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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7章 聪明的乌当

        新军向着东方走去,他们没有丝毫拖沓,走得干净利落。乌当看得傻了眼了,如此无耻的军队,他真是第一次遇到,追么?又怕落入对方的圈套,再来一个放风筝。

        不追?又不甘心!

        刹那间,乌当陷入了左右为难的境地。

        “族长,追是不追!”一个肩头上还挂着一支利箭的将士上前询问。

        乌当呼吸急促,过了半晌,做出一个艰难的选择,长长的呼了一口气,道:“对方狡猾得像狐狸一样,你看,他们往太阳升起的方向走。我们追上去,只会如了他们的意。罢了,罢了!回去吧。”

        “是!”那员将士也松了一口气,他真怕自己的族长下达追击的sb一样的命令。

        族长没有让愤怒冲昏了头脑,实在太好了。

        乌部落当机立断,一边戒备着,一边灰溜溜的退了回去。来时汹汹,回去时,却士气皆无。

        这方才退兵,耳中却听到了一阵呼喊:“好走,不送。”

        新军干净利落的收拾了突厥兵之后,悠哉悠哉的离开了战场。

        看着身旁凌乱的军队,乌当气得眼睛充血,看着落下的一地尸骸,一口老血喷了出来,这可是乌部落的最精锐的子弟兵,是本部落仗之生存的根基,可现在,只一下子就去了三千多人,愤怒与担忧未来的乌当受到刺激后,气了个半死。

        “老大,追是不追?”罗通不甘心煮熟的鸭子飞了,着急的询问秦风的意见。

        “你看这支突厥军队,败而不乱,撤退也很有章法,我们现在追过去,岂不是正中他们的下怀?别忘记了,我们是怎么打败他们的。不得不承认,在骑射一道,我大唐还不如突厥。”

        秦风看了很不甘心的几位兄弟,道:“新军底子太薄弱了,根本经不起消耗与挥霍,如果栽在此地,接下来的大战就没我们什么事了,不能因小失大。”

        程处默搔搔头,笑道:“呵呵,还是老大目光长远。”

        罗通亦道:“是我短视了!”

        “压上!”秦风看了有序撤退的突厥人,道:“别让他们把标枪拿走了。”

        “全军压上去!”

        新军的动向自然没有逃过突厥人的目光,他们退得很谨慎,一点都不敢大意,两者离有一箭之地,一进一退各有所思。

        “撤退吧!”清醒过来的乌当,确实是有收集走标枪的心思,可见新军紧跟着,他只能放弃了初衷。

        标枪不是什么新鲜的玩意,早在三国时期,号称神威天将军的马超,一人五支标枪,杀得北方异族敬而远之,此后,标枪在五胡乱华时期也大放异采,乌当万万想不到标枪还没有退出历史的舞台,而且,再次出现的是竟然是让自己给遇上了。

        “首领!”一个士兵拔出一支标枪,递给乌当:“首领,您这支标枪!”

        “你怀疑对方是唐军?”乌当看了标枪一眼,不禁吸了一口寒气。

        “首领,您看这工艺,绝非我大突厥所能打造。”枪刃平滑、无瑕疵,中有一个血槽,一滴滴鲜血正往下滴落。

        乌当边走边抚摸锋刃,禁不住微微一笑,“欲盖弥彰固然不对,但弄巧成绌,故意弄鬼做得过了火,却也引人生疑。”向那名属下道:“正因为标枪是中原打造,所以,对方根本不是唐军。”

        “属下不懂。”

        乌当道:“你当然不懂。你想啊!李世民如果唐军派人深入大漠制造混乱,自然是深谋远虑、筹划周详。什么兵器不能用,什么兵器衣甲可以用,他肯定深思熟虑。李世民我见过,是一个十分厉害的人物,很会耍心机。这样的一个人又怎么会犯着这般低级的错误呢?”说到了这里,乌当冷哼道:“前些日子,大汗与二汗大吵一场,原因是二汗用马匹与中原‘换’了一批军资。”

        “去年,我大突厥杀到长安城外,李世民倾一国之财求得暂时的盟约。大半年的时间里,中原又强到哪里去?我们不惹他,他敢惹我们吗?况且,大汗亲率八万大军南下,弱小的中原又分兵的胆量吗?”

        那人大叫道:“不错,不错。首领,您的见闻广博,属下万万比不上。”

        乌当脸上露出一丝笑容,扬着手中的标枪道:“大汗早有除去二汗的心思,现在好了,有了这件兵器足以确信二汗有不臣之心。”

        “首领!要不要把标枪都收集起来。”那员士兵有些不舍的看着锋利的标枪。

        乌当道:“除非你想死。你看,那支军队一直跟着,我们去收集散落的兵器,正中他们下怀。走吧!这一战,我们是输了。不过,作为骑射天下第一的我们,这只是暂时的,改天,一定经讨还公道。”

        “是!”

