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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5章 残酷的草原二

        整个骑兵小队,排成一排,整齐的开始下山,他们并不急着冲锋。

        因为,老爷给的骑兵操典里,对冲锋有着严格的要求。

        电影里骑兵一开战就放开了冲锋,其实都是胡扯。那样的话,很快马就跑不动了。

        这在战场上有着惨痛教训的。

        在历史上,塞琉古是极其强盛的军事政权,不仅入侵印度,而且称霸欧洲,骑兵战斗力极强。

        不过,在公元前190年的一次大战中,塞琉古骑兵却犯了一个致命错误,惨遭罗马步兵全歼。

        一开战,塞琉古骑兵以高速冲锋的方式,立刻就撕开了罗马军团的阵线,把罗马杀的人仰马翻,然而,罗马军团却发现了他们一个致命弱点。

        他们开始的时候,冲的太猛,很快,塞琉古骑兵冲不动了。

        于是,罗马人立刻组织起来,包围上去, 把这些失去了速度的骑士全部砍翻在地。

        由于战马没有力量, 跑也跑不了,撤退也撤不下来。

        于是3000骑兵, 全军覆灭!

        在杨凡的操典里,严禁骑兵全体放开了冲锋。必须保持整体队形。

        控制马的速度,可以防止阵型崩塌。

        跑得快不是本事,能压住马速保持阵型才是本事。

        所有人都知道着名的二八定律, 放在骑兵作战上也非常合适。

        因为再一个骑兵部队里, 大约两成是主动冲锋,能打仗的勇士,八成都是追随别人的。

        一开始就全力袭步奔跑,会让勇敢者冲的太靠前。

        而会让混子们浑水摸鱼, 压低速度, 防止自己冲锋太远。

        他们的理由也非常“充分”,那就是战马体能不一样。

        这样只有两成勇士先期接敌,自然寡不敌众, 等这些人死光了,剩下的人就溃败了,所以必须拉着所有人保持阵线,一起接敌。

        安三溪口中喊着口令,三十个骑兵排成整齐的横列,小步骑马前进。

        对面的蒙古人有些没看明白,他们居然没有趁着营地的混乱快速杀下来,这些马贼是怎么想的。

        他们明明只有三十一个人, 自己这边可战的男子就有一百多, 等自己的人都备好了鞍鞯,上了马, 他们就得一败涂地。

        这些蒙古人不知道, 杨凡的骑兵冲击是分四个步骤的。

        慢步,马匹慢慢行进, 马蹄声为1声, 也就是一个马步, 有四个马蹄声, 速度大约为1.4米\/秒。

        快步,马在快走, 一个马步能听到两个马蹄声,两个蹄子离地, 一般能听到两个蹄子的声音,速度为每秒3-4米。

        跑步,就是马跑起来了,有时候四蹄腾空,此时,马蹄声音杂乱无章,速度为5-7米\/秒。

        袭步就是马脱缰疾驰,碾压一切,也就是骑兵冲锋的步伐。

        现在就是慢步前进。

        安三溪看着对面的蒙古人着急忙慌的套上马鞍, 集结起来,大概第一波有五十多人冲了过来。

        安三溪不着急, 喊着口令,整个横队慢步前进。等着他们接近。居高临下,看着这些敌人进入八十米以内了。

        安三溪点点头, 可以了。

        “全体都有了,抽出骑枪,”安三溪喊道:“端枪瞄准, 预备,放”

        砰!砰!砰!

        一阵烟雾喷出,三十一支燧发枪马枪(没有刺刀,长度只有一米一左右)全部喷出火焰。

        对面一窝蜂冲过来的骑兵队形好像被锤子砸了一下子,顿了一下。

        然后,立刻就有十八九个人栽下马来。整个阵型前部少了一大块。

        这些牧民就没有组阵概念,一群人队形像一个苹果一样。然后苹果缺了一块,好像被人咬了一口一样。

        对面的骑兵士气顿时崩溃了。

        这些人都是牧民,不是专业士兵,临时组织起来对抗马贼。

        虽然他们全民皆兵,人人都能骑马射箭,但是, 这也说明他们都是菜鸟。没有真正军队的钢铁意志和纪律。

        杨凡的士兵,尤其是这种军官教导队, 每个人都打坏过十支以上的火铳,他们的枪法都是极其准确的。

        一天至少四个小时的格斗训练,每个军官种子都是鼻青脸肿的。

        组织性和纪律性不是一个档次,根本不可比。

        要不是在颠簸的马上,动对动高难度射击,而且今天有偏南风,战果还会更高。

        对面的牧民看到,居然一阵排枪就干掉了他们三分之一的人,顿时吓得肝胆俱裂。

        顿时就有一半的人掉头往回跑。

        “抽出第二骑枪,预备,放”安三溪有条不紊的发布命令。

        打完第一支骑枪后,把枪插进马鞍前的长枪套,然后拔出另一只骑枪。

        砰!砰!砰!

        烟雾弥漫,火光闪现,这些牧民前后拥挤成一团,在第二波排抢中,再次有十五六个掉下马来。

        剩下的十几个人拼命抽打马匹向后逃去。

        “全体都有,快步前进”安三溪眼见打垮了第一波敌人,接着下令加快步伐。

        骑兵小队从山坡上下来,即使是快步,能听见两个马蹄声的速度,也显得比一般时候快很多。

        这时候安三溪已经看到对面的敌人大部队已经整队完毕了。那里足足有一百多人。

        有七十多个壮年男人,还有三十多个老头。女人也拿着弓箭守卫在营地四周。

        “所有人都有,接近敌人三十步时,双手各持一支双管手铳,自由开火。打完立刻像西侧快跑,脱离接触。”安三溪大声命令道。

        对方人多,没必要拿菜鸟和对方拼刀子。一人打完四枪,打完立刻就脱离。

        自己这一方面都是阿拉伯马,蒙古马累吐血了也追不上。

        既然马好,那就别怪我欺负你们。我要打你时你跑不掉。你要打我时你追不上我。

        这些小崽子都是军官种子,尽量要减少伤亡。不过最后也得让他们肉搏一下见见血。

        双方越冲越近,敌人群里有一个穿着盔甲的人。带着八瓣铁盔,身上是锈迹斑斑锁子甲。

        安三溪知道,那人就是这个部落的那颜。也就是头人。只要自己杀死他,按照草原上的规矩,自己就是这个部落的新那颜。

        他的女人和崽子都归自己所有。他马匹、牛羊、部落也归自己所有。

        这是草原上千百年流行的规矩。

        和狼群一样,你能打败狼王,你就是这个狼群的新狼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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