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大,它们怎么办?”尉迟宝庆指着一大群被新军聚拢起来的牛羊、马匹。
秦风一拉马缰,冲牛羊驰去:“把牛羊杀光,一头不留!马匹留下搬运物资。”
新军领命,冲上去,一阵砍杀,牛羊死伤殆尽。
等到新军停下来,没有一头活着的牛,没有一只活着的羊,真的是鸡犬不留了。
新军把牛羊肉烤熟,饱餐一顿。
这群苦哈哈的士兵,吃了一顿有生以来最多的肉食,一个个满足的把着饱嗝。
余下的也尽数烤完,全部用牛皮包裹好,放在收拢起来的马背,算是完成了第一次的补给,休息半个时辰左右,疾驰而去。
新军没有损失一员,即便重伤员都没一人,可谓是大获全胜的第一战。
新军就像蝗虫过境一样,人走了,只留下一堆雄雄烈火正在焚烧着人与牛羊的尸骨。
这是大唐立国以来,唐军对突厥最大规模的复仇行动。短短一天时间里,不计其数的营地给汉军袭扰,不计其数的突厥人做了新军刀下鬼。
凡是新军经过之处,必是杀光、抢光、烧光。
此次行动,可谓是一路凯歌,一路血!
连续五天时间,新军都在杀戮中度过,其间,牺牲了二十五人。相比突厥的损失,可以忽略不计,可就是这二十五人,让秦风心疼了很久很久,因为这二十五人是他费尽心血所打造出来的兵中之兵啊!
不过,也是这五天时间。
新军的精神面貌焕然一新,如果之前,只是一支精锐的话,那么,现在的他们已经是十足的杀人机器,但若靠近,一股浓重的杀气让人压抑得差点窒息。
越是深入,遇到的部落也越多越大,也遇到了一些突厥的小股士兵。正因如此,秦风不敢丝毫大意,如果遇到吃不下的突厥军,他们甚至绕开几十里路,再往北方行去。
实力有限,秦风不欲打硬仗。
每一天,都只行进数十里路,而后择地休息。
新军就像一群神出鬼没的狼群,总会在人意想不到的时候出击,给突厥留下的只是雄雄烈火,与一具具弯刀剖开的尸体。
在战略方面,秦风也做了调整。
忠于颉利的部落不杀。
现在新军专挑突利、夷男的部落来杀,而且,还是在颉利部落的附近的。新军走后,往往留下一地的牛羊马匹,
突厥是个性极强的民族,也是自私的民族,见死的不是自己人后,除了向上级汇报,他们甚至连一步都没追赶。
干什么去了?
抢夺牛羊马匹去了。
一次,突利、夷男或许不会再意,可一而再,再而三的吃亏。颉利部落干拣便宜多次之后,两人心中已经对颉利置疑了起来。
也怨不得他们会这么去想。
谁让大占便宜的是颉利呢?
而且,颉利是前科累累的人物,由不得他们不怀疑。
现在或许不会有着怎么立竿见影的效果,可一旦爆发起来,其力量足以让颉利应付不了。
而颉利又是一个极度霸道的人,解释过后,也不管突利、互男信是不信,依旧如故。
按照突厥的规矩,是到嘴的肉就是自己的,想让他们吐出来万万不能。颉利也不这么认为的。所以,突利、夷男在讨公道的时候,颉利嘴巴上说同意退还两人的损失,可没有任何实际的动作。
颉利的霸道,让突利、夷男的心思也多了起来。早就不满颉利的他们,现在只差一个宣泄的口子,一旦找到了,或许就是突厥内乱之始。
一场风暴正在酝酿着,可颉利却蒙在鼓里。一心想着如何在南下之战中消耗让他生畏的两人的实力。
……
在草原上走了近半个月,新军剿灭大小部落几十个,斩杀突厥数万人,至于战利品,秦风只能忍痛割爱了。
千人不足的部队,要是再分一部分去放牧,那与找死有何区别?
半个月,经过一轮生与死的淘汰赛,新军已经不足九百人。剩下的人包括秦风在内,一个个又黑又瘦,但是大家的精气神却有了质的飞跃。
因为新军衣着与突厥无异,自高自大的突厥人并没想到这支神秘的军队是唐军。其强悍的战斗力、残忍的手法,让人不由得想到了颉利的亲卫部队。
种种迹象,无不让人往颉利的阴谋去想。
没办法,每当一个部落被屠杀,就会有忠于颉利的部落、军队在后面捡便宜。
在全民皆民的突厥中,每个部落都有男子在从军,当他们知道全家老少死了个干净的时候,失去理智的军队,不顾上司的劝导,直接把屠刀挥向了捡便宜的人。
捡便宜的人也是硬骨头,见势不妙,也拼死一战。
于是,牵扯其中的人数越来越多,死亡也越来越多。
可以说,新军只是开了一个头,就把舞台丢给了颉利、突利、夷男三人的军队、部落来演。
这一天,斥候给秦风送来了一个让人难以抉择的消息。
五千突厥骑兵自西杀来。
“老大,干不干?”程处默、尉迟宝庆这两个好战份子跃跃欲试,这些天,没有遇到像样的军队,杀得很不痛快。
秦风看了罗通、李业诩一眼,发现两人也有着一丝渴求。
罗通道:“老大,我知道新军是你心血的结晶,可一支强悍的部队,必须经过血与火的考验,不然,只能沦落为一支只看不中用的仪仗。”
李业诩亦道:“是啊!老大。不过实战的考验,如何检阅部队的实力呢?”
