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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中国近代发生的重大历史事件第70章 教授的黑色“地下情”,2006年丰台区“11·10”双尸案

第70章 教授的黑色“地下情”,2006年丰台区“11·10”双尸案

        2006年10月25日上午10时,北京某高校法学系教授吴家为的妻子赵岚接到院领导的电话,询问吴家为为何没去上课。正为丈夫两夜未归而焦躁不安的赵岚,预感到大事不好,立即向北京市丰台公安分局报案。警方迅速立案侦查,可一连几天,堂堂法学教授就像人间蒸发了一样,根本不见任何踪迹。

        直到10月29日,一个由黑龙江省某市打来的举报电话,才揭开了教授失踪之谜……

        2006年10月29日,北京市丰台公安分局接到一个自称是黑龙江某市居民马秀花打来的举报电话,说其子陈晓华于10月24日在北京杀害了他的女友及其朋友。根据马秀花提供的陈晓华的手机号码,警方于11月10日在该市一家网吧将他抓获。

        当天根据他的交代,警方在案发现场——北京市丰台区某小区一幢居民楼的103室,发现了两名穿着睡衣的男女双双躺在血泊中,早已死亡。

        经查证,男死者就是吴家为教授,女死者是北京某高档俱乐部主管袁媛,103室则是袁媛生前的租住房。

        一个年轻有为的法学教授怎么会如此悲惨地被杀死在别人的出租屋里?随着陈晓华的交代,一种令人意想不到的三角关系浮出水面:

        原来,袁媛生前既是陈晓华的女友,也是吴家为的情人。陈晓华为了夺回女友的真爱,一直与学识地位均高于自己的法学教授吴家为进行角力,而吴家为为了安全地守住婚外情,竟然默许情人的男友与自己“和平”共存。最终这一畸形游戏的平衡被无情打破,一场血案乍现……

        以下是陈晓华的交代。

        我和袁媛都是黑龙江省人,2001年1月,我在某茶楼任主管时,对刚招进茶楼当茶艺师的大专生、19岁的袁媛一见钟情。我不仅比她大7岁,还离过一次婚,且只有高中学历,所以她根本瞧不上我。我没有气馁,在茶楼给了她很多关照,这让她很感动。慢慢地她接受了我,我们于2001年底开始同居。

        2003年9月,我们双双辞职来到北京发展。袁媛靠着她的外貌和学历,很快在某高档俱乐部找到了工作,而我却因学历低、没有一技之长,始终未找到合适的工作,只得到处打零工。袁媛住在俱乐部提供的宿舍里,我则在老乡家借宿。

        我是从2005年6月初开始感觉袁媛对我的态度有了明显的转变,找借口不与我见面。我起初以为是她太累了,可整整两个月过去了,我都没能见到她。

        痛苦不堪的我于7月底的一天,跑到俱乐部将她叫了出来。

        我质问袁媛:“你是不是看我现在没有好工作,没你挣钱多,就看不起我了?我一定会努力的,我会一辈子都对你好的。”

        袁媛说:“到北京后,环境变了,接触外面的世界大了,我越来越觉得咱们俩在一起并不合适。要不,咱们分手吧。”

        我没想到她真的嫌弃自己了,而且凭直觉,我感到袁媛肯定在外面有男人了。

        我问她:“你是不是又爱上别人了?”

        她否认说:“根本没有的事,我真的觉得咱们俩性格等方面不是太适合,在一起不会幸福的。长痛不如短痛,还是分手吧。”

        深爱她的我怎么也无法接受这个现实,我觉得她变心的唯一理由就是移情别恋了。我悄悄向袁媛周围的同事和朋友打听,终于得知她确实结交了一个新男友,那人还是一名法学教授,并有妻儿。

        我立即找到袁媛,劝她说:“你怎么那么傻啊,竟然爱上了一个有妇之夫,他会给你幸福吗?赶紧离开他吧。”

        袁媛生气地说:“谁让你去调查我的事?谁给你权利干涉我的生活?我爱他,你管不着,以后你不要再找我了,我不想再见到你。”

