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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4章 颉利之盟友

        秦风对于可怜的郑丽琬是十分怜惜的,以她之才貌机智当一个正妻绰绰有余,可是秦风先有长乐公主,李世民容得下郑丽琬,认同罗士信再娶一妻,让长乐公主以大唐地位最高的女性的额外身份,接受郑丽琬与之平起平坐已经很不容易了,秦风要是再做无谓的要求,那与找死没半点区别。

        在这方面秦风实在没有什么处理的办法,他唯一能够想到的就是两个一起娶,但显然这是异想天开。古时固然是有三妻四妾的考究,但三妻中也需分一正妻与二平妻,不是想怎么样就怎么样的。所以如果让他来选择,不管他怎么选,都会对不起另外一个。而且会因为厚此薄彼造成彼此的矛盾与不和,秦风可不希望自己家里成为上演《美人心计》、《宫锁珠帘》之类的场所。

        但好郑丽琬的理性才智,她愿意为了他而后退一步。对此秦风自当是感动带着些许愧疚,他唯一能为郑丽琬做的只有一视同仁,心中无正妻平妻之分。

        秦风知道郑丽琬的不争是理性与才智的体现,并不表示她没在意,长乐公主作为大唐嫡长公主,且是李世民最宠爱的女儿,先入门的肯定是她了,如果他与长乐公主成亲之前,不给郑丽琬一点点的希望,一点点的抚慰,那么,他与长乐完婚那天,郑丽琬一定痛苦难当,毕竟与长乐公主比起来,她还处于一个见不得光的角落里,而这,也是秦风为何急着向李世民摊牌的主要原因,他是打算以此来证明自己对郑丽琬的一腔情意,安抚美人之心。

        现在心事尽了,秦风襟怀大畅!总算不枉丽琬一番深情了。

        回到家里,秦琼拉着秦风,细问他与李世民葫芦里卖着什么药。

        “没什么了,陛下询问了一些训练事宜,还说要赠送我一匹将六骏比成了小孩的天马。”秦风打着哈哈瞒混了过去。秦琼为人并不死板,但在生活上却有着儒家风范,重视礼仪,若让他知道秦风的想法、做法少不了一顿训斥。还是等李世民说服了长乐公主,迎娶长乐公主进门后,再通过长乐公主这个正妻来说服他为好,“对了,陛下说那匹马野性未除,给我一天时间来驯服,成了就是我的,不成就与我没关系了。”

        “天马?”秦琼眼睛一亮,道:“我见过,陛下说得对,那是一匹独一无二的天之神马,在它面前六骏弱了一大截。”已然看出,李世民这赠马之举是对秦风献出的骑兵三宝的赏赐。替秦风高兴之余,又有些担忧的说道:“不过,那天马可不好驯服。这些天让它甩下马背的人可不少:咬金、敬德、茂功、君集……等人都吃了大亏。”

        秦风眼睛眨了眨,好奇问道:“您有没有试过?”

        “没有!”秦琼一脸不屑、鄙夷,似乎提都不愿意提,“我有忽驳雷,就算关羽复生,拿他的赤兔马来换,我也不同意。”

        秦风差点爆笑出声,秦琼的演技很滥,跑龙套的资格都不够,如此模样,摆明了是欲盖弥彰,肯定是试过了,而且貌似吃了不小的亏。

        秦风对那所谓的天马更加好奇了,将满朝武将都甩了一个“屁股向后平沙落雁式”,可见它的厉害!

        “能不能喂它一把无色无味的迷药,弄晕了扛回家慢慢驯服。”秦风异想天开的说道。

        秦琼额头上冒了一条黑线!

        “我觉得此计可行,等它醒了要是不服,我再次下药,反反复复,我就不信它不服。实在不行的话可以加上痒痒粉,等它痒得受不了的时候我再以救世主的样子出现,解除它的痛苦,宝马都有灵性,几次下来它就认可我了,之后,再以美食诱之,一定能成功。”秦风眉开眼笑,深为自己的想法自豪,自从到了这个重义气、重贞节的时代,他那一身毒术就失去了用武之地,再不用的话,忘记了可不好。

        “不行!”秦琼眼中闪着寒光,有爆发的迹象。

        “不行?您放心,我下的毒无人能敌,别说是马了,就算一头大老虎也能用这种办法驯成坐骑。”秦风见秦琼怀疑自己下毒的水准,很是不爽的说道:“大不了将药剂加重……”

        “啪!”还没说完自己的专业,脑门就让秦琼赏一暴栗:“臭小子,成天想着这些歪门邪道,你能不能有出息一点?我可丢不起那个人?”

