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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三十六章 是非

        外人的事情,和红尘他们没关系,还是这一桌子色香味俱全的美食更吸引人。

        众人一边吃,一边说几句闲话,连红尘都放松下来,多饮了两杯酒,至于林旭,已然是酒不醉人人自醉,便是一口不喝,佳人在侧,他也想醉一醉的。

        孙青养的那只小猫,叫奶羊儿的那个,不知道什么时候没了影子,红尘想了想,叮嘱孙青准备两条鱼,少盐少油,清炖即可,“等奶羊儿回来给它吃,也让它过个好年。”

        孙青大笑:“好。”

        酒楼老板娘闻言也很难得地开口笑道:“说起来,孙青这弄鱼的本事真是天下第一,一个人打到的大鱼,到比一船渔民出去还要多,而且还好吃。”

        这一点儿到是公认的,在场的熟客都纷纷出言夸赞,一时间酒楼里热热闹闹,还真有几分过年的气氛。

        “喵呜。”

        正说着话,外面就传来一声猫叫,还有一阵缓慢的脚步声。

        孙青拎着灯笼走过去推开门,撩开门帘,立时惊讶道:“刘婆婆?您怎么过来了,外面冷,快进来歇歇。”

        说着,就轻手轻脚地扶着个头发雪白的老婆婆进了门。

        老板娘也给吓了一跳:“您就一个人?”

        那老婆婆神情木讷,恍恍惚惚,好像什么都听不到似的,孙青给她倒了一杯热茶,她也不知道喝,还是老板娘亲自动手给她喂了进去。

        喂了点儿热茶,老婆婆脸上被冻出来的青灰之气,总算是褪去了些许,只是整个人瞧着还是不太正常。

        小猫奶羊儿蹭了蹭她老人家的脚,叫了一声,拱了拱她的手,围着她的大腿转来转去,到好像想和她老人家说什么,只是看着像罢了,一只猫,又怎么会和人说话。

        “哎。”

        孙青看了自家的猫一眼,叹了口气,面上露出几分忧色,“正赶上过年的时候,刘瘸子去了,留下这么个痴痴呆呆的老娘,别说过年,将来的日子可怎么熬得下去。”

        这个刘婆婆早年守寡,并无子女,后来听说从坟地里刨出个孩子来救活了,收为义子,母子两个相依为命,靠着刘婆子给人缝缝补补,也接点儿绣活儿,总算把日子过了下来。

        她那儿子既然是被亲爹娘给抛弃的,身上自然有点儿毛病,有一条腿长一条腿短,是个天生的瘸子,不过人长得还好,脑子也聪明,只靠着去一家小书院做粗活时偷学,就学会了识字,读书读得不错,不说过目不忘,还真是挺有天分。

        虽然他身有残疾,肯定不能参加科举,但书院的先生还是被他的聪明伶俐打动,不但没驱赶人走,还给他找了一个抄书的活儿,让他能赚点儿银钱混口饭吃。

        这刘瘸子身上有残疾,人却是个好人,对自己的养母更是孝顺的不行,最近几年,刘婆子得了病,人糊里糊涂的,一切都靠儿子照顾,刘瘸子每次去工作,放心不下娘,就背着自家娘亲一块儿去,幸好老婆婆虽然糊涂,却不爱闹,做得最多的事儿就是在一边发呆,刘瘸子只要偶尔跟她说几句话,她就挺高兴的,母子两个和乐融融,连外人看了都觉得温馨。

        老板娘很是同情这位老人家,大过年的也不想把人赶出去,省得出了事,就吩咐店小二整理一间客房,再去拿点儿好克化的吃食过来:“等过完年再看看怎么安置她吧。”

        红尘也一本正经地给出主意:“如果老婆婆果真孤身一人,无依无靠,我看只能去朝廷办的善堂了,只是最近善堂也是人满为患,到不是说去就能去。”

        朝廷的慈幼局,善堂之类不少,可依旧很不够用,想住进去,真要考察个三五次,看看符合不符合要求,这老人家肯定符合要求,但也不是想去立马就能去。

        红尘也没打算在这方面以权谋私,虽然老婆婆可怜,但可怜的人太多了,善堂里收容的那些,全都是靠自己的力量根本就过不下去的。

        “啊!”

        一碗粥还没喂完,老婆婆忽然伸手指着门外,嘴里发出一阵奇奇怪怪地咕噜声,“啊,啊啊!”

