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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女扮男装在男频科举文中当名臣第六十四章 初步坦白

第六十四章 初步坦白

        季桃到底是只有十二岁。

        在摇光的眼里他就是一个小孩子,倔强还拧巴。

        摇光决定先不管他了,把饭吃完再细说。

        而季桃在摇光与夏侯明动筷之后才敢拿起筷子吃饭,还只敢夹自己面前的猜,小心翼翼地模样,让摇光直在心里叹气,一度怀疑起夏侯明之前说的聪明伶俐是不是夸大了。

        这臭小孩冲动的很,武功不行还需要练,偏偏还挺拧巴的,认死理啊,这需要好好磨炼磨炼。

        她已经在心里开始思考如何训练这个小孩了,还越想越觉得可行,目光不时会落到季桃的身上,又把那小孩吓了一跳。

        好在这顿饭吃的挺快,夏侯明把碗筷撤下去,摇光自个儿端来了一壶茶水,给自己还有季桃各自倒了一杯,不出意外地,又收到了季桃的诚惶诚恐。

        摇光端起茶杯先喝了一口,润润嗓子准备最强之术:嘴遁之术。

        “你不准备说点什么吗?”

        摇光开口问他。

        得到的是,季桃懵懵的表情。

        摇光扼腕。

        “你真的是那个自愿求着夏侯明留下,又给他出主意散布流言,并且得到他算是很高的评价的小鬼吗?!”

        这一句话问出去,季桃停顿了,然后就用肉眼可见的速度产生了变化。

        抬起头来,唯唯诺诺、瑟缩的神情渐渐变化为生动的狡黠之意,面部表情鲜活了起来,嘴角微扬勾勒出自得的样子,两颗黑亮的眼睛里神采奕奕,一看就是盛满了坏主意的样子。

        少年人坐直了身子,眼睛直视摇光,轻启朱唇,说出了一句抑扬顿挫的话,“当然,是我。”

        有意思,声音都变了。

        先前低沉喑哑的声音变成了明亮的少年音,因着说话的语调,显得特别有鲜活之感,仿佛灰败的残叶一瞬间有了亮眼的色彩一样。

        摇光的嘴角在缓缓上扬,两眼都是兴趣盎然。

        她摸出来自己的折扇搁手心里轻轻敲着,“这是你原本的样子吗?”

        “你随意,觉得那个是真的哪个就是真的喽。”季桃没有否认也没有肯定,模棱两可地说了这么一句话,姿态看起来极为神秘。

        摇光呵呵地笑出了声,她道,“我愿意猜这个是你,如果是别的话,未免太无趣了,让我忍不住开始怀疑夏侯明的判断了。”

        摇光把杯子里剩余的茶喝完,要继续倒水时,茶壶被对面的季桃按下了,她疑惑地看过去,季桃讨好地笑笑,道:“让我来倒吧,燕公子。”

        摇光撒手,端端正正地坐回去,看着倒水的季桃,她直觉很好笑。

        多久没有见过这样的年轻人了,聪明伶俐,一看就是能成事的料,特别能招长辈的喜欢。

        她虽算不上什么长辈,却有一颗老态横生的心,看人时总会忍不住看他的言行举止,关注于人品和心境。

        季桃明显是一个既有能力又有心境的人。

        才十二岁啊。

        这小鬼过得也挺辛苦吧。

        她在心里为他叹了一口气。

        “多谢。”摇光拿起茶杯,动作随意地道了谢,“还有,如果你叫我时能诚心一点,我听着会更舒服的。”

        “燕公子?燕公子!燕公子……”季桃变着声调与嗓音又叫了几声,听的摇光头大。

        她四处看看,第一次觉得夏侯明太有眼色了,独留她与季桃相处,真是的!压抑脾气好累的说。

        “停!小鬼!我来这里的时间不怎么宽裕,你要去要留,想好了,再决定要告诉我什么话,我就等你一盏茶的时间吧。”

        “只有一盏茶的时间吗?”

