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吒一愣,挑了挑眉毛。
对了,我好像结婚了……老婆还喜欢女人……
叫啥来着……嗯,好像叫董诗雨……
记忆如潮水般涌来,任吒逐渐梳理出了自己和这个便宜老婆之间的关系。
这个世界的他在大学的时候就苦苦暗恋班里的女神董诗雨,对方温柔美貌,又有英姿飒爽的一面,不仅是班花,还是系花加校花,追求者也是众多。
不过董诗雨一直都对这些追求者不冷不热,这个世界的任吒当初也同样是被拒绝者之一。
只是任吒却格外的痴情,对董诗雨的追求让她本人都略微有些动容。
直到大学刚刚毕业的时候,任吒突然遭遇飞来横祸,父亲病情恶化,每天在ICU里抢救治疗,光是预计的治疗费就高达两百多万。
作为一个家境普通的大学生,任吒自然没有这么多的钱,找亲戚借,也是杯水车薪。
这个时候董诗雨突然出现在他的生活中,说要和他结婚。
任吒刚开始还以为对方是被他的痴情所打动,却没想到董诗雨告诉他的第一句话就是“我喜欢女人,我们不可能有真爱”。
然后将任吒现在面临的困难详细说了一遍,最后说可以拿出三百万帮任吒的父亲治病,不过条件是要和董诗雨形婚。
而且这种形式上的婚姻必须签婚前协议,两人的婚前和婚后财产必须做完美切割,不能有任何瓜葛。
除非董诗雨主动公布,任吒不能告诉他们的共同朋友两人结婚的事情。
同时,如果任吒将这段婚姻的实情公之于众,或者主动要求离婚的话,必须赔偿董诗雨十倍的金额,也就是三千万。
当时的任吒对这个条件没有丝毫怨言,而是满口答应。
对于这个刚步入社会的天真年轻人来说,能够和梦想中的女神结婚,还能够挽救父亲的生命,这才是最重要的。
至于其他的,以后再说。
三百万花光之后,董诗雨又拿了一些钱,算是救回了任吒的父亲,任吒也信守承诺,成为了一个合格的同夫。
“任吒,抱歉,在我们董家,想要独立掌控企业,必须有家室,这是我爷爷立下的规矩,我不可能随便找一个男人嫁人,在我认识的男生中,只有你最善良最值得信任,所以我才选择了你……不过我虽然利用了你,我也会补偿你,你可以有你的自由。”
这是董诗雨在婚后对任吒说的话。
两人顶着夫妻之名,没有夫妻之实,基本各过各的,当初的任吒出于一个男人的自尊,也没有和董诗雨住在一起——对于喜欢交女朋友的董诗雨来说,这本身也并不方便。
然后就是这个世界的任吒觉得有些憋屈,为了长志气,努力赚钱,不过实在没什么天赋,之后听老同学介绍说缅国有人高薪招程序员,才抱着试试看的运气去了缅国。
去了就被囚禁起来,逃跑被打死,才有了现在任吒的穿越。
想到这里,任吒不由摇了摇头。
诚实,善良,而且憋屈,这个平行世界的他混的是真不咋地。
好在,他来了。
你说老婆喜欢女人有什么好憋屈的,世界上最幸福的事情之一不就是结了婚还和单身一样自由吗?
再一个,实在不开心就多赚点钱找董诗雨离婚呗,不就是赔……三千万吗?唔,好像是有点多……
想到这里,任吒随手按在了拒接键上,挂断了仍然在响的电话。
对于这个便宜老婆,他现在虽然没什么恶感,不过也谈不上好感。
他只不过是一个挡箭牌工具老公,而且双方也算是两清了,实在是懒得去接触对方。
虽然大家是形婚,但是养条狗还有点感情呢,他这被骗到缅国去打了一个月的黑工差点挂了,对方这么长时间完全不闻不问,而且不联系,简直就是陌生人一样。
既然不联系,那就一直不联系呗,打啥电话呢。
反正平时两人也是分居,任吒自己租住在郊区的一个小房子里,大家各过各的。
挂断了电话,任吒先回到自己在海城的出租房,放下了行李,收拾了一下一贫如洗的家,随后带着卡里的十万奖金进了商场。
在缅国待了一个多月,身上的衣服都又脏又破,先买身新衣服穿穿。
至于晚上的同学会,任吒准备去看看。
一是借机适应一下现在的朋友圈子,二是要找到那个坑他去缅国的王志坚。
对于王志坚的存在,任吒并没有直接告诉郑海峰所代表的云省公安。
上一世的经验告诉自己,这个多年没联系的同学突然来上这么一出,并不是骗点中介费这么简单,里面很可能还有内情。
没有千日防贼的道理,还是自己查清楚了比较安心。
换了一身平价运动装,又在商场里溜达了一圈儿买了些东西,看看表已经快六点了。
这期间手机又响了几次,每次都是“老婆来电”,都让任吒给挂断了。
实在懒得理会。
他所在的位置距离锦丰酒店并不算远,任吒找了辆共享单车,解了锁骑上车直接朝锦丰酒店骑过去。
穿着刚从优衣库买的羽绒服,任吒一边吹着口哨一边骑车,虽然被初冬的冷风吹在脸上,却感觉分外惬意。
虽然刚开始开局有些凄惨,现在怎么也算是绝地反杀了。
而且原本的世界里虽然算是个成功的商人,但却是孤家寡人,苦苦打拼也没怎么觉得快乐,现在年轻了十多岁,怎么想都是赚的。
重新年轻一回,又有了无数的可能性。
想着想着,任吒一边骑自行车一边咧着嘴笑了起来。
不一会儿已经到了锦丰酒店的门口。
酒店不算大,胜在雅致,院子里已经停满了车,门口还有个气球拱门,上面写着“热烈庆祝海城三中10级二班同学会”。
这么浮夸的风格,一看就是班长王立华的作风,毕业多年,仍然没变。
任吒摇摇头,骑着共享单车来到酒店门口,正准备进去,却被酒店保安拦了下来。
“先生,按照我们酒店规定,共享单车不允许进入酒店,麻烦把车停在外面吧。”
“哦,好。”任吒点点头,把自行车推到墙边锁了车。
就在这时,一辆正准备进入酒店的宝马车在门口一个急刹车停了下来,雪亮的灯光照过来打在任吒身上,车窗降下一条缝隙,一个略微熟悉还带着惊讶的声音从里面传出:
“哟,是任吒吧?好久不见!你也刚来啊?这么养生?没开车啊?”