        小猫探了探头,蹭一下躲在孙青的身后。

        孙青皱眉,站起身轻轻把门给关上,想了想又把窗户关上,转头轻声道:“起风了,外面冷。”

        外面果然是一阵冷风吹进来,吹得人浑身发抖,那老婆婆举着手,微微颤颤,站了半天挪动脚步站起身,踉踉跄跄地用力拉开一条门缝儿,挤出门去,孙青手动了动,一把没抓住,竟让人真挤了出去。

        只片刻工夫,就听咣当一声,随即有个粗里粗气的声音大骂道:“哪来的老太婆,啊哟,我的腰,我的酒,该死的!”

        红尘皱了皱眉,起身看过去,其他客人也纷纷探头,一看就发现,外面居然是个那个苟大顺,不知什么时候又冒了出来,一手捂着腰,嘴里骂骂咧咧。

        他对面就站着刘婆婆,刘婆婆的身体显得有些佝偻,脸上还是带着几分茫然,瞪着苟大顺半晌,含糊不清地开口:“瓜娃子,小石头,等等娘,别乱跑。”

        她嘴里念念叨叨,慢吞吞地向前走去。

        苟大顺横眉怒目,伸手想要拦住,可刚一抬胳膊,只听咯嘣一声,胳膊啪一下就软下来,他脸上瞬间惨白,冒出一头冷汗。

        酒楼里众人也一时反应不及,老板娘更吓了一跳,三步并作两步就向外面冲:“这么晚了,刘婆婆您可别乱跑啊!”她追了几步,却让孙青一把拽住,也被外面的冷风吹得打了个哆嗦。

        “别追了。”

        孙青没多解释,只是叹了口气,“……放心,不会有事的。”

        老板娘瞪了他一眼,不知道想到了什么,似乎不怎么会质疑孙青的话,至于其他的客人们,更不会在大冷天的跑出去追个不认识的老婆婆。

        到是有几个隔着老远向外张望,一眼看过去,大年夜外面竟然起了一层薄雾,连这么大的风都不曾吹散,也没有月光,漆黑一片。

        孙青没管浑身冒冷汗,疼得连话都说不出的那个苟大顺,随手又把门给关得死死的,回头道:“今日大家都不要走了,我请客,请诸位喝百年陈酿,吃最鲜美的鱼。”

        一句话,让客人们登时把注意力转移回来。

        红尘站在窗边,举目远眺,别人看不到,她却清清楚楚地看到远处有一团黑漆漆的东西,似是一只巨兽,围着刘婆婆打转,东西乍一看狰狞可怕,但仔细一看,它明显是在护着刘婆婆,每逢老人家脚下踉跄,都趁机托扶一下,若是地上有坑洞,也不着痕迹地引导着老人绕开一段儿路去。

        半晌,外头苟大顺才回过神,四下张望,气得跺脚:“人呢,那老太婆呢?”

        他看了半天也没看见人,胳膊还耷拉着,恨恨地四下看了眼,跌跌撞撞跑去看大夫去,一边走,嘴里还骂骂咧咧:“今天真他奶奶的邪门,一条狗都没见着不说,居然还让个老太婆给欺负了,真是,别让我逮住那个疯婆子,有她好看的。”

        出了这么多的事,不过,这一个大年夜,总体来说,大家伙还是过得很不错。

        一直吃到天将亮,红尘一行人才出门上车,准备回去舒舒服服地洗个澡,罗娘和小严一早准备好了新衣服,大年初一,自然要穿新衣的。

        一出门,红尘就看到街边有几个乞丐,正守着一口铁锅,里面炖着肉,身边还扔着一张狗皮,一张猫皮,还有一只瘦了吧唧的大黄狗被拴在一边。

        那大黄狗连叫都不叫一声,神色木然。

        香味四溢,几个乞丐口水横流,“嘿嘿,还有一只,这一只养一养,等过两天咱们再宰了它,加上点儿野菜蘑菇什么的,那个香啊!”

