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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那个不知所措就长大的你

        文/夏栀

        你一定有过特别迷恋一件东西或者是一个人的经历。

        在我读书时,我是一个足球迷。身为班级里的高个男生,除了喜欢看球赛以外,我还特别喜欢踢球。但因为本身性格内向,我唯一能做的只是有局必到,却不会主动组局。那段踢球、看球的岁月,堪称迷恋。因为在后来的生活中,我再也没有过花费几乎所有的业余时间去做一件事的经历了。

        迷恋一个东西是很容易的事,忘记也一样。忙碌可以有遗忘的效果,时间也是。就在不经意间,那些原本你宣誓此生不变的东西,一个小心就变成了另一番模样。工作以来,我几乎再也没有踢过球,而熬夜看球的时间,也全都用来加班。所以不久前的某一天我打开电视看到世界杯的时候,心里涌起一股不知所谓的酸涩。

        我怅惘的大概并不是没有坚持踢球,而是岁月无声无息地流逝,有着惊人的力量。我的床头摆放着一张读书时和球队小伙伴穿着球衣的合照。青涩如初夏的脸庞,别离后就被追逐的生活添上了晚秋的痕迹。我不知道那些昔日旧友在各自的相册里翻到它时会是什么表情,而我只是扫了它一眼之后,轻轻地合上眼便准备入睡,以便明早上班赶公车。

        我没空去回忆,也不愿意去回忆。因为我自始至终都知道,四季终有夏和冬,感伤并不能改变什么。

        你也一定有这样一本相册,里面有你和小伙伴们的鬼马表情,一看到就能情不自禁地笑出声来。也许这本相册现在还只有一半,又或者不止一本。随着时间推移,有些相片里的面孔你会觉得越来越模糊,甚至再也想不起她叫什么名字。也有些令你意想不到的笑脸重新添加进来。从你五岁记事,到你垂暮苍老,这是记载着你的此生的漫漫长卷。

        每一个时期你都会迷恋一些东西。十岁时,是那条花格子裙。十四岁时,是某个唱歌声音很好听的明星。十六岁时,是那个你喜欢偷看他侧脸的男生。二十岁时,是冒雨跑到你寝室下送早餐的那双手。因为经历过,所以我知道,迷恋其实是一种力量,如甘露之泉,在你觉得累、不堪,甚至是当你觉得枯竭时,让你重新站立起来。

        或许正因为大家迷恋的东西不同,所以在亿万人群中,我们每个人才都如此独立,不能复制任何一个人的人生。

        有时候,我会在忙碌的时候忽然抬起头,思考一些不着边际的事情。比如假若明天我就不在了,我最想做一件什么事,让自己觉得此生了无遗憾?假若我不是我,我将是谁,那个我会是什么样子,过着怎样的生活?但大多数时候,只能以无解来结束这些荒诞猜想。

        你也一定这样荒诞地想过。我并不认为这些荒诞有什么不好,它既温柔又戒备地提醒着我们,生活本身就是这么奇妙。我们跟着它的脚步远行,有时候会被迫停一停,但大多数时候我们都是以梦为马,翻山越岭地奔赴目的地,只为看一眼被朝阳温柔着的这个世界。

        北岛有首诗,叫《波兰来客》,我很喜欢它——

        那时我们有梦,关于文学,关于爱情,关于穿越世界的旅行。如今我们深夜饮酒,杯子碰到一起,都是梦碎的声音。

        我想,这便是成长的意义。

        所以读到东颖的这篇小说,看到故事里许晟言在成长的路上经历的那些挣扎和迷惘,我并不觉得是痛苦的。生命以悲痛让你不要失去知觉,在人生路上跌跌撞撞地行走,它是所有人从幼稚到成熟的恩师。

        即使我们不知所措地长大了,即使我们还不能接受这些伤痛,即使我们还想不明白所有所有。

        可我们还是义无返顾的长成了如今这般你想像不到的模样。

        那么,如此,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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