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人如救火,也没什么好说的,虽然马哈木看到这三个人年纪都不大,佣兵等级也是忽略不计,不是很信任,但是就算是有人肯作伴也好呀,这年头想找个伙伴陪你去战场救人,你觉得谁会干?所以也没有什么矫情,只是一种感激,大家带上干粮和水囊,骑上马就出发了,西域盛产良马,作为行脚商人马哈木还是拥有一匹好马的,这倒省了很多麻烦。
这一路上大家沿着塔里木河(古时候叫做葱岭河)一路向西,虽然有高山大漠,但是水源还是并没有断绝,给旅程减少了不少的麻烦。
一路行来,大家发现马哈木是一个很有思想的人,他虽然着急,但是并没有冲昏头脑的日夜兼程,所作所为都是很合理,每天都是一百多里然后停下来休息,知道顾惜马力,由于沿河而走,虽然避开了城市官道,但是也少了出入城的麻烦,新疆大部分地区都是平坦的戈壁沙漠,只要有水,并不会影响马速,所以整体速度只快不慢,时值初夏,一路上有帐篷休息已经足够还能节约开销,有时候杨勇都赞叹,这家伙是个很好的行军参谋,规划妥当,计算准确,想想也正常,行商的特长不就是走路么。
由于选取的路径得当,一路上基本上没有遇到什么阻碍,偶尔跳出几只猛兽都变成了大家的盘中餐和大皮袄,新疆地方早穿皮袄午穿纱,所以有了它们不用担心御寒了。一路行来,向西的人很少,向东逃难的人很多,越靠近疏勒城,向东逃难的百姓越多,马哈木也想着会不会热那亚一家也在人群里一起逃到东边来,可是打听过才知道,能逃出来的都是居住在城外的百姓,疏勒城一开始就被围个水泄不通,贵霜人一开始围三缺一,想瓦解城防,这手段没错,可是某些部族统领包含私心,去截杀了出城百姓的财物,这一下子就再也没有老百姓敢于出城了,至少在城里还有个城墙保护,出来了就只能任人宰割了。
听到这些,马哈木也是心急如焚,他很担心万一第一批出城的就有热那亚,那就惨遭毒手了,但是虽然担心,他也知道干着急没啥用,只能到了疏勒城再看情况。
有灾民看到他们的马匹,起了贪心,打算杀人夺马,结果可想而知,杨勇一棍子抽趴下七八个人,反倒给西行的四个人多了几匹马和若干的金钱干粮,杨小瓜对敌人从来没有仁慈心,顶多就是看他们受伤很痛苦,就可怜他们一下,帮他们解除痛苦,永久的解除。
本来马哈木很担心自己找的这几个人很不靠谱,毕竟等级太低了,入门级佣兵,但是经过磨合,发现这几个人身手了得,狮子老虎也好,拦路抢劫的强盗也好,都是一招解决战斗,不知道为啥佣兵等级这么低,他也不好意思问对方,倒是拓跋嫣然看出来他的疑问,直接告诉他,几个人根本不是佣兵,就是注册来玩的,马哈木也就明白了,为啥这几个人衣衫华贵却肯接自己这么小的单子,人家不一定是哪一家的世家子弟,就是玩票的,既然如此,心中也就多了几分尊敬,西方人相信血统,所以对贵族子弟保持羡慕和尊敬,一直到千年后的20世纪,漂亮国的国民仍然对古老欧洲的贵族抱着奇特的感情,不像中国,一直相信彼可取而代之。
在姑墨附近的沙漠,大家的好运气用完了,姑墨这个地名就是当地土话沙漠的意思,所以大家虽然是沿着河流一路走过去,还是不免要翻越这座不小的沙漠,塔里木河在这一段变成了地下河,地表被黄沙覆盖,只能根据绿草的规律感觉方向,由于大家的淡水充足,跨越沙漠本身倒是没有什么障碍,如果不是突然出现一群沙盗的话。
那一天晚上,大家在马哈木的指导下挖开地表一米深的地方,成功找到水源,灌水喂马,心里还在赞叹马哈木的强大沙漠生存技能的时候,远处尘头大起,烟尘满天。马哈木一看,就叹了口气,“几位,谢谢送我到这里,你们逃跑吧,沙盗来了。”
“沙盗?什么沙盗?多少人?很厉害吗?”问这话的是拓跋嫣然。
马哈木看了看距离,逃跑也来不及了,就叹了一口气解释道,“你们知道十大佣兵团么?”
