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2年5月22日凌晨4点50分,天色微明,晨风清爽。
吉林省长春市电线厂工人王斌像往日一样在宽阔、宁静的马路上悠闲地迈着方步,挥拳伸腿,好不惬意。当他行至宽平大路兽医大学北墙外土道时,蓦地看见道边一废旧锅炉旁有堆白花花的东西,近前一瞧,当即吓得他毛骨悚然。原来是一具下身没有衣服、血迹模糊的女尸。
长春市朝阳分局宽平大路派出所。
值班民警程晓平接到王斌电话报案后,马上向所长欧忠实报告。欧所长一面向上级公安机关通报案情,一面带领民警王建伟、孙永成、陈福梁等人火速赶往现场。
分局副局长文立芳,刑警队长韩殿声、副队长王书生带领侦查员奔向现场。市局副局长孟凡来,刑警大队副大队长张方明、魏宝福也带领侦技人员赶往现场。
警车呼啸着穿街而过,卷起一阵阵灰尘。
现场被前来看热闹的群众围得水泄不通。侦查员们正在紧张地进行勘查。
死者年龄约30岁至40岁,身高1.58米,头北脚南,仰卧,两腿叉开,格呢罩衣被推至胸部以上,下身穿任何衣物,一条黑色体形裤垫在身下。颈部、腹部有多处锐器伤,双眼亦被罪犯用锐器刺破。头部、腹部、腰部及两腿均有大量血迹。死者衣兜有被翻过的痕迹。
法医鉴定:死者因流血过多休克而死。
从现场勘查情况看,显然这是一起性质恶劣、手段残忍的强奸、抢劫、杀人案。
市局领导责成朝阳分局抽调精干警力20余人组成“5.22”专案组,全力开展侦破工作。
很快,几路人马奉命分赴各片查找尸源。当日上午,专案组获得一条重要线索:宽平大路派出所8委162组居民于晓君(女,36岁,省交通学校印刷厂工人)21日下午4点上夜班后一直未归。
将于晓君的丈夫范某找到分局,经辨认死者及遗物,范证实死者确是其妻于晓君。被抢物品有日产黄色女式坤表一块,金耳环一副,现金10多元。
尸源的确定,为下一步侦破工作奠定了基础。
然而,茫茫人海,寻找罪犯真如大海捞针。案情分析会上,侦查员们集思广益,各抒己见,最后确定摸底条件及范围:
第一,根据现场罪犯留下的足迹,分析案犯年龄在20岁至30岁之间,身高1.70米以下;
第二,有流氓、强奸、抢劫前科劣迹的人员;
第三,当天晚间夜不归宿、行迹可疑人员;
第四,案发后身上带有血迹或伤痕的人员:
第五,确定孟家、宽平、开运、长久、南湖、双德、春城等7个派出所为摸底范围,其中以宽平、孟家为重点。
居民委、个体业户、集贸市场由派出所负责,召开治保干部、群众大会,宣传发动群众提供线索。内部单位由刑警队负责攘排青年工人中的重点嫌疑人。重点人审查由刑警队副队长庞威等人负责。
嫌疑人一个个地摸上来,又一个个地被否掉。
5月24日早8点30分,宽平大路派出所民警那伟民接到电话报告:23日中午,有3个男青年到管内华昌小吃部吃饭。其中一个男青年在水池洗手时,将一块坤表遗失在水池边,服务员问是不是他的,男青年矢口否认。饭后3人离去。当日下午3点30分左右,男青年又返回小吃部,说中午吃饭时丢失在饭桌上一个福加利烟盒,盒内有价值几万元的发货票和一个记着重要内容的纸条,后来又说还有一个金镏子。几个服务员帮他找了半天也没找到。一个服务员提醒说,中午扫地时可能随垃圾扔到附近垃圾箱里了。男青年便和几个服务员拿着二齿勾来到垃圾箱,翻了个底朝上也没翻着什么,男青年只好悻悻离去。
民警那伟民、梁金、涂大海马上来到小吃部进一步了解情况。
服务员回忆道,小吃部开业半个月来,该青年和别人来过3次。交谈中,男青年曾说他过去在汽车厂上班,被教养出来后转到市印染厂工作。该青年身高约1.70米,20多岁,长脸、较黑、偏瘦。
那伟民又仔细地查看了服务员捡拾的坤表,发现与被害人丢失的那块坤表极为相像,遂将被害人的丈夫范某找到派出所,经其辨认,证实此表就是死者于晓君的。
