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寻没理,因为万一放开他的瞬间他就朝咖啡店看去了,可余欢已经不在那儿了。
不知怎么地,万一突然觉得周围有些冷,他看了看天空中硕大的太阳,忍不住伸出双手抱紧自己,带着一丝丝怂地朝盛寻喊,“我们快走吧,饿死我了都。”
盛寻不想说话,直接坐进了车的后座,闭目养神。
万一也赶紧上了车,驱车离开了。
电话是余欢一个同学打来的,那个同学和她是同一个教授带的,说是教授现在有事找她,让她赶紧回学校。
她说了声好后就挂了电话,再将杯子里仅剩下的一点咖啡喝完,又看了眼那个男人,见他在和别人说话,便离开了。
回学校的路上,她坐在出租车里,看着车外的人流,不禁想起了在咖啡店碰上的那个人。
他看着,有些眼熟。
回过神后,余欢发现盛寻正站在门口等她。
“你刚刚在想什么,我看你想得很入神。”
余欢笑了笑,“没想什么,我们走吧。”
蛋糕店。
许艳在门口送顾客。
客人走后,她刚准备进门就看见一辆黑色宾利在店门口停了下来。
盛寻下了车,从车头方向绕到另一边给余欢开了车门。
余欢刚解开安全带,准备拿上自己的包开车下门,就发现车门被打开了。
和门边站着的盛寻对视一眼,她心里泛起了丝丝异样的感觉。
来不及深想,她下了车,跟盛寻说了声谢谢。
盛寻将车门关好,看着余欢,“明天早上八点,在我的办公室见。”
余欢刚点头,就被催着进店里去。
外面太阳正晒,就这么一会儿功夫,盛寻就看见余欢的脸上冒出了细细的汗珠。
“那明天见,拜拜。”
“拜拜。”
余欢转身向店里走去,她还惦记着要找温文呢。
盛寻等到她进去了才上了车,回了学校。
他的确是有很多工作还没完成,所以,要抓紧时间了。
这样,才能更好的和小姑娘一起工作。
许艳看着余欢走过来,但她不想跟余欢打招呼,便装作没看见,直接转身进店里去了。
余欢不在意,只是个不熟之人罢了。
一进店,她就对上了方彷的视线。
下一秒,后者就连忙离开了收银台,将位置让了出来,找许艳去了。
这也正好合了她的意,反正她也不想和方彷说话。
她这个人,喜恶分明,很难对自己讨厌的人和颜悦色,但也不会恶语相向。
可能有些时候这样的做法会惹是非,但她不想违背自己的心意。
人活一世,开心最重要,不需要委屈自己做不喜欢的事。
余欢先到烘焙室看了看,发现温文不在,便回了收银台等她。
不远处的角落里,方彷正在和许艳交谈。
余欢没去关注她们俩,而是趁着没客人拿出手机上了微博。
习惯性地点开热搜,一条条往下翻。
#你觉得一个人可爱就完了#
这是排名第三十七的热搜。
她退出,重进,发现它变成了第三十五。
一向只看标题了解大概的她,第一次点开了这个话题,刷起了评论。
而越刷,她的心情就越难以描述。
网友们都说,这是喜欢一个人的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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