        我没想到女友这样不知廉耻,充当第三者还理直气壮。盛怒之下,我一个巴掌甩了过去,将袁媛打倒在地。从此,袁媛干脆躲着不见我,也不接我的电话。

        2005年9月的一天晚上,我又来到俱乐部门口,想将下班后的袁媛截住,与她好好谈谈。等了将近两个小时,我终于看到了袁媛的身影,可她身旁还有一个40岁左右的男子,两人边说边笑,相拥着朝一辆轿车走去。我马上意识到这个男人肯定就是袁媛的新男友。我立即冲过去,一把抓住袁媛的胳膊:“跟我走。”

        袁媛用力挣扎着:“干什么你,放开我,要不我报警了。”

        见我不肯放手,袁媛真的拿出手机,果断地拨打了“110”报警。警察来后,问明了情况。大概因为那个男人出示了工作证,警察见他是个教授,对他比较客气,责令我不要再破坏治安。我只得快快离去。袁媛如此绝情,令我非常心痛和绝望。考虑再三,我决定远离北京这个伤心地。

        2005年12月,我远赴山东威海打工。我本想通过远离袁媛,慢慢让自己忘掉她。可是,我发现无论自己怎样努力,都无法将她从心中抹去。我决定回北京,再去做做努力,一定要把袁媛从那个有妇之夫手中夺回来。

        2006年5月,我从威海回到北京后,给袁媛发了一条短信,告诉她自己回北京了,求她陪自己吃顿饭,并说不再提继续交朋友的事。大概是袁媛看我态度转变了,就同意了。我们在一家东北菜馆吃了一顿晚餐。吃完饭后,我央求她最后再陪我走走。一路上她沉默不语,和我隔得很远。我突然有一种感觉,她真的离我越来越远了,我必须把她抓回来。走到人烟稀少的地方时,我一把抢过了袁媛的包,迅速地将她包里的身份证、银行卡和手机掏了出来。

        袁媛吃惊地问:“你要干什么?”

        我扑通一声跪在地上求她:“我真的非常爱你。和我结婚吧,否则,这些东西我就不给你。”

        袁媛当时狠狠地瞪了我一眼,扭头而去。

        我见这一招不行,马上又给袁媛的父亲打电话说:“袁媛找了个有妇之夫,把我抛弃了,她这么逼我,反正我也不想活了,你们全家都别想安宁。”

        可她父亲却说:“我相信小媛的选择。她会处理好的。”

        我发现这条路行不通了,又绞尽脑汁想着怎么去拆散他们。

        我到处去打听,终于打听到了那个男人名叫吴家为,是某高校法学系的教授。我发短信给袁媛威胁道:“我已经了解到了吴家为的单位和住址,如果你不同意与我和好,我就把他在外面搞女人的事告诉他的单位和他妻子。”

        我不知道是不是这条短信起了作用。2006年5月底的一天,袁媛主动打电话约我见面。袁媛对我说:“晓华,我认真思考过了,我愿意重新考虑咱们俩的关系。但因为这段时间咱们的感情出现了问题,我只能试着和你交往。如果觉得能找回过去的感觉,我们就结婚。如果不能,我们就分手。但你必须答应我,咱们一个月只能见一次面,感觉好了再增加次数。不经我允许,你不能强迫我做别的事情,你同意吗?”

        虽然条件有些苛刻,但我总算看到了希望。

        我问袁媛:“你的决定他知道吗?你和他分手了吗?”