        “是给你一盏茶的时间思考。”

        季桃不说话了,他的手指尖摩挲着茶杯的边沿,屋子里安静下来。

        摇光看着目前的茶杯,喝了一口又放回去,她开始打量季桃。

        十二岁还是个孩子的年纪,梳着利落的发髻,两鬓都有碎发垂落,毛绒绒的柔化了几分戾气,五官还没有长开,却也能看出一些雏形,以后应该会是一个阳光大男孩的。

        摇光轻笑一笑。

        他穿着的长衫是一件底色为藕色的衣衫,上面有一些暗色的花纹,衣领与袖口都是黑色的,腰间围着一条灰黄色的腰带,被缠了好几圈最后草草地打了一个结,末尾就那样随意垂在腰间。

        从摇光的角度只能看见他露出在桌下的灰黑色底裤,宽宽松松的,下摆整齐的扎进黑色的靴里。

        这么一看,倒像是一个十二岁的少年人该有的样子,聪明好学,每天都有练武,生活朴素自律。

        不错。

        摇光仰头喝尽杯中水,对季桃说,“时间到了,你决定好了吗?”

        季桃应声抬头,看着摇光,兀自坚定了目光,他决定开口说话了。

        “我想跟着你。”一开口就决定了方向,摇光挑挑眉听他继续说,“我是一个孤儿,从小跟着一群乞丐长大,混在大街小巷里,有很多不好的陋习,也不识几个大字,每天都在为了吃饭和睡觉而费尽心思,并且自私自利,还卑鄙无耻,骗人骗财这都是家常便饭,当然也被打过,打的浑身都是血印,躺在地上爬都爬不起来。”

        摇光静静地准备听他讲一个漫长的故事,可是这个开头还是让她皱眉了。

        “这样的我是不是一个混蛋呢?可是!两年前我遇见了一个温柔的人,也许是老天的厚待吧,把一个要病死的秀才送到了我的面前,我遇见他的时候他才二十三岁,正是大展身手的时候啊,可他却浑身是伤的倒在了我住的破庙里,他拿出了浑身上下所有的银钱与贵重物品交给我,求我救救他,我收了他的钱想着只要不饿死他就行,却不想从此以后我的人生发生了巨大的变化。”

        “我留他一起与我住在了破庙,待他身体稍微好了一点之后,竟然开始教我读书认字,还要教我礼仪,让我收拾收拾自己,多可笑!我就是一个乞丐罢了,做这些干什么?但是耐不住他天天的唠叨,我想把他扔出去,他却温柔地对我笑,我居然忍不下那个心,后来我终于受不了了,就答应他,愿意学习读书认字还有教养礼仪,他呢当然很开心了,不仅温柔地教我这些,还给我讲各种各样的故事,让我知道了外面的世界究竟有多精彩,他又开始劝我习武,他自己虽然不会,却也读过几本有关的书,就开始口头指导我练武功。”

        “可是好日子不常有,他很快就被追杀他的人发现了,他自己也发觉了,可是他却不告诉我,那天就像往常一样,他让我出去卖掉一些他写的字换几个钱,而他却独自一个人面对那些杀手,等我回去的时候,他已经倒在了血泊里,旁边是他用血写下的几个字。”

        “字写的歪歪扭扭的,一点都不好看,我趴在地上看了好久,才认出来。”

        “他写的是:快走,快离开这里。”

        “在生命的最后依然惦记着我的安危,这份守护是我第一次遇见,我真的很珍惜的,可是却那么快就消失了。”

        “我那时就发誓一定要找出来是谁要杀了他,想给他报仇,可是等我查清楚后,只能放弃。”

        “我查出来的正是当时李百京带领着的李家。”

        听到这里,摇光感兴趣的挑眉,继续听他讲述。

        “秀才的身份也不一般,我当时只知道秀才姓李,叫做李织云,却没想到他竟然会是李百京那个着名的大哥的小儿子,换句话说,他就是李书好老先生的嫡孙子!”

        “李百京下令抹杀了他,我遇见他时他刚好从一波杀手里逃命,但是,最终还是死在了李家手里。”

        “我想报仇!我求求燕公子您能收下我,总有一天我会替秀才报仇的!”

        季桃说完了,摇光却惊呆了。

        李织云。

        真巧,她认识这么一个人,一个已死之人。

        魏摇光捏紧了拳头,愤怒慢慢地从心口往上蔓延。

        掐着手心,摇光笑道,“好!我刚好想搞垮李家,一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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