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前的残夏八月,魏伊城连日降雨,整个西南部都笼罩在阴云之下。
在西南偏安一隅的小城,此地民风强悍,世间屈指可数,一言不合拔刀搏命之事经常上演,同样也是「阶级身份」最为森严的地方,在此处,女权和阶级相互混合,落后且野蛮,被称为武者的故乡,现在变成旅游胜地。
鹿家的仆从时仁,下级武者岳藏,两人正于山间徘徊。
“我说岳藏啊……你可是魏伊城领导钦点的治安兵,公然翘班,陪我在山上采蘑菇,你觉得这样好么?”
说话的人是时仁,十四岁少年,光脚背负竹筐,衣服破破烂烂,唯独双臂强健,出汗之后更显肌肉线条。
陪在傍边的武者乃是岳藏,比时仁年长一岁,其剑术高超,行事磊落,无奈阶级低下,出身不太好,空有一身本领,至今未被重用,眼下又被情所困,身体比时仁还消瘦。
“呵,治安兵,说的真好听,整天在城里闲逛,抓一些偷鸡摸狗的宵小,我岳藏是为了这种理由而修行吗!”
“那你肯定也不是为了采蘑菇而习武。”时仁笑道,“况且,之所以你会帮我,因为鹿三小姐最喜欢吃夏菇,每当她馋了,我都得背筐上山。”
黑衣武者岳藏哀叹一声:“真羡慕你呀,每天都能见到小姐。”
“这话你说的可太轻巧。”
时仁抬起光溜溜地左脚,喊道:“看看,下仆与下级武者的区别,我连穿鞋的资格都没有,此等蛮不讲理的规矩,我看天下唯独西南能干出来,岳藏啊,我做梦都想穿鞋,最好是靴子,这样就不用光着脚上山,提心吊胆怕被蛇咬。”
岳藏忽然站住脚步,手按着刀鞘,凑过来悄声说:“时仁,你想没想过逃出西南?若你下定决心,我可以帮你打掩护,听说津门那边,男性和女性差别并不大。”
“那先算了,鹿家待我不薄,当年若非鹿老爷,我也得跟爹娘和哥哥一起被处决,况且还有你呢,岳藏!你不在乎我爹曾是「反贼」,毅然与我往来,我舍不得你们。”
眼前的下级武者,他是时仁最为珍视的伙伴。
伊城鹿家连生三女,长女次女都已嫁人,小女儿鹿曲成了鹿老爷的掌上明珠,岳藏为她神不守舍,时仁没少帮友人撮合这段姻缘,可惜鹿曲不久前与李家少爷定了婚约,这下岳藏万念俱灰,都有点不想活了。
“活该!”黑衣武者叹道,弯腰捡拾夏菇,伸手放进时仁背负的竹筐里。
他又叹道:“说书人讲得好,大丈夫手中一杆宝枪翻云覆雨,怎奈何饥寒穷三字?即便鹿曲小姐回应我的心意,我怕是也置办不起婚事。”
时仁也好岳藏也罢,他们的身份在西南的伊城猫狗不如,猫狗尚且有主人疼爱,他们只能被人呼来喝去,岳藏常感叹自己是蝼蚁之命,深觉痛不欲生,武艺高强却不被重用,领导只叫他巡视城中街道,纵使如此,岳藏也是下级武者的身份,有资格佩刀习武,修真练体,时仁就不行啦,家仆连触碰刀剑的资格都不具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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