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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九十四章 热闹

        别看这枚铜钱属于聂长发,可他还是第一次知道这东西的用处,以前在师门的时候,师兄弟们知道的都不说,只说他们出外行走时间久了,自然会明白,他交往的那些,大部分和他一样什么都不知道,一直至今日,聂长发才算明白,自己这枚从入门时起,便带在身上的小铜钱,不只是身份象征,还是一件颇为有用的法器。

        制作法器虽然不容易,可也不是特别难,但门派本身能制作自己的法器,还能寄存自家供奉的神佛神念,那这东西必要的时候简直能保一条命。

        若是门人与人斗法,万一受伤失败,对方一见他们身上有神灵的神念,一般就很少下死手,不怕别的,也怕得罪神灵。

        而且就是下了死手,师门也能靠着这一缕神念,探知到自家弟子的具体情况,方便查找凶手,为弟子报仇。

        聂长发心中好奇,就不免凑过去仔细看,一边看,脸上一边浮现出一抹惊喜。

        他是惊喜了,高家的人急得满头大汗。

        “大师,两位大师,犬子的病,究竟如何?”

        聂长发这才回神,也有些不好意思,咳嗽了声,退了一步看向红尘,红尘耸耸肩:“两个办法,第一个,把你儿子的手臂砍下来,我拿符咒封存,大火焚烧,再用药调养,你儿子就可以恢复了。”

        高老爷吓了一跳:“这,这还有没有别的方法?”

        砍掉手臂,他儿子连亲都没成,真成了残废可怎么得了,不是万不得已,他们家绝对不肯用这种法子。

        红尘笑了,伸手指了指那枚懒洋洋贴在高广亮眉心的铜钱:“此神性子古怪,爱天下金银珠宝,不如你们多拿些金银珠宝供给他,看看他肯不肯再多费些力气,把所有煞气逼出你儿子身体。”

        高老爷这下子松了口气。

        “好,好。”

        金银珠宝再多,也跟儿子没法比,花多少钱能买回孩子的命也值得。

        高家的人看不到,神色就算古怪,到也没露出什么异样,聂长发却瞠目结舌,他亲眼看见高老爷一答应给钱,那铜钱上的气场就更浓厚了几分,甚至有一个虚幻的,肥肥胖胖的神仙影子出现在半空中,正一脸慈祥地微笑。

        聂长发抹了把额头,把上面的汗珠偷偷摸摸擦掉,呃,按说财神掌管天下之财,是散财的,并不该贪财才对。

        红尘大约看出他的心思,轻声笑道:“不贪财,不会敛财,上哪儿散财去,反正据我所知,天下财神,不贪财的少。”

        “呃,谢前辈指点。”

        聂长发苦笑道。

        高老爷连声下令让底下人打开库房,把各种金银珠宝都拿出来,眼巴巴地瞅着红尘。

        红尘笑道:“供奉也容易,我画一张图,你按照原样打造一个神案,我再帮你画一尊神像,让聂长发帮忙牵引神念过去,然后供奉金银即可,不过你记住了,三年之内那些金银决不可挪动,三年之后散出去救济灾民吧。”

        “是,是。”

        高老爷也没问要供奉多少,他是下定了决心,多少钱也要花,还要开开心心地花。

        红尘画出来的图纸非常的简单,高家都不用找别人,自家的下人随手就给收拾出来,打造的非常精致。

        至于神像,红尘随手就给画出来,很写意,说不上形神兼备吧,神是有了,一切准备好,也就半个多时辰。

        都不必聂长发做什么,他就拿了铜钱在神像面前一放,就有一道神念打出去,打在神像上。

        红尘甩笔点睛,聂长发看得几乎入了迷,亲眼看到画像上的财神‘活’了,这种感觉,他觉得自己能记一辈子,不由自主地偷窥了红尘一眼,见红尘全然不当回事儿,心中更是佩服,也不免沮丧。

        以前总听师父说,他们这一行,天资最重要,自己的资质只能算中等,入门又晚,将来前程有限,他不肯信,只觉得勤能补拙,现在看来,哎,果然是天资重要,人家那么年轻,已经是如此不凡,自己熬一辈子,恐怕也别想追得上。

        想到此,聂长发就有些意兴阑珊,红尘转身走人,他也连忙跟上去,高老爷正往神案上摆放金条,几乎把库房里的金条都搬出来,除此之外,还有许多珍珠,玉器,一见红尘他们走人,连忙追到门口。

