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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1章 瓮中之鳖

        乌蒙一边行军,一边进食,一边还构思着美好的未来。

        前些年,他乌蒙在颉利可汗面前卑躬屈膝,这也让他多次成为入寇中原的急先锋,当初的中原大地四分五裂,使得身为先锋的乌蒙部落如入无人之境,他大肆的洗劫着中原百姓,虽说要分一半给颉利可汗,可最终分到的红利也让他积累了大量的财富。

        自从大唐一统中原,特别是李世民登基以后,突厥遇到的抵抗也越来越强,但最后他们突厥都能够趁机的赚上一笔。从未如上次那般,动静最大却半点收获也没有,当时,颉利可汗出动精兵十万,浩浩荡荡的杀向朔方郡,可他们不但毛都捞不到一根,反而让颉利可汗损失惨重。

        那是突厥与大唐交锋以来,从未遇到过的惨败,也令颉利可汗威望大跌,继而造成了突厥的分裂,也与了眼前的局面。

        也正因如此,乌蒙看到了崛起的希望,于是,一面与颉利、突利、夷男虚与蛇委,一面趁机壮大自我。

        经过半年多的经营,乌蒙发展得很快,他在突厥已经成为颉利可汗、突利可汗、夷男之后的第四大势力。

        实力是有了,但是乌蒙还缺少慑服人心的辉煌战绩,还缺少号令突厥的威望。突厥人奉强者为尊、实力至上为至高理念,如果他不具备这两个条件,哪怕他真的一统了突厥,那也只是名义上的而已。

        以乌蒙部落以往的作风,如果没有一两场拿得出手的对外战绩,想要实实在在的把控全局,那根本是痴心妄想。乌蒙心知肚明,所以,确信唐军无所戒备的时候,他带六万大军气势汹汹的杀向唐军,打算以绝对的实力将凶名远播的秦风打跨,就像成就秦风凶名的阿名那沾罕一样,使之成为乌蒙部落正式崛起的垫脚石。

        此番有机会将秦风这个杀星给除去,不但折损大唐一员大将,而且还能给自己带来无穷无尽的威望,仅是想想乌蒙就觉得兴奋。甚至还想着,一旦杀了秦风,是不是应该给凶留下一个全尸。

        心里思索着号令天下群雄的美好未来,乌蒙激情飞扬,马步也因此而加快了起来。

        感觉时间差不多后,乌蒙兴致冲冲的吹起了聚兵出发的号角。

        六万士兵都是训练有素的精锐之士,没浪费多少时间就解决了用食问题,很快就已经准备就绪。

        随着乌蒙的一声令下,号角长鸣,六万铁骑犹如血肉洪流扬起漫天尘土,激起山河地动,直奔唐军的位置而去。

        这方刚奔袭二十余里,一名裸着身子,一个折了一臂的斥候迎面冲了过来。斥候舞动着马鞭,孤零零的左手打着手势。

        乌蒙看着斥候的手势,皱着眉头,从胸前摸出一根骨笛,放在嘴里大声吹奏起来。四周的突厥骑兵听到骨笛声,也跟着从胸口掏出骨笛附和着吹,一传十,十传百,百传千……

        不片刻整个草原上空洋溢着刺耳的骨笛声,随即高速奔行的六万大军渐渐减缓了奔袭的速度,直至骨笛声止,大军也在那一瞬间停顿下来。

        突厥骑兵虽乱,但以这种传讯方式,却能在短时间内传讯给所有骑兵,令他们听命行事。

        斥候还没有说话,乌蒙已经一马鞭抽了过去,喝道:“怎么这幅模样?”

        斥候失血过多,坚持到这儿已经很不容易了,见到己方大军,绷紧的心弦为之一松,此刻吃了乌蒙一记鞭子,给打落在地,他半死不活的说道:“我们在巡逻的时候遇上了一男一女中原人,他们骑着好马,以为他好欺负。想不到那个男的是个真正的勇士,把我们十个人都杀掉了。我让那个女的砍了一只手,就拼命的逃,她又身了我一箭,如果不是我中箭装死,都回不来了。”

        乌蒙闻言,登时大怒,喝道:“好胆,是谁,胆敢如此欺压我乌蒙的族人。”

        斥候有气无力的说道:“他们穿着铠甲,应该是,是……唐……军。”

        “你说什么?”乌蒙大声问道。

        可是那斥候已经痛晕了过来。

        乌蒙让人将斥候带走,暗忖:“一男一女,应该是借机游玩的,应该没有发现我军的意图。不行,得马上过去,如果唐军有所准备,那麻烦可就大了。”想到这里,乌蒙大手一挥,六万大军再次动了起来。