        “好,好,好!明天我就用常规手段吧。”秦风摸着脑袋,哭丧着脸,这回理解了秦琼“不行”的意思了,不是怀疑他的下毒水准,而是不允许他用“下三滥”的手段。都怪汉语的含义太过丰富了,害我白白挨了一记,秦风十分郁闷的想着。

        “那您教我几招!”

        “这才差不多。”

        ……

        翌日一早,秦风就打扮得英气飞扬,在小萝莉玉漱的伺候下穿戴上了朝服,配合那俊秀的脸庞,卓而不凡的气质,自有一股迷人的风采。

        迷得小萝莉是神魂颠倒,小眼儿水汪汪的,惹得秦风忍不住再三捏着她的脸蛋,吃着她的豆腐。

        秦风照着铜镜,对自己的新造型很满意,官阶不一样,服饰也不一样,不知是心态的问题还是原来就是,反正秦风觉得一级比一级好看。

        “帅不帅?”秦风嘴角边挂着淡淡的微笑,轻声问道。

        玉漱不断地点头,轻抿着嘴唇,眼睛都舍不得眨上一下。

        “喜不喜欢?”

        玉漱使劲点头。

        “哈哈。小丫头也会拍马屁了,不错,我喜欢!”秦风大笑几声,再度捏了捏小萝莉的脸,笑着走出了院子。一边朝外走去,一边口上吟道:“我欲乘风归去,又恐琼楼玉宇,高处不胜寒,高处不胜寒啊!”

        可惜,没有折扇,要是这时候有一把折扇摇晃几下,肯定会更显得清心脱俗。

        来到大厅正遇上秦琼,他也是在同一时间上朝的。上朝路上,顺便询问了那匹厉害得不像话的马的一些信息!

        北方人豪迈直爽,作为突利、夷男使节的人或许有些心机,可是与大唐那些老狐狸相比,顶多只是幼儿园阶级。既然那马那样的牛,它的来历肯定也让大家套了个**不离十。

        秦琼道:“关于这突利、夷男联合进贡的这匹马的传说是从去年开始的……”

        原来突厥西北苦寒之地的牧民发现了一匹神骏无匹的神驹,那马就如天上而来,不但充满了梦幻般的美感,而且还拥有着无与伦比的力量速度,甚至智慧。

        于是天马的消息不胫而走,愈传愈烈。起初还以为是谣言,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发现天马的牧民越来越多。此事当即引起了附近族部的注意,地方部落已经聚集人马擒抓天马了。

        附近的部落出动了上千优秀的牧民,驯马师,但他们始终奈何不得天马分毫。

        最终消息传到了颉利可汗耳中,当然也传突利、夷男那里。草原上的民族对于马匹情有独钟,为了一匹神驹血流成河是常见的事情。在得到消息的第一时间里,颉利就出动了十万军民围捕天马,与此同时,突利、夷男也出动了自己的亲信部落,三方近三十万人,将天马出现的地方围个水泄不通。

        今年六月,颉利的军队最先发现天马的踪迹,可在追逐中天马的时候却意外的将天马驱赶到了突利的军营中,让突利给擒住了。颉利可汗当即派人讨要,并且出动大军逼迫。突利可汗的人也都是硬汉子,虽知道实力不如颉利,但依旧抵死不从,双方差点就在草原上展开了一场生死搏杀。就在一场杀戮即将上演的时候,谁曾想到那天马挣脱束缚跑了。它这一跑,也避免了内战的上演,可尽管如此,但颉利可汗与突利可汗之间的矛盾因此发民到了极度紧张的局面。

        天马消失后,三方势力都派人追捕,只可惜此马机警异常,每次都成功的跑掉了。之后,突厥内战爆发,三方也没有心思去理会这天马了。

        哪知道突厥人放过了天马,可是它仿佛与人类斗上瘾了一样,天天跑到突利的大军中捣乱,每当大军下马休息,围好马群的时候,它也不知道从哪里钻出来,像猛虎一样冲入马群之中,一阵乱踢乱咬。天天如此,弄得突利可汗部苦不堪言,突利恨极,索性停下大军,派人四下兜捕,只是那马甚是警觉,当突利张网以待的时候它根本就不出现,待松懈又天天去捣乱。

        等突利、夷男合兵一处后,天马消停了几天又故态重萌,此事也殃及了夷男部,大家因此心神俱疲,让颉利可汗窥得时机,连胜了几仗,两部恼火之下,总结了天马作恶的规律后,索性设下陷阱等它自己送上门去。天马虽然聪明,但毕竟斗不过人类,最终落到了两部的陷阱之中。由于它有前科,故而两部将它严加看管,将其关到一个大铁笼子里头,而两部也因为天马的归属问题争得面红耳赤,由于心思各异,又让颉利败了两仗,抢走无数牛羊,眼看冬天已至粮食无可为继,两部只能求助于大唐,而导致两部损失惨重的祸根成了送给李世民的见面礼。(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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