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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莫愁剑

        休息了几天,赫连凤打算除掉绿魔了,因为这些天绿魔的凶名更加可怕了。

        很多江湖好汉欲除之而后快,却被绿魔反杀,导致绿魔在江湖上的凶名更加威慑人心,已经没有人敢去送死了。

        似乎是为了发泄江湖中人总是找他麻烦,他连续几天糟蹋了几户大家闺秀的清白。不但被糟蹋,还被他活活掐死。

        反正这绿魔一天不死,赫连凤以后就麻烦多多。

        但是赫连凤现在都没有突破到宗师境界,心里也没有十足的把握对付绿魔。

        不过他在官府任务堂里知道了一个消息,那就是上等赏金猎人沈浪接下了消灭绿魔的任务。

        沈浪武艺绝伦,有他出手还不是手到擒来?赫连凤身上还有除掉绿魔的任务,这干系重大,必须抢到最后的人头才行。

        和沈浪结盟一起对付绿魔?不知道人家愿不愿意啊,没到宗师级别,都好意思和人家同起同坐。

        算了,猥琐一点,跟着沈浪的屁股后面随时捡便宜。

        就这样,赫连凤行动起来,很快找到了沈浪的踪迹,他身边还有两个小跟班,两个女的,一个粉裙,一个白裙,应该就是朱七七和白飞飞了。

        沈浪是经验丰富的老牌赏金猎人,追查线索那是一等一的。

        这天他似乎是有所发现,整个人容光焕发,带着两个妹子朝着城外打马奔腾而去。

        赫连凤不敢骑马,只能在旁边的林间快速奔跑,犹如猎豹一般。

        他运起童子金身,浑身金碧辉煌,犹如铜浇铁铸,身边呼啸而过的荆棘刺藤如毛发略过,他毫发无损。

        而且耐力明显很强大,这就是童子功带来的能力,每本内功心法都有他的独特之处,不管功法强弱,只要它的闪光点用在恰当的时机,那就是救命的本事。

        运气很好,沈浪要去的地方不是很远,二十里的路程左右,他停了下来,前面有一个小镇,叫做发财镇,镇上以制作棺材出名,里面的棺材店铺可谓是遍地开花,琳琅满目花里胡哨。

        这个镇有一个家族掌控,那就是伊家。

        伊家擅长掌法,家族有一门绝技威震江湖,叫做《腐尸掌》。

        掌法毒辣,普通高手轻易不敢招惹。

        奇怪的是,沈浪深深看了眼前面的镇子,但他似乎没有进去的习惯。

        他找了个高处的土坡,居然就那么趴在那里了,随手摘了根狗尾巴草叼在嘴里,吊儿郎当的模样,高手风范全无。

        朱七七和白飞飞一左一右趴在沈浪的身边,这副画面真是喂狗啊。

        后面的大狼狗赫连凤几秒钟就被喂饱了,还打了饱嗝,“长的俊俏就是好,武功高更是吸引美女的不二法则啊,啧啧,可惜沈浪你不是风流公子,人家喜欢你,你还不知道,或者,你不知道自己心里到底喜欢的是谁,一个古灵精怪心地善良的朱七七,一个神秘莫测美艳动人的白飞飞”

        “电视剧里面看你选择了朱七七,应该就是偏向喜欢单纯天真的女孩吧,有心机的女人,哪怕知道那个女人真的很喜欢你,你也有那么点动心,但你不喜欢被隐瞒,一个藏满了秘密的女人,再好你也不想接受”

        赫连凤感觉颇为惋惜,他倒是挺希望沈浪和白飞飞在一起的,感觉挺般配的,可以造化弄人啊。

        “算了,人各有命,不能强求啊,话说你就不能花心一点全收了吗?对谁都好啊”

        赫连凤为了看清楚一点,他缓慢的挨进他们,距离越来越近了,就在这个时候,系统声音响了。

        “叮!”

        “发现有修为的女子,可以开启绿魔之眼,是否开启?”

        “看来是白飞飞了,那就,,,开启吧,修炼童子功”

        赫连凤开启绿魔之眼对准了白飞飞的后背,顿时她的身材一览无余。

        赫连凤鼻血啪嗒啪嗒的滴落下来。

        “我是喷血大侠我怕谁,挺住兄弟!”也不知道这个口中的兄弟是谁,反正每次赫连凤都会在心中默默喊几遍。

        之所以没有选择朱七七,第一是朱七七可能没有武功在身,第二就是因为朱七七百分百是和沈浪在一起的,那就是沈浪未来的老婆了,他很欣赏沈浪,所以做不来对沈浪老婆不利的事情。

        白飞飞和沈浪注定是悲剧,既然是悲剧,那就别重演了。找个机会我破坏他们算了,直接找到白飞飞威胁她?也许真的可以哦,只要找到她的把柄就成。

        白飞飞的修为境界不错,所以赫连凤的童子功提升的飞快,本来就提升了很多,现在快要突破到宗师了。

        赫连凤不由紧张的捏紧了拳头,快了快了,坚持住。

        “叮”

        “您成功晋级宗师境界,可喜可贺,奖励专属名剑贴一张”

        “专属名剑贴:此帖由拜剑山庄发放,数量极少,只随机发放江湖上崛起妖孽英才,宝剑配英雄才能不辱没名剑的风采,此贴为莫愁剑贴,前往拜剑山庄可换名剑莫愁剑一柄”

        “莫愁剑?有点耳熟,我想想,对了,拜剑山庄少庄主傲天曾经使用过”

        “傲天财大气粗,心高气傲,曾经在一次路途上遇到步惊云,他故意挑衅步惊云,两人对战,傲天拿出第一把名剑长离剑,结果败了,气的他直接扔了”

        “后来找茬断浪,想要试试蚀日剑法和火麟剑的威力,他用出了第二把名剑大钝剑,结果惨败,气的他脸色发紫,大骂垃圾剑也扔了”

        “第三次遇到剑贪,总算找到一个软柿子,他抽出第三把名剑莫愁剑,可剑贪会一手御剑飞行之术,虽然飞得不高吧,贴着地面飞,把傲天弄得晕头转向,也败了,骂了一声废铁扔了”

        “真是大财主啊,不缺宝剑,明明是自身本领的问题,非要怪宝剑不好用”

        “运气不错,此间事了,就去拜剑山庄取得莫愁剑,真是瞌睡了送枕头,他的飘血剑法饥渴难耐啊”

        突然他有种不好的预感,低头躲了下去,隐蔽起来,收回绿魔之眼。

        白飞飞总感觉背如针毡,就回头看了一眼,却什么也没有,让她心里纳闷不已。

        “好险,差点就被发现了,虽然不会怎么样,但是偷偷摸摸的样子挺招人厌烦的”

        赫连凤不再一直盯着对方了,选择把目光放在了旁边,用余光去观察,盯着一个人背后看久了,那人真的会有感觉的,赫连凤自己都有过这种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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