“十大佣兵团?抱歉,我们只知道四个,什么大夏狂狮暴虎和美少女啥的。”杨小瓜很无所谓,“原来一共十个呀,另外六个不知道耶。”
马哈木揉了揉眉心,又叹口气,心说,虽然这几个青年身手不错,心肠也不坏,但是世家子弟就是世家子弟,太目中无人了,也没打听清楚就敢出来,但是转念一想,要是这几个都是老油条,可能就不会管自己的闲事了,这也是福祸相依吧。他耐心解释道,“这十大佣兵团,是根据积分排名的,所以有些佣兵团虽然实力强大,”他看了这三个人一眼,心说这几个人也一样,“虽然实力强大,但是不很喜欢做任务,排名就低了一些,比如排名第十的蜜獾佣兵团和第九的沙蝎佣兵团,这蜜獾佣兵团人数不多,就三百来人,可是战斗力超强,而且喜欢以小博大,总想着挑战排名靠前的佣兵团,可以说前五名都被他挑过一轮,当然了,最后的结果就是被暴打一顿,积分减的很厉害,但是团长平托儿就是不服,说有机会还要再来。”
“蜜獾?那不就是传说中天下无敌的平头哥吗?”杨小瓜暗笑,怪不得逮谁跟谁干,谁也不服,那可是死缠烂打之王呀。
“第九的沙蝎,”马哈木用手一指眼前的烟尘,就是这些沙盗了,他们盘踞在姑墨城附近,不但截杀小股商旅,还敢于和大规模的城卫军较量,因为有一次打劫了渠莎城的王子,惹得对方纠集了上千名士兵前来报复,结果,沙蝎的人马主动出击,在天山腾格里峰附近的山谷偷袭了渠莎城的军队,阵斩了统兵大将也速该,对方不战自乱,沙蝎也是一战成名,那一次他只是出动了三百人。
“喔喔喔,听起来蛮厉害的样子呀。”拓跋嫣然睁大了眼睛,满眼都是小星星,“师兄,你说咱们要是把这个什么蝎子干掉了,佣兵等级是不是就可以到乙级了?”
“不知道呀,可能不太行,佣兵的积分是要有人提要求才行的,没有客户要求的战斗是没有意义的。”杨小瓜对规则还是很清楚的,他自己制定的当然清楚。
马哈木则是痛苦的捂住了脸,这几个年轻人也太不知道天高地厚了吧,就算是你们身手不错,我承认,可是比起沙蝎来,那也不够看呀,再说了,你们三个对阵人家几百人,那不是蚂蚁斗大象咩?
“其实可以的,”杨勇很认真的回答,“因为沙蝎的行为得罪了疏勒的城邦联盟,渠莎城主出了一千金币的悬赏要击败他们,如果能杀了沙蝎,那就是一万金币,而且积分的算法,个人和佣兵团是不一样的,个人身份剿灭了一个大型团队,那积分就是翻番的计算,通常按照总人数的比例进行翻倍,所以,如果我们干掉了他,那就是超级难度了,直接升到甲级佣兵也不是不可能。”
“既然这样,”拓跋嫣然眼睛里闪烁着异样的光彩,“那我们就不要客气了,干掉他们,赚积分!”
沙蝎佣兵团的老大绰号沙蝎,本名叫做恰炎,今年四十岁左右,和所有西域人一样长着一部大胡子,身体粗壮,一米七的身高,三百斤的体重,因为太胖了,所以只能骑骆驼,但是作为沙漠盗匪,骑骆驼也是应有之义,反倒更适应他的工作了。沙蝎杀名在外,但是本人看上去更像是一个和蔼可亲的胖子,慈眉善目的,总是眯缝着眼睛,但是熟悉他的人都知道,每次他笑的时候就是要动杀心了,笑的越是愉快,杀人越是狠辣,反倒是他皱着眉头的时候比较安全,如果愁眉苦脸,那就很棒了,说明他心情不错,可以提一点要求都没关系了。
跟在沙蝎旁边的是一个青年人,看上去大约二十几岁,面目清秀,一头乌黑的卷发披在肩头,双眼呈棕色,眼瞳深邃,却是沙蝎的儿子,名叫乌代,人称小蝎子,也是一个面善心狠的人物,虽然从表面上看他和沙蝎那庞大的身躯毫无相似之处,但是没人敢怀疑他的血统,其实沙蝎本人年轻的时候就是一个英俊帅气的人,至于说为什么才四十岁就相貌大变,那就是沙蝎个人的秘密了。乌代的武功很强,强到令人发指,一柄弯刀所向披靡,在与渠莎城的战斗中,一个人斩杀了十几个悍卒,都是一刀两断,绝无拖泥带水,从而名声大噪。
沙蝎的左右分别是他的两个副手,雅鹿和博格,这两个人号称胡狼和黑豺,长得身材修长,双臂有力,都是擅长长途奔袭的好手,从武功上说,两个人都是一柄三叉戟,擅长左右夹攻,在战斗中很让对手挠头。
看着那一杆在风中飘舞的大纛旗越来越近,上边绣着的张牙舞爪的大蝎子几乎可以看清楚每一个爪子了,拓跋嫣然对杨小瓜说,“师兄,你说这么大股的沙盗,跑到沙漠来,是为了啥?”