        “高老爷不用担心,已经成了。”

        红尘回头指了指。

        众人转头看去,就见高广亮抱着手臂一脸呆滞地蹲在地上,一团黑气从他手臂中逃窜而出,落地就化为烟尘,一股青烟在房间里燃起,竟然把青石地面烧出一个洞来,所有人都噤若寒蝉。

        趁着高老爷目瞪口呆的工夫,红尘出了屋门,在门口站定回头笑道:“我再说一次,三年之内,这些金银财物绝对不能动,如果动了,可就不只是高广亮一个人的问题,到时候出了问题,不能怪我没有提醒。”

        高老爷一愣神,反应过来,追了几步,他们已经离开了高家。

        甘昭几个也浑浑噩噩地跟着,一时间,谁都没有开口说话,还是红尘上了车笑道:“诸位,就此告辞。”

        连聂长发都没敢追上去,只是打定主意以后行走江湖,要谦虚谨慎些才好,尤其是京城,此等藏龙卧虎之地,还是别太张扬,要不然再冒出一个如红尘一般的妖孽,他可得罪不起。

        甘昭他们也没乘车,也没骑马,拖拖踏踏地在地上走,那两个跟甘昭说话,他也有点儿心不在焉。

        这一回,真是让甘昭觉得,自己十几年的想法要有天翻地覆的改变,难道世间当真有神在?灵师们果然能掐会算,有通天彻地之能?

        走着走着,甘昭猛地驻足,脸色骤变。

        “怎么了?又怎么了?”

        他那两个朋友急忙问道。

        “……你们记不记得,那个郡主说过,我爹最近有一劫,要避火什么的,记得吗?”

        一听甘昭此言,两个人也吓了一跳,愣愣点头:“记得,她是说过,我的老天,你回去记得让世伯小心点儿。”

        甘昭咬着牙点头。

        不信红尘的时候,他自然不把对方说的话当一回事,可现在信了,越想越害怕。

        “不行,我得去找,找她,替我爹化解化解。”甘昭脸色一变,拔腿就要往郡主府跑,刚跑了两步,便被人挡住,甘昭正着急,抬手一掌劈在挡路的人胳膊上,想把对方推开,没想到这一掌下去,不似劈在肉身之上,到是仿佛劈中了一块儿巨石,整个胳膊都麻了,微微颤抖。

        甘昭疼的面上扭曲,一抬头就发现,挡路的竟然是荣安郡主的车夫。

        她那车夫长得有特点,憨厚像一农夫,他们对其印象还真不浅,甘昭胳膊无力地垂着,疼得说不出话。

        铁牛一脸憨厚,笑呵呵地递过来一张符纸:“我们家郡主说了,把这张符给你爹随身携带,可避火。”

        甘昭伸出同样颤抖的右手,接到手里看了看。

        那就是张普普通通的符,上面画的东西也看不明白,还想问什么,铁牛转身就走,他想了想,还是没追上去,既然人家都说到这份上,也没有别的办法,只能相信。

        “呼,疼疼!”

        甘昭抱着胳膊,觉得半边身子都是麻嗖嗖的,欲哭无泪。

        他这两个朋友也大吃一惊,甘昭自幼随父亲练武,虽说大家公子哥,娇气了点儿,远比不上他爹,但他资质好,也是从小练到大,可不是什么花架子。

        “高手啊!”

        “哎,要是哪一天,咱也能用这样的高手当车夫,那可就好了。”

        “容易,回家做个白日梦挺快的。”

        几人斗了几句嘴,也没精神在外面瞎逛,便各回各家去。

        甘昭一回去,就把符纸给了他爹,说是护身符,特别严肃地要求他爹爹一定不能损坏,还要随身携带。

        别看甘成在外面威严的很,不苟言笑,可回到家对唯一的儿子,那是绝对疼爱,儿子给的东西,别说是张符纸,就是块儿破石头,他也愿意当宝玉一样戴着不离身。

        之后没过多久,还没有入冬,街上起火,甘成正好路过,虽然想起儿子说要他小心避火的话,还是冲入火海救人,当时他都以为自己必死无疑了,毕竟水火无情,不是功夫好,内功强就能避得开的。

        偏偏他救了人出来,救的小孩子到是被烧掉了头发,脸上也乌漆嘛黑,还有点儿灼伤,他自己却完好无损,连衣服都没烧坏,就是出来之后发现儿子给的那张符没了,消失不见。

        别人都觉得应该是在火里被烧坏了,甘成,甘昭父子却知道并不是,那张符是儿子所赠,甘成十分宝贝,一直贴身放着,现在放符纸的锦囊都没事儿,符纸又怎会烧坏?

