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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2章 顾担讲道

        顾担带着疲惫不堪的郑非,步伐缓慢的来到顾家小院。

        推开院门,一道身着龙袍的身影赫然就坐在院中石桌一旁。

        见到顾担回来,启志帝连忙起身问好。

        “不必多礼。”

        顾担的目光看向郑非。

        郑非的眼神不好,却也不能算是真的瞎子,只是无法看的非常清楚,数丈之外一切都会逐渐模糊下来,看不真切。

        但此时启志帝已经走了过来,他再不济也总能认清楚龙袍。

        当下大惊,郑非连忙鞠身行大礼,道:“拜见夏皇。”

        除了特别重要的场合之外,例如祭祖等食物,夏朝是没有规定见到皇帝必须跪拜的,非正式场合更是如此。

        至于夏皇这个称呼,才是启志帝真正的身份,‘启志’二字说是年号,却也不用,只是将他和承平帝、王莽去区分开来,告诉世人夏朝已经换皇帝了。

        从始至终,他有且仅有的惟一身份,便是夏皇,夏朝的皇帝。

        启志帝目光打量着郑非。

        被扣押在囚牢中三个月的时间,用不修边幅来形容此时的郑非都显得有些夸赞之嫌,此时郑非浑身散发着一股略显混臭的味道——还好顾家小院一直都很香,轻而易举的便能将他身上的味道给尽数压下。

        但即使只看外表,此时的郑非不能说是相貌堂堂吧,只能说是憔悴不堪。

        苍白的脸上胡子拉碴,双眸更是无有眼瞳,尽是灰白之色,属于盯着看都让人浑身不适的那种类型。

        这样的人丢到人群中都会被人分外嫌弃,能够在夏朝当个小吏,都算他本事过关。

        “前几个月,你不是还敢向朕掷剑么?怎今日再见,竟如此客气,没有了巡街使的威风?”

        启志帝脑袋一扬,做傲然之态。

        很可惜,此举对郑非来说无异于抛媚眼给瞎子看,郑非连人都不怎么看得清楚,遑论脸上细微的表情了。

        不过,表情虽看不真切,声音中的意味,却并非不能传达。

        郑非一本正经的说道:“数月之前,我见有人当街乘骑凶兽,便先去呵斥。呵斥之下无动于衷,方才投掷随身之剑,亦是对兽而非对人,怎么能算对您掷剑呢?

        夏朝律法有规定,不听从劝告者,可以先将其降服、拿下后再发落。凶兽行走于街,自当先行制服,免得伤人。”

        “这脑袋瓜不挺好使的?”

        启志帝乐。

        对青牛掷剑和对他掷剑,从根本上来说就不是一个性质。

        若那柄剑是向着启志帝飞过去,别管中没中,一个刺杀王架的名头是绝对跑不了的。

        但郑非本身就看不清楚,投掷出的长剑也正中青牛,没有偏斜,再算上他眼睛不好使,的确没发现青牛背上的人有个夏皇,这事儿倒也不是没有别的说法——当然,最重要的原因还是顾先生乐意,以及顺带他也不是什么暴君。

        “被扣押三个月,要不要再治一治我的罪责?”

        启志帝摸着下巴,摆明了要好好刁难一下郑非,“毕竟你例行公事,朕却扰乱治安,还将你未经审理就丢到了牢房里。”

        “冒犯皇帝威仪,非罪有应得。”

        这一次郑非却不再头铁。

        跟皇帝有关的罪名有很多,包括但不限于刺杀王架、冒犯皇帝威仪、阻挠皇帝命令.等等等等,不一而足,总有一款适合他。

        法家自己人做事要依循律法,可法家从没说过皇帝也必须要走律法的程序。

        换句话说,夏朝的皇本身就有逾越出律法程序的权利。

        至于夏皇违逆律法被抓到这件事,到底该怎么去做这个倒是真的不清楚。

        起码商还在的时候,两任夏皇,无论是承平帝还是启志帝,都没有冒犯过夏朝的律法,就算背地里真有,也没人捅出来过。

        郑非干的这件事,才算是破天荒的头一遭。

        他真切的在大街上抓到了夏皇违逆夏朝律法一事!

