。

        它第一次出现是在西汉一个官宦家庭,官宦家族男丁全部死亡,无一幸免。

        第二次出现在蒙古族一个部落首领家,首领家族男丁全部死亡,无一幸免。

        引花现世,为君提篮儿!

        提篮儿干什么?给你全家上坟。

        但此花成形条件极为苛刻。以女人怨灵为种,遗体为媒,且以女性泪水浇灌,十八年修成人形,再经过十八年方成女体。因此花非人非鬼,有质有形,所以极难发现且极难对付,一旦现世,必为复仇,复仇不完,提篮儿不死。而且因为提篮儿花极美的外形和极大的杀伤力,有天师曾异想天开培育为己所用,但终究因为条件太苛刻,培育不出而放弃。

        所以渐渐的,也就没有人再提这种稀世之花了,知道这种花的,举世也不过几人。因为它同时具有人的形体和灵的怨气,所以道行浅薄的天师也看不出来。提篮儿花白天晚上都可分身杀人,所以那个富商的三儿子才避到警局,可能也是因为在家里总能梦见小妈,只是想不到提篮儿花跟只有一团灵气的一般灵魂不同,它有实体,所以并不惧怕一般的神气。他别说躲到警察局,这个三儿子他哪怕躲到城隍庙,都然并卵,木有一点儿用。

        因它是杀人利器,同时也是稀世珍宝,提篮儿花被传成了传说,灵魂吃了可有实体,一般人吃了,可保青春永驻。

        而且,它现世就为复仇,所以不能受气,不能让她觉得自己被冤枉被侮辱。前生为怨灵,它已经受了太多委屈。

        所以王一嘱咐周一鸣调个位置调个位置,就是转做方小宛的辩护律师,方小宛出来了,看她的气儿顺了没有,气顺了也许还能放这个富翁家唯一的儿子,一条生路。

        因为她放别人一条生路,也是放自己一条生路。等到复仇对象消灭,提篮儿里的眼泪流尽,花妖便随之消失,没有一丝一毫的痕迹。

        王一接过陈星河的话又说,这时候周一鸣想救这个富商的三儿子,只能转做方小宛的辩护律师,从疑罪从无的法律定义替方小宛做无罪辩护,法庭审案时,疑点利益归于被告,就可以把方小宛择出来。如果这个三儿子还是执迷不悟,还是心心念念想把所谓的小妈戳死,那先死的肯定是他自己。

        但可能已经迟了。桑荫说。

        啥玩意儿已经迟了?王一和陈星河有点儿没搞懂。

        桑荫问他俩,你们觉得这个三儿子很无辜吗?

        王一和陈星河面面相觑,现在的孩子来说,13岁,营养充足的情况下,跟个大人似的了。见色起意,都属平常。

        但是一个13岁的孩子如果仅仅是因为爱慕美色,就把人弄死,未免有点儿过分。

        可是如果这个孩子,并不无辜呢?

        动不动弄死这个弄死那个,他能是啥好鸟?

        而且从刚刚周一鸣的话里,这个三儿子已经离魂了。闭眼就梦,闭眼就梦,说明了啥?

        “所以,我刚才才说往警局这边来”,桑荫说到这里停住了,她其实后边还有一句话没说,她不是为救三儿子来的。这个人已经救不回来了。

        但是,她想救那个花妖,那个叫提篮儿的花妖。稀世珍品,它不该这么悄无声息地湮没。

        几人说着话,车子到了警局附近,陈星河把车开到就近一个停车场,几人下了车就往警察局里面走,因要登记,王一打电话把周一鸣喊了来,保安看是周律师的朋友,便放几人进了院子。

        但是桑荫站在院里,并没有跟周一鸣进到那个套间,也不让陈星河和王一进去。 桑荫站得远远的开始往那个房间所处的位置望气。按说警局里头,正气强大,邪气不存,但是男孩子所处的房间位置却隐隐可见黑气,可见正如她预料的,这个富商的三儿子魂魄已经离体,最起码死了已经两天了,只是这孩子还不知道。

        人在死之前三天,已经死了,灵魂先离体,身体再僵硬,最后才会失去意识。也就是说一个人在死之前,必有征兆。

        周一鸣一听,吓得差点儿喊出来,这个人死了,那他这几天见得是谁呀?难怪他这几天但凡进到这个小房间,都能闻到一股发霉腐烂的味道,他还以为是孩子太久没有洗澡的缘故。

        并且此时周一鸣对这三个人佩服得五体投地,不进去就对了,免得有事儿说不清。在这儿一点儿上他作为律师,还是深表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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