        甘昭一时后怕,一时又对红尘感激不尽。

        这是后话,此时此刻,红尘还在街上玩。

        这会儿还没入冬,天气还不算特别冷,又逢大比之年,就算外面差不多快天翻地覆了,京城还是歌舞升平。

        今日蝶楼的舞姬艳娘要出阁,夫家只是个普通的小秀才,比艳娘还要小八岁,虽说秀才很小,蝶楼里出了名的名妓们嫁入豪门大户的不知有多少,可艳娘做得却是正头娘子,她资历老,又和她那些姐妹们关系不错,蝶楼对这事儿也颇为重视,好多舞姬,歌姬,名妓都歌舞助兴。

        整个燕雀街上,张灯结彩,金粉铺路,热闹的不行。

        小商小贩也喜欢凑热闹,今日到燕雀街上逛一圈,估计赚回去的银钱比得过他们往日半月的收入。

        红尘听见那边热闹,也过来凑了凑,凑近一看,不免咋舌。

        罗娘和小严简直不知该说什么才好。

        满街上搭了无数个花台,说是有蝶楼名妓登台献艺,为婚礼助兴。

        “这不是抢新娘子的风头?”罗娘摇了摇头,皱眉道,“按说这等事,应该低调些才好吧。”

        红尘也笑:“蝶楼不同。”至少人家自以为不同,到也不是什么坏事。

        换了别的名妓,舞姬什么的,若能从良,自然很高兴,恨不得把以前的事儿都忘了,谁也不要记得才好,婚礼自不会弄得多么盛大,要是让人时时惦记,以后的日子恐怕也不好过得很。

        蝶楼却偏偏不同,人家里面的名妓一点儿都不觉得自己的身份有什么见不得人,就是平日里与人交往,风度也不在那些千金小姐之下,气势更是十足,红尘此生到没怎么见识过,上辈子可是看过蝶楼名妓的风采。

        人家对自己的职业,不以为耻,反以为荣,活得潇洒,就是她们这些普通人不理解,也不能对人家的生活方式指手画脚。

        “行了,有热闹看,咱们就看个热闹便是。”

        红尘失笑。

        整条街上,不光是文人墨客众多,连大家闺秀,小家碧玉,也一点儿都没有忌讳,高高兴兴地带齐了人手来看热闹,除了蝶楼,恐怕也没有别的秦楼楚馆有这等风光了。

        左右摊贩卖的东西多以文房四宝,古董摆件,还有手工艺品为主,另外就是卖吃食的,还有几个卖胭脂水粉的摊子。除此之外,除了蝶楼的人,还有其他名妓也来了,一时间歌舞声不断,各种节目看得人眼花缭乱,连红尘都觉得眼睛有点儿不够用。

        “别乱跑啊,小祖宗,您消停点儿吧。”

        正看歌舞,旁边忽然传来一声焦躁的呼喊。

        红尘回头看去,就见一个老仆气喘吁吁地跑,他前面还有个大约五六岁,梳着两个小辫子,手里举着糖葫芦横冲直撞的小姑娘。

        那小姑娘耳朵上戴着明珠耳铛,辫子上居然是两个活灵活现的蝴蝶,乍一看以为是真的,仔细看才知道是金丝制成。

        也许这点儿金子不算太值钱,可这份手艺,那绝对比金价儿不知道高出多少,小女孩儿长得也玉雪可爱,看五官轮廓,不难看得出以后必然是个倾国倾城的大美人。

        “这是谁家的小姐?”

        罗娘吓了一跳。

        红尘扫了一眼道:“衣服料子看着不起眼,却是江南的贡缎,不是一般人家用得起的。”不过京城富贵人家多了去,她也看不出小姑娘是谁。

        小严板着脸道:“反正够不负责任,就有个老仆跟着,也不怕小丫头被拐子拐了去。”京城是年年打拐,可拐子还是屡禁不止,别说这么大的孩子,就是成年女子也不敢这般随意上街。(未 完待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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