        正是因为这是破天荒的头一遭,第一次发生在夏朝的皇帝与律法之间的冲突,郑非才死都不肯认罪。

        死则死矣,律法事大。

        千里之堤,不能毁在他的身上。

        他宁愿死,也不想在自己的身上开了夏朝律法的口子,即使对方是皇帝也一样。

        商即使不在庙堂,郑非也要让世人知道,法家的门徒就是如此,皇帝都不能幸免,那何人还敢试图挑衅律法呢?

        墨者用生命来捍卫兼爱非攻,铸就了墨家的光辉。

        儒生用钱财和努力来证明自身仁爱,让世人知道儒家的理念。

        那法家的鹰犬,为何不能用自己的命,去告诉世人,法家的严苛?

        人这辈子,总要有些比命更加重要的东西吧?

        如果真有一个人要因为秉公执法而死,郑非可以让自己去死。

        “这不想的挺明白的,朕若想让你死,你根本见不到第二天的太阳。”

        启志帝走到郑非得身前,拍了拍他的肩膀,并未嫌弃他身上脏兮兮的,“来,坐吧。”

        “还有一事,请夏皇明断。”

        郑非却没有挪动脚步,而是低头说道。

        “什么事?”

        “还请夏皇缴纳一甲的罚金。”

        郑非说道。

        当街纵凶兽,未曾伤人者,扰乱治安,罚一甲。

        一甲当然不是真的铠甲,要真能拿出来交上去,可就是天大的事儿了,私藏甲胄之罪是真正的大罪,一个说不好九族一起消消乐。

        所谓罚一甲,其实是铸造一具甲胄的钱,这已经很多了,但一般人也没那个能力纵容凶兽不是?

        当得起凶兽名头的,起码也得是野狼、毒蛇,乃至于猛虎那种级别,寻常人家不太可能那样做,纨绔子弟可就不一定了。

        这一条律法,就是为了警告那些整天吃饱了没事儿干,手里有钱又有闲,净想着怎么出风头的纨绔子弟,他们真干得出那样的事儿,只是不巧正撞在了启志帝的身上而已。

        “你——”

        启志帝倒吸一口凉气。

        此子没完了是吧!

        “是两甲,还有我的那份。青牛是我带回来的,严格来说他只是乘骑了一下。”

        顾担补充道。

        “好吧。”

        顾担都发话了,启志帝还能有什么想说的?只能点头应是。

        顾先生说啥都是对的,如果不对,那就是他自己错了。

        交两甲的钱,代表的是对夏朝律法的尊重,对商的尊重。

        “先坐下再说。”

        几人来到石桌旁的凳子上落座,已经长大不少的柳树树荫笼罩,为这里增添一份荫凉。

        “郑非啊,你觉得,律法是什么东西?”

        坐在石凳上,顾担率先开口问道。

        “律法是保证公平,维护世道的手段。”

        郑非毫不迟疑的说道。

        “对,也不对。”

        顾担先是点头,然后轻轻摇头,“律法维护世道,你说的对。但律法从来都不保证公平,无论何时、何地、何处,律法都不保证公平,你要切记这一点。”

        夏朝现在还并没有‘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这种规矩,这一点绝不是商想不到,只是他刻意没有去定下来。

        刑不可知则威不可测。

        郑非的坚持是因为:当夏朝律法连皇帝都要遵循,否则要被判罚之后,夏朝律法的严苛性必然大大提升,也会让世人更好的明白,夏朝律法的威严不容冒犯。法家的烙印将无比清晰,且有例可寻。

        但这绝不是理所当然的一件事,也从没听说过抽马的鞭子还得给自己两下。

        只是因为顾担愿意点头,只是因为启志帝很给他面子。

        如果将这当成一件正常的,合乎情理的一件事,那个人一定很天真。

        “我来告诉你律法是什么。律法是因人而异的,是统治国家的工具,是上层的人对底层意志的体现。

        从律法诞生的那一天起,它就不是为了公正,更不是为了公平。律法最大的作用,其实是警戒后人,其中的所有惩罚,皆是因此而来。”

        顾担尽量选择能让郑非听懂的言辞将这些东西说的明白。

        如果没有天地剧变,如果没有灵气复苏,他完全可以让郑非自己去想,那比他直接说出来应该更有收获一些。

        但,时间已经不太允许了。

        距离天地剧变才过去几年啊?