        袁媛说:“我和他分手了,因为他离不了婚。我们重新来往的事他也知道,他说没权利管我了。”

        听了这话,我一阵狂喜。这之后的两个月,我遵守约定,只和袁媛见了两次面。这期间我还问过她,是否真的同吴家为分手了。袁媛说是真的。可我发现她并没住在俱乐部的宿舍里,也不肯告诉我住在哪里。慢慢地,我开始怀疑了,觉得她肯定还在和吴家为交往。后来我守在俱乐部门外,果真发现她和吴家为在一起。我决定以后要加大与她约会的力度,尽量把她的时间占满,让她没办法和那个男人交往。

        2006年9月5日,我约袁媛在旧宫附近吃了晚饭,出来后我提出去她的住处,她拒绝了。袁媛招了辆出租车走了,我也连忙招手叫了辆的士,跟在了她的后面,我发现袁媛住在丰台区某小区的一幢楼里。

        这次见面后,袁媛就再也不肯与我见面了,也不接我的电话。我拼命地发短信,请求她的原谅,可她仍然不理。我被激怒了,再次发短信说:“你不要逼我,我知道你还在和那个有妇之夫来往,如果你不想他身败名裂,你最好马上来见我。”

        这条短信可能再度起了作用。2006年9月25日,袁媛又主动将我约了出来,并和我在宾馆开房发生了关系。事后,她还答应我:“你给我点时间,我会彻底离开吴家为,但你千万不要冲动干傻事。”

        我再一次相信了她,可换来的还是被愚弄。

        根据陈晓华的交代,吴家为教授在明知情敌存在的情况下,仍与袁媛发生婚外情。作为一个高知分子,吴教授为什么能容忍情敌与自己共存呢?他和袁媛又是怎么认识的呢?

        警方通过调查走访,找到了袁媛生前的好友,某高档俱乐部大堂主管申越。申越与袁媛生前是无话不说的好友,她向警方提供了大量鲜为人知的情况。以下是她口中的真相。

        袁媛是2003年9月来我们俱乐部工作的,仅仅半年时间,袁媛就凭借自身的条件和能吃苦的精神,由服务员升为包房主管。我记得她和吴家为认识是在升任主管后不久。有一次,她的一个熟客带一群朋友来玩,点名让她进去服务。晚上下班后,她兴奋地告诉我,客人中有个法学教授对她有那个意思。果然,几天后,那个教授就打电话约她一起吃饭。

        那天见面回来,袁媛非常兴奋。告诉我那个教授对她非常赞赏,让她以后有什么事尽管找他,他一定全力帮忙。袁媛当时的感觉就像是自己遇到了贵人。

        从此,那个叫吴家为的教授经常约袁媛见面。通过她,我知道吴家为在某高校工作,收入很高,还经常在外面讲课挣外快,因此,他为袁媛花钱很大方,还给她在丰台某小区租了一套二室一厅的房子。

        2005年5月的一天,在出租屋里,袁媛把自己交给了吴家为。此后,她对他死心塌地。

        我曾问袁媛,吴家为有没有打算离婚娶你?

        袁媛说,吴家为告诉他,自己和妻子早就没感情了,可他们10岁的儿子有哮喘病。他们的婚姻完全是为了儿子维系着。他让袁媛给他一段时间,等孩子的病情好转后再离婚,然后他们一起去国外结婚生活。

        然而,陈晓华很快就发现了她的秘密,开始了没完没了的纠缠和威胁。接着吴家为也知道了陈晓华的存在。

        但令袁媛伤心的是,吴家为在看到陈晓华的威胁短信后,不像一般男人那样血性,他非常害怕,怕他们的事捅到了学校和他老婆那里。可他又不想放弃这段感情,便让袁媛先将陈晓华稳住。

        吴家为让袁媛告诉陈晓华,他们已经分手了,但因为过去发生了不愉快的事情,不能和陈晓华马上和好如初,只能每月和他见一次面,先试着交往,如果感觉好就继续发展,感觉不好再分手。但前提是,他不能在平时再骚扰袁媛,也不许破坏吴家为的生活。这样,陈晓华可能会觉得没意思而放手了。袁媛曾为这条“稳兵之计”而痛苦不已,因为她怕吴家为真的以此为由和自己分手,此时的她已真正地爱上了吴家为。