任吒朝车里瞅了瞅,见是一个西装革履的圆脸男子,副驾驶上还坐着一个浓妆艳抹的六分女子,正用一分可怜三分嫌弃六分高傲的眼神看着他。
卧槽,这谁来着……
虽然看着对方眼熟,知道应该是某个高中同学,但毕竟多年未见,任吒一时半会儿却有些想不起对方的名字,当下打个哈哈说道:
“啊哈哈,这不是那谁嘛,来了啊?好久没见好久没见……”
圆脸西装男明显感觉到了任吒的敷衍,一时间也没了装逼的兴致,皱着眉点点头升起车窗,引擎轰鸣,进了酒店停车场。
任吒双手抄在兜里,溜达着走进了酒店,向前台说明来意,立刻有人引着他上了二楼雅间。
刚到走廊里,已经能听到尽头那间小厅里传来的喧哗声,走到之后推开门,就见放了两张大桌的雅间里已经到了二十多号人,好不热闹。
众人此时正围着一个头发花白五六十岁带着眼镜的老者畅聊,听到开门的声音,很多人立刻转头看了过来。
“啊哈!任吒!我们的编程高手!你怎么现在才来!”
“老同学,好几年没见了啊!怎么一点消息都没有!”
几个还算熟识的同学立刻嚷嚷起来,其中就包括正在左右逢源的班长王立华。
任吒毕业之后就像是失踪了一样,一点消息都没有,能看到他出现在这里,众人也都有些惊讶。
坐在中间那个老者任吒也认识,正是他们班的导员黄老师。
“老师,同学们,好久不见。”任吒微笑着和大家点头打招呼,脑海中关于这些人的记忆迅速浮现,像是一个随时可以调用的文件夹。
“小任啊,你好你好,成熟多了,成熟多了。”导员黄老师同样客套地笑着说道,显得一脸慈祥,不过眼神明显对任吒很陌生。
这也正常。
任吒记得他们这位导员当初一年到头不见人,每天不是在外面赚外快就是在钻营关系,最喜欢的就是拍校领导的马屁拿学生当免费劳动力送人情,表面上显得和和气气,其实是个势利眼而已。
人送外号黄世仁。
任吒在上学的时候就比较内向低调,除了成绩好点也没什么名声,在场的同学来的也都不是至交好友,寒暄几句就准备找个角落坐下,等待王志坚的到来。
“嘭!”雅间的门再次被推开,一个满面红光的圆脸西装男大步走进来,身后还跟着个浓妆艳抹的女人,正是刚才门口遇到任吒的那位。
“哈哈哈,黄老师好!兄弟姐妹们好呀!”这人才刚推开门,就开始大声笑着说道,嗓门洪亮,中气十足。
“哟,刘亮刘大经理来了!”
“哈哈,看这精神得,听说最近高升了,做了鸿海集团的大经理了?”
“啧啧,刘总,前途无量啊!”
一帮同学看到刘亮出现,立刻热情招呼。
毕业刚刚三四年,人和人之间的差距已经开始显现,鸿海集团是港城本地的跨国公司大集团,据说刘亮已经坐到了部门经理的位置,可以说是这帮同学里出类拔萃的一个了。
刘亮摆摆手,满脸带笑,嘴上谦虚:“什么大经理,就是个部门小经理,不值一提,不过我们鸿海集团已经进入世界五百强了……”
“哦哟,真的是鸿海集团!太厉害了!是咱们班董诗雨她们家的公司吧?董诗雨也藏得太好了,心机深呐!大学四年,到快毕业的时候我才知道她家这么厉害,亿万富翁呐!”一个整容成锥子脸的女同学羡慕的说道,“估计我们这次是见不到她了,听王立华说董诗雨根本不会来。”
刘亮面色一肃,说道:“不要这么说董总,你那是对鸿海不了解,董总本身是一个很低调的人,能力极强,跟我们普通人根本不是一个世界的人,能和她做同学我已经是万分荣幸了。”
紧接着刘亮话锋一转,朝任吒问道:
“任吒,你当初可是咱们班上的尖子生,编程高手,怎么样,几年没见,现在在哪里高就啊?”
任吒此时刚拨了一个香蕉正往嘴里塞着,被刘亮说得一愣:
“我啊?哦,我刚失业。”
就在这时,电话一亮,还是显示“老婆来电”,又是董诗雨打来的。
任吒随手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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