        “还是狗肉香,猫肉不好吃。”

        “凑合吃吧,有口肉你还挑。”

        罗娘她们都见怪不怪了,眼下这世道,见到吃人的都不必太意外。

        红尘走了两步,没有上车,从荷包里掏出一块儿碎银子递给罗娘:“去,把那只黄狗买下来,等回头给它洗个澡,看看有没有毛病,治一治,好了送到庄子里去。”

        罗娘笑了笑,轻声应下。

        她们这些姑娘养了那么多狗,就是以前不把吃猫吃狗当回事儿,如今看见了也有几分别扭,看不见就算了,看到了还真得管一管。

        红尘也不好站在道德制高点上指责人家,一群乞丐,都沦落到乞讨为生了,吃个狗肉还有什么新鲜的?

        没一会儿,罗娘就把狗给带了回来。

        红尘看了一眼,叹气道:“好好养吧,养养还能活。”

        罗娘点头,“这几个就是为了一口吃的,一看我给的银子就把狗给了我,哎,她们见我可怜这些狗,虽然不以为然,还告诉我件事儿,说是蔡家那边,因为蔡少卿喜欢吃狗肉,弄回去好多狗养着,现吃现杀,光是吃也就罢了,蔡少卿还喜欢斗狗,在他后院里弄了个斗狗场,里面地上都铺满了铁刺儿,还有烧着了的炭块儿,把狗赶进去,让狗彼此争斗撕咬,最后赢了的那只出来宰杀,一天就要吃一只,吃剩下的肉和骨头还喂给那些狗们吃。”

        “好像蔡家其他人也有各种怪毛病,到像是和猫猫狗狗们叫上劲儿了,老太太别的皮子都不喜欢,就是喜欢猫皮,身上穿戴的皮子,都是猫皮做的。”

        “家里的小女儿,最喜欢把那些猫和狗的内脏掏出来,灌进去些药,然后抱在怀里把玩。”

        “还有他那儿子,也喜欢吃狗肉,不过吃法新鲜的很,活狗在脑袋上开个口子,要吃脑浆,呕!”

        她说得自己都有点儿恶心。

        红尘也摆摆手让她别说了,这么恶心的话题,真不该是大年初一听的。

        小严皱了皱眉,到是越听越奇怪:“郡主,我听说那位蔡大人死状凄惨,耳朵让割了,眼珠子也让挖出来,四肢都折断,还给开膛破肚,鲜血流的满屋子都是,这得是多大的仇才做得出来?”

        林旭若有所思:“我调阅了卷宗,出事那天整个蔡家,所有人都没有发现异常,巡逻的那些侍卫也没听见动静,按说他好歹也是个朝廷大员,又是现在这种时候,哪位大员府上不戒备森严,不该出现这么奇怪的情况,更何况闹到现在,连个有嫌疑的人都抓不出来,官府也太没用。”

        “……别想了。”

        红尘把炭盆往林旭旁边推了推,“回家,回去还得准备给赏呢。”

        过年了,家里的女官们都要多拿些赏钱,家在京城的女官,也要拿着大包小包的礼物回家看看,富贵不还乡,如锦衣夜行,红尘可不乐意招人怨,即便女官们不会怨,也最好还是做得尽善尽美些。

        回去的路上,正好顺路路过蔡家,这阵子蔡家的事成了茶余饭后的笑话,红尘他们一行人也多有关注,路过时便不自觉地探头看了一眼。

        这一眼过去,红尘就伸手挡住自己的眼睛,嘀咕了句:“真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了。”

        蔡家门口站着个大和尚,看着还很眼熟,是在高家见过的那位万佛寺的。

        苟大顺也在门口,不过苟大顺是浑身瘫软,软在地上,一脸狼狈,又是鼻涕又是眼泪。

        “不能啊,我,我昨晚上和老六一块儿出的门,我往南他往北,出门的时候还好好的,怎么说死就死了,还,还死得这么惨!”

        说着,他就打了个哆嗦,吓得脸色惨白,要不是为了买点儿酒喝,他昨晚可是要和老六一块儿走的,听说城北有几条好狗,养得膘肥体壮,他们想趁机弄回来卖好,连弄狗的东西都准备妥当了,上好的药,一点儿就能保证让狗睡上一天,又准备了几个肉包子和麻袋,没想到也就一宿的工夫,狗到没弄进麻袋里去,老六进去了,而且捆绑的模样,和当初捆狗的时候一个德性。

        “阿弥陀佛,在哪里出的事,施主带贫僧去看一看。”大和尚转头看了红尘的马车一眼,目中露出几分疑惑。

        红尘却放下车帘,吐出口气:“这事儿可不能沾,是非对错不好分清。”(未 完待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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