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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少年白马醉春风235 故地再会

235 故地再会

        一只飞鸟落入了庭院之中。



        百里东君把中午吃剩的一些米粒丢在地上,鸟儿便垂首去啄。



        王月坐在屋内,抚着琴弦,看着眼前的这一幕。



        今日的百里东君似乎有些不太寻常。



        “有心事?”王月问道。



        百里东君叹了口气:“是啊。我想到世上有这么多的女子喜欢着我,可我却只能喜欢一个人,不由地替那些女子觉得有些遗憾啊。”



        王月听完后先是愣了一下,随后喝了一口水,全都吐在了地上。



        “你这是在做什么?”百里东君问道。



        “如果是我一人,只要吐口唾沫就行,但既然你说那么多女子,那我就代表那么多女子狠狠吐上一口,说一句——呸。”王月冷笑道。



        百里东君“哈哈”干笑了几声,随后忽然问道:“王月,你身边有没有人忽然就变了?”



        “变什么?突然喜欢上你?”王月忍不住讽刺道。



        百里东君却没了开玩笑的意思,很认真地说道:“我有一个朋友,曾经是我很敬仰的一个人,他虽然出生朝堂,却有江湖侠客之风。他很冷静,能够运筹千里之外,帮助自己的好友度过难关。可是有一天,忽然觉得他离我很远了。我另一个朋友,心上人被人抢了,那人不占情不占理,只是占着自己的权势,但是我很敬仰的那个人,这一次却选择拦我们的路。”



        “为什么?”王月问道。



        “那个抢人的人是他的哥哥。”百里东君顿了顿,又说道,“但这绝对不是原因,他不是那种徇私的人。所以我想亲眼见一见他,问他一下。”



        “这个答案很重要?”王月又问道。



        百里东君点了点头:“很重要。我从乾东城千里赶路去往天启城,不仅是学武,也要学很多道理,稷下学堂,那是天下第一学堂。而那个人,是我的二师兄。”



        “我学的道理中,没有一条说,可以靠着权势抢别人所爱。”



        “如果二师兄学过,那他就应该告诉我!”



        百里东君一连说了三句话,声音洪亮,掷地有声。



        王月没有回答,只是抚了一曲,悠悠扬扬,算是回应了。



        那只落入院中的飞鸟吃完了地上的米粒,起身打算飞走了,百里东君却一把抓住了那只鸟,从他的腿上拿出一个小竹管。



        王月的眼睛微微一眯,她刚刚就注意到那只鸟上藏了信件,还以为百里东君没有察觉,现在看来只是百里东君故意没有打开,王月微微垂首,假装不去在意。百里东君却无所谓地打了开来,从上到下看了下那纸条,最后冷笑道:“还真是有意思。”



        王月没有应声。



        “你不好奇吗?”百里东君问道。



        王月笑了笑:“我来这里只为教公子弹琴,别的事,我可不管。”



        “我虽然在很多人眼里,不过是个纨绔公子,可是这么多年,我在侯府之中,也有了那么一两个心腹。他们不听我父亲的,也不听我爷爷的,只听我的。我与他说,如有重事,不得不告,就飞书进来。这一年多,我还是第一次收到飞书。”百里东君叹了一口气,“所以你说这事是有多严重。”



        “再严重,侯府有侯爷,有世子爷,公子放心便是。”王月依旧不问是何事。



        “你就真的不好奇吗?这件事,恐怕我父亲,我爷爷还真不一定搞得定。”百里东君无奈道。



        王月微微抬首,终于还是问了:“哦?那是什么事?”



        百里东君将那纸条放进嘴里,吞了下去,随后轻轻地摇了摇头:“真的是件很重要的事,不能告诉你。”



        王月愣了愣,随后又喝了一口水,然后站了起身,吐在了庭院里。水在地上溅起,有几滴洒落在了百里东君的长袍上。百里东君轻轻一甩,不满道:“你一女子,怎么做出这等粗俗的行为?”



        “你一男子,我不问你时你百般引诱,我问你时你避而不谈,无聊至极!”王月骂道。



        百里东君站了起身,问道:“有人曾经和我说过,女人啊,就喜欢我这样外表风流倜傥,一表人才,可私下却有趣逗乐,没个正形的。他说有的世家公子太端着,便让人觉得有距离,有压力,而有的江湖男子,则太轻佻,也不可靠。而我百里东君,有钱又有颜,幽默又风趣,乃人间第一等妙人。”



        王月气极反笑:“到底是什么人能说出这么无耻的话?更无耻的是,你还相信了。”



        “就是我方才我和你说的那个二师兄说的。有一次醉酒后和我说的。他其实就是那种很端着的人,不过喝醉酒以后不是。”百里东君咧嘴笑了笑。



        一队军马行入了乾东城。



        他们穿着精美的轻甲,骑着高大的枣红马,行军整齐,且各个行军之人都样貌年轻,颇有风流之气,引得人人侧目。



        这就是整个北离外表最精致的一支军队——金吾卫,他们只归皇城所有,护卫皇城安宁,其中多为世家公子,很少远行,更是从没打过仗。



        乾东城里有破风军的士卒正在路边酒铺上喝酒,看到后都放下了手中的酒碗。



        “头儿,这是哪来的军队?敢在乾东城纵马?”



        为首的破风军将领眯起了眼睛:“萧氏皇族……金吾卫?”



        “金吾卫?金吾卫不在天启城里待着,跑来我们乾东城做什么?”



        “是啊,来我们乾东城做什么……”破风军将领拿起酒碗,猛地喝了一口。



        两个举着旗帜的骑兵从他们身边掠过,上面那杆旗帜上,一只大鸟展翅而飞,栩栩如生。



        萧氏皇族的族徽,神鸟大风。



        为首的将军忽然停住了马,身后五百金吾卫同时停了下来。



        将军摘下了头盔,露出了那张年轻的面庞,他仰起头,看着门前府邸的牌匾——镇西侯府。



        上一次来这里的时候,他戴着斗笠,穿着学堂的白色大袍,不代表萧氏皇族,只代表学堂弟子。可这一次,却不一样了。



        再次踏入乾东城的,是琅琊王,萧若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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