        奔行近乎八里,见远处的果真有一男一女在草原上嬉戏,两个人,在茫茫的草原中那身影是多么的渺小。

        乌蒙放眼四顾,对方所在之处是一处平原的中心地,四周一望无垠,里许之内都在眼中,根本不可能藏兵:他们确实只是两个人而已。

        显然,对方就是斥候说的那一对男女了,两人还在这儿,也表示唐军还没有察觉到自己的到来。

        也是这一刻,那对男女发现了突厥的大军的存在,只听男的一声大喊道:“突厥来袭,云萝,我们赶紧回去汇报。”

        也不知道这男的嗓门是怎么这么大,在这万马奔腾中,他的声音竟尔清清楚楚的传到了乌蒙的耳际。

        “杀,杀向唐军大营,乌蒙部落的勇士们,一起将唐军给我辗碎。”乌蒙闻言,顿时心中大喜,他来不及计较什么,便果断的下达了冲锋的命令,于是,六万大军加速前进,在茫茫的大草原上,就像一道洪流急速南下。

        “撤离!”秦风调转马头,对着与他前来充当诱饵的马云萝下达了命令。

        马云萝笑着应了一声,拔马便走,她的战马固然远远不如百年难得一遇的天罚,却也是万里挑一的宝马,两人一动,便将乌蒙部落甩了开来,这还是两人刻意保持距离的效果,特别是天罚,要是狂奔起来,眨眼间就能将乌蒙部落甩个没影儿。

        通过李靖的分析,秦风对乌蒙已经有了大概的了解,那家伙多疑谨慎,如果不消除了的全部疑心,他为乌蒙准备的“火牛阵”根本无法发挥出应有的战果,有鉴于此,秦风这才力排众议,并带上马云萝故作游玩的模样,以消除乌蒙的戒心,马云萝欣然同意,于是,便有了眼前这一幕,乌蒙自以为唐军不察,为了达到突然性,一下子就中了招。

        “给我追,给我追紧一点,千万不要让唐军察觉。”乌蒙一手挥舞着弯马,一边大声喝斥。

        他的眼中只有那两个背影,在追击的过程中,浑然不觉地形已经有所变化,之前,是开阔的原野,现在这地形却呈现出一种梯形之状,两边的山峦也越来越高,随着大军的深入,梯形也悄悄的收紧,大军的阵形也越来越密集。可上包括乌蒙在内的六万大军,却没有人察觉到这细微的变化。

        眼见成功的将所谓的“沙漠之狐”引入埋伏圈,秦风长长的松了一口气,他已经得到了情报,当乌蒙大军离自己只有一百余里距离的时候,以阿史那社尔、执失思力为首的颉利军已经准装待发,如果不能成功的将乌蒙部落大军引入埋伏圈,秦风还真只有撤军一途了,拿一万人也十万人搞车轮战,绝对不是秦风的终级选择,保存自身的实力才是致胜的关键,用人命堆砌起来的战功,绝非秦风之所愿。

        离火牛阵设置点只有四里余距离,埋伏于两侧小山丘背后的虎贲军将士,都作好了最好的准备,一个个将防止发出声音的树枝咬在口中,用双手将自己的战马的马嘴死死的合拢,防止战马发出声音,待乌蒙部落的六万士兵通过,他们纷纷进入预定埋伏地点隐蔽起来,而大约百人左右士兵,两人一队的抬出一个鼓鼓的大皮袋子冲向道路中间,袋子里面装的是铁蒺藜。

        铁蒺藜有四根伸出的铁刺,长数寸,凡着地约有一刺朝上,刺尖如草本植物“蒺藜”,在古代战争中,将铁蒺藜撒布在地,用以迟滞敌军行动,同时,又能伤害没有安装马蹄铁的战马的马掌。有的铁蒺藜中心有孔,可用绳串连,以便敷设和收取。

        铁蒺藜在战国时期已开始大量使用。虽说年代久远,但是在这千余年的历史长河中,依旧扮演着对付骑兵的重要角色。

        这一次出兵,秦风做了充分的准备,士兵们迅速布置的铁蒺藜是他送给突厥人的一份大礼包。

        由牛马组成的“火牛阵”,造成的效果与伤害根本不用秦风去怀疑,一旦纵火马狂奔,在这比较狭小的甬道里,大乱的乌蒙军唯有撤退一途,而且由于牛马充足,秦风为乌蒙准备了无数批次的冲击波,一波过后,第二波又会连接出击。到时候,正面的虎贲军根本就没有必要出击,只要放出火牛火马即可。所以,在正面上,秦风只留一千将士。

        在那种情境之下,侥幸活着的乌蒙军出于人之本能,肯定会调头就走,在那种人挤人马挤马的情况之下,脱困而出的突厥就会面临着地上密密麻麻的铁蒺藜,此之以后,才是罗通、薛仁贵分别伏于两则的六千大军,最后,是房遗爱的陌刀营。

        这也意味着,房遗爱的陌刀营是“恶魔的葬礼”中的最后一道美餐!(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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