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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重生之从倒爷开始第104章 抢劫案

第104章 抢劫案

        随着暑假的到来,沈从之十六岁生日也到了。

        生日当天,沈从夏送给了他一辆白色踏板摩托车,不出意外又被父母教育了一顿。

        奶茶生意也随着学生放假,收入锐减,不过已经比病毒之前好多了,在省内太出名了。

        六月份的时候,如果不是因为高三放假,利润可能就突破一千万了。

        现在假期,一个月收入也有五六百万,和病毒之前的正常月收入差不多了。

        奶茶厂预计九月份完工,再晚也会在国庆之前完工,包装厂六月初就已经开始建设了。

        包装厂的建设速度很快,沈家成带着大哥三弟,还有几百号工人,日夜不停,可能比奶茶厂还要完工的早。

        沈从之在家里实在待不住,太热了,他几乎一天到晚都泡在网吧,周围不少人都嘲笑他的体质,冬天怕冷,夏天怕热。

        沈从之也不在意,假期过得很悠闲,韩东不止一次打电话让他过去,因为病毒原因,他始终没答应。

        除了网吧,他最喜欢的地方就是东街老酒厂,已经倒闭了,只剩断壁残垣。

        但是有个好像是蒸酒的建筑,一大间房,虽然残破,但是还在屹立着,五层高,最上面一层四处通风,舒服极了。

        沈从之就喜欢黄昏的时候,爬到最顶层的上面,四处毫无遮拦,躺在上面,吹着暖风,看看夕阳,瞅瞅风景。

        对于这个地方,他很怀念。

        上辈子高中时期,他在这里,不止一次有过跳下去的念头,但是又被他给忍住了。

        也不能说是忍住,准确说是他想多看几次日落。

        这里,算是一个治愈过他的地方。

        今天他像往常一样,在网吧待到下午六七点,又爬到了这里。

        楼顶的地面被太阳烤的热乎乎的,躺上去很舒服,他放空头脑在假寐的时候。

        ‘啪’的一声,像是鞭炮声,从中心街传来,没一会又是一声,这次更响亮。

        沈从之稍微回了回神,也没在意,不知道哪个熊孩子闲得没事,这个时候放鞭炮。

        他也没继续假寐的心思了,睁开眼,盯着天空的火烧云,盘算着mp3和网吧以后的路子。

        云音那边,随着厂房的持续扩建,产量也跟着在持续增长,年底的时候,厂房全部建设完成,月产量应该能达到五十万台。

        等到十月份,元旦时候欠下的订单全部完成,估计第二款云音mp3也快要面世了。

        沈从之觉得自己确实要尽快去粤省一趟,那么大的一个厂子,自己就去了一次,总归不太合适。

        mp3在电子行业现在属于暴利产品,仅次于手机,但是生命周期很短,只有短短的三四年时间。

        这两年如果赚不到钱,就沉寂了。

        这几年如果挣到钱,不要说05年牛市可以进去折腾一番,哪怕没有牛市,手里有资本,也可以随时进入各个行业。

        沈从之一直都觉得,经济起飞的元年,是09年。

        至于网吧行业,确实是经久不衰,投资越大,回报越大,妥妥的现金奶牛。

        但是他觉得,有投资网吧的那么多钱,其实还有更好的选择,更好的行业可以投资。

        关键就是时间问题,时不待我,一步领先,凭借自己二世为人的经验,可以说是稳稳的步步领先了。

        网吧该怎么发展,心中也思索过不止一次,如果真的做起来,肯定不会接受任何人投资入股。

        万一做不起来,那另当别论。

        就在沈从之思考着未来的时候,猛然发现相隔一百多米的街上,乱哄哄的,一片嘈杂声。

        他皱了皱眉,有点恼,侧了侧身,准备继续规划一下产业的未来。

        还没两分钟,就觉得嘈杂声越来越大,离自己越来越近。

        他坐起来,向嘈杂处看去,赫然发现警灯闪烁,街上满是人群,但是都离得有点远。

        低头在向近处一看,惊得他慌忙翻身坐起。

        这特么是啥情况,一群荷枪实弹的警察,正在向自己所在的位置步步逼近。

        为首的警察,拿着喇叭,喊着,放下武器,立即投降。

        沈从之觉得自己有点神经错乱,看着下方步步逼近的警察,他急忙藏好身形。

        努力想着自己到底犯了啥事,没犯啥事啊,忽然想到刚才自己闭着眼睛的时候,听到的那声好似鞭炮的声音。

        嗯?

        沈从之愣了一下,擦嘞,鞭炮声怕不是枪声吧,这莫非就是上辈子那次持枪抢劫金店的案子,让自己这次给碰上了?

        好像是,时间也差不多,但是地点不对啊。

        上辈子新闻报道,嫌疑犯抢了金店后,又抢了一辆摩托车,准备向香北市逃窜。

        结果没跑多远,就被追上了,情急之下,嫌疑犯又劫持了一个人质,为了救人质,那个嫌疑犯被击毙了。

        那次的事情很大,持枪抢劫金店,劫持人质,莫说一个小小的县城,整个省都少见。

        也是那次起,各个县城街道,乡镇村里,大喇叭开始不停的吆喝,家里有危险武器的,及时上缴,免于刑罚。

        沈从之记得,自己爷爷当时还拿出了珍藏几十年的木柄手榴弹,依依不舍的上交了。

        这可是家里多年捣蒜的神器,据说是岛国留下的,上交后,被告知,只是一个训练用的教练弹。

        沈从之再次悄悄的向下看了一眼,自己所在的这个五层破楼已经被包围了。

        几十名荷枪实弹的警察,让沈从之一动都不敢动,生怕他们擦枪走火。

        不出意外,那个抢劫犯现在肯定就在自己脚下,而且可能还在向上爬,手里还拿着猎枪,这要是给自己一下,怕不是要归位了。

        三楼那个地方,和其他破败的建筑还能连到一起,上到四楼,就没退路了,但是那个抢劫犯估计不知道啊。

        不能成为人质,那特么太危险了,要想办法阻止抢劫犯上到顶层。

        扫了一眼周围,十来平方的房顶,空无一物,堵向上的楼梯口都没法堵。

        和他贴身肉搏?先不说他手里的枪,就这么一点大的地方,他推自己一下,自己可能就完成上辈子跳楼的念头了。

        那唯一的机会,就是东北角的楼梯口了,口子很窄,仅能容一人通过,梯子还是那种钢筋弯成的,需要手脚并用的爬。

        沈从之脚步轻轻的来到楼梯口那,瞬间觉得自己有点恐高,楼梯口和房顶的边缘几乎紧挨着,一失足,那就是千古恨。

        心里祈祷着,那个抢劫犯可千万别上来,在三楼赶紧向其他地方跑吧,万一上来,这几乎就是你死我活的局面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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