        如今的变化已是快到了显而易见的程度,远比不周山脉中的小打小闹更剧烈的多的多,恍如云泥之别。

        他和商出去一趟,就遇到了一只足以称得上是灵兽的青牛。

        这世间还有多少他暂且未曾看到,但已经得到了造化的生灵呢?

        旧时代即将迎来最大的冲击,这个时候如果还抱着过去的理念不撒手,对夏朝而言绝对不是一件值得庆幸的事情。

        商告老辞官而去,他真的没有精力再应对庙堂的事情了么?

        这只是一部分的原因。

        还有一部分原因,正是因为商也看到了天地间新的变化,可他的寿元,已经不足以支撑着他完成对夏朝的第二次改造,更适宜全新环境的改造。

        既然如此,固守旧法也没什么意思,干脆出去看一看新的世界,将庙堂交给后来者。

        经过他的考验,郑非的决心和毅力,顾担已经认同。

        毕竟他不可能事事亲力亲为,提点一下后辈这种事情,还是能做的,且一直在做。

        从他手中诞生出来的圣贤,如何不算济世之举呢?

        “律法,从本质上来说,代表的便是能够行使他权利的人。而在夏朝,那个是夏皇,是皇亲国戚,是百官百僚,甚至是一个像你一样的小吏他们彼此间的重量当然不一样,但这就是权力。”

        顾担的声音古井无波,不带有任何的情绪,“夏朝能有如今这个面貌,离不开很多人的努力,这其中也有你一份。但这件事的关系你要搞清楚,律法本身就不是为了公平。谁掌握了律法,就相当于谁掌握了别人的命运,这份权利你想要让制定他的人交出去,可能么?

        别的不说,今日在此院中,若他将你给砍了,你觉得明日是否会有拿这件事出来状告夏皇呢?”

        顾担的手指向启志帝。

        毫无疑问,不会。

        不仅不会,说不定还会痛斥郑非的不长眼,有眼无珠——不仅是字面意义上的有眼无珠。

        这才是真正的现实。

        不留情面、鲜血淋漓,鲜花着锦之下,埋藏的都是斑驳的血痕与尸骨,无论说的再怎么好听,事实就摆在那里,无法否认。

        必须真正的正视问题,才能找到解决的方法。

        这一通输出下来,郑非的脸色分外难看。

        他在囚笼中的思考远没有这种透彻,或者说不敢这么透彻。

        因为夏朝是一个充满希望的地方,在这里有着一个个圣贤,一个个仅凭名字就能让人热血沸腾、抛头颅撒热血之辈。

        所以他可以天真的以为,夏朝和别处不一样。

        但总有些东西,是一样的。

        无法更改的。

        再华丽的言辞,再绚烂的辞藻,再温和的语气,都不能抹除本质上的差异,越是追求其中的公平,越能够发现其中的漏洞。

        希望啊、梦想啊什么的,当然可以脱口而出,为此而死也不算什么,但真正要去做实事,就必须要想明白。

        “律法,岂是如此肮脏之物?”

        郑非有些接受不能。

        “不,律法并不肮脏。

        恰恰相反,正是因为律法的威力,才使得夏朝能步入如今的繁华景象。

        难道一柄菜刀砍了猪肉,所以就不能再切青菜了不成?只要刀是好刀,无非是看菜下刀而已。

        但你却想用砍猪肉的力度去砍青菜,甚至去砍精铁,那率先磨损的,定是刀刃了。”

        顾担郑重的说道:“对于寻常百姓来说,他们有机会动用这柄刀,砍向应该砍的地方,便已经是最大的幸运。

        可你现在想要做的事情,是让握着这柄刀的人去砍自己,就算有那么一两个人乐意用这柄刀剃下自己的汗毛,又如何呢?那已经不是律法所能做到的事情了。”

        “那要怎么做才能做到呢?”

        郑非不敢有一丝的耽搁,着急忙慌的问道,像是希冀在夜晚见到太阳的人。

        “做最大的规则。”

        顾担说道。

        “最大的规则?”

        郑非一愣,似有所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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