        情人的“大度”令袁媛受伤不已,她开始怀疑吴家为不是真心爱自己,否则怎么可能容忍和另一个男人共同拥有自己?那段日子,痛苦不堪的她上班时常常发呆走神。我再三劝过袁媛,趁早跟吴家为分开算了,因为他不可能给她未来,如果不爱陈晓华,那么也和他分开,重新再找一个男友,开始新的生活。可深陷爱河的袁媛根本无力自拔,一直进行着这场玩火的感情游戏。

        案发后,警方通知校方和吴家为的妻子赵岚前来认尸。赵岚在北京某大学工作,是一个温婉娴静的知识女性。11月10日那天,当她看到出租屋里丈夫和袁媛的惨状后,一下子晕了过去。两天后,情绪稍微平静一点的赵岚接受了警方的问讯。

        赵岚眼中的丈夫是一个相当优秀且有责任感的男人。时年39岁的吴家为出生于河北农村。1989年毕业于北京一所重点大学法律专业,之后分到了某高校任教。37岁那年,他被学校破格聘为法学教授。

        赵岚和吴家为是1993年经人介绍相恋结婚的,赵岚比丈夫小3岁,两人有一个儿子。儿子生下来就是过敏性体质,后来引发了哮喘病。对于多病的儿子,夫妇俩都极其疼爱。

        赵岚告诉警方,丈夫的变化是从当教授开始的,他在同事的邀约下,常常进出于一些娱乐场所。但他外出休闲多半是与好友沈江等几个人在一起的,这几个人非常正派,也都知根知底。

        警方问赵岚,是否察觉吴家为在外面有女人,他提出过离婚没有?

        赵岚黯然地摇了摇头,哽咽道:“我从未见他在家发短信,打电话给别的女人,也未见他神情有任何异样。他对我和儿子真的很好,我从未想过他会有二心。可他和那个女人好了一年多,还在外租了房子,我竟然一点感觉都没有,这是我当妻子的最大失败。”

        吴家为的出轨和惨死给了赵岚双重的打击。

        根据赵岚提供的情况,警方获知吴家伟出事那晚,是被同事和好友,某高校的沈江教授叫出去喝酒唱歌的。警方很快传讯了沈江教授。

        通过赵岚、沈江提供的情况,以及陈晓华的交代,我们还原了吴家为最后24小时的生命之旅:

        2006年10月23日下午5点30分,吴家为下班后很正常地回到了家里,吃过饭后他陪着儿子看了会电视。8点左右,同事沈江打电话约他去唱歌,吴家为马上答应了。因其时沈江等人还在吃饭,吴家为便在家待了一个多小时,大约10点30分左右,他离开家,此后就再也没有回来。

        吴家为在歌厅待到12点左右,便打电话给正在上晚班的袁媛。袁媛接完电话后,一脸甜蜜地对申越说:“今天吴家为在我那儿睡,待会儿他开车来接我。”因为第二天没课,袁媛也上晚班,两人便一直待在出租屋没有出来。

        哪知10月24日这天,陈晓华也想见袁媛。

        据陈晓华案后供述,他于下午2点从住处出来去网吧找工作信息。因网吧较乱,故去时都带着刀。大约4点左右,他从网吧出来后,想去看袁媛。他5点多到她的楼下时,正好看到袁媛买菜回来。他悄悄跟着她进了单元门,袁媛在开房门时发现了他,吃惊地问:“你怎么来了?”

        陈晓华说:“想来看看你,我们进去谈。”

        袁媛面露难色:“他在里面呢。”

        这时,吴家为在里面听到动静走出来,一见是陈晓华,连忙对袁媛说:“没事,让他进来吧,我正想和他聊聊。”

        三人进门后,不知该如何面对两个男人的袁媛换上睡衣后赶快跑进厨房做饭,陈晓华和吴家为来到卧室里坐下。陈晓华环顾了一下四周,发现卧室的电脑还是他当初买给袁媛的,就连吴家为身上穿的睡衣,也是袁媛以前买给他的,自己舍不得穿而一直放在她这里的。没想到,这个男人竟然穿在了身上。他心头的火又一下子蹿了上来,但他强忍着,试图劝吴家为放手。

        他开门见山地对吴家为说:“你有妻子有孩子,为什么非要占着袁媛,这不是害她吗?你能给她幸福吗?你这样做太不道德了吧?”

