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午饭是在琼肴居解决的,十四原本打算把齐乐成送回黄粱镖局。但那小子不肯,非说今天一整天都不用上课,他要继续跟肖砚一起玩儿。
十四只好带着他回去询问他父母的意见,还没走到后院的时候碰到齐天衡,齐天衡对此无比支持,恨不得赶着他儿子跟十四一起走。
齐乐成把连安留下了,说要给他放假。实则是见肖砚没有小厮,他也不想出入都有小厮跟着。
回到在县里租赁的房子里,肖砚带着齐乐成回屋玩儿去了,十四让林三先去把马匹跟马车拴好,给两匹马喂草料和水。她则借着厢房的掩护,把辣椒从空间里移出来,搬到了院子里。
然后找出剪刀跟布袋,开始往外剥种子。
林三收拾好走过来:“肖娘子,这是什么?”
“辣椒。”十四道,“一种做菜用的香料。”
“你就像我这样,把外面的皮剪开,然后把种子收集到布袋里。”
“好。”林三坐到十四搬出来的凳子上,摆好布袋,拿起剪刀,开始学着十四把种子剥出来。
但他能把鞭子挥舞的让人眼花缭乱的这只手,用起小小的剪刀,却完全不知道怎么驾驭。
林三笨拙的样子引得十四发笑,剥了两个就让他停了:“放下吧,这个工作不太适合你。”
“娘子,我能学会的。”林三有些窘迫,又唯恐十四嫌弃他笨拙,“我再多练几个就能学会了。”
“行了,你也别练了,替我跑一趟牙行,找其他人过来做。”十四也站起来,“这么几大包,就我们两个人,要剥到何年何月?”
“先把手洗干净,然后去南市找一家主人叫范老三的牙行,他知道我。你跟她报我的名字,然后请他挑五个……不,挑十个手脚利落的妇人或者女孩子过来帮忙做活,价钱随他开。”
“对了,我给你拿钱,顺便再买十把剪刀跟十个布袋回来。”
林三办事利索,很快从牙行里带了十个人出来,也把十四吩咐的东西买齐全了。
十个人当中有五个二三十岁的妇人,五个十几岁的女孩子。
十四给她们演示了一遍怎么操作,然后叮嘱道:“记得不要用摸过辣椒的手摸身上其他地方,尤其是眼睛,做完之后立刻把手洗干净。”
“是,娘子。”
“好了,开始做吧。”
十四让林三在院子里看着,自己准备回房。路过最边上一个女孩子的时候,停在了她身边。
“你之前是不是经常来我家里打扫?”十四不常回来,但回来的几次基本都是这个女孩子过来打扫。
“回娘子,是的。”女孩子站起来回答,“之前一直都是我来娘子家里打扫。”
“你的脸是怎么回事?”
这个女孩子的脸上有一道深红色的血痂,从鼻梁中部延伸到右侧下颌骨。像一条蜈蚣趴在脸上,触目惊心。
女孩子回话的时候一直低着头,就是为了不让十四留意到自己的脸。听她这么说,立马抬手捂住了伤疤:“冲撞了娘子,请娘子恕罪。”
“你没冲撞到我。”十四道,“我只是好奇你的脸是怎么回事。”
这个女孩子的长相原本是很出色的,突然多了这么一道疤,这张脸算是毁了。
“这是我自己划的。”
十四闻言微挑眉毛,有意思。
“行了,继续工作吧。”她摆手让女孩子坐下,然后抬步回房了。
……
十个人一连来了三天,基本把辣椒种子都剥出来了。最后还剩下一个尾巴,十四点了其中三个人,让她们再来一天。
其中就包含那个自己把脸划伤的女孩子。
“娘子,问清楚了。”三个人在外面工作,林三进屋跟十四回话,“她叫银朱,之前是一个官宦家的家仆,后来被抄家了,她的身契就转到了牙行。”
“自毁容貌,是因为不久前被范老三的破落户兄弟过去打秋风的时候看上了,硬要把她要过去做小妾。”
“女孩子性子刚烈,当即就拔下头上的簪子,把脸给划了。”
“原来如此。”十四点着头,没立刻给出回应。
林三继续在旁边候着,觉得十四既然让他特意打听了,就不会没有吩咐。
果真,十四思虑了一会儿,开口道:“你今天带着钱去见一趟范老三,把银朱买过来吧。”
“是。”虽然惊讶,但林三知道十四自然有她的计划,随即点头应下。
傍晚的时候辣椒种子就剥完了,林三领着三个人回牙行,又把银朱带了回来。
“见过娘子吧。”十四正在厨房做饭,林三带着银朱过来拜见她。
“银朱见过娘子。”银朱直接姓跪拜礼。
“起来吧,替我烧火。”
“哦好。”林三要去烧火。
“没说你。”十四继续处理食材,头也不抬,“你去镖局接阿砚。”
这段时间肖砚会一直和齐乐成一起在镖局上课,吃过早饭林三把他送过去,晚饭的时候接回来。
“是,娘子。”
“要是齐先跟佟羊要跟,也让他们跟过来吧。”
“是。”
林三走了,银朱坐到灶前烧火。
“知道我为什么买你回来吗?”十四把需要蒸的菜上锅。
银朱往灶里加柴:“娘子心善,多谢娘子可怜。”
“我可不是心善的人。”十四挨个把案板上的蒸饼拾到笼屉里,“而且我身边并不怎么需要伺候的人。”
“再猜。”她把锅盖盖上,转身看另一口灶上吊着的老鸭汤。
银朱拿着的木柴没有扔进灶里,而是顿住了。
“你要是想着攻击我的话,可以明确告诉你,你在自寻死路。”
“啪嗒”,木柴掉到了地上。
银朱从坐姿变成了跪姿:“银朱不敢。”
“那最好。”十四尝了一口老鸭汤,觉得不够咸,又放了一些盐进去,“继续烧火,不耽误说话。”
银朱微微抬头看了十四一眼,默了默,坐回去继续看着灶下的火。
“你要是没猜到的话,那就我来说。”十四道,“不久前我走了一趟镖,护送了一些比较贵重的物品,路上遇到了抢东西的匪徒。那些匪徒训练有素,全然不像山野里的土匪,更像是兵。”
“不过是军营里的兵还是什么人养的私兵,就不得而知了。我只知道,他们手腕上有着统一的刺青。”
银朱右手覆在了左手手腕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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