        呜呜呜……

        乌当吹了撤退的号角,剩余的千余众快马加鞭,顿时,风尘滚滚,眨眼间便脱离了新军,士气低落的远远而去。

        秦风回归战场中心,如电的冷峻眼眸中,凛烈的杀机一刹那化着一片喜色,再三确认突厥军已经离开战场后。

        兴奋的秦风,放声大笑。

        新军已经证明了他的实力与价值,也证明自己的苦心孤诣的打造没有白费。这一战,新军以少胜多,在一人无伤的情况下,杀了三千多精于骑射的突厥精锐,对新军而言绝对是一场辉煌的大胜。

        痛快狂放的笑声,回荡在战场上空,日上中天,正值正午。

        三军将士,无不欢呼雀跃,沸腾的喊声,震破苍穹。

        收拢标枪与箭矢,一个个士兵眉开眼笑。

        这一战,确实让他们骄傲。

        去年八月二十四日,突厥军队攻击高陵。李世民派出勇将尉迟敬德,作为泾州道行军总管,抵达泾阳,防御突厥。尉迟敬德抵达前线后,立即组织反攻,与突厥军队在泾阳打了一场恶战,尉迟敬德勇不可挡,生擒敌军将领阿史德乌没啜,并且击毙突厥骑兵一千余人。

        这样的战绩在也算是一场不大不小的胜利,可那是在兵力充足的情况下发生的战争呢,而现在,仅凭不到一千人数,就灭了突厥三千余众。不是辉煌又是什么?

        秦风大声道:“罗通!”

        “在!”

        “我派一百斥候与你,跟上溃败的突厥军,打探他们落脚之处。务必在天黑之前送来消息,突厥大军走到哪里,他们的家就移动到哪里,而他们的粮食是活着的牛羊,你只需往绿洲,或者河流方向寻找,相信很快的跟上。一切以安全为重。”

        “遵命!”罗通喜上眉梢,召集斥候,交待完毕后,望西、北四散而去。

        程处默问道:“老大,你是想夜袭?”

        “突厥人自信得很,他们从来没有像我们那样讲究,即便派人巡逻也是应付行事而已。他们又怎么会想到我们趁夜袭击呢?让大家原地休息,烧烤马肉补充一下体力,养精蓄锐,为晚上的行动做准备。”

        “是!”李业诩、程处默、尉迟宝庆喜滋滋的安排去了。

        ……

        秦风用一场畅快淋漓的大胜,提振了人心士气,坚定了新军对他的信心。

        同样也坚定了秦风自己的心,自从新军成立以来,他就承担着极大的压力,尽管在与左武卫的比试中大获全胜,可比试与实战终究是不同的。

        这些日子以来,新军也大肆屠杀、破坏着突厥的根基,可大多数是普通的牧民,实战的意义并不高。而现在,他总算可以松口气了,也证明了自己的那一套,没有出现水土不服的现象。

        不过秦风虽然心情畅快,但他却并未被一时的胜利冲昏头脑,他知道突厥的强大,知道自己给突厥带来的破败并未到达伤筋动骨的地步,如果突厥不出现内乱,大唐想要取胜,其难度之大难以想象,如果硬碰硬,便是胜了,恐怕也是惨胜的下场,而惨胜的结果,恐怕被四周的宵小之徒拣便宜。

        默默的想着事情的秦风看着新军吃完东西,一个二个的倒头就睡,回过神来的秦风发现自己在不知不觉中胡思乱想了很多东西,而时间也走了近半个时辰。

        也是离开的时候了!

        心中如是想着。

        别看杀人放火是个好职业,其个中的苦楚,不是行军之人根本无法体会。

        入大漠以来,上到他秦风,下到每一个新军,无论是白天还是夜晚大家都打着十二分的精神,不敢有丝毫大意。这些天,大家的心弦一直处于紧绷的状态,如果不做一次休整,还真担心会出现各种各样的心理疾病。

        新军将士都是意志上上之人,或许还能坚持一段时间,可饮食方面,大家却是叫苦不迭。

        对于羊肉、牛肉。大家已经从最初的疯抢、高兴、喜爱,发展到了现在的厌恶,天天吃烤肉,对于新军士兵来说,无疑是件很痛苦的事情。

        “老大!这是兄弟们特意留给你的烤前腿。”秦风思索的时候,李业诩提着一大块烤马肉送了过来。

        “谢谢了!”秦风接过马肉,大块朵颐。

        蚂蝗、蚯蚓、蝗虫、老鼠、蝎子……都吃过好几年,秦风适应得很快,对于天天吃肉,他本人是没多大反应的。

        走了过来的尉迟宝庆道:“不知罗通怎么样?”

        “罗通有勇有谋,放心吧!”秦风笑着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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