        面对指责,吴家为没有动怒,而是心平气和地劝解他:“我是有家庭,但我有能力为她提供舒适的生活,给她保护。可你学历低,连个稳定的工作都没有,她跟着你只有受苦。做男人,首先要在社会上有自己的地位和价值,然后才能给自己所爱的女人幸福,否则只有放弃。我是个大度的人,从没介意你纠缠袁媛,你也不要介意我和她的事。我们其实可以和平共处。”

        陈晓华没想到如此恬不知耻的话竟然会从一个有身份有学识有地位的教授口中吐出来。而糊涂的女友还死心塌地爱着他,这样的男人留在世上简直就是个祸害。怒从心起的陈晓华右手从口袋里抽出刀,冲过去对着吴家为的脖子就划了一刀,血顿时流了出来。

        吴家为吓得大声地喊叫:“袁媛,救命。”

        听到呼喊,袁媛急忙跑过来,看到陈晓华还在用刀扎吴家为,她猛地扑到吴家为的身上大叫:“陈晓华,不要伤害他。”

        一见袁媛竟然不顾性命地保护吴家为,陈晓华被仇恨的火焰吞噬了。他抄起床头柜上的台灯砸到了袁媛的头上,可袁媛还紧紧地护着吴家为不放。陈晓华一气之下拿起刀,朝着袁媛狠狠地扎了几刀。袁媛倒在了一边,陈晓华又去扎吴家为。袁媛见状挣扎着起来去抢陈晓华手里的刀,陈晓华便对着她的胸部又扎了几刀。袁媛倒在地上不动了,陈晓华又狠狠地冲着还在动弹的吴家为扎了几刀,直到他停止呼吸。

        杀人后,陈晓华很恐惧,去卫生间把手洗干净后,换上了吴家为留在那里的干净衣服,把吴家为和袁媛的身份证、驾驶证、银行卡、手机、钱包和现金1000元装进包里,然后匆匆出了门,当天晚上坐火车逃到了山东德州。两天后,他又逃到了杭州,在杭州住了一夜就逃往广州,接着又陆续逃到了兰州、济南、哈尔滨。2006年11月9日,他逃回了老家。

        在杭州,陈晓华曾给前妻打电话,让她通知妹妹陈晓红给他汇点钱。他说自己把袁媛和她的男朋友杀了,现在急需用钱。陈晓红立即给母亲马秀花打电话,马秀花一听就哭了:“儿啊,你怎么干这傻事啊。”

        马秀花一遍遍地给陈晓华打电话,想劝他自首,直到10月29日下午才打通电话。老两口在电话里轮番劝陈晓华自首,说这样还可能有条活路。可是,陈晓华就是不同意,并再也不接他们的电话了。无奈之下,马秀花只好向公安机关举报,想给儿子争取一个宽大处理的机会。

        2007年2月24日,公安机关将陈晓华一案移送到检察机关。

        3月12日,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以故意杀人罪对陈晓华提起公诉,2007年7月2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陈晓华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一名从事法律教学和研究近20年,有着似锦前途,家人视之为骄傲的教授,就这样把自己苦苦奋斗赢来的一切全都砸在了这场秘密的婚外情中。他以为这场爱情的“盛宴”,自己掩饰得天衣无缝,谁曾料想他的情敌,那个社会地位低下的血性青年,在被多次愚弄之后,哪堪容忍与另一个男人分享爱情。最终,教授惹火上身,将自己和情人送上了不归路。

        而更可悲的是袁媛,这个漂泊在北京的东北女孩,将自己所有的青春与爱寄托在一个根本不值得她拿青春去赌明天、拿生命去爱的已婚男人身上,无怨无悔地在这场玩火的爱情角力中付出了一切。我们希望她的悲剧能给那些幻想在不道德感情中赢得幸福的人们敲响警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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