是啊!是自己顾虑太多了。
差点忘记了,温室里长不出好草箴言。
秦风猛的站起,手按在剑柄上。
众人刷的站起身来,手按在剑柄,等待秦风的命令。
静!
死一样的寂静!
时间在等待中过去,秦风眼里的光芒褪去:“真的猛士,敢于直面惨淡的人生,敢于正视淋漓的鲜血。不得不说,你们说动我了。罢了,咱们就来他个一战定乾坤。全体抛下食物等影响行动的物品,轻装上阵,往东南慢慢移动。”
风向对战争的影响极大,时下正吹着东南风,此时差不多是早上10点左右,烈日当空。
这种天然的优势,秦风一下就想到了。
罗通急了:“老大,我们顶着太阳,眼睛都睁不开来,如何作战?”
秦风慢条斯理道:“回头射箭就轮到突厥睁不开眼了。走吧。”
“我明白了。”罗通双眼一亮。
于是,随着一声号令,新军抛下干粮,有条不紊的往东南方行驶。
……
就在新军缓慢而去的时候,乌当率领的五千援兵正快速的向粘怗部落逼近。
五千骑兵由乌当亲自率领。
乌当统领的部落已有百年历史,是忠于颉利的一个中等部落,前几天,乌当的部落被愤怒的突利所部剿灭一空,领兵在外的乌当一怒之下,率领部族兵私自脱离出防御突利的岗位,没着马蹄印往东追来。
“快!”
乌当甩着马鞭,红着眼高呼道:“别让我们的仇人跑了!”
“的哒的哒的哒!”
他们一人两骑,万马奔腾的壮观场面,将大地都震动的颤抖。
“停!”
乌当一路疾驰,只恨不得生出一对翅膀,小半个时辰,已经追上了刻意保持体力的新军。
“仇人只有不到一千人,儿郎们,报仇的时候到了。”他知道附近没有颉利安排的军队,所以,一见到新军就不管不顾的准备大杀一通。
“去!给我去前方探查情况……”他指着身旁的一名侍卫之士,接着振臂高呼:“做好迎敌准备!”虽然心中有恨,可乌当还是怕误伤了友军,想了一会儿,还是派人前去打探一二。
“前方是何人军队。”突厥人大声喝斥:“我们是伟大的颉……呃!”一支闪电般飞来的利箭破空而出,穿透了侍卫的咽喉,还飞得出老远才力尽坠落。
空气中顿时溅出一道血花,侍卫抚着喉咙一声不吭的倒在草地上。
“他们是毁坏我们家园的敌人,杀了我们亲人的就是他们,只有一千左右……族人们,我们是草原的主人,是伟大的颉利可汗的忠仆,可恨的叛徒践踏了我们的家园,你们说,怎么办?”
“杀!”
“杀!”
“杀!”
如狼嚎的喊声响起……
“拿出你们的弓箭,让你们的敌人知道我们乌部落是草原上最优秀的射手,让他们在我们的箭羽下瑟瑟发抖……”
乌当高高举起了短弓,当先向前突进。
区区千人不到,哼,五千骑兵足以将其辗碎。
乌当眼中透露着冷笑。
胜券已经在握!
远望着同样衣着的“突厥”异军,乌当咬牙切齿道:“族人们,屠光他们,为死难的同胞报仇雪恨,不管对方是谁,我都要亲手摧毁你,夺走一切。”
傲然自信的乌当,下令全军前进,庞大的军阵缓缓推进,转眼已距新军千余步之遥。
同样一面“狼”旗下,秦风怀抱湛泸剑,沉静如水,驻马静立。
新军列阵于此,这些,都已是百战余生的精锐中的精锐。
迎面处,乌当庞大的大军,如钢铁怪兽一般,缓缓的撞入眼帘。
五倍之众的敌人,就这般气势汹汹的杀奔而来。
秦风俊朗的脸庞,云淡风轻,不起一丝波澜。
“成败与否,以此战来验证。”秦风的脸上,铁血冷绝,凛然的杀机,在双眸中疯狂燃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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