杨小瓜没回答,只是笑了笑,问马哈木,“你说呢。”
马哈木脑筋蹦起来多高,急的汗流浃背的,“你管他是来干嘛的,反正咱们会被干掉就是了。”
杨小瓜摇了摇头,“我还以为你头脑清楚,能想明白这些,现在看来还是高估了你的能力。”
“怎么呢?”马哈木很不服气。
“人家是强盗好吧,没有好处才不会出来吃沙子,你觉得你值得人家几百人追杀吗?没脑子。”拓跋嫣然没好气的说。
“额,”马哈木被怼的满头黑线,也冷静了一点,“你是说,他们另有目标,而我们不过是碰巧遇到了。可是不管他目标是谁,我们都会死的。”
“唉,朽木不可雕也。”拓跋嫣然摇头叹息,“你也不想想他大队人马跑沙漠来,那他的敌人肯定在附近,别跟我说他只是路过,傻瓜才会路过沙漠。”
马哈木想了想,确实,没人会把沙漠当成路,除非那目标就在这里,他为了兵贵神速才能这么干。
“所以,”拓跋嫣然拿起一个树枝在地上画着,“这里是河,这里是沙漠,这里是,这里是小山丘,所以,他们要找的人应该藏在小山丘附近。”她把树枝往地上一扔,“我们去小山丘。”
这时候马哈木也醒悟过来了,知道了祸水东引的道理,也不矫情,翻身上马,杨小瓜也上了马,四个人毫不犹豫,纵马向着那座小山丘附近奔去。
沙盗的队伍里,乌代看着几匹奔跑的骏马,问沙蝎,“父亲,我们要不要”他做了一个抹脖子的动作,目光凌厉。
“不必了,”沙蝎眉头微蹙,“这几个人分明是给我们带路的,我们跟着他们就是了,正事要紧。”
“遵命!”乌代一声长笑,对着后边的沙盗们一挥手,“跟紧了,别掉队!”说完一马当先追了过去。
这里离山丘不远,只有一两千米,战马奔跑不过是喘口气的功夫,眼看就到了山谷口,杨小瓜忽然大喊,“救命呀,来人呀,有强盗来啦!”声音突兀,差点把马哈木从马上吓掉下去。马哈木不由得瞪了他一眼,却见他挤了挤眼,低声说,“和我一起喊。”
马哈木这才醒悟过来,四个人一起嘶喊着救命,十分凄惨,就仿佛被一万个壮汉追杀的寡妇。
在山谷的另一侧,果然有一队人马正在休憩,听到这突兀的喊叫声,这帮人都吓了一大跳,迅速骑上马,有哨兵在高处已经看到了远处的旗帜,赶忙向下边汇报。
为首的是五个相貌艳丽的少女,每个人都是白种人,长得却是各有特色,均充满了异国风情,其中一个穿杏黄色衣服的少女说道:“各位,这是沙蝎的人来了,看来我们的情报不错,他们确实是要对咱们美少女战队动手了。”
“玛莎,这股沙匪在咱们疏勒可以说无恶不作,我们早就该剪除他们了,现在疏勒国周边的商旅百姓都把他们当成杀人魔王了。”说话的是娜塔莎,轮台城的公主。
“是呀,玛莎,机不可失,时不再来,今天你指挥,咱们就趁机收拾了他们吧。”其他几个人都很赞同。
“好的,好多人都说咱们美少女战队就是一群小女生过家家,整个就是样子货,自从咱们建立以来,也确实没有和排名靠前的队伍较量过,今天咱们就让旁人知道,我们的第三并不是浪得虚名,更不是花钱买来的,大家齐心协力,剿灭了这股沙盗。”黄衫少女玛莎咬着嘴唇说道,“现在听我的命令,升旗!”随着玛莎的一声令下,一千人的骑兵缓缓列阵,升起了团旗和玛莎的帅旗。
美少女的团旗是五只手握在了一起的图案,背景则是巍巍天山,和盛开的雪莲,看上去很是庄严肃穆,并没有大家以为的那种卡哇伊色彩。
而玛莎的旗帜则是一面杏黄色大旗,上面用火红色吐火罗文字书写的疏勒两个字,下边衬以王冠的图案,代表着王位继承人的身份。
杨小瓜他们堪堪疾驰到山隘的位置,就看见山峰上升起了两面大旗,迎风招展煞是好看,紧接着就是一通号角声,从山隘口缓缓驰出一队骑兵,看人数比追过来的沙盗只多不少,因为离着还远,具体人数看不清楚。
“好啦,现在就是他们来表演才艺了,我们可以退场了。”杨小瓜一脸轻松的一边向着一旁圈马,给双方留出来作战的空间,一边和马哈木说。
马哈木一脸震惊的看着这几个人,“你们好厉害,这里竟然真的有一支大军。看来我们得救了,”又看了一眼对方的气质和为首的黄杉少女,“竟然是美少女战队,玛莎公主呀,我们的偶像。”
“喂喂喂,醒醒”拓跋嫣然一脸不爽的用马鞭在马哈木眼前晃动,:“别发花痴了,我还以为你是个痴情种子,对爱情忠贞不渝,这才肯帮你的,你怎么又对什么马什么公主垂涎三尺了?”