案情有了突破性进展。经研究,专案组决定兵分两路开展工作。一路到华昌小吃部蹲坑守候,另一路到汽车厂、印染厂调查走访。很快在市印染厂摸出来在小吃部吃饭的男青年叫苏庆伟(20岁,住孟家9委29组,1989年11月因流氓混居被教养一年半),但苏庆伟已去向不明,遂派人前去苏家秘密蹲守。
5月24日下午5点40分左右,侦查员将苏庆伟从其家中抓获。
夜幕降临,华灯初上。
朝阳分局刑警队办公室。审讯苏庆伟的工作正在有条不紊地进行。侦查员们依据坦白从宽、抗拒从严的政策对苏展开了强大的政治攻势。
一环紧扣一环的审讯步骤,刀刀入肉的犀利言辞,终于迫使苏庆伟这个疯狂的强奸、抢劫、杀人犯交代了全部犯罪事实。
随着他那有气无力的叙述,侦查员们的眼前闪现出一幅阴森恐怖的画面。
5月21日晚11时许,乌云密布,月隐星暗。苏庆伟像一只幽灵在行人稀少的长街上漫无目的地游荡。当他行至兽医大学附近时,突然他的双眼闪出磷火般的淫光,原来是下夜班路过此地的于晓君进入了他的视线。
苏庆伟将于晓君叫住:“大姐,打听个道,粮食厅宿舍往哪走?”
没等于晓君张口,苏已走到她跟前,冷丁伸出双手狠狠掐住其脖子,然后拖到兽大北墙外土道上……
苏庆伟作案后仓惶逃离现场。刚走几步,他转念一想,这个女的没死,日后如果认出我来,岂不……想到这儿,苏急忙来到离现场不远的其同学家,借了一把尖刀返回现场,丧心病狂地向于的颈部、腹部刺去,随即又照于的双眼划去。
当人性泯灭时,比野兽还凶残。苏庆伟作案后又将被害人的手表、金耳环及16元钱洗劫一空。
侦查员们从苏庆伟那似曾相识的供述中马上又联想到另外一起强奸杀人案。
那是1988年5月24日晚11点多钟,孟案电派出所管内居民张兰凤(58岁)在黄金设计院附近被一个歹徒强奸、抢劫后杀死。两起案件有许多相似之处:1、作案时间相似,都是子夜时分;2、作案性质相同,都是强奸、抢劫、杀人;3、作案手段相似,都是掐昏后实施犯罪;4、作案心理都很特殊,于晓君被害后身上徽土面,腹部划一条口子,张兰凤被害后下体置放一块大石头。
于是,侦查员们又紧锣密鼓地对苏庆伟发起了猛烈攻势。苏看大势已去,只得承认张兰凤被奸杀案也是他所为。
多么凶狠、毒辣的罪犯,短短几年,断送两条人命。如果这次不落入法网,不知还有多少无辜的妇女葬送在他的淫威之下。
可面对眼前这个稚气未脱的青年,侦查员们又感到大惑不解。是啊一个年仅20岁的青年为什么要走上这条疯狂之路呢?
请听苏庆伟的自供:我出生在农安县一个偏僻的乡村。小学时,家里那两间破草房突然倒塌,父母被砸死,我就和妹妹投奔长春的叔叔。由于寄人篱下,所以我始终有一种自卑感,见人不敢说话,没钱花也不敢朝叔婶要。后来我学会了掏兜。
1988年夏天,我在汽车厂一站准备掏一个等车的妇女时被她发现,她非但没生气,还把我领到她家住了几天,她和我发生了两性关系。从此,我在她的教唆下一步步地走向了犯罪的深渊。
一次,我和她去图们,认识了几个男的,结果这几个男的趁她不在把我捅了好几刀,我寻思准是这个女的指使的。回长后我找到她狠狠地揍了她一顿。这以后我感到女人没好东西,我发誓一定要报复女人。
于是,疯狂的计划变成了血淋淋的现实。
1992年10月17日,杀人恶魔苏庆伟被押赴刑场。
也许人们会想,如果苏庆伟的亲属对他多一些理解和关怀,他不至于走向歧途。也许苏的亲友们有着充分而且是可以理解的理由,使他们抛弃了苏庆伟。但是,当我们想起那恐怖之夜的哀鸣,甚至亲眼目睹一个被乱刀刺得血肉模糊的无辜姐妹时,那么,苏庆伟周围的我们、你们、他们又该怎样想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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