“哪有!”马哈木不好意思的解释,“人家是公主,我们国家的继承人呢,美貌与智慧并存的天才,全体国民的偶像,我只是表达一下敬仰之情,可不会对她有什么非分之想,热那亚才是我的挚爱伴侣。”
“等等,你刚才说美貌与智慧并存?也就是说她的战斗力堪忧?”杨小瓜听出了不妥,这要是祸水东引,引到了一群战五渣面前,那岂不是一场屠杀?这好像就有些偏离计划了,尤其是对方还是一群小姑娘?这要是小姑娘们被一群穷凶极恶的匪徒给。。。。这画面似乎太美了,让人不敢想象。
“这倒不是,”马哈木解释道,“美少女战队自从成立以来,确实没有失败过,玛莎公主的指挥能力功不可没,她确实是美貌与智慧并存的,至于说武力值,没有听说过她和人决斗过,所以大家并不知晓,再说了,堂堂公主,国家的继承人,打架的事情由手下去完成就好了。”
“那,其他几个人不会也是一样的绣花枕头吧?”杨小瓜越来越不敢相信这群女孩的战斗力了,要知道,古代作战,虽然很少出现单挑决斗的现象,但是并不是说有智慧就行的,你统率力本身是需要战士们的崇拜来维系的,战士们不是游戏里的Npc,如果每个士兵都知道将领不亲身作战,只是指挥他们去送死,那个士气是绝对无法保证的,其实一直到二战,几乎所有的名将都是从战壕里摸爬滚打过来的,除了艾森豪威尔和马歇尔之外,其他将领都是多多少少受过伤的,连英国首相丘吉尔都在战场上当过大头兵,至于说我们的解放军那就更不必说了,陈毅元帅身上将近20处枪伤,朱德元帅没有受过伤,可那也是蔡锷手下的悍将,枪法无双,刘伯承的眼睛是被子弹打瞎的,东野的总司令脑袋里有弹片,一直到温都尔汗时候都在脑袋里没取出来。
他这里思考着,那边双方已经要接触上了。沙匪们人少,采用的是突击阵型,以沙蝎为中心的三个箭头,每个首领各率一队人马,要刺穿这群女孩子的阵型。而美少女们则是采用的防守阵型,以轮台城的娜塔莎统率的巨盾兵顶在最前边,玛莎在中军调动策应,蜜雪儿、古丽达尔和伊莎贝尔三支部队呈半圆形,占据了制高点,似乎要用弓弩发动远程攻击。
无论拓跋嫣然还是杨小瓜或者杨勇,那都是打老了仗的人,这种阵型对付沙匪的悍勇冲锋,理论上是对的,因为敌人的单兵战斗力很强,士气也要比养尊处优的城卫军高,所以硬碰硬是肯定要吃亏的,只能利用有利地形,山隘狭窄,不利于骑兵突击,这个优势发动远程攻击,刚不可久,只要顶住敌人的三板斧,后边就可以有效杀伤敌人了,但是这种打法对定在最前边的肉盾部队就要求很高,需要坚韧不拔,也对武将的要求很高,需要性格强悍,还要有猛士顶在前边查遗补缺才可以,否则一旦给人家撒开一个口子,那就溃不成军了,这个长得像波斯猫的小姑娘娜塔莎